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四五岁的小孩被拎起耳朵提起来,有的孩子被胶条封住嘴,有的将孩子扔进垃圾桶。还有的孩子被人用针扎,被关进小黑屋……这是真的吗?我非常震惊,非常害怕!这是近段时间网上一个热门话题‘‘浙江幼师虐待儿童事件’’。他们那么小,那么可爱,他们应该是父母的关爱下最幸福的时候。受到这样的虐待,他们幼小的心灵怎么承受的了!在虐待、暴力环境下被渲染成长起来的孩子会不会成为充满暴力的一代人!现在孩子们的暴力倾向几乎随处可见,比如说以前孩子斗嘴说
“我打你”
现在的口头禅却变成了“
去死吧
”甚至说“我杀了你”大家可能知道这样一个案例,一个经常在网络上玩暴力游戏的未成年人,在网吧上网时与人发生了矛盾,还认为自己生活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首先想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杀”结果真的把对方杀死了!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他还继续在网吧上网,当警察站到了他身边的时候,他才清醒过来!但是晚了,他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一定要消除这些野蛮、暴力行为,保护好未成年人,怎样让祖国的“花朵”身心健康的成长,感受到社会、家庭、学校的温暖呢?
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受到伤害。我们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纪律,在社会我们要提高应对各种伤害能力,比如过马路避免出现危险情况;与陌生人交往要提高防范意识,懂得分清善恶;远离不适合儿童的娱乐场所,让我们保持一颗“纯净”的心。
我们要学法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指出“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从法律上明确了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也是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依据,学习这部法律将会使未成年人身心受到积极的影响。
要做好宣传工作,使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深入人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要做好“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工作。我们在每一个环节中既是受保护的对象,又是宣传法律的生力军。只有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重视起来,才能有效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我们可以在星期天、假期在老师或法律工作者的带领下学习法律、法规,也可以走上街道义务宣讲法律法规,还可以开展演讲比赛、趣味运动会等多种方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我身边的同学们一定还会想到其他好办法,让我们一起加油,共同参与,把大家的好点子和行动集中起来一定可以产生巨大的反响。
“流浪儿之父”
郑承镇20多年来一共领回了400多名流浪孩子。最多的时候,家里挤住过13个孩子。郑承镇收养的孩子中,有的读了中专、警校,有的参了军,没有一个再流向社会。如果人人都奉献出爱心,会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那将是一个多么纯净而又美好的世界。孩子们将是多么幸福!
让我们一起唱响:“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的花朵多鲜艳。”花朵开的芬芳娇艳更需要享受全面的呵护,细致的关怀。让祖国的花朵开的更加鲜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