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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多情薄情亦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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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多情薄情亦深情

引导语:元稹聪明机智过人,年少即有才名,与白居易同科及第,并结为终生诗友,然而,元稹最为人所诟病的,怕就是他那数不尽的情史,一边痴情一边无情,却也说不清,他是痴情种还是负心汉了。

要论才情,元稹绝不输于好友白居易。他著作丰赡,有诗歌,有传奇,有乐府,传世诗作三百八十多首,最善状咏风态物色。一代文宗令狐楚赞他是“今代(中唐)鲍、谢。”他的才名远播朝野,流放荆蛮十年间所作诗篇,江南士人传读,一时纸贵。连宫中的嫔妃都以元稹诗谱曲,称他为“元才子”。而元稹最为知名的要数他为悼念亡妻韦丛而写的悼亡诗,其艺术成就极高,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赞曰:

“微之以绝代之才华,抒写男女生死离别悲欢之感情,其哀艳缠绵不仅在唐人诗中不多见而影响及于后来之文学者尤巨。”

然而元稹在当时及后世的口碑却远不如白居易,原因之一是时人疑他为谋高位,变节投靠宦官,又以巧文媚上以博恩宠。此间实情错综复杂,三言两语难以说清,留待后考。原因之二就是元稹薄情。元稹虽有“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之感人之语,然而他一生中并非只韦丛一位夫人,韦丛死后,他亦续娶并纳妾。且观其诗文即言行,似乎对韦丛以外的女人亦用情颇深。这在那个时代本不是什么稀罕事,然而后人对照他曾写过的爱情宣言时,难免会有如咀沙砾之感。

本文就来细论一下元稹与他生命中几位女人的事迹,是非曲直,由君评判吧!

扑朔迷离的崔莺莺

元稹著有传奇《莺莺传》,亦称《会真记》,描写了张生与崔莺莺恋爱,然后又将她抛弃的故事。唐贞元年间,有位俊爽才子叫张生,游览蒲州时寓居普救寺,遇到崔家寡妇郑氏携家人回长安路过此处,也暂住普救寺。不巧发生兵乱,幸得张生周旋,郑氏才免遭劫难。事后郑氏设宴感恩。大胆席上张生认识了郑氏之女崔莺莺,当时就被迷得神魂跌倒。本来凭着救命之恩,张生若向郑氏求娶崔莺莺,郑氏未必不应允。可张生嫌迎亲嫁娶的程序太费时间,不愿久等,直接求助于崔莺莺的侍女红娘。红娘教以诗文传情。起初崔莺莺拘于礼教约束,不敢表露心迹,但在张生的不懈追求下,终于决定追求自己的爱情。她与张生私会于西厢下,委身于他,从此“朝隐而入,暮隐而出”。

王叔晖绘

张生不愿自己求亲,反让崔莺莺向母亲请求。崔莺莺无法启齿,终致二人婚事不成。不久张生西去长安,崔莺莺亦不挽留。数月后张生再回蒲州,再以文章挑逗,但崔莺莺此时已明张生心迹,忧愁终日。二人临别时,崔莺莺痛言道:

“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殁身之誓,其有终矣,又何必深感于此行?”

崔莺莺虽已明了自己被抛弃的遭遇,然后他话中仍渴望张生能够善始善终,给她一个名分。可张生毫无表示,第二天就走了。

张生应试不中,滞留京城,闲暇又写信给崔莺莺,并送去花粉和口红。崔莺莺回信不卑不亢,诉说当初对爱情的渴望,后悔不该早早委身。然而言辞中仍表露出对张生的情意,对于爱情,还抱有一丝希望。她还寄上玉环、乱丝等以示对爱情的忠贞。可张生不以为意,将崔莺莺的信拿给朋友看,使友人据此作诗赋,这之后,二人是“渐行渐远渐无书”,那份感情也被张生划上了无情的句号。

本来男子始乱终弃的故事在唐朝极其寻常,时人没有非议,后人亦没必要横加指责。可是张生事后不但毫无愧意,还极其不要脸地说道: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张生恬不知耻地将崔莺莺比作“尤物”,认为她是红颜祸水,谁娶谁倒霉。自己与她断绝关系,倒也算悬崖勒马、善于补过了。真乃无耻至极!对于此段,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评曰:

“文过饰非,遂堕恶趣。”

看到这里有人会说:“《莺莺传》只是元稹写的传奇,负心汉是张生,又不是元稹!”诚然,艺术高于现实,但也脱离不了现实。严格意义上来将,一切文学作品都属作者的“自传”,能展现作者的思想、审美及情感倾向。《莺莺传》中的情节,虽不可能都是元稹亲身经历过的,但张生的身上定然或多或少地有着元稹的影子。

自宋以来,学者多认为《莺莺传》是元稹的自传体小说,陈寅恪《读莺莺传》说:

“《莺莺传》为微之(元稹的字)自叙之作,其所谓张生即微之之化名,此固无可疑。”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亦云:

“《莺莺传》者,即叙崔、张故事,元稹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

然而亦有学者仔细考据元稹生平,找出“元稹自叙说”的诸多破绽,由此判定张生并非元稹,他只是元稹虚构出来的一个艺术形象而已。

往日之事,已如云烟,今人再怎么追索恐怕也难以得见全豹,真情如何,还是留给博学者详考吧。

一生挚爱韦丛

元稹虽出身书香门第,但父亲在他八岁时就不幸去世,其母郑氏只好带着他去凤翔投靠娘家。这之后元稹的生活十分艰难,其《同州刺史谢上表》中自叙曰:

“臣八岁丧父,家贫无业,母兄乞丐以供资养,衣不布体,食不充肠。幼学之年,不蒙师训,因感邻里儿稚,有父兄为开学校,涕咽发愤,愿知诗书。慈母哀臣,亲为教授。”

由此可见元稹的母亲郑氏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不但努力供给元稹衣食,还亲自教授诗书。后来元稹的好友白居易对郑氏大加称赞曰:

“今夫人女美如此,妇德又如此,母仪又如此,三者具美,可谓冠古今矣。”

元稹天赋过人,学习很快,九岁便能作诗,令长辈惊叹,加之他迫切渴望通过科举改变生活,故而他很早就走上了应举之路。

唐德宗贞元九年(793),十五岁的元稹明经及第。贞元十九年(803)春,二十四岁的元稹中书判拔萃科第四等,授秘书省校书郎。与他一同考中的还有他一生的挚友白居易。也是在这一年,元稹娶京兆尹韦夏卿之幼女韦丛为妻。时年韦丛二十岁。

关于这桩婚姻,后人多指元稹攀附权贵,其中陈寅恪的评价最为苛刻:

“微之所以弃双文(即莺莺)而娶成之(韦丛字),及乐天(白居易字)、公垂(李绅字)诸人之所以不以其事为非,正当时社会舆论道德之所容许。但微之因当时社会一部分尚沿袭北朝以来重门第婚姻之旧风,故亦利用之,而乐于去旧就新,名实兼得。然则微之乘此社会不同之道德标准及习俗并存杂用之时,自私自利。综其一生行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岂其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

“巧婚”的评价是否确实呢?先看韦夏卿的官职,时任京兆尹,即京城的长官,这样的官职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不久又改任太子宾客、检校工部尚书。太子宾客是东宫属官,官职不算高,而检校工部尚书则是个虚职。可见当时韦夏卿的仕途并不顺利,又据其诗文,可见他当时已有隐退之意。

元稹、韦丛结婚不久,韦夏卿改任东都留守,赴洛阳上任。韦夏卿疼爱幼女,遂带上女儿女婿一起到洛阳。时元稹尚未发迹,在洛阳没有宅邸,就住到了岳父家。三年后,韦夏卿就去世了。

这样看来,元稹与韦丛结婚似乎也未给他的生活带来多大改善,终韦夏卿在世,元稹也只是个校书郎。韦夏卿除了在经济上能给他帮助外,仕途上似乎也帮不了他多少。

个人的观点是,要说元稹娶韦丛全是政治考量那是不客观的,但若说完全出于爱情,也不大现实。

白居易《唐河南元府君夫人荥阳郑氏墓志铭并序》中称当时“天下有五甲姓”,即崔、卢、李、郑、王。而仅次于“五姓七家”的就是京兆韦氏,其为关陇集团的核心成员,俗称“城南韦杜,去天尺五”。这些大族相互通婚,势力盘根错节,甚至连皇帝都不放在眼里。

