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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农场主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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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青年农场主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怎么写及范文  

【第1句】:什么是“心得体会  在参与社会生活与社会实践中,人们往往会产生有关某项工作的许多感受和体会,这些感受和体会不一定经过严密的分析和思考,可能只是对这项工作的感性认识和简单的理论分析。

用文字的形式把这些心得表达出来,就是“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是一种日常应用文体,属于议论文的范畴。

一般篇幅可长可短,结构比较简单。

  

【第2句】:心得体会的写法  心得体会的基本格式大致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I、标题  心得体会的标题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形式:在XX活动(或XX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关于XX活动(或XX工作)心得体会(或心得)。

  如果文章的内容比较丰富,篇幅较长,也可以采用双行标题的形式,大标题用一句精练的语言总结自己的主要心得,小标题是“在XX活动(或XX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例如:从小处着眼,推陈出新——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心得  II、正文这是心得体会的中心部分  (1)开头简述所参加的工作(或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参加活动的原因、时间、地点、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的过程及结果。

  (2)主体由于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在文章标题下署名,写作日期放在文章最后。

  

【第3句】:写作心得体会应注意的问题  (1)避免混同心得体会和总结的界限。

一般来说,总结是单位或个人在一项工作、一个题结束以后对该工作、该问题所做的全面回顾、分析和研究,力求在一项工作结束后找出有关该工作的经验教训,引出规律性的认识,用以指导今后的工作,它注重认识的客观性、全面性、系统性和深刻性。

在表现手法上,在简单叙述事实的基础上较多的采用分析、推理、议论的方式,注重语言的严谨和简洁。

  心得体会相对来说比较注重在工作、学习、生活以及其他各个方面的主观认识和感受,往往紧抓一两点,充分调动和运用叙述、描写、议论和说明甚至抒情的表达方式,在叙述工作经历的同时,着重介绍自己在工作中的体会和感受。

它追求感受的生动性和独特性,而不追求其是否全面和严谨,甚至在有些情况下,可以只论一点,不计其余。

  (2)实事求是,不虚夸,不作假,不无病呻吟。

心得体会应是在实际工作和活动中真实感受的反映,不能扭捏作态,故作高深,更不能虚假浮夸,造成内容的失实。

  (3)语言简洁,生动。

心得体会在运用简洁的语言进行叙述、议论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地采用描写、抒情及各种修辞手法,以增强文章的感染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属于生产经营型吗

不完全是。

【第1句】:我国新业农民培育三类协同即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会服务型,

【第2句】: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农业生营管理技能;以农业作为主业经营,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具有职业化、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等基本特征。

新型职业农民按照社会化分工,分为五种主要类型。

(1)现代青年农场主:具有一定产业基础,高中及以上学历(或相当于高中),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符合条件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骨干;(3)生产经营型:主要对象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骨干等;(4)专业技能型:主要对象是长期、稳定在农业企业、合作社中就业的,依靠专门技能获取劳动报酬的农业劳动力(即农业企业中的农业劳动力); (5)专业服务型:主要对象是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如农机手、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村经纪人等。

有关于名人小时候树立理想的事例

和布什不同的是,奥巴马可以自己写作,并提出基于个人思考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和克林顿不同的是,奥巴马更加可信、坦白、透明,但他和克林顿一样拥有雄辩的口才并对普通民众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2004年7月27日,奥巴马在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基调演讲”,演讲的题目就是《大无畏的希望》,奥巴马充满激情地宣示:“不存在一个自由主义的美国和一个保守主义的美国,而只有一个美利坚合众国。

