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农村“两转”工作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是解决农民增收难、传统产业提升难、新型产业培育难、城乡发展差距大等农村诸多问题,实现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各级组织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农村剩余劳动力输转和土地流转紧密相关,没有农民的输出便没有土地的有序流转,开展“两转”工作对我县来说尽管时机尚不完全成熟,但作为一项富民的重要措施,这项工作应当从现在开始抓在手上,切实抓出成效。
一、我县“两转”基本情况
1、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缓步上升。据统计,全县农村人口约6.8万人,从事农业的人口约7.97万人(包括季节性务农人员),农业劳动力4.45万人,其中9个农村乡镇农业劳力2.6万人,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的劳动力0.24万人,其中2004年进城务工经商的劳动力为463人,比2003年增长16.9%,全县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不足100元(浙江省该项指标为2650元)。
总体上呈现出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同步增长的特点。近两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虽然在不断增加,但转移规模小,农村季节性用工增长与总体上劳动力剩余的现象并存。
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渠道看,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期,乡镇企业成为转移农村劳动力的主渠道。随着乡镇企业规模的日趋萎缩,一些企业用工相继返回农村从事农业生产。
近几年,因受城市二三产业发展的拉动和城市文明的吸引,青年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逐渐增多,但主要集中在餐饮、理发、零售、小修理、小加工等低层次的行业,而且以帮佣打工的居多,投资置业的很少,工资收入普遍较低,这部分农民在城镇尚未形成稳定的职业群体。
2、农村土地流转渐趋活跃。止2004年底,全县农村耕地流转4800多亩,涉及农户603户,其中:租赁79户、847亩,转让298户、3300多亩,转包120户、723亩。
农户间的土地流转以零星流转为主,连片20亩以上的流转很少;流转对象主要是人多地少户和近几年自发流入的移民。全县形成百亩以上的小农场53个,其中集体农场23个,个体农场30个,这些农场全部是通过开荒形成的,目前,尚没有通过土地流转形成的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
分析影响和制约“两转”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安西农民人均耕地较多,农民务农收入相对较高,土地收益年均达到3000元以上,农民生活无忧;二是城市产业规模小,就业岗位稀缺,吸纳农村剩余劳力的能力不足;三是城市就业引导、职业培训、服务机制不完善,农民就业技能贫乏。投资兴业无资金,培训、就业“两张皮”,打工求职无门路,影响了农民非农产业就业的积极性;四是城市隐性失业问题加剧,城市工与农民工抢饭碗,导致农民工就业空间缩小;五是现行体制影响农村劳力向城市的转移,如实事上仍然存在的户籍差别、不完善的医疗失业保险制度以及工资兑付不够及时等问题,使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存在后顾之忧;六是传统的观念是阻碍农村剩余劳力输转的最大障碍,主要是一些群众对客观不利因素看得太重,很多事情不敢想、想不到和想到办不到,投资兴业怕担风险,务工经商怕丢地权,因而满足于守土经营、温饱有余。
二、促进农村“两转”的思路 促进农村“两转”,从长远目标看,是加快培育城市产业,靠市场引导,促进农民非农就业,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从现实情况看,必须加强宣传引导,激发集、权益保障等项工作。同时,鼓励发展不同所有制的职介组织,全方位沟通用工信息,促进劳动力全社会流动。
3、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务工、经商的农民一个最大的担忧就是怕在城市难以立足时“无路可退”。
随着税费改革的逐步到位,土地负担的全面取消,土地成为农民的最大资产 ,这也是农民对土地难以割舍的一个重要原因。要坚持土地所有权不变、承包权不变、农民权益不减,按照有偿、自愿、合法、规范的原则,积极引导鼓励各种形式的土地转包、转租、转让、入股,使农民从土地流转中获得合理的收益。
要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确保农民应得的利益。对本县进城落户的农民可保留其承包土地、宅基地和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使其在城市难以立足时,“有路可退”。
要加快推进乡村集体小农场改革,按照民有民营的原则,推动耕地逐步向种植大户和民营企业集中。对通过流转形成的百亩以上的小农场,给予农产品加工企业相应的扶持。
土管、农资、公安、民政、监察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加强对农村居民流 动、土地流转、住房买卖等情况的监控,严防私收移民、私卖宅地、私自转让承包地和耕地向无户人员流转等现象的发生。
4、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围绕城镇发展规划的实施,引导农村小康住宅建设向县城和中心集镇集中,通过生活方式城市化改革,促进农民就业观念的不断转变。
5、建立健全四项保障制度。一是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扩大低保范围,使进城后失去稳定收入的农村居民,同等享受这一保障制度。
二是探索建立面向所有非农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开展社会救济服务。三是探索建立进城就业人员和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好“老有所养”问题,消除农村人口进城的后顾之忧。
四是建立无差别的户籍制度。逐步规范户口管理,实现以居住地划分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以迁入地和常住地为主的户籍管理方式,取消落户限制条件,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
鼓励有相对固定住所、合法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村人口或外来人口办理城市常住户口,成为城市居民,给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参军、就业、培训的“国民待遇”。
三、对当前开展“两转”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开展劳动力资源、就业意向和土地流转普查。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劳动力资源、劳动技能、就业意向的调查,建立劳动力资源库和沟通各地的劳务用工信息专网,这项工作由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土地流转的详查工作,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并由农资局负责搞好土地流转合同的制定、签订和鉴证指导工作。二是继续组织开展万名农民出行和外出务工人员现身说教活动,帮助农民开拓视野,转换观念。
三是抓好“两转”试点。根据我县情况,可选择农民经济基础相对较差、外出务工经商欲望较强的乡镇作为“两转”的试点,组织有关部门驻乡开展工作。
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从严控制私收移民和打井开荒的政策规定,从源头上控制农村人口一面输转,一面增加的现象发生。对近几年非政策性流入各乡镇的无户移民,可采取在两个移民筹建乡集中安置的办法解决。
五是制定出台农村土地流转办法,切实规范土地流转行为,这项工作由县委政研室负责完成。六是研究制定鼓励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的政策措施,在农村劳力流动、择业、投资经营、福利待遇、子女受教育等方面给予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基本同等的地位。
这项工作由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六是组织有关部门赴张掖、武威和本市金塔县等地考察,学习其劳务输出、劳务市场管理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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