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美检察的句子
【第1句】春夏秋冬天上云,风霜雨雪脚下路。
三年前,正值花季岁月的我,踏进了人民检察的圣坛,几多感慨、几多喜悦,是幸运,是挑战,是磨砺,更是奋发。
我想:人生,是短暂的,短暂得像流星,一闪即逝。
生命的本身并不特别,是价值赋予她灵气与色彩,生命的价值是由每个人自己创造的,只有依靠自我的执着与追求,才能做好人民满意的检察官,为生命挥洒绚丽。
【第2句】厚厚案卷,好似荆棘丛林一片,检察官,手执正义,击落一个个肮脏的飞虫,唤醒一个个沉睡的心灵,你是法律的使者,度化人间的丑恶,你是道德的化身,蘅定世间的不平,法庭上灿美的国徽,时时为你照亮前行的征程,披荆斩棘,勇往直前,为缚世间凶顽,日夜搜寻在字里行间,拨开层层迷雾,躲过颗颗糖弹,分辨“羔羊”与“恶虎”,是您,持法律之箭,为社会的安宁,惩恶扬善,你雄壮的躯体,是共和国的铜墙铁壁,你矫健的身影,是正义的猎猎旗帜,检察,因你而更加磅礴,正义,因你而更加伟岸,你狭窄的天地,比宇宙还博大精深。
【第3句】你不是法官却拥有法官一样的威严,你不是警察却拥有警察一样的威武,你是检察官一名平凡而普通的战士,检察一个特别又令人尊敬的岗位,你手擎正义之剑惩凶除恶,你不畏强权反腐倡廉,你一身傲骨不惧各种诱惑,你历经风雨历练不改执着信念,你没有刻意的雕琢和伪装你不怕流言恶语的伤害,你就是一个无私无畏的检察战士,几十年风风雨雨,信念与执着铸就了一个正义的执法者,我只看见你一脸刚毅,我只看见你忙碌中疲惫的背影,公正是你的灵魂,岁月写就成熟与厚重,年轮刻写搏击的足迹,光荣铸成辉煌的理想,风霜雨雪凝聚成熟与厚重,累累硕果是你靓丽的风景。
【第4句】三年的检察生涯,使我对人民检察官这五个大字有了深深的感悟,让我看到了法庭上公诉人义正辞严指控犯罪的亮丽风采,看到了检察干警不畏权贵,与罪犯斗智斗勇的飒爽英姿。
我们人民检察官用炽热的爱、深深的情践行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誓言;以自己的青春和执着呵护着公平正义,用对祖国和人民的无限忠诚铸就了永恒不朽的检魂。
【第5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有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这是艾青的两句诗,读着这样的诗句,我就会联想到那些为脚下的这片圣洁的土地默默奉献的人民警察官。
他们很普通、很平常,在茫茫人海中找不出一点特殊的地方,但是正是这些普通人他们凭着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和热爱,惩处了一个个犯罪分子,用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象盘石牢牢捍卫着我们的祖国。
【第6句】这难道就是我们检察官吗
不,当然不是。
检察官是人,食人间烟火。
他们同样拥有妻儿老小,同样需要亲人、朋友和友情。
你看:在送往灾区的一床床被褥,一件件衣服,一张张人民币,就是检察官们拳拳爱民之心、儿女情长之意
这才是我们的检察官,是责任在身,心系人民,默默奉献的人民检察官
也许有人要问:这是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呢
我来告诉你:因为他们选择了从检之路,就是选择了一种责任,选择了一种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那将是属于形形色色、没完没了的案件;属于厚厚薄薄、长长短短的卷宗;属于长城和橄榄枝构成的神圣的检徽。
一句话,为了就是这片圣洁的土地。
【第7句】在“两个率先”的伟大征程中,是我们人民检察官,紧握法律的利剑,检徽闪耀。
在和谐社会的蓝图绘制中,是我们人民检察官,不畏艰难,较量污秽与邪恶,捍卫公平和正义,三水大地可鉴,七彩日月作证。
群众的嘱托、百姓的期望和人民的心意,让我们一点一滴的输进记忆。
青天白日的花朵,装点着湛蓝和美丽,雷霆万钧的怒吼,让邪恶无处逃逸。
我们,将除暴安良的信念深埋于心底,用铁肩柔骨担当起社会道义。
【第8句】赞美你,人民检察官,你英姿飒爽,大义凛然。
赞美你,人民检察官,你肩负着党的信任,人民的期盼。
为了共和国的肌体永远健美,你把反腐的利剑高悬;为了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你披荆斩棘智斗凶顽。
【第9句】又是一年春草绿, 花开花落几度秋。
数不清多少个黑夜白日,多少个严寒酷暑,我们姜堰一代又一代检察官的青春,就在这里流逝着,沉淀的是本本厚厚的案卷,锻造的是惩恶扬善的决心,承载的是重重叠叠的生命。
【第10句】为了蓝天的明亮,你挥利剑把乌云驱散;为了正义的承诺,你终把罪恶交给人民审判;为了公平的社会,你把公道讨还给群众。
为了社会的安宁,为了母亲和孩子的笑脸,你临危不惧,英勇不屈,一往无前。
为了经济的腾飞,为了检察事业的发展,你服务大局,绘就蓝图,谱写了壮丽诗篇。
为了强化法律监督,为了实现公平正义,你勤奋工作,甘于奉献,把人生价值的风采尽展。
为什么将“检察人员”称作“检察干警”