不存在黑人的美国和白人的美国、拉丁族裔的美国和亚洲人的美国,而只有美利坚合众国。

”这次演讲使很多年轻的民主党人欣喜若狂,很多上了年纪的民主党人也为之热泪盈眶。

正是这场演讲让名不见经传的奥巴马开始声名鹊起。

一个希望的火种开始在美国熊熊燃烧。

  演讲大师  他是个天生的演讲家,有着“令政客妒嫉的嗓音”,加上其个人魅力无穷,调动现场气氛能力一流,演讲中带着某种直指人心的魔力,每每能使得群情激昂。

  奥巴马的演说富有节奏感,味道十足、语气恰到好处,几乎带有一种催眠和传教的功能。

即使当他面对成千上万人演讲,也能让每个人都觉得奥巴马就是对他一个人在说。

这是在希拉里的竞选集会中难以看到的。

美国历史上优秀的政治家,如林肯、肯尼迪和马丁·路德·金,都是演讲高手。

在传媒日益发达的当代,这一点直接关系到能否感动选民、取得共鸣。

  善于演讲并非奥巴马的天赋,在演讲问题上,他也曾遭遇过惨败。

2000年,奥巴马在民主党的提名战中,以一票之差败给了对手博比·拉什。

奥巴马落败的主要原因就是他身上的教授气质和精英气息,这使得平民百姓对他感到隔膜。

  奥巴马决定从失败中学习,他首先改掉的是学究的演讲方式,他造访区内各个黑人教堂,学习黑人牧师讲话的节奏和夸赞的神态,并观察听众的反应,不断学习调整。

人们被他“任何人都可以分享我的激情,取得自己的成功”的口号打动。

两年后,奥巴马停掉了在芝加哥大学的课程,全力竞选国会参议员。

2004年,他竞选成功,正式从芝加哥大学辞职。

  善用排比  奥巴马在演讲中善于使用排比句,取得排山倒海般的效果。

2007年9月12日,奥巴马在艾奥瓦州克林顿市的一所大学里发表了题为《翻开伊拉克问题的新的一页》的演讲,奥巴马说,“我在2002年反对这场战争。

我在2003年反对它。

我在2004年反对它。

我在2005年反对它。

我在2006年反对它。

”  2008年1月3日,奥巴马在艾奥瓦党团会议选举获胜之夜发表演讲,这篇演讲激情澎湃。

演讲一开始,他首先肯定了今天的胜利,宣布预言家的失败,非常成功地渲染了作为第一位预选获胜所代表的深意。

他连用排比句,气势磅礴,很具感染力: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让每个人都能看上病和看得起病。

我在伊利诺斯州就通过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的携手合作实现了这一目标。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终止所有把工作运往海外的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给美国最值得享受减税的中产阶级减税。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让农场主、科学家和企业家发挥他们的创造力,使我们国家一劳永逸地摆脱石油的主宰。

  最后,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我要结束伊拉克战争并让我们的士兵回家;我要恢复我们的道德地位;我知道9·11不是骗取选票的借口,而是使美国和世界联合起来应对21世纪这个世界面临的共同威胁:恐怖主义和核扩散,全球变暖和贫困,种族屠杀和疾病。

  演讲的精义就在于要感染人、打动人,从而 “迷惑”大家理智,赢得大家支持。

所以,煽情、升华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而这篇演讲完全做到了这一点,其中娴熟的排比句的运用功不可没。

在场听到他演讲的美国学者认为奥巴马不仅仅是一个候选人,他更是在发动一场运动。

  爱讲故事  奥巴马演讲的另一特色是喜欢在演讲中举出具体的事例,以生动的故事承载深奥的政治理念。

比如下面这段演讲词:  “我记得在匹兹堡遇到的梯姆·韦勒夫妇,他们正在想办法为自己年幼的儿子寻找供移植的肝脏;我还记得伊利诺伊州西北部东木连市的谢默斯·阿赫,一个正准备去伊拉克实现报效国家的美国青年,以及他父亲脸上洋溢着的对儿子的自豪感。

我还记得在圣路易斯碰到的一个黑人女孩,她说她正在努力考大学,尽管她们家祖祖辈辈连一个中学毕业的人都没有。

感动我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奋斗精神,更在于他们在艰难时刻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的决心、乐观主义精神和自强不息的意志。

