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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云南的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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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美食报告的感言

我有七八于美食文章送给你,希望的上。

《美味的小笼包》常们说小笼包美味可口,我却从没尝过,也不知是啥味道。

这天下午,爸爸妈妈带我来到小笼包子店让我开开眼界,饱饱口福。

那天终于如愿以偿了.小笼包一个个白生生,皮薄薄的,里面好象有一包汁水在,小笼包小巧玲珑,形似宝塔,呈半透明壮,晶莹透黄,宝塔顶上一阵阵香气随风四溢,形状也和包子差不多,难怪叫小笼包。

小笼包以上一般都是一笼里面有十个,每个都是圆鼓鼓的像一个个小雪球似的,只不过上面有一个凹凸不平的地方,还没上来我就被这香气熏得如痴如醉了。

真恨不得把整个蒸好的小笼包一口吞掉。

一笼小笼包上来了,我坐在椅子上,刚蒸完的小笼包发出了一丝淡淡的香气息。

一闻到这种香气息,我就忍不住要去大口大口的吃它了。

刚夹起一个 “小胖墩”塞进嘴里,它就开始反 抗。

我这时肚子正饿得咕咕叫,恨不得将嘴巴变大,把四笼小笼包一口吞下去。

于是我就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小笼包,因为轻咬了一小口,汁水就像千军万马往我嘴里奔跑。

我把它沾一点醋,轻进我的嘴里,肉馅又松又软,只要一嚼,它的肉就一下子松了下来,鲜美无比 妈妈说:“吃小笼包应该先醮点醋,轻轻咬一个洞,把里面鲜美的汤汁吸干,再吃皮和肉。

小笼包的美味精华就在汤汁里。

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吃,汤汁鲜、皮薄肉嫩,真是好吃极了。

果然,小笼包一会儿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了。

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它的肉非常十足,咬一口鲜鲜的,浓浓的,咸咸的,让你吃了还想吃。

于是我又缠着妈妈去买一客,当阿姨笑盈盈端来后,我又怎能放过呢

吃了一个又一个,在吃得满口流香,砸咂嘴,不住称赞道:“美

真是美味之极。

”一眨眼,又被我消灭了,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舔舔嘴,余兴未了。

怎么样,心动了

心动不如行动,去吃吃你们家乡的小笼包吧

《油炸臭豆腐》这是江南冬天特有的地方小吃。

小的时候,一放学就往街上跑,当然,这是在口袋里有几个钱的时候。

穿过小巷,翻过小桥,就可闻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

经营油炸臭豆腐的是个瘦瘦的老人,眉毛胡子全白了,他总是挑一副担子,担子其实是木头做的箱子,前面一个箱子放着臭豆腐、酱油、辣椒酱和一叠小盘子,还有一个罐头瓶,里面插着几双筷子。

后面一个箱子安放着一只小煤炉和一口锅。

老人总是站在街的拐角,专心致致地油炸臭豆腐。

从没有听过他的吆喝声,但总有许多食客寻着香味而来,在他的小担子前站成一圈。

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黑不溜湫,和别的臭豆腐没有什么两样,但一入锅再一出锅,就变得金灿灿、香喷喷,涂上一层酱油或辣椒酱(他的辣椒酱是自制的,红艳艳的,辣得香,辣得舒服),黄黄红红,煞是好看。

小心翼翼咬上一口(因为非常烫),外黄内白,外酥内嫩,香辣刺激,此时已不是在吃而是舌头打着卷往下吞。

老人一次总是只炸几块,炸好几块卖几块,所以等的人都是一个吃,其他的人共同行注目礼。

吃油炸臭豆腐的人大多是女人和孩子,真的很奇怪,江南女子都是不吃辣的,但一到这担子前就都变成“辣妹子”了,辣椒酱涂了厚厚的一层还要涂,女人此时也不管斯文了,直吃得嘴唇通红,涕泪交加,热汗直冒。

老人只是不住地说:辣得结棍,勿要吃得格许多。

说归说,他也不去阻挡。

所以,老人的辣椒酱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时,我父亲每月给我五毛钱,至少有一半的钱是贡献给臭豆腐了。

一块臭豆腐一分钱,吃完一块,这一天才能安静下来。

有时候没有计划好超支了,那么,我就克制住自己不往那里跑,怕自己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来。

不过,那样的时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担子前,老人总会洞察一切,好象发现了我的口袋里没有半分钱,就会笑眯眯地炸一块最脆最嫩的送给我吃。

不好意思白吃,等下个月父亲寄钱来的时候,我马上就去还给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块臭豆腐给我。

离开那个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油炸臭豆腐(虽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过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总是差了一点)。

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它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白胡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头粥》我只吃过一次肉骨头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一向节俭的舅母突然提出带我去吃肉骨头粥。

我受宠若惊,一路屁颠屁颠地紧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又突然改变主意。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

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

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

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

”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

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

”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

“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

”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

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

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

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

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

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

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钱。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

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

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

最后放上盐和味精。

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

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

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

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肉骨头粥,不是因为害怕不卫生,而是口袋里的钱还不够分配的呢。

不过,我还是经常到那家肉骨头粥铺去,主要是想看看她们怎么处理吃完的骨头的。

可老板娘好象明白我的意图,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来吃一碗啊。

”然后,我撒腿就逃。

《阳春面》阳春面名字挺好听,很高贵的样子,其实是江南老百姓最爱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气掏钱的大众面食。

《上海的早晨》中资本家徐义德为了逃避公私合营装穷,叫小伙计送的午饭就是这个阳春面,可见,阳春面是属于劳苦大众的专利。

至于为什么取这样一个阳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义吧,但我敢肯定,取这个名字的人绝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带领全家到镇上的面馆去吃阳春面。

两个表弟兴高采烈,但我却很不喜欢。

阳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葱花就没有别的了,光溜溜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

每次我都没有方法把一碗阳春面吃完,我总是旁敲侧击地提醒舅舅还是吃馄饨好,至少还有点肉味。

但舅舅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

舅舅的牙缝好大。

不喜欢吃,但每个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为这是他们的节日,整整六天他们都在等着这一天。

