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人?让我想一想,对了是他。
他的的确确讨我喜欢:梳了一个小平头,椭圆的脸,炯炯有神的眼睛,走路略显八字――他现在正努力去改。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不知不觉,他已长大了。原本听话的他渐渐变得固执、倔强、顽皮。他有时像猫一样的温柔,偶尔也会和同学打打架。不过事后他和同学又和好如初了。
他最大的乐趣就是看书,书中万千气象,使他心驰神往,受益匪浅。一本好书,能使他“乐而忘忧”,真能达到如醉如痴的地步。他越读越能体会到古人读起书时的那种“食不甘味”、“寝不安息”的道理。
他有时候也耍酷。星期天的早晨,太阳暖暖的,泉水一般的空气,他心情特别好,穿上新白色衬衫,新的黑色西裤,脚上是刷得锃亮的新皮鞋,去听课。虚荣心得到一丝满足,并迅速扩张,脑子里闪出一个念头:哦,这便是酷。路上他改掉了往日匆匆急走的习惯,只是慢慢地往前踱着。他从网上下载了MP3,所以他边走边唱。虽然带着耳机唱歌走调,可他心里却很美。只不过,他的眼睛还紧盯着脚上那双油亮的新皮鞋。
他喜欢宠物,可父母不让他养;他喜欢听有个性的音乐,他声乐考上了七级,他梦想当一名歌手或主持人。
他是谁?呵呵,他就是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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