检察人员不应称作“干警” 应规范使用称谓当今,许多有关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新闻报道及文件中,称呼检察官的词语仍在沿用“干警”一词,一些地方还笼统地将检察官都称为“干警”,笔者认为,这是不合适的。
用词用语的不规范损害检察机关的形象,直接影响到检察机关的规范化建设水平,亟需规范更正。
检察官称谓的来源 据笔者调研,我国检察官的称谓最早见于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国家设置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并对人民检察院的职权、组织、活动原则和行使职权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据此,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
在这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就称呼“检察官”。
当时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虽然采用了“检察官”名称,但是“干警”仍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和司法实践中广泛使用。
“干警”称谓有强烈倾向性 长期以来,检察官在我国都是作为“无产阶级专政工具”的形象而出现的。
“干警”一词,不仅现在一些检察官在相互使用,即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各类书面文件中,也屡见不鲜。
“干警”一词,本源有二:一为来源于公安机关,是公安干部与警察的统称;二为来源于政法干警的统称,是民政干部、公检法的干部与警察的合称。
“干警”一词用到检察官身上,可以牵强地理解为干部和法警的统称,但这中间,却找不到检察官的影子,根本无法反映检察官的本质特征。
而且“干警”称谓,军警化色彩浓厚,有着极强烈的倾向性,与检察官作为法律监督者的法律地位根本不相对应,而且“干警”中,既包括检察院的行政管理人员,也包括法警中的警官,这种多年沿袭下来的范畴其实含义混乱。
因此,“干警”一词根本不适用于描述检察官。
称检察官为“干警”不利于公正执法 检察官的“干警”称谓,抹杀了检察官工作的特殊性,无法给检察官一个公正的准确定位,也从概念上使检察官无法找到自身的明确坐标,进而容易使其失去应有的公平与公正。
赋予检察官“干警”的称号,还体现在抹杀了检察机关、检察官的司法属性,把检察机关、检察官当作行政人员对待的思想。
因为我国的“干部”就是约定俗成的对公务行政人员的称呼,可是如果检察官同时也是“干警”,检察官无疑也成为行政机构中的一员了,这样一来,检察官和法官都是“干警”,成了一家人,难以避免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群众就会出现不明白、不理解、不知所以然的现象,偏袒、倾向由法官和检察官组成的控方的现象发生,由此所办理的案件也无法保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而在行政诉讼中,如果检察官作为行政机构的一个职能部门的行政人员身份出现的话,那么他就有身兼“裁判员”和“运动员”双重身份之嫌,其审判结论的公正性同样令人怀疑。
尽管我们不能简单从检察官的“干警”称谓上推断出我国的检察官独立性不强,但这种称谓还是会影响人们对检察官角色的理解及定位。
同样的,在法院系统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检察官的称谓将日趋规范 可喜的是,大家逐步意识到了这一问题。
“检察干警”的称谓逐渐为“检察人员”所取代,检察用词将逐步走向规范。
笔者发现,在今年初肖杨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已经没有出现 “干警”一词。
在最近几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检察“干警”的称谓也在减少,而“检察人员”的称呼在增多,特别是今年以来,高检院贾春旺检察长所作的多次讲话中,均未使用“检察干警”一词,而是一律使用“检察人员”。
在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高检院政治部编写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一书中间,凡涉及的称呼均为“检察人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也没有出现“检察干警”词句(如:97页第二段、153页第二、四段)。
例一, 2006年2月24日,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使用“检察人员”一词11次,而没有使用“检察干警”一词。