镇上那家面馆都认识舅舅,每次一来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阳春面来,然后,舅舅一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并制造出幸福的声响来。

每当此时,我就望着面前的阳春面愁眉苦脸。

陆文夫在《美食家》里专门提到过阳春面,说第一锅的阳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赶早去吃头汤。

我想,舅舅们吃得绝对不是这种阳春面。

但不管怎么说,我对阳春面是没有兴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冬天光饼师傅比较幸福,守着炉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阵还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炉子上嗤嗤作响。

我就不敢买了,因为那光饼里必定也有光饼师傅勤劳的汗水。

前段时间,在福建“老乡”处提到光饼,他们都说那玩意好吃而且对牙齿有利,经常嚼嚼绝对比“白箭”“绿箭”效果好。

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了,都好多年没有吃过了。

但愿,这光饼炉子还能在福州的某个街角看到。

《馄饨》我想,大概没有什么小吃有馄饨那么普及和名称多样了。

馄饨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云南广西一带叫云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馄饨。

内容差不多,形式却有些差别。

福建的馄饨注重鲜,加虾油是它的一大特色。

小时候总是被喜欢吃馄饨的母亲支出去买馄饨,买来买去,也就买出经验来了。

知道街头的那家馄饨味太浓,吃完后就要赶紧灌开水;而街尾的那家馄饨味道尚好,就是只见皮不见肉;最好的是穿过几条街的那家“野”店,说它野,是因为时开时不开的,好像全凭主人兴趣。

这家的馄饨量足味最地道,每只馄饨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的肉馅若隐若现,再配上几粒葱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莲。

福建的馄饨一般都很节俭,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点再往馄饨皮上一翻,一只馄饨就完成了,往往一盘肉泥可以对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馄饨。

吃馄饨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们可以不计较得失,慢悠悠地翘起兰花指,用小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馄饨往樱桃小口里送。

所以,较之其他小吃,福建馄饨更显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馄饨则个性鲜明,阳刚味十足。

首先一大特色是没有汤,第二大特色是辣得过口不忘。

那一年去成都调研,特地拜访“抄手”,谁知端上来的是几只干巴巴的结结实实的饺子状馄饨,上面还浇了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

仗着本人吃辣还有一些功底,挣扎着把这碗“抄手”给吞了。

结果,除了辣,我已经不记得它还有没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带,馄饨是最常见的小吃,这里的馄饨分为大馄饨和小馄饨两种。

大馄饨里馅比较多,有鲜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饺子那样皮厚馅足,江南人总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样干脆利落地做出饺子风格,他们总要保持馄饨的传统,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变。

江南大馄饨是放大了的小馄饨,样子象修女的帽子,汤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饱的感觉。

正宗的江南小馄饨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讲究,贴着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纹,真正是薄如蝉翳。

肉要精瘦的,处理得细腻无渣,烧好后的馄饨,皮子晶莹舒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象一只只美丽的白蝴蝶 。

这时候的注意力就不会在吃上了。

不过,这样的小馄饨现在已经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经缺少了这份精致的心情。

取而代之的是满街都是的大众小馄饨,简单一裹,完事,连皮也不擀了,买现成的。

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思念馄饨(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齿。

北方同学很不以为然,说,那有什么好吃的

清汤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饺子实在。

是的,要想实在,吃北方饺子;要想苗条,吃江南馄饨。

《羊肉串》很奇怪,我向来不吃羊肉,但对羊肉串却来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

那一天,从北京图书馆查资料出来,拐到白石桥附近,那里有一片饭店餐馆和小吃摊点。

先买了仿膳食品窝窝头,吃得直冒酸水,发了一通诸如慈禧太后的胃口怎么这么好对付之类的牢骚后,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摊子前。

并没有想要吃,的的确确是被那种香里带膻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同学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干的精神令我佩服。

他先买了三串,然后视死如归地说:“我先吃吃看。

”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着就加快了频率。

我盯着他上下翻飞的大嘴,直问:“哎,别顾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

”他“嗯嗯”地一气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满意地说:“不吃真傻。

”赶紧掏钱,一手抓一把,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腻,焦香十足,还有一种特有的,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后来才听新疆的同学说,那是孜然的味道)。

我们就这样边走边吃,吃完了,就地再买,反正羊肉串摊子到处都有。

直吃得饱咯里都带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们非得变成草原牧民了。

本来以为羊肉串就是这样好吃了,谁知新疆的同学说:那算什么羊肉串

真正好吃的是咱们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

第一次那么羡慕新疆人,真正觉得新疆是个好地方。

咱也没有机会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当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后,也见过羊肉串,但不仅外貌小里小气,味道也完全变了样,如果说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么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伪劣了。

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发现了久违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样。

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顾斯文地大嚼起来。

以后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设法地溜到新街口去过过瘾。

但总是心有不甘,有事没事总鼓动头儿:“咱们也到乌鲁木齐去开个读者作者联谊会

” 《羊肉泡馍》有了羊肉串垫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就好象有了胆量。

看过雄赳赳气昂昂的兵马俑,摸过杨贵妃的洗澡池,躲过小商小贩的围追堵截,吃过田里刚采下来的草莓,当然也爬过大雁塔和古钟楼,接下来就是品尝西安小吃的时间。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夹馍和羊肉泡馍。

不过,肉夹馍我连看都不看,一块大肥肉塞在一块大饼里,肥油直冒,尽管肉馍的主人说怎么怎么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

不是怕胖,而是从小就不吃肥肉。

肉夹馍是放弃了,但羊肉泡馍是一定要吃的。

于是就去找。

在古楼附近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在一个小摊子上坐下来。

坐定后才发现对面一个老头在专心致致干活:把一块硬硬的馒头掰成颗粒状。

他神态专注地不紧不慢地掰呀掰,掉下来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里。

他在干嘛

是不是牙口不好

正想着,又见老头把掰好的产品倒进一个盛满浓汤的大海碗里,那碗浓汤顿时就变成了一碗浆糊。

老头有滋有味稀里哗啦地喝完了这碗浆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胡子上的残留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咯,满脸都是幸福感。

