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精选10篇一盔一带践于行,平安顺达始于心。为了自身及家人的安全,自觉养成规范使用安全头盔、安全带的出行习惯,并带头践行“一盔一带”文明交通行为。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六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
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文明出行维系社会繁荣稳定。整洁有序、和谐通畅的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也是每一位市民安居乐业的前提条件。电动车以其轻便、环保等特点,为市民朋友的出行提供了很多便利,但我们也常常痛心地看到,由于驾乘电动车或摩托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的伤亡,正在极大地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我们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在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道行驶,文明出行。坚决杜绝酒驾醉驾、占道逆行、擅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切实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二、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宣传者
提醒、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及其他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头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宣传者,认真呵护挚爱亲朋的生命健康。
三、 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推动者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对不佩戴头盔作业人员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惩戒不安全、不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从行业做起,从职业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推动者,坚决维护行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安全无小事,日日须关注。让我们一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携手创建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篇2】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
全区广大居民:
大家好!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的安全头盔可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将骑乘人员的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安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骑乘者来说,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安全”二字值千金,为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全省持续开展整治交通顽瘴痼疾和“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行为宣教和查处。为共同筑牢生命的防线,向大家提出倡议:
一、戴牢安全盔。骑乘摩托车时,骑车人和乘坐人要按法律规定佩戴安全防护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也应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头盔,并系牢头盔帽。
二、管好单位人。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要在单位大门口竖立温馨提示牌,将“戴帽工程”专项行动纳入内部安全教育管理范畴,督促大家佩戴安全头盔,干部职工要带头示范“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三、劝导骑乘人。各级文明单位和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分队要组织好志愿者上街、上路劝导,加大对非法裁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的劝导力度。
【篇3】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
全区党员干部职工:
为深入推进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提升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引导广大居民朋友遵守交通法规,遏制和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区文明办就动员全区机关干部职工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主动上牌我带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要积极动员党员干部、职工带头申领电动自行车牌照,认真摸排掌握干部职工及家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情况,确保做到应上尽上,教育干部职工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骑乘不接打手持电话,杜绝酒后驾驶。
二、文明交通我先行。全体党员干部要争当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宣传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有关规定,引导群众登记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平安、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三、文明驾驶我尊崇。全体党员干部要在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逆向行驶、闯红灯、乱穿行,不得违规载人载货、私自加装雨篷(伞),不得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夜间行驶时,务必打开车灯。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我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篇4】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引导广大市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争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推动者和践行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山海关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现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广大市民群众要不断提高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主动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提醒身边人为电动自行车及时登记上牌、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劝导工作人员和社区小区业主加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行动中。
二、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推动者。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要主动关注、劝导身边驾乘人员电动自行车未上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引导他们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安全头盔;要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工作人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主动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三、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践行者。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没有旁观者,广大市民群众要把文明交通“常记心中”,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践行文明交通行为。主动加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行动中来。
【篇5】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广大居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部分驾乘人员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驾乘人员的伤亡。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同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二、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
带头践行“戴头盔”行动,时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三、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请“戴好安全头盔”。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篇6】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
全县广大党员、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大家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可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交通的引领者。全体党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从自身做起,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积极宣传发动,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及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二、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广大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逆行、不闯灯、不混行;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用安全头盔时,要正确佩戴并选择经过正规厂家产品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要积极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进行劝导教育,主动宣传和传播交通文明,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电动车驾乘人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近期,乐亭交警大队将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对于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沿海强县,美丽乐亭,大钊故里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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