例二,2006年4月26日,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使用“检察人员”一词18次,而没有使用“检察干警”一词。
我们相信检察机关通过连续多年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这一不规范现象将越来越少,最终将逐步走向规范。
用语建议
【第1句】:将“检察干警”称作“检察人员”或“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等;
【第2句】:区分不同场合将“检察干警”称作“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助理检察官”、“法警”、“书记员”等;
【第3句】:将“全体检察干警”、“广大检察干警”称作“全体检察人员”、“广大检察人员”等等,以此类推。
以上建议,为即兴思考浅见,难免存在不当甚至错误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人生感悟之浅谈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如何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要做到这一点,本人认为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学习内容上要注意全面和专业相结合。
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政治、经济、历史、自然科学等知识必须学习,这些人类的基础知识如果没有了解,就形不成大的历史眼光和社会眼光,工作起来当然会看不长远甚至短期效应也不过关。
目前办案注重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没有对社会各种知识的了解是做不到这种统一的,因为你将没有这方面的知识、智慧,更经不起历史的检验。
笔者认为,除上述三个效果的统一外,还应当再加上历史效果的统一,这样的四统一才是全面的,对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检察事业的发展有益的。
另一方面,是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这一点不具备的话就真正成为了检察机关的“混混”,其他知识再多也是无用的。
刻苦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使之与社会知识结合起来,工作中才能做到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历史效果的“四个统一”,才能成为学习型检察官。
学习方式上要注意多样化,向书本学习是基础,没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就会很浅薄,这一点必须下苦功夫。
一些人害怕学习,就是由于不能沉下心来读书,一提学习就害怕。
要知道检察官需要的法律专业知识几乎全在书上,不读书的人想获得这种知识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看到日常中一些不注意学习的人正是法律知识极端贫乏的人,办案凭感觉,办错了凭关系和门子来摆平,从而成为检察机关的腐败之源。
实际上,社会各界也是如此,不爱学习没有相关知识的人为遮盖自己的无能而寻找各种保护伞,或者搅混水使任何事不按正路办,使知识实际上陷入无用的境地,然后混水摸鱼,成为社会很大的一个腐败之源。
学习将起到的预防腐败的功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通过学习,自己的能力提高了,修养提高了,不必靠弄虚作假混日子了,抑制腐败的能力自然就加大了。
中央把学习提到“国策”的高度,实在是高瞻远瞩。
学习还要注意向身边的人学,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经历和实践,因而也有着独特的知识,尤其是一些办案经验丰富的人,有着丰富的检察工作智慧,需要和值得我们去学习。
知识再多的人也要如此,以他人为师,古来如此。
学习的另一重要方面当然是到实践中学,离开实践,学习将得不到消化,知识将得不到升华,就形不成工作智慧和人生智慧。
一个没有智慧的人是不能立足于社会的,更谈不上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官。
检察官还要求必须有丰富的检察工作智慧,这只有通过学习知识后经实践提炼得到。
不深入检察实践,空谈检察理论,对自己毫无用处,对检察工作也毫无用处。
深入实践,从实践中不断学习知识,学习智慧,是学习的重要方面。
总之,每个检察官都应当树立学习观念,端正学习态度,做一名终身学习型检察官。
(作者单位: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新入职干警工作体会怎么写
共和国检察一荣誉职业,我,已向往。