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赶紧找来伙计问:“那是什么

”“羊肉泡馍啊。

”老天,这糊里糊涂的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

小的时候就最恨把馒头放进汤里 ,软不啦及的,要口感没口感要味道没味道,再好吃的馒头再好喝的汤都给搅浑了。

所以,很遗憾,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买了一堆民间工艺品,而在吃上,却是一片空白。

看了贾平凹写的陕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笔墨形容羊肉泡馍的精彩,但我还是没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来。

这在我看关于吃的书籍的历史中是少见的。

《朝鲜凉面》初到东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鲜人和朝鲜文字还是大惊小怪的,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

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鲜民族文化,比如,他们的饮食文化,更具体地说,如何吃遍学校周围的朝鲜小吃店。

于是,先去朝鲜泡菜摊子前侦察一番,和买泡菜的朝鲜族老大妈套近乎,问:“道拉及是什么意思

”朝鲜族老大妈真的很象《奇袭》里的老大妈那样慈祥,她不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儿园水平的问题,还推荐我买了朝鲜泡菜的代表作——桔梗。

尝了桔梗后,对朝鲜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两色世界。

从澡堂出来,头发一会儿就冻成柴火棒。

并不觉得冷,只是渴得慌。

就到处找有水源的地方,后来发现一面“朝鲜凉面”的幌子正迎风招展,凉面

正好解渴。

一头扎进去,里面已是高朋满座,人人都端着一个大海碗往肚子里灌凉面,很舒服的样子。

于是也要了一碗。

等端上来后,才觉得好象有点不对劲。

鲜红的面汤上波澜不兴,面条当然是潜伏在汤底的,只是这汤,怎么看都好象是刚从自来水龙头里出来,冷不说,还有股漂白粉的味道。

怀疑归怀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说。

结果,渴是解了,但我体内的那点余温可全给带走了。

一路跑着回到宿舍,又是捂热水袋又是灌开水,折腾了半天,才把胃里的那块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东北人和南方人本来就不一样,他们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冻梨吃冰棒,那是因为他们有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坚强的胃。

所以他们可以裹着大棉袄吃凉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时候。

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再去品尝朝鲜凉面了。

甚至一想到这四个字,我的胃就开始冒凉气。

不怪朝鲜凉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烧鸡》说来惭愧,自己在外求学几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

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食堂乏味的饭菜,使自己时常处于饥饿状态;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为天”嘛,自己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刚到长春不久,就打听到“道口烧鸡”挺有特色,忙亲临考察。

果真,摆在橱窗里的烧鸡肥嫩嫩、黄灿灿、热腾腾,撒发着迷人的香气,又看到买烧鸡的人排成了长队,更证实了此烧鸡的名不虚传。

此后三年间,只要钱包里有点余钱,便忙不迭地往烧鸡店送,买不起整只就买半只;买不起半只就买鸡杂碎(鸡肝、鸡卵等构成,便宜而味极佳,是穷学生最亲睐之物)。

那种拎着一小袋烧鸡走路的愉快,无法言喻,只觉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么美好。

此时若去攻读书关,再厚的“砖头”也能毫不费劲地“啃”下来,这就是“道口烧鸡”的威力。

有时,人的胃口会比脑袋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就是物质有时也能毫不客气地战胜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过生日,无例外地都要买只“道口烧鸡”以飨大家。

鸡上台面后,往往还没等打开塑料袋,大家就已经操起家伙跃跃欲试了。

那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鸡,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一块鸡肉在舌头上还来不及停留就溜进肚子里去了。

而此时往往有师兄师弟寻着香味不请自到,说句“生日快乐”就一屁股坐下来大嚼起来。

那时候,要求师兄师弟办事或反过来他们求我们办事,都言不二价:一只道口烧鸡。

在长春的三年,可以说是伴着“道口烧鸡”的香味渡过的。

(虽不能常吃,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烧鸡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飘来的香味,使我们的读书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 临毕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家大饼店专营夹肉大饼,味道好得没法提。

可惜没有机会了。

要不然,现在又会有一样好吃的供我回味了。

麦熟将至,外出路过南方一个小镇,有幸在饭店吃到了从小烙印在脑际的美食——碾碾转儿。

吃着这久违了的美食,当年的那种对其情深意切的欲望不禁又重现于心头。

那是我童年时代,正直国家困难时期,农村百姓过着食不饱腹的生活。

人们想尽办法,把能入口的东西都吃净了,就连门前的老榆树也不能幸免于难,人们把树皮剥光,充当了口中食粮。

尽管如此,仍难解饥饿之急。

母亲不忍心我们挨饿,早早地许下愿:给我们做碾碾转儿。

我们无不从心底里高兴。

等啊盼啊

终于有一天,母亲说地里的麦子可以吃了,让我们跟着她去地里拔麦子。

地里的麦子还不十分熟,而这也正是做碾碾转儿最好的时机。

由母亲指点,专门挑选那些能用的麦子。

做碾碾转儿用的麦子特别严格,嫩了不行,因为麦子的浆水还没凝固;老了也不行,因为麦粒熟透了就太干了。

必须选那些既成熟而又没干透了的、麦粒绿而饱满且已经有了一定硬度的麦子。

母亲舍不得多拔,因为那将是我们一家的口粮。

等我们带着两捆麦子回家后,已累得直不起腰来了。

其实活是轻微的,只是人已饿得没了力气。

为了能吃到这美食,我们不得不坚持着和母亲一起做下去。

我们先是把麦穗一个个掐下,然后放入锅里闷熟,再把闷后的麦穗撮成粒。

不等所有的工序结束,我就耐不住饥饿,将一把麦粒放入口中了,经母亲再三劝说,才没再多吃。

等麦穗都撮成粒,母亲把麦粒端到自家的石磨旁(当时农村差不多家家有石磨)。

将石磨的上扇掀起,把一玫铜钱垫在磨脐上,再将石磨放好。

将收拾干净的麦粒倒在磨盘上,在磨眼上插一根秫桔杆儿,我们几个和母亲一道推的推,拉的拉,围着磨道转了起来。

因为两扇磨盘中间有铜钱垫着,磨扇间有着一定的空隙,所以推起来比磨面省些力气,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费尽了全身之力。