这种精神使我想起我曾听到的一次牧师布道时说的一句话:大无畏的希望,这就是美国精神的最好表现。

”  奥巴马也会提到自己的成长故事。

2004年7月27日,在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奥巴马是主要发言人之一。

奥巴马这样介绍自己的身世:  “我的父亲是个外国留学生,在肯尼亚的一个小村庄出生并长大,他幼时牧羊,在简陋的铁皮校舍里上学。

我的祖父是个厨师,一个佣人。

但我祖父对他的儿子的未来抱有更大的梦想。

通过顽强拼搏,我父亲拿到了去美国留学的奖学金。

美国是一片神奇的国土,对未曾来过的人而言,美国是自由和机会的象征。

在留学期间,父亲遇到了母亲。

我母亲出生在堪萨斯的一个小镇上。

她父亲在大萧条时期为了养家糊口,不是在石油钻塔下打工,就是在农场务农。

珍珠港事件后,他自愿入伍,加入巴顿的部队,曾在整个欧洲大陆辗转作战。

在后方,外祖母养育着他们的孩子,并在一条生产轰炸机的工厂流水线上干活。

战后,他们研究了《士兵福利法案》,通过联邦住宅管理局买了一套房子,并移居到西部寻找机会。

他们对自己的女儿也寄予了很大的梦想。

一个共同的梦想,在两个不同的大陆酝酿。

我的父母不仅共享美好的爱情,他们还共同坚信这个国家有巨大的潜力。

他们赐予我一个非洲名字:巴拉克,意为‘老天保佑’。

他们相信在宽容大度的美国,一个人姓甚名谁不会妨碍其通向成功。

尽管生活并不富裕,但他们送我去这片土地上最好的学校就读。

在富足的美国,即使你并不富裕,你也能发掘出你的潜力。

现在他们都过世了。

不过我知道,在这个夜晚,他们正在星空骄傲地俯瞰着我。

”  正是在这次大会上,奥巴马以一句坦诚告白“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我是同胞姐妹的守护人”,使很多代表听得热泪盈眶。

这篇著名的演讲使奥巴马在党内的名声一炮打响,光芒直逼总统候选人约翰·克里。

  语言通俗  和布什不同的是,奥巴马可以自己写作、推理,并提出基于个人思考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和克林顿不同的是,奥巴马更加可信、坦白、透明,但他和克林顿一样拥有雄辩的口才并对普通民众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奥巴马的演讲才华得益于在教会服务的经历,他从中学到了一种很能打动人心的说话方式。

知识分子说到种族平等,可能会引用《独立宣言》里的名言,但是奥巴马会像黑人牧师那样说“我们黑人也是上帝按照他自己的样子创造的”,比较而言,还是后一种说法更有感染力。

  语言通俗,并不意味着思想也浅薄。

奥巴马在竞选中,有一个演讲尽显其演讲中的冷峻一面,让人们领略到奥巴马演讲的另类风采。

2008年3月18日,面对自己的牧师发表谴责美国的布道录像被公开后引起的轩然大波,奥巴马选择在美国宪法诞生地费城发表了一篇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演讲,奥巴马说,美国的种族问题很复杂,“赖特牧师那一代人对他们当初所遭受的侮辱、怀疑和恐惧依然记忆犹新,他们的愤怒和苦涩也就如影随形。

”“如果我们现在选择逃避,我们只是后退到各自的角落,我们将永远无法一起面对挑战,解决问题”。

他指出,黑人的愤怒是过去种族隔离政策的产品,50年前,歧视黑人被合法化,到现在黑人与白人之间还是贫富悬殊,因此,“愤怒是真实的,是强有力的,要凭主观愿望使之消失,及对其作出谴责,只会令不同种族之间的误解造成的裂痕扩大。

”  奥巴马是在发表这篇演说的当天凌晨3时写完演说稿的。

一些评论家赞赏道,这是美国历代重要政客有关奴隶制往事的讲话中,“最个人化兼讨论最广泛”的一篇。

演说结束后,奥巴马看到同为非洲裔的妻子在后台哭泣。

美国媒体对奥巴马的讲话多有正面的评价,一些评论家认为,奥巴马此番讲话给人非常成熟的印象,表现出一种真正的大将风度。

2009感动中国

姓名:王朔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58年 籍贯:北京 [上有更多资料] 王朔(1958—)北京人。

1976年中学毕业后,曾先后在海军北海舰队服役、在北京医药公司工作。

1978年开始创作。

先后发表了《空中小姐》、《浮出海面》、《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玩主》、《千万别把我当人》、《橡皮人》、《玩的就是心跳》、《我是你爸爸》、《看上去很美》等中、长篇小说,广受读者欢迎。

出版有四卷本的《王朔文集》(华艺出版社1992年初版)和《王朔自选集》等,曾引起轰动,一时“洛阳纸贵”。

他的早期作品都是以自己部队“大杂院”的成长经历为素材,写过一些言情、侦探类的小说。

后来的小说则形成特有风格,写一群文化痞子,以游戏、颓废为精神特征,对白通俗化又充满活力,叙述语言则戏谑、反讽为主,对权威话语和知识分子的精英立场都有嘲讽。

他的人物的“我是痞子我怕谁”和他自己“我是码字的”的宣言一样,成为一部分青年人的精神象征。

后进入影视业,由他策划的电视连续剧《渴望》和《编辑部的故事》都获成功。

由他的小说改编成的电影电视剧也都很受欢迎,有明显的商业炒作。

他的作品虽风靡一时,但评论界却分歧很大,以至在八九十年代之交的中国文坛影坛出现了引人注目的“王朔现象”。

[上有更多资料] [上有更多资料] 《空中小姐》、《浮出海面》、《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玩主》、《千万别把我当人》、《橡皮人》、《玩的就是心跳》、《我是你爸爸》、《看上去很美》、《王朔文集》等 王小波(1952——1997)是目前中国最富创造性的作家,他是中国近半世纪的苦难和荒谬所结晶出来的天才。

