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活农村闲置房屋促进农民征收的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关于盘活农村闲置房屋促进农民征收的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为加快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日前,铜陵市委改革办出台了《关于盘活农村闲置房屋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试行)》(铜改办〔2024〕10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是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积极探索和实践,也是我市在全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率先推出的创新举措。
《意见》共五个部分十九条,从打通农村闲置房屋租赁通道、优化农村闲置房屋租赁外部环境、加强农村闲置房屋租赁政策扶持、加强农村闲置房屋租赁管理、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努力实现有效盘活农村生产要素,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
为方便企业、群众、农民朋友们更好地理解该《意见》,促进《意见》的贯彻落实,现对主要内容予以解读。
一、《意见》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即2024年8月23日起施行。
二、农村闲置房屋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意见》中农村闲置房屋是指市辖区范围内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产权清晰、处于闲置状态的房屋,以及农村闲置校舍、村部、粮站等。
农村土地确权什么意思?为什么突然要搞农村土地确权
你是说,问一下四荒地可以盖房子吗。
是村里承包的地。
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盖的。
因为现在国家正在整治这些非法不经土地部门批准盖的房子。
希望你别花这些钱。
村级集体资产流失该如何追究责任
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农民不可以私自在土地上挖坑。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优化村庄布局及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土地存在困难问题及建议
优庄布局及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土地存在困题及建议仍面临几方面困难问题,亟待关注。
一是传统种植效益不高,部分耕地撂荒现象仍存在。
现阶段,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已成趋势,多数青年农民不愿从事传统农业种植,且小麦、玉米等种植效益不高,生产成本还逐年上涨,大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或创业,导致部分耕地被闲置甚至撂荒。
二是农村规划普遍滞后。
当前,农村交通、水利、住宅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多没有统一规划,缺乏详细的规划和完善的指导,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如在宅基地方面,很多农户宅基地面积超标,建房用地浪费较多,而且农村房屋建筑普遍缺乏整体规划和可参照建筑质量标准,往往由村民按照自己的喜好意愿自行建造,造成住宅布局不合理,土地利用率低。
另外,有的村一户多宅现象突出,弃村中间的老宅基地不用,沿公路、街道或村庄四周建房屋,造成部分宅基地被长期闲置废弃,不仅占据用地,而且影响整体村容。
三是农村宅基地私有观念根深蒂固,闲置宅基地难收回。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但是由于很多农民土地法律意识淡薄,宅基地私有观念严重,认为宅基地是祖宗留下的,认为是自己终身所有,不能随意拆除,阻挠村民委员会收回废弃倒塌宅基地,造成废弃或倒塌的宅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