磨盘上的麦粒不断下落,磨盘周围不断地落下了一个个的小面卷儿,不是太长,如同一根根断了的火柴棒。

我们个个脸上淌着汗,心情却是很好的,因为马上就有饱饭可吃了,而且是上好的美食。

我们的汗珠不断增多,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也横七竖八地堆了起来,等磨盘上的麦粒全不见了,我们才气喘嘘嘘地停了下来。

母亲用扫帚轻轻地扫净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又掀起石磨的上扇,仔仔细细地将两扇磨盘打扫干净,我们这才随母亲来到上房。

等急了的我,也顾不得看清母亲准备了什么辅料儿(可能有些大蒜汁什么的吧,那年头儿没有上好的讲究的),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那种感觉真的胜过吃法国大餐

时间过得好快,这难忘的童年转眼已成往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各种传统名吃和国外的名家食品也摆上了老百姓的餐桌。

人们可以在工作之余,心情舒畅地品尝着人间美味,可是对我而言,最最难忘的还是吃着和母亲一块儿做出的碾碾转儿,这种心情恐怕是当今世人所不曾有过的。

愿所有的人们永远不再有我的那种感觉,愿所有的人都能以恬静的心态去品尝这人间的美食——碾碾转儿

《鸭血粉丝汤》鸭血粉丝汤是我们这儿著名的风味小吃o 鸭血粉丝汤味儿好,看相也好o晶莹的粉丝浸在米黄色的汤里,一条条红色的鸭血伴着黄色的油果、绿色的香菜、褐色的鸭肝,泛白的鸭肠散落其间,真是令人垂帘三尺! 鸭血粉丝汤做法很简单:来了客人,随手抓一把洗净的粉丝放入竹制的漏勺里,在热汤里来回的晃动,烫上一两分钟o将烫书的粉丝倒进碗里,再捞出些鸭血和油果子,加上汤水,撒上切好备用的熟鸭肠、鸭肝、香菜,喜欢吃辣的客人还可以浇勺红红的辣油,一碗色香味俱全的鸭血粉丝汤就做成了o 吃鸭血粉丝汤也挺有意思的o吃粉丝时,我喜欢一根一根的吃,找到粉丝的头以后o嘘地一下吸进嘴里,真是顺滑爽口呀!吃油果子、鸭肝、鸭血,我先用舌头舔一舔它的粗味道,再细细地诅嚼,品尝它的细味道o有一天有一天我吃鸭血粉丝汤时,由于吸粉丝过猛,汤溅得我满脸都是,弄得我狼狈不堪o从此,我给鸭血粉丝汤取了个别名--乐开花o 《阳澄湖大闸蟹》阳澄湖大闸蟹是我们这著名的特产。

不仅苏州人爱吃,而且全国各地的人们都爱吃。

有一天,家里来了客人,妈妈从外面买了十只大闸蟹。

买回来后,妈妈先把大闸蟹放进水里浸一下,趁这个功夫,我趴在水池边,静静地端详着它们,它们是深灰色的,有两只大大的钳子,和八只小脚。

它的两只大钳子使劲的挥舞着,好像要和我来一场恶战。

开始煮了,妈妈先把水放在锅里煮上9~10分钟,水开了后,妈妈把它们一一放进了锅里,渐渐地,它们的颜色由深灰变成了淡黄,又由淡黄变成了深红色。

又煮了一会儿,就完全熟了。

妈妈打开了锅盖,一阵清香扑鼻而来,我狠狠地咽了一下口水,然后,妈妈把它们放进了盘子里,一盘色泽诱人、色味俱佳的大闸蟹呈现在我的面前。

妈妈把盘子放到了桌子上,我迫不及待地抓了一只,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我先把两只大钳子和八只小脚拽下来,前后咬一下,再一吸,又白又嫩的蟹肉就滑进了我的嘴里。

大钳子里的肉非常细腻润滑,入口即化。

然后我打开了蟹盖,里面的蟹黄金灿灿的,我一吸,蟹黄就到了我的嘴里,真是鲜美

最后,我把蟹一分为二,细嚼慢咽起来。

阳澄湖大闸蟹的味道真鲜美啊

让人吃后回味无穷,赞不绝口。

真是名不虚传的苏州特产

同学十年再次相见感言

同学,各位兄弟姐妹:  大家好

 天,我情非常激动,有同学,我真的是十年没见了。

不怕大家笑话,那天小松在群里说起准备同学聚会之前的某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们全部同学都回到了华工再进修两年,因此同学们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回到以前的宿舍,又过起了以前的集体生活。

稍为不同的是,这次很多人都是拖家带口的,因此也发生了很多趣事。

具体怎样有趣我已经想不起来了,但是我清楚地记得我在梦中那种发自内心的笑声。

十年之前,我们离开学校走向社会的时候,想必是带着一种迫切的心情的吧,似乎都在磨拳擦掌想干出一番事业出来。

但是很奇怪的是,十年后当我收到聚会的通知之后,我也是迫不及待地想回来见见大家,还有我们呆了四年的校园。

  我还不瞒大家,虽然这些年跟大家见面不多,但我对大家、对华工的感情却是越来越深。

我曾经几次回清远途中专门路过华工校园看了一下,甚至在某次心情很不好的时候,一个人回到了12号楼以及西湖厅坐了差不多一个白天。

我始终觉得,这里是我成长的地方,也是我能够回归心灵平静的最好去处。

  十年光阴,仿佛一晃就过去了。

我一直都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这十年过得比大学四年还要快。

我还非常清楚地记得,十年之前的那个早上,蔡华生同学把我送到商业街打的去东站的情景,甚至我还能够把96年进大学时的很多细节回想起来。

人这辈子印象能够如此深刻的东西估计不多,大学生活毫无疑问是其中的一个。

  不过,十年时间毕竟不算短,十年当中可以发生的事情太多了,相信在座的同学们大多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做了爸爸妈妈,组建了属于自己的小家庭,跟从前刚出来社会闯荡时已经大不相同了。

