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 24 年后又合并:何为双重领导
1994年以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只有一个税收征管系统,中央税收主要靠地方税务局征收。
1994年7月1日,国税地税正式分开。
但分税制实行了24年,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
一方面,国地税分设会使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增加,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增加,不利于税务人员全面掌握税收业务;另一方面,机构分设所导致的机构争议也成为问题。
合并后,好处主要有:
【第1句】: 可以提高征管效率,避免国、地税之间的推诿扯皮,同时促进税收征管的全国统一性,平衡地区差异性。
【第2句】: 能方便纳税人申报及应对税务机关检查,减少了企业的税收合规成本。
【第3句】: 征税系统可以对人员进行更好的配置,强化最需要加强的部门,提高税收征收的整体效率;
【第4句】: 税务局可以一次对所有税种统一检查,有效避免以往对非本单位的税收风险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弊端。
【第5句】: 地方财政数据造假的可能性下降。
以前,地方税务局仅仅在业务上归属国家税务总局指导,但人事等由同级政府决定,所以地方政府为了政绩的需要,对地税、非税收入造假就有了可能。
合并后,征税权在一定程度上上收,可有力避免此类现象。
2024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双重领导即一个部门由两个上级来领导。
从机关管理方面讲,双重领导关系是指地方国家机关受同级国家权力机关以及党委和上级同类型机关同时领导,一般的地方国家机关都含有双重领导。
表现为在行政关系上归地方政府领导,在业务上归上级同类部门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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