在山下的象牙塔里砥砺了四载,在各检系统中实习过多次,让我有勇气进入全国优秀基层检察院,有底气站在铁路司法改革的浪尖。
但,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担当起自己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自己的那份责任,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现在,入职一月将至,在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中,我对自己的身份的转变,理论与实践,理想与实际的差距等方面有了全新的体验,迫不及待的想与前辈、同事交流学习。
感谢院里给我们组织这次培训教育,让我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所感、所获、所想。
在身份认知上,检察官是行使国家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人。
同事前辈们言谈中的睿智,举止中的礼让,工作中的干练,交往中的亲切,都深深的感染着我,优秀检察官的精气神就是这样。
而自己还是烈马青鬃的学生样,虽有千里之志,但言行无状,适应不足,对检察官的身份认识还不到位,言语用词等还有很大差距。
严于律己,亲切待人等是我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的学习重点。
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还是脱不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道理。
上班的第一天就有幸去市院参加司法会计鉴定的有关东西。
本想着自己也对会计不十分陌生,各种会计帐和会计科目也略知一二。
但当实际拿到手翻凭证时,具体的数据与课本上的理论并不完全一样,踏踏实实的翻好每一张凭证都不一定能保证结果准确无误,各种小聪明就更显得苍白无力了。
我意识到,只有踏踏实实的做好每一个细节,才能顺利完成检察工作中的方方面面。
同时,工作中也应该及时的发现和运用技巧,像在统计中灵活的运用各种函数公式,查询信息中巧妙运用工具软件都能事半功倍。
这些都需要我去用心的体会工作,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发现的眼睛去探索。
还有工作对知识的要求与学生时期不尽相同,学生时学习只要优秀或者及格就行,现在,工作对知识的要求是不能出一点差错,只有不断的学习与提高才能走好成为一名优秀检察官所要走的每一步路。
检察官的工作并不是一直都很光鲜,理想与实际存在着差距。
在跟反贪局的前辈们一起在拥堵的北京四处奔波后,反贪工作的困难与辛苦深深的震撼了我,跑了半个北京城却什么都没有查到,询问了半天却得不到可以固定的口供。
这些略带残忍的事实不容我感叹,他惊醒我,理想要建立在实际之中,任何不着边际的想象都是空中楼阁。
检察官的称谓不是随便想想就能得到的,自己要吃得了苦,受得了累,安得下心,用得好知识才能守得住检察官的梦想。
我真的非常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但我知道,自己的能力和知识还不足以撑起这个伟大的理想,为了这个理想,我要:
【第1句】:认清自我,摆正心态。
自己是一名准检察官,要去除自己身上的学生气,要用检察官刚正不阿的品质去要求自己,认清自己肩上的责任。
【第2句】: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自己对检察工作还不甚了解,领导的指引与同事的帮助是我度过转型期的不二法门,尊敬领导前辈,搞好内部团结是咱们北京铁检作为铁路司法改革排头兵的内在品质。
【第3句】:务实实干,勇于创新。
检察工作不是想当然的天马行空,只有踏踏实实的提高自身执行力,集思广益的大胆创新才能成为一名优秀检察官。
【第4句】:不断学习,灵活运用。
正如孙检的教诲,我们年轻人有活力,但是阅历不够。
而填补阅历不足除了踏实的工作外,不断学习提高自我也是终南捷径。
向书本学习,向前辈师父学习,向实践学习,将知识变作工作的能力。
【第5句】:将个人理想融入到集体信仰中。
自己的检察官梦与法治中国梦融为一体,踏实本分,守得住清贫,放得下心胸,用赤子的心去对待工作,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住历史的考验。
法律庄严,检徽璀璨
亲爱的北京铁检,您给我平台成长,我与您一同担当自己法治中国建设的那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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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如何坚定理想信念
检察院的警察,属于司法警察,主要职责是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