我有个初中同学,时不时都会来深圳出差,十年之前,他经常会为了节省公司发的一百多元住宿费而到我宿舍里跟我挤在90公分宽的铁架床上,大热天也是两个人一起吹风扇。

但是现在,他宁愿自己住几百块钱的酒店,也不接受我的邀请到我家睡客房。

这说明什么

说明大家的生活条件、生活品质以及交往的方式都已经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

  呵呵,说了一大堆我对分别十年的感受,现在该介绍一下我自己的情况了。

可能我真的不是一个学习能力特别好的人,这在大学期间其实已经体现出来了,呵呵。

真的,我记得大概是0

【第1句】:02年的时候,我曾收到过郑舒芸同学的电话,问我毕业这一年多有什么变化,我很坦率地说:“好的没有学到多少,坏的也没有学到多少。

”这是我的真心话,也是我这十年来的真实写照。

我觉得这十年我学到最有用的东西也就是开车和打电脑,而官场上的东西,我也是至今无法融入进去。

所以,不管是性格、兴趣爱好、生活方式、人生观世界观,我感觉我可能还是停留在十年前,没有怎么“长大”。

  个人情况来说,这十年变化最大的当然是结婚生子了。

跟同学们相比,我结婚应该算是比较迟的,刚好30岁的时候才结的,现在儿子还不到14个月,刚会走,但还不会叫人。

样子长得很像我,但性格现在看来跟我差别很大,我都会奇怪怎么生了个这么调皮、倔强的小家伙,呵呵。

我现在的生活基本是两点一线,不是上班就是在家做宅男,社会交际非常少,最大的娱乐也就是每周一次的羽毛球了。

其实我对生活的要求也就是这样,下了班就回家带小孩,做家务,然后有个人给我做饭吃。

在行政单位这么多年,我还很不适应单位的饭局,所以基本上都会推得一干二净。

  工作上来说,我毕业之后便成了“可恶的城管”。

我知道大家肯定会笑,我刚出来工作的时候,就有同学开玩笑对我说“你们收到水果就叫我过来吃啊”,但实际情况真的不是这样的,城管没有这么坏。

社会上都说城管是“打砸抢”的代名词,又说城管都是素质低下的人,但我觉得我身边的同事,也跟社会上绝大部分人差不多,不觉得城管的整体素质就比社会上的低。

当然,任何地方都是有素质高以及素质低的人的。

而且,一说到素质这东西,真的不是看一个人的学历等外在条件就可以下定论的,我们这里大学生大把,但是工作性质是决定了我们就是要做一些得罪人的事,所以找骂是应该的,呵呵。

我曾经在电梯里遇到一个外表看起来应该是受过教育的人,他看见我穿着制服,就指着我的鼻子说:“你们都不是人。

”对此,我只能苦笑,没有跟他争论什么,但在我心中,我会有个感觉,无端端地在这么多人面前随便羞辱一个人,也不见得素质有多高。

当然,城管的“可恶”是有深层次的社会原因的,这个工作经不起表扬,因为我们确实在很多方面做得不好,但是如果只是一味地批评甚至谩骂的话,又会让我们觉得很委屈。

其实我现在已经学会了不跟行外的人来谈工作了,真的,一谈肯定是要争吵一番的了,呵呵。

怎么说呢

各有各的难吧,大家尽可能做到互相尊重、理解吧。

可能真的是阴差阳错吧。

我记得初中的时候,我的学校门口的街道上就有很多小贩,每天中午放学的时候,也就是城管出来收东西的时候,我也是在后面指着他们骂“有牌烂仔”,没想到若干年后,自己做了这一行。

不过,现在我已经很少去理会别人的看法了,更不会去论坛上跟人争吵城管怎么怎么,我只记得尤炜教我的那句话:工作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真正的生活在业余。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将它作为座右铭。

人这一辈子就是在寻找自己的位置,找到了,风高云淡,找不到,那就苟苟营营吧。

从工作的角度来说,我属于后者。

  除了工作和家庭生活,我现在也在尝试做一些别的有意义的事情。

我现在是《体坛周报》旗下网站乒乓球和羽毛球两个项目的供稿人之一,并为国内几个有影响的乒乓球网站做一些关于乒乓球运动的宣传工作。

另外,我还是深圳红十字会的义工及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志愿者,有时间的话,我会到血站为一些捐血者服务。

2007年3月,我也曾为一位白血病患者捐献过造血干细胞,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骨髓”。

这些事情,都不能为我带来什么经济收益,即便是稿费,其实也是低得可怜。

就像我老婆说的那样,赚点奶粉钱就算了,别指望靠它吃饭。

我去做这些东西,其实真的完全是为了小时候的理想,对体育的理想,还有对公益事业的理想。

  人这一辈子,没有几个十年。

我们刚刚走完了进入社会的第一个十年,这可能是一个初生牛犊的十年。

接下来,我们可能就要跨进一个压力最大的十年了。

家庭、工作、车子、房子、孩子,等等,将很大程度地困扰着我们,影响到我们的情绪甚至生活质量。

不过这也是每一个人必经的阶段人生无常。

从我自己的感想来说,家庭和健康真的是最重要的,所以我生活的重心始终也会在这方面。

  今天一别,又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有如此规模的聚会了。

我曾在群里打趣地跟同学们说,如果幸运的话,可能毕业二十年聚会的时候,我还来这里见大家。

真的,尤其是在近年来目睹了杨佳案、湖南永州法院枪击案、广西梧州法院硫酸案、深圳社保局锤击案等之后,让我现在对自己的人生都产生了一种茫然。

两个月多前,我也曾被执法相对人跟踪到家门口并进行威胁、恐吓。

再加上天灾人祸、生老病死,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能否出现在二十年聚会的大合影上。

我说这些听起来真的很悲观,也可能影响到某些同学的情绪,但我更多地是想表达,希望大家都能珍惜今天重聚的一刻,珍惜我们曾经一同度过的大学时光,珍惜彼此之间的感情,珍惜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一天,珍惜自己身边爱你和你爱的人。

下面,就让我们为此而干杯吧

  十年同学聚会感言(二)  春风桃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十年前的那个夏天,十年前凤凰花开的那个七月,在国旗和紫荆花红旗的映照下,我们经历了中国一个历史性的时刻,香港回归中国,经过了激动人心的欢庆,我们又马上面临着告别,带着青春的梦想,带着和同窗离别的伤感,离开了母校,踏上了社会。

