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年级时,稀里糊涂喜欢一个女孩——其实,也不算糊涂,只不过是长久的孤寂导致对志同者的欣赏——记得那时,每到下课,她都会跑来和我一起画画——简单的星星,随便的月亮,构成一个个纯真的童话。
我生性怪异,不仅人长得怪,思想也怪。一天,见从远处跑来的她,我故意把脚一伸,她猝不及防,一个踉跄摔倒在地,呜呜地哭起来,我当即傻愣,呆呆地盯着地上呜呜的她,同学老师闻声而来。指证罪犯时,不知是她顾着痛,还是什么,她没有供出我。之后的五年,大概是因为没分在同个班,我们没说过半句话,但我心里却隐约残留下她某种气息。
时间稀溜溜地淌过,徒留些征途者的残迹。转眼间,混混噩噩走过小学,我们升了初中,不得不在同一所学校——小镇仅有一所中学。环境依旧——同校异班。漫漫三年,本该是故事高发的时节,但我并非此林鸟,不在斯林鸣。只敢在下课时,在走廊上偷偷看几眼,放学时,悄悄跟几步。具体什么原因,我也不清楚,只是看见她时,欣喜得仿佛饥困的孩子突然闻到肉香。
三年斑驳的爬行,糊里糊涂地跟她进了C中——这回真糊涂。环境依然依旧,高二时,在一次舍友的鼓动下,我向她写了第一封情书,由于太过“电车男”,我只敢从邮局寄到她手中,一周的期盼,终于盼到她的回信。我颤抖地抖开信,回信虽是些官方文件般的废话,但这对我也算是天大的犒赏。当晚,我找到恋爱高手Z君,一番诸如此类后,Z君大曰,有希望!我翻来覆去+碾转反侧=难以入眠,于是,激动地跑到路灯下写回信,先打草稿,反复思量,方才上稿——怕出错。
傻乎乎地写了一个月,才发现自己写的不叫情书——全是些探讨学习,互相勉励的书信。当我反应过来,帷幕早已落下——她回信说,她们班有人议论她如何,为了学习,叫我停笔。也对,女人最重要的就是清誉,便欣然答应。
情书散场后,我觉察到某些异端,但很快都被我剿灭,又习惯性地去想她,偷看她。
二月十四,那些思春的老外规定的思春情人节,素来讨厌过老外什么鸟节的我,竟听了位老兄的怂恿——买盒巧克力送她,并附上封现在想来都汗流浃背的表白信。整晚的萌动与激动换来第二天的——原物不动,同时她赏了我封信,大概是说,开花季节别做结果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后我会遇到我真爱的人……真讽刺,结果的事我连想都不敢想,结束的事倒先做了。
我捧着巧克力,想了半天,不知为何,就是搞不出失恋者的表情,算了,打开包装,祭牙吧!我将所有的情书统统装到盒中,深埋在一个我永远不去想的地方。
所谓爱——一种孤寂的好感,一份童年的歉意,一阵懵懂的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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