元稹做了韦氏的女婿,无形中就成了那些权力高层的“自己人”。要说这桩婚姻一点政治利益没有,那显然是不可能的。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当年唐文宗为太子求娶郑氏之女,郑氏断然拒绝,将女儿嫁给了崔氏,而那崔氏的'家长不过是个九品芝麻官。元稹父亲已亡,无权无势,能迎娶韦氏之女实属罕见,想来韦夏卿对元稹是很欣赏的。又根据元稹诗中对韦丛的描写,可见韦丛也是极为倾慕元稹的才华的,且心甘情愿与其过苦日子。韦丛对元稹,真爱无疑!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二十八岁的元稹又与好友白居易同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元稹为第一名。他上疏言事,受到唐宪宗的赏识,但因锋芒太露,随即被贬河南县尉。不久母亲病故,元稹守孝三年。元和四年(809),元稹任监察御史。御史负责监察百官,观政得失,可见宪宗对他还是非常器重的。

是年春,奉命出使剑南东川。他在蜀地平反冤案,举报贪官,触犯了朝中官僚和藩镇集团。不久即遭外遣——分务东台,被赶到了洛阳的御史台任职。正值仕途受挫之际,元稹再遭晴天霹雳。这年七月九日,他的爱妻韦丛不幸去世了。

元稹之伤悼之情,可从其诗文窥视无余。其《亡祭妻韦氏文》曰:

“夫人之生也,选甘而味,借光而衣,顺耳而声,便心而使。亲戚骄其意,父兄可其求,将二十年矣,非女子之幸耶?逮归于我,始知贱贫,食亦不饱,衣亦不温然而不悔于色,不戚于言。

“他人以我为拙,夫人以我为尊;置生涯于濩落,夫人以我为适道;捐昼夜于朋宴,夫人以我为狎贤,隐于幸中之言。呜呼!成我者朋友,恕我者夫人。

“始予为吏,得禄甚微,以日前之戚戚,每相缓以前期。纵斯言之可践,奈夫人之已而。况携手于千里,忽分形而独飞。昔惨凄于少别,今永逝与终离。将何以解余怀之万恨?”

文中可知,韦丛嫁元稹前,过的是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但嫁元稹后,过的却是贫苦的日子,但韦丛丝毫不抱怨,还对元稹多加勉励。元稹之悲,一是忆妻之贤,二是恨与妻同苦之后不能同甘。

两年后,元稹又作《遣悲怀三首》以抒对亡妻的思念:

其一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

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

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

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其二

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

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

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其三

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

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

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此诗仍是回忆往事,诉说无限思念之情。末句“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尤为感人,也可见元稹深以未能让妻子幸福快乐为遗憾。蘅塘退士对此诗评价颇高:

“古今悼亡诗充栋,终无能出此三首范围者。勿以浅近忽之。”

而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的评价似乎更加深入、客观:

“所以特为佳作者,直以韦氏之不好虚荣,微之之尚未富贵,贫贱夫妻,关系纯洁,因能措意遣词,悉为真实之故。夫唯真实,遂造诣独绝欤!”

元稹又作《离思五首》,借物抒情,抒发了对韦丛刻骨的思念:

其一

自爱残妆晓镜中,环钗漫篸绿丝丛。

须臾日射胭脂颊,一朵红苏旋欲融。

其二

山泉散漫绕街流,万树桃花映小楼。

闲读道书慵未起,水晶帘下看梳头。

其三

红罗著压逐时新,吉了花纱嫩麴尘。

第一莫嫌材地弱,些些纰缦最宜人。

其四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其五

寻常百种花齐发,偏摘梨花与白人。

今日江头两三树,可怜和叶度残春。

其中第四首传诵最广,“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是一句爱情宣言,表明自己从今以后对其他女人再无兴趣,然而元稹却没有真正做到。故清代王闿运《手批唐诗选》在末句批道:“所谓盗亦有道!”通俗地说,就是一本正经的厚颜无耻!