  依然记得在山师北街上为了告别的聚会,依然记得学生公寓楼前的广场上那些待发的行李,依然记得分手的送别、拥抱和泪水,这一切,都成为人生年轮的印记,永不褪色。

  十年过去了,弹指一挥间。

当年我们青春年少,不识愁滋味;如今我们正值人生壮年,经历风雨,阅识沧桑。

  十年,每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除了毕业当年考上研究生的那一批,更多的同学毕业后工作,工作之后,又选择了考研究生。

这大概是同学中最常见的人生轨迹。

同学中的大多数,还是在县市,做着教育工作,甘当人梯。

  不管身在何方,不管做什么工作,我们都有共同青春记忆。

重返母校,是我们共同的梦想。

时光流水带不走校园生活的片段。

我们一手握着昨天,一手握着今日,从四面八方来到故地。

十年过后见面,感慨良多。

  当年在泰山上看一轮红日从万里云海中冉冉升起,振臂一呼,为豪气凌云的青春留影。

如今的我们,已为人夫,为人妻,为人父,为人母,有了一个家,才知青春的虚妄。

当年睡在上铺的兄弟,他的梦想是成为内地的李泽楷。

今天他只是一个小城的公务员,兢兢业业地工作,准时上下班,像钟表一样准确,他说,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回家亲一亲可爱的女儿。

那时候,我们年轻,不知柴米油盐,不知血脉相连的骨肉亲情,总以为自己是个顶天立地的人物。

原来的英雄气短,变成了儿女情长。

  只用十年的时光,社会与现实就校正了我们的人生向,青春的梦想与激情无无踪迹,剩下的是务实,为家庭,为工作,尽自己的责任。

十年,我们懂得了人生要义和自己的责任。

  十年聚散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走上社会,方意识到校园生活的美好;经历洗礼,才知道惟有同学友情之可贵。

十年间,我们喝过无数次酒,走过不同地方的桥,看过各个地方的云,还是觉得同学最亲。

十年里,和无数的人喝酒至微醺,愈来愈感觉生活就像啤酒的泡沫,有时世界如此柔软动人,在清醒时觉得世界平淡无奇。

同学,就是能与你分享、分担,能与你大醉一场的人。

  同学聚会不需要理由,十年,只有这个数字就足够了。

星散各地的同学赶到母校,所有的话语都在相逢一笑的握手中,在举杯一碰的愉悦中。

十年聚会,是一个句号,也是一种新的开始。

  不要说何时再相逢,不要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我们期待下一次重聚。

  感谢恩师,感谢母校,感谢同窗,感谢生活。

十年同学聚会,是叙旧,也是感恩。

  让我们举起酒杯,共同祝愿。

祝恩师身体康健、万事顺遂。

祝福同窗事业发达、生活圆满,祝咱们的下一代健康成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十年同学聚会感言(三)  同窗友,非等闲,肝胆相照话无边,心事总相连。

  横多年,竖多年,各奔东西难相见,惟有情连绵。

  毕业时,我们挥挥手,泪中带笑。

再相聚,我们抱抱肩,笑中带泪。

哭过,又笑过。

离开过,又相聚过。

二十五年,我们虽天各一方,但月共一轮。

二十五年的风雨,二十五年的打拼,二十五年的共进,时空距离让我们更加珍惜友谊,更加彼此思念。

  相聚看到同学们都别来无恙,都很阳光。

二十五个春秋,弹指一挥间。

再见面时,同窗姐妹已成人妇,窗前小伙尽是顶梁柱。

真可谓是:乡音未改风度添,定睛看去仍青年。

今天,微笑与友谊、喜悦与激情拥抱着我们每一位。

依稀的地方,恍惚的年代,埋藏在我们的记忆里。

一桩桩五彩斑斓的回忆,告诉我们那段最美的人生。

环视这一张张即将消失青春活力,却又满面春风的笑脸,我们多么欣慰,我们多么幸福

人的一生中,二十五年不算太短,()而我们已近“知天命”之年,前面,不会有太多的二十五年在等着我们。

所以,我们必须学会珍惜,学会享受,学会快乐

  我们曾经的四年大学生活中,我们内心单纯,我们情感丰富,我们思想成长,有亲情的感觉,有爱情的萌动,更有友情的阳光,平平淡淡而真真切切的阳光。

四年的同窗苦读和朝夕相处让我们结下了不是兄弟姐妹胜似兄弟姐妹的血肉亲情(同学们去云南看望生病的同学的日记就是最好的说明)。

难忘那单调乏味的饭菜,那昏昏欲睡的课堂;难忘那虽苦犹甜的思念,那悄然滋生而又欲说还休的爱慕……在校园的林荫小道上,曾留下我们漫步的脚印;也许在那美丽的月色下,曾留下你俩的窃窃私语,留下你一辈子也难以忘怀的一段恋情。

四年的欢笑和泪水,四年的奋争与苦闷,四年的书生意气跟人生感伤,连同那段充满纯真与自信的青春岁月,都深深地铭刻在我们的内心深处。

  千山万水,隔不断四年同窗的纯真友谊。

二十五年沧海桑田世事变迁,二十五年人在旅途风雨兼程,花开花落,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彩虹已出现在那湛蓝的人生长空。

岁月虽远,但情正浓,让我们把握和珍惜这次难得的相聚,倾诉生活的甘甜,尽享重逢的喜悦。

我想通过这次聚会,让我们把断了的联系接上,把淡了的感情加深,把忘了的初恋唤醒,把不如意的婚姻摧毁

  同学们,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

不管你在国内国外,不管你是从商还是言政,二十五年后我们再次相聚,频频举杯,畅饮友情的美酒,辣在嘴中,暖在心里;我们紧紧相拥,倾诉离别的相思,感动在今时,回忆在明朝。

