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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管理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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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管理之我见

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是改革开放形势下人、财、物大流动所带来的“副产品”,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必然现象。这一现象造就了当前城市中的特殊群体——进城务工人员群体。如何对进城务工人员实行严密有效管理,已成为各级政府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一个突出难点问题。虽然各级政府部门长期以来都在进行不懈的探索与研究,但这个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此,笔者结合自己从事工作的体会,借鉴各地政府部门管理进城务工人员一些好的做法与经验,就当前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谈些粗浅看法。

一、进城务工人员现状

我县是一个新兴的沿海县,经济发展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较内地相比有明显的优势,导致大量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经济尚不发达地区的人们纷纷来我县“淘金”。据统计,截止今年8月30日,全县登记在册的进城务工人员总数达5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5.7个百分点,从事务工、经商、服务行业及投靠亲友的占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前四位。这些进城务工人员为我县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同时不少人因受其自身素质影响,自控力差、受约束少等特点,加上社会涉罪诱因增多及市县与农村之间生活方式的冲撞等外界因素作用下,已逐渐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经查相关报表,自1998年以来,进城务工人员作案一直占我县刑事发案总数的30%以上,200

2、2003年全县共抓获外来流窜犯罪分子532名,占抓获案犯总数的27%左右。从我县进城务工人员的总体构成来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有相对固定的职业和较稳定的生活基础,这类人占大多数(约为70-80%)。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携老带小全家外出,从事务工、务农、经商、服务业等,他们以勤劳致富为目标,遵纪守法,安心、积极工作,有的已在象山工作、生活多年,人称为“守法型”的进城务工人员。

第二类来自江西、湖南、安徽、四川等经济不发达地区,盲目来我县找活干的进城务工人员。这些人大多由于受文化、技能等因素的制约,从事本地人所不愿干、不肯干的脏、苦、累、差、险等活,收入少,待遇低,稳定性差,一旦失业或一时找不到工作,连温饱都得不到保障,这与他们抱着发财致富目的来象山打工的愿望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其中一部分人看到当地人生活富裕,心理失衡,又染上高消费、游手好闲的恶习,就极易产生非法攫取财富的动机,往往容易犯罪。

第三类是无身份证件、无固定住所、无职业的“三无”盲流人员,一般以打零工、捡破烂、乞讨等为业,寄住于简易的出租房、桥洞、涵洞及废弃的房子内,甚至露宿街头。这些人往往极力逃避公安派出所的掌握与控制,大多流离于我们日常管理的视线之外,极有可能进行偷、抢等违法犯罪活动,因而是一个严重影响当地治安稳定的“灰色群体”。

第四类是混杂在进城务工人员之中的极少数职业型犯罪分子,这些人中或有前科、或是惯犯、或有重案负身。他们没有职业或以某种临时职业为掩护,唯一靠各种侵财等犯罪活动为谋生手段,获取钱财,作案手段一般具有一定代表性和专业性。这些人大多有一套逃避政府部门打击的对策,往往采取跳跃式作案,即甲地居住,乙地作案,丙地销赃,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给侦查工作带来困难。

二、当前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主要原因

经过多年来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工作的运行和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难点也逐渐显现,有的已成为制约管理功能发挥的“瓶颈”和障碍。

(一)、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客观原因。随着社会发展城乡差别、地区差别拉大,社会成员间的贫富差距拉大,使具有强烈的谋求财富和成功欲望的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大量涌入城市,追求更新、更好的生活。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人、财、物的大量流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尽量减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需要大量的廉价劳动力,这又为进城务工人员流入城市创造了条件。此外城市建设中大量的脏、苦、累的工作,城市人口不愿意做,也大多为外来劳动力承担起来。从而使人口流动特别是大量农村人口流向大中城市成为一种社会现象。

(二)、进城务工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是内在原因。人员的流动多是落后地区的人口流入发达地区,而落后地区的人口相对发达地区人口来说,其受教育程度、综合素质较低,“一穷二白”,从而在为满足个人生存需要寻找生存空间的租房、求职就业竞争中始终处于劣势地位,只能聚居在居住条件、生活条件差的城乡结合部,从事城市居民生活需要,而城市人口又不愿意干的脏、苦、累的工作,子女入学、入托也要受到“不公正”待遇,得不到解决。同时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当经济上处于较低阶层的进城务工人员受到物欲诱惑和刺激时,发财致富心切,心理易出现失衡,当一部分人的欲望通过正常途径又得不到满足时,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管理工作长期滞后是重要原因。一是进城务工人员管理上立法滞后,对进城务工人员管理、疏导、服务、教育等社会配套机制不完善,宏观上没有形成总体的把握和控制,使进城务工人员流动处于半盲目无序状态;二是微观的管理工作不到位,管理机制不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管理方法、措施滞后,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工作没有完全纳入基层政权组织中来,措施不力,管理力量薄弱,用工、租房等关键环节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落脚、谋生容易,使得城市中的进城务工人员无序大幅增加;三是各管理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缺乏统一协调和沟通,各类资料信息、人员力量不能共享,重复劳动造成了大量时间、人员、精力的浪费,使原本就薄弱的管理力量在现实管理中更加力不从心,现有措施难以落实,管理失控;四是从管理部门自身工作看,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只重视管理而忽视保护、服务,使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如公安机关中存在侦查办案效率不高,案件久拖未结;少数基层干警接待进城务工人员或执法办案中对进城务工人员“冷、硬、横、推”,激化矛盾的现象,形成了新的不稳定因素。