客观地评价,元稹对韦丛还是爱得很深的,但这种爱中夹杂着太多感激的成分,不够纯粹,也不够专一。然而韦丛作为元稹的原配正妻,她在元稹心中的地位是其他所有女人都无法相比的。在元稹心中,韦丛是他的家人,而其他女子,不过是替代品或玩物罢了。

与薛涛的姐弟恋

元和四年(809)年春,就在韦丛去世前不久,元稹以监察御史身份出使剑南东川时,他却与蜀地才女薛涛产生一段姐弟恋。

薛涛出身仕宦家庭,自幼读书写字,才识过人。父亲薛郧本在朝为官,因直言敢谏得罪权贵,被贬西川,不久病亡。薛涛孤苦无依,不得不凭借容色和音韵之才加入乐籍,成为了一名营妓。由于诗才出众,又通音律,薛涛深受蜀中官员喜爱,又与当时许多著名文人多有唱和。

贞元元年(785),韦皋出任剑南西川节度使,薛涛以《谒巫山庙》博得韦皋赏识。韦皋爱慕其才,不仅常命其侍宴,还让她参与一些案牍工作,协助处理公文。从此薛涛成为蜀中名人。有求于韦皋的官员多攀附薛涛,薛涛也并不回避,大肆收贿赂赂。此举引起韦皋不满。加上薛涛与诸多文人交往甚密,韦皋一怒之下,将其贬到荒无人烟的蜀地边陲松州。薛涛内心后悔、失望、恐惧,于贬途中写下《十离诗》。诗中薛涛把自己比作是犬、笔、马、鹦鹉、燕、珠、鱼、鹰、竹、镜,而把韦皋比作是自己所依靠着的主、手、厩、笼、巢、掌、池、臂、亭、台,其卑微讨好之情令人唏嘘。韦皋见诗后心软,又将薛涛召回成都。

这之后,薛涛心如死灰,她脱去乐籍,独居于成都西郊浣花溪畔,终日赏花作诗以自娱,时与文坛才子倡和。

元和四年三月,意气风发的元稹来到蜀地。他大胆弹劾不法官吏,平反诸多冤假错案,在民间赢得了很高赞誉,薛涛自然不会不知。元稹也早闻薛涛的才名,特地约她在梓州相见。一见面,薛涛心中顿生涟漪,才子的俊朗外貌和出色才情彻底把她迷住了,已逾不惑之年的她再生出对爱情的渴望。而元稹见了薛涛,也在心中赞叹流言非虚。

没有太多的矜持和推就,元稹和薛涛很自然地就走到了一起,过起了同居生活。他们共游蜀地山水,一起吟诗谱曲,携手参见诗酒盛会,真乃神仙眷侣一般。迟来的爱情让中年薛涛感到无比幸福,在元稹的怀里,她时刻都如一个少女一般娇羞、甜蜜。她的《池上双鸟》就是她内心喜悦之情的真实写照:

“双栖绿池上,朝暮共飞还。

更忆将雏日,同心莲叶间。”

然而快乐的时光永远都是短暂的,仅仅三个月后,元稹就因得罪权贵而被调往洛阳御史台,离开了蜀地。薛涛自知元稹不可能给自己名分,只能默送元稹离开。这之后元稹与薛涛保持着书信往来,元稹有一首《寄赠薛涛》:

“锦江滑腻峨嵋秀,幻出文君与薛涛。

言语巧偷鹦鹉舌,文章分得凤凰毛。

纷纷词客多停笔,个个公侯欲梦刀。

别后相思隔烟水,菖蒲花发五云高。”

此诗夸赞薛涛之才,并诉说离别之苦。其中将薛涛比作卓文君,无形中元稹也将自己比作了司马相如。司马相如最终抛弃卓文君也恰与元稹相合。

薛涛人到中年,心中虽无奈,但她似乎也颇能理解元稹,对于离别之苦,她倒也没有哭哭啼啼,只是不断地以书信诉说衷肠。薛涛以木芙蓉皮为原料,加入芙蓉花汁,制成了一种便于写诗、长宽适度的彩笺,后人称“薛涛笺”。这足见她的心境还是相当闲适的。

可是元稹因原配夫人韦丛的去世而长期陷于悲伤之中,与薛涛的书信往来也越来越少,直至断绝。薛涛顿生厌世之情,离开浣花溪,移居碧鸡坊,从此一袭道袍,熬度残生。大和五年(831)元稹暴病而亡,次年薛涛也闭上了双眼。

元稹之于薛涛,是生命中的希望,而薛涛之于元稹,只不过是一场美丽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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