亲爱的同学们,想念的大伙,今日得欢聚,他日常联系。

关于马加爵故事的感想

冰心生平简介 冰心(1900-1999)原名谢婉莹,福建长乐人 ,1900年10月5日出生于福州一个具有爱国、维新思想的海军军官家庭,她父亲谢葆璋参加了甲午海战,抗击过日本侵略军,后在烟台创办海军学校并出任校长。

冰心出生后只有7个月,便随全家迁至上海,4岁时迁往山东烟台,此后很长时间便生活在烟台的大海边。

大海陶冶了她的性情,开阔了她的心胸;而父亲的爱国之心和强国之志也深深影响着她幼小的心灵。

曾经在一个夏天的黄昏,冰心随父亲在海边散步,在沙滩,面对海面夕阳下的满天红霞,冰心要父亲谈谈烟台的海,这时,父亲告诉小女儿:中国北方海岸好看的港湾多的是,比如威海卫、大连、青岛,都是很美的,但都被外国人占领了,“都不是我们中国人的”,“只有烟台是我们的

”父亲的话,深深地印在幼小冰心的心灵。

在烟台,冰心开始读书,家塾启蒙学习期间,已接触中国古典文学名著,7岁即读过《三国演义》、《水浒》等。

与此同时,还读了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说部丛书”,其中就有英国著名作家迭更斯的《块肉余生述》等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在读《块肉余生述》时,当可怜的大卫,从虐待他的店主出走,去投奔他的姨婆,旅途中饥饿交迫的时候,冰心一边流泪,一边扮着手里母亲给她当点心的小面包,一块一块地往嘴里塞,以证明并体会自己是幸福的

辛亥革命后,冰心随父亲回到福州,住在南后街杨桥巷口万兴桶石店后一座大院里。

这里住着祖父的一个大家庭,屋里的柱子上有许多的楹联,都是冰心的伯叔父们写下的。

这幢房子原是黄花岗72烈士之一的林觉民家的住宅,林氏出事后,林家怕受诛连,卖去房屋,避居乡下,买下这幢房屋的人,便是冰心的祖父谢銮恩老先生。

在这里,冰心于 1912年考入福州女子师范学校预科,成为谢家第一个正式进学堂读书的女孩子。

1913年父亲谢葆璋去北京国民政府出任海军部军学司长,冰心随父迁居北京,住在铁狮子胡同中剪子巷,次年入贝满女中,1918年升入协和女子大学理预科,向往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

“五四”运动的爆发和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使冰心把自己的命运和民族的振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她全身心地投入时代潮流,被推选为大学学生会文书,并因此参加北京女学界联合会宣传股的工作。

在爱国学生运动的激荡之下,她于1919年8月的《晨报》上,发表第一篇散文《二十一日听审的感想》和第一篇小说《两个家庭》。

后者第一次使用了“冰心”这个笔名。

由于作品直接涉及到重大的社会问题,很快发生影响。

冰心说,是五四运动的一声惊雷,将她“震”上了写作的道路。

之后所写的《斯人独憔悴》《去国》《秋风秋雨愁煞人》等“问题小说”,突出反映了封建家庭对人性的摧残、面对新世界两代人的激烈冲突以及军阀混战给人民带来的苦痛。

其时,协和女子大学并入燕京大学,冰心以一个青年学生的身份加入了当时著名的文学研究会。

她的创作在“为人生”的旗帜下源源流出,发表了引起评论界重视的小说《超人》,引起社会文坛反响的小诗《繁星》《春水》,并由此推动了新诗初期“小诗”写作的潮流。

1923年,冰心以优异的成绩取得美国威尔斯利女子大学的奖学金。

出国留学前后,开始陆续发表总名为《寄小读者》的通讯散文,成为中国儿童文学的奠基之作,20岁出头的冰心,已经名满中国文坛。

在去美国的杰克逊总统号邮轮上,冰心与吴文藻相识。

冰心在波士顿的威尔斯利女子大学研究院攻读文学学位,吴文藻在达特默思学院攻读社会学,他们从相互的通信中,逐渐加深了解,1925年夏天,冰心和吴文藻不约而同到康耐尔大学补习法语,美丽的校园,幽静的环境,他们相爱了。

1926年冰心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回国,吴文藻则继续留在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社会学的博士学位。

冰心回国后,先后在燕京大学、北平女于文理学院和清华大学国文系任教。

1929年6月15日,冰心与学成归国的吴文藻在燕京大学临湖轩举行婚礼,司徒雷登主持了他们的婚礼。

成家后的冰心,仍然创作不辍, 作品尽情地赞美母爱、童心、大自然,同时还反映了对社会不平等现象和不同阶层生活的细致观察,纯情、隽永的笔致也透露着微讽。

小说的代表性作品有 1931年的《分》和1933年的《冬儿姑娘》,散文优秀作品是1931年的《南归――献给母亲的在天之灵》等。

1932年,《冰心全集》分三卷本(小说、散文、诗歌各一卷),由北新书局出版,这是中国现代文学中的第一部作家的全集。

1936年,冰心随丈夫吴文藻到欧美游学一年,他们先后在日本、美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德国、苏联等地进行了广泛的访问,在英国,冰心与意识流现代派小说创作的先锋作家吴尔夫进行了交谈,他们一边喝着下午茶,一边谈论着文学与中国的话题。

1938年吴文藻、冰心夫妇携子女于抗战烽火中离开北平,经上海、香港辗转至大后方云南昆明。

冰心曾到呈贡简易师范学校义务授课,与全民族共同经历了战争带来的困苦和艰难,1940年移居重庆,出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不久参加中华文艺界抗敌协会,热心从事文化救亡活动,还写了《关于女人》《再寄小读者》等有影响的散文篇章。

抗战胜利后,1946年11月她随丈夫、社会学家吴文藻赴日本,曾在日本东方学会和东京大学文学部讲演,后被东京大学聘为第一位外籍女教授,讲授“中国新文学”课程。

在日本期间,冰心和吴文藻在复杂的条件下团结和影响海外的知识分子,积极从事爱国和平进步活动。

冰心作为一位忠诚的爱国知识分子,继承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优良传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追求光明,永不止息。