他的作品对我们生活中所有的荒谬和苦难作出最彻底的反讽刺。

他还做了从来没有人想作和做也没才力做到的事,他唾弃中国现代文学那种软,伤感和谄媚的传统,而秉承罗素,伯尔.卡尔维诺他们的批判,思考和想象的精神,同时把这个传统和中国古代小说的游戏精神作了一个创造性的衔接。

王小波的文学创作独特,富于想像力、幻想力之余,却不乏理性精神,特别是他的“时代三部曲”。

“时代三部曲”是由三部作品组成,分别是《黄金时代》、《白银时代》和《青铜时代》。

在整个三部曲系列中,他以喜剧精神和幽默风格述说人类生存状况的荒谬故事,并透过故事描写权力对创造欲望和人性需求的扭曲及压制。

至于故事背景则是跨越各种年代,展示中国知识分子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命运。

事实上,王小波最过人之处,无疑是随心所欲的穿梭古往今来的对话体叙述,并变换多种视角。

表达手法方面,他擅于用江洋恣肆的笔触描绘男欢女爱,言说爱情的动人美丽场景及势不可挡的威力。

其成名作《黄金时代》,文学界的评誉甚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副编辑白桦更说:“《黄金时代》把以前所有写性小说全枪毙了

” 他的小说其实一直不大被出版社接受,也是因为文章中的性描写。

其实这些文字不如贾平凹等人的小脚文学来的露骨,也不如其它人如莫言写的一样媚俗,只是比较直率罢了。

在新时期文学领域中,性禁忌依然存在,这原因涉及到中国人的文化传统、社会心理、伦理价值等一些更深的层面。

抛开以上热点不谈,从没有看到有人用这样的笔法写作。

在王的小说中,你可以看到,历来文学所谓真实性的规则全都被从容跨越了,他用了不同的修辞方式来写小说,大量的即兴发挥、错位的角色语体,寓庄于谐,寓文雅于粗野。

读者可以在其中感受澎湃的想象力。

王大多数以第一人称叙事,而这个人总是个生活中不顺心、受委屈的家伙。

他幽默机敏,理性清澈,在内心状态和角色地位上最接近游离于主流的个体知识分子,这种性格的叙事者,也有易于辨识的语言风格。

王本身是个“能文能武”的人,曾是个知识青年(我最佩服的一代),上山下乡过,赴美深造过——他的本职是个名牌大学数学讲师,写这一手好文不输任何敢称大师的人,这种角色在中国文坛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王小波生平 1952年5月13日 出生于北京。

1968~1970年 云南农场知青。

1971~1972年 山东牟平插队;后担任民办教师。

1972~1973年 北京牛街教学仪器厂工人。

1974~1978年 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厂工人。

1978~1982年 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学生。

1982~1984年 中国人民大学一分校教师。

1984~1988年 美国匹兹堡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研究生,获硕士学位。

1988~1991年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讲师。

1991~1992年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讲师。

1992~1997年 自由撰稿人。

1997年4月11日 逝世于北京。

终年45岁。

王小波年谱简编 1952年5月13日 出生 5月13日,王小波出生于北京一个干部家庭。

此时正值“三反”运动期间,家庭境况突发变故,这一突变对王小波的人生产生极大影响。

他的名字“小波”就是这一事件的记录。

父亲王方名原籍四川省渠县,逻辑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1935年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学生运动,不久赴延安,转战至山东。

50年代初任国家教育部干部。

1952年被错划为“阶级异己分子”, 1979年平反恢复党籍。

母亲宋华为国家教育部干部,原籍山东省牟平县。

王小波在全家五个孩子中排行老四,在男孩中排行老二。

他的许多小说中主人公取名“王二”,或许并非偶然。

大姐王小芹,二姐王征,兄王小平,弟王晨光。

1957年 五岁 父亲就逻辑学发表的系列文章引起较大反响。

4月11日与周谷城等人一起受到毛泽东的接见。

这件事对王小波的家庭状况、成长环境有一定影响。

1958年 六岁 “大跃进”运动给王小波留下了深刻印象,这可以从他的一些杂文和小说中看到。

1959年 七岁 9月入北京市二龙路小学读书。

1964年 十二岁 小学五年级时一篇作文被选作范文,在学校中广播。

王小波对于小学语文老师对他写作能力的欣赏印象颇深,这位老师可以说是他写作生涯中的第一位“伯乐”。

1965年 十三岁 9月入北京市二龙路中学读书。

1966年 十四岁 上初一时“文化革命”开始,作家对这一运动的印象可以在《似水流年》等小说中看到。

1968年 十六岁 在云南兵团劳动,并开始尝试写作。

这段经历成为《黄金时代》的写作背景,也是处女作《地久天长》的灵感来源。

1971年 十九岁 在母亲老家山东省牟平县青虎山插队,后做民办教师。

一些早期作品如《战福》等就是以这段生活经历为背景写作的。

1973年 二十一岁 在北京牛街教学仪器厂做工人。

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厂做工人。

工人生活是《革命时期的爱情》等小说的写作背景。

1977年 二十五岁 与在《光明日报》做编辑的李银河相识并恋爱。

当时在王小波朋友圈中传阅的小说手稿《绿毛水怪》是二人相识的契机。

1978年 二十六岁 参加高考,考取中国人民大学,就读于贸易经济系商品学专业。

大学期间在《读书》杂志发表关于《老人与海》的书评。

1980年 二十八岁 1月21日与李银河结婚。

同年在《丑小鸭》杂志发表处女作《地久天长》。

1982年 三十岁 大学毕业后,在中国人民大学一分校教书。

教师生活是《三十而立》等小说的写作背景。

开始写作历经十年才完成面世的成名作《黄金时代》。

1984年 三十二岁赴妻子就读的美国匹兹堡大学,在东亚研究中心做研究生。

1986年获硕士学位。

开始写作以唐传奇为蓝本的仿古小说,继续修改《黄金时代》。

其间得到他深为敬佩的老师许倬云的指点。

在美留学期间,与妻子李银河驱车万里,游历了美国各地,并利用1986年暑假游历了西欧诸国,这段经历在一些杂文和小说中可以看到。

留学期间,父亲去世。

1988年 三十六岁 与妻子一道回国,任北京大学社会学所讲师。

1989年 三十七岁 9月出版第一部小说集《唐人秘传故事》,山东文艺出版社出版,原拟名《唐人故事》,“秘传”二字为编辑擅自添加,未征得作者同意。

小说集包括五篇小说:《立新街甲一号与昆仑奴》、《红线盗盒》、《红拂夜奔》、《夜行记》、《舅舅情人》。

1991年 三十九岁 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讲师。

小说《黄金时代》获第13届《联合报》文学奖中篇小说大奖,小说在《联合报》副刊连载,并在台湾出版发行。

获奖感言《工作·使命·信心》发表于《联合报) 1991年9月16日第24版。

这次获奖对王小波的写作事业起了鼓励作用。

10月5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第4版报道了《黄金时代》获奖的消息。

1992年 四十岁 1月,与李银河合著的《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透视》由香港天地图书公司出版。

3月,《王二风流史》由香港繁荣出版社出版。

收人三篇小说:《黄金时代》、《三十而立》、《似水流年》。

8月,《黄金年代》(由于编辑的疏忽,“时代”一词误印为“年代”)由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出版。

9月,正式辞去教职,做自由撰稿人。

此时至去世的近五年间,写作了他一生最主要的著作。

11月,与李银河合著的《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透视》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

12月,应导演张元之约,开始写作同性恋题材的电影剧本《东宫·西宫》。

1993年 四十一岁 写作完成并曾计划将《红拂夜奔》、《寻找无双》和《革命时期的爱情》合编成《怀疑三部曲》,寻找出版机会。

1994年 四十二岁 7月,《黄金时代》由华夏出版社出版。

收入五篇小说:《黄金时代》、《三十而立》、《似水流年》、《革命时期的爱情》、《我的阴阳两界》。

9月,王小波作品《黄金时代》研讨会在华夏出版社召开,著名文学评论家及记者近二十人与会。

1995年 四十三岁 5月,小说《未来世界》获第16届《联合报》文学奖中篇小说大奖。

7月,《未来世界》由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出版。

1996年 四十四岁
10月,妻子赴英国剑桥大学做访问学者。

11月,杂文集《思维的乐趣》由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

1997年 四十五岁 4月11日,因心脏病突发辞世。

4月,妻子李银河发表悼文《浪漫骑士·行吟诗人·自由思想者——悼小波》。

4月,与张元合著的电影剧本《东宫·西宫》在阿根廷国际电影节上获得最佳编剧奖。

同年,电影《东宫·西宫》人围嘎纳电影节。

4月26日,王小波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八宝山公墓举行。

5月,《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由花城出版社出版, 5月13日首发式于北京中国现代文学馆举行。

5月,