(四)、教育、培训工作薄弱。进城务工人员相对于当地居民而言是弱势群体,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本来就受教育程度低,一部分人法制观念差,道德水准不高,需要不断加强素质、法制教育。目前,我们各级管理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文化、法制、道德教育工作没有跟上,进城务工人员生存和发展的一些基本权利长期有意或无意地被忽视,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由于认识和实践等多方面的原因,党群组织在联系进城务工人员、服务进城务工人员、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团结进城务工人员方面做的工作还不多,进城务工人员工作是当前党群工作的薄弱环节。

三、强化进城务工人员管理的对策

进城务工人员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单单是哪个单位、哪个部门的工作,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均有责任做好工作,共青团组织对此责无旁贷,进城务工人员也要积极参与其中。为使进城务工人员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针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试提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工作的对策思路。笔者认为,应以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着力点,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人为本,积极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群体。

1、关注“存在”:充分认识外来务工人员带来的双重影响。一方面,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权、利益分配权、教育权等要予以尊重和维护。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外来务工人员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管理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与日俱增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带来了系列社会问题:外来人员流动性大,层次复杂,管理困难,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因工作受挫、生活艰苦、心态失衡等因素也可能会诱发歪风邪气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我们必须辩证地、全面地看待外来务工人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减少矛盾,促进我县的三个文明建设。

2、关注“思想”: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的呼声。通过走访、座谈了解,外来务工人员主要有四大心愿:一是希望有相对稳定的就业岗位,建议政府或企业对长期在本辖区工作的外来人员制订相关政策,提供优惠待遇。二是希望参加有针对性的文化技能培训,能在工作的同时多学本领,练好技术。三是希望有平等、友好的交流与沟通,形成务工人员与企业主相互信赖、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四是希望得到社会尊重,承认其应有的社会地位,保护其合法的劳动权益。

(二)理顺体制,加强协调,依法履行政府管理职能。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坚持“政府牵头,公安为主,各方配合,综合治理”原则,各地都相应成立由政府一名负责人任组长,综治委、公安、劳动、民政、计生、城建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进城务工人员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协调、督促、检查各地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设立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办公室,严格考核,明确责任,落实经费,配足人员,有效增强工作合力,提高管理实效。政府部门尤其是基层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重点抓好登记、发证、管理等各项工作环节,切实形成派出所责任区民警重点抓,暂口协管员、居(村)委干部协助抓,楼群看护员、暂口信息员共同抓,房东、业主各自抓,隐蔽力量帮助抓的多层次、实体化的暂口管理组织网络。

(三)各级政府部门要发扬勇于开拓、大胆实践的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进城务工人员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最大程度地发挥管理效能,并把各种管理经验不断地完善和推广。

1、端正思想,强化服务。进城务工人员群体一方面为社会作出巨大贡献,另一方面也对当地社会安定局面造成较大冲击。如何认识这一问题至关重要。本地人与进城务工人员的差距,实际上反映了一种城乡差别、东西部差别,这正是我们国家所要逐渐消除的。大量农村进城务工经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种趋势不可逆转,是正确方向。所以,各部门在工作实践中,要化管理为服务。作为共青团组织,更要强调这点,要把进城务工人员作为进城务工人员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关注他们的现状,营造服务氛围,协助培养技能,推动维护权益,提高文化生活质量,促进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到当地社会,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2、提高素质,帮助成才。进城务工人员主流是好的,他们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有实践的磨炼,有强烈的创业渴望和创造潜能。对于一些素质不高,易出现犯罪倾向的进城务工人员,加强学习教育,促进其提高素质,更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共青团组织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把市民行为规范、公安法律知识、计划生育政策、劳动安全生产等知识进行宣讲。其次要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接受基础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他们获取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创造条件,实施对进城务工人员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营造有利于外来务工人员成长成才的社会氛围。要继续开展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的评选等活动,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确立起“以作为求地位”的务实观念,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要加强对外业务工人员的正面宣传,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唤起全社会对外业务工群体的关注,并能正确认识和客观评价他们,在相互之间形成一种平等相待、友好相处、共建家园的良好氛围。要对部分思想等方面素质较好的进城务工人员,单位或有关部门应及时推荐并吸纳到党、团组织中业,从而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政治地位,增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教育的感染力。

3、活跃文化,推进文明。注重在进城务工人员中构建健康、积极、文明的打工文化氛围,以增强他们对第二故乡的认同和热爱。要通过建立形式多样的文化阵地,丰富进城务工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通过组建、扶持创建各种形式的进城务工人员社团,为广大进城务工人员施展才华提供舞台;依托各类媒体开展“打工文化”塑造活动,反映进城务工人员的心声,展示他们的风采,促进交流,增进认同。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要发挥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的作用,积极参与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企业的创建,使文明社会的建立离不开进城务工人员的参与。

(四)树立为进城务工人员服务意识,保障他们合法权益。政府职能部门要放下架子,切实为进城务工人员多办实事好事,开展经常性的法制、道德、文化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对侵害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依法处理,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等问题,使进城务工人员切实感到政府的关心和重视,提高对政府的信任度。同时要积极探索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建立党组织,把分散的党员纳入党组织中来,达到进城务工人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目的。公、检、法、司和各执法部门当前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保护力度正在加大。共青团组织要依托正在开展的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和青少年维权中心,及时便捷地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解决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上的实际困难。另外,开展志愿服务热线,组建进城务工人员法律工作者志愿服务团,推进“平安打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维权工作,使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

(五)进一步加强科技意识,加快进城务工人员计算机管理步伐。要充分利用电脑网络作用,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信息管理,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能力。目前,我们要加快完善计算机管理网络建设,并可以将娱乐业、房屋中介、劳务中介等与进城务工人员关系密切的作业纳入电脑信息管理网络中,随时将进城务工人员的动态信息反馈至政府部门的信息中心,使之很好地为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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