在抗日战争时期,她与周恩来就有过接触,应约在进步刊物上发表文章,周恩来曾邀请她访问延安,虽然未能成行,但他们的心是相通的。

解放战争时期,冰心拒绝参加“国大”代表竞选,支持亲属投奔解放区。

新中国成立之初,她身居日本,心向祖国,坚决支持吴文藻毅然摆脱国民党集团的正义之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新形势鼓舞下,吴文藻、冰心夫妇冒着生命危险,冲破重重阻难,于 1951年回到日思夜想的祖国。

从此定居北京。

周恩来总理亲切接见了吴文藻、冰心夫妇,并对他们的爱国行动表示肯定和慰勉。

冰心感受到新中国欣欣向上的民心,以百倍的精力投入到祖国的各项文化事业和国际交流活动中去。

期间,她先后出访过印度、缅甸、瑞士、日本、埃及、罗马、英国、苏联等国家,在世界各国人民中间传播友谊。

同时她发表大量作品,歌颂祖国,歌颂人民的新生活。

她说:“我们这里没有冬天”,“我们把春天吵醒了”。

她勤于翻译,出版了多种译作。

她所创作的大量散文和小说,结集为《小桔灯》《樱花赞》《拾穗小扎》等,皆脍炙人口,广为流传。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冰心受到冲击,家被抄了,进了“牛棚”,在烈日之下,接受造反派的批斗。

1970年初,年届70的冰心,下放到湖北咸宁的五七干校,接受劳动改造,直到1971年美国总统尼克松即将访华,冰心与吴文藻才回到北京,接受党和政府交给的有关翻译任务。

这时,她与吴文藻、费孝通等人,通力全作完成了《世界史纲》《世界史》等著作的翻译。

在这段国家经济建设和政治生活极不正常的情况下,冰心也和她的人民一样,陷入困顿和思索之中。

在十年“文革”的动乱中,尽管受到不公正对待,她坦然镇静地面对一切,坚信真理一定胜利。

她时时密切关注社会主义祖国的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提高。

她曾在《世纪印象》一文中写到:“九十年来……我的一颗爱祖国,爱人民的心,永远是坚如金石的”。

实践证明,冰心是长期与党患难与共的亲密朋友。

奈何,七尺之躯已许国,再难许卿。

的出处

民国时期,蔡锷将军给自己使美人计,蒙蔽袁世凯。

当袁世凯放弃对蔡锷的监视后,蔡锷离开北京,回到云南,起兵反对袁世凯称帝。

这句话是蔡锷离京返滇前,诀别小凤仙的时候说的。

去过云南丽江和大理的朋友帮忙介绍一下

我刚从那里回来,呵呵 ,防晒霜是一定要带的,这样的天太阳都刺眼,晒一会皮肤就疼~

丽江的腊排骨和小黑羊是冷出名的 ,特别好吃~~还有就是丽江和大理的古城也值得一逛,东西很贵,一般都宰外地来的,你的讲价水平要高的话会买到便宜又好的dd~~丽江的酒吧值得一泡,很好气氛的,能到凌晨3点多~

要是去昆明的话,就喝土鸡米线就行,很好喝的 ~~过桥米线太贵了 ,都有上百的,那种米线也是在咱们内地喝不到的~~还有烧烤,味道也不错哦~~现在都还想吃呢~~还有就是温差很大~~要早晚的要注意保暖,天气比较干燥啊~我的鼻子都流血了,要多喝水

~~祝你玩的开学哦~~丽江是你去了还想去的地方~

求一篇云南玉龙雪山的游记,要很多优美景色描写,求高手赐教,水平一定要在初中之上,O(∩_∩)O谢谢

游玉龙雪山,感受大自然的奇迹

去之前一直很期待,去了之后真的是震撼的感觉,感受到了大自然的伟大,那种雄伟壮丽奇观会使人暂时忘却尘世的喧嚣

丽江的玉龙雪山真的是大自然的奇迹,据说玉龙雪山是世界上北半球纬度最低、海拔最高的山峰。

山脚下百花争艳,里面原始森林绿树成荫,其险要至今无人类征服。

山脚下绿树成荫,百花齐放

水中的虹鳟鱼金樽鱼游来游去,水中嬉戏,水清澈而见底。

而到了半山腰的云杉坪、白水河、甘海子、蓝月谷、听涛湖等景点, 感觉到空气逐渐变冷,时而见到口中的哈出的水汽;山顶上是白雪皑皑,在阳光的照射下光芒四射。

玉龙雪山从山脚下到山顶,几乎整个展现了一年四季的景观

我们去的时候晴空万里,刚好能见到雪山全貌,据说全年大部分时间雪山都在云里雾里,或是到了雨季,雪基本就看不到了。

俗话说:“贵人到,雪山笑

”我们很幸运的见到了雄伟壮丽而又有种“犹抱琵琶半遮面”感觉的雪山

山腰的蓝月谷和白水河都十分美丽,像是到了世外桃源

蓝月谷,顾名思义,那里的水,远远望去蓝蓝的,与蓝天交相呼应,而当我用手捧起蓝色的水,却发现水是清澈透明无色的

许多游客在用蓝月谷蓝蓝的清澈的水洗手洗面,来为自己祈福,希望自己事事顺利。

玉龙雪山是丽江少数民族人们心中的自然神守护神。

在那里我们看了“印象~丽江”演出,全由当地少数民族表演,虽然他(她)们都不是专业演员,但能感受出少数民族的精神,感受出那种发自内心的淳朴人情,而且我们是在海拔最高的舞台上观看演出。

舞台的背景,就是玉龙雪山,看到带着白雪的山顶

山顶上是蓝蓝的天空白云飘飘,阳光明媚而强烈

大自然的舞台真是震撼人心

使人感觉忽然心明眼亮,仿佛经过了大自然的洗礼,忘却了一切心中的尘埃,心里变得明亮清澈

就让少数民族兄弟姐妹心中伟大的自然神照拂我们

让我们中华儿女五十六个民族共同团结在一起,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关于微笑的作文的开头结尾

开头:不需要太多的言语,不需要华丽的修饰,只是一个浅浅的微笑,或许,就是一个奇妙。

结尾:笑一笑吧,用心的笑,你会发现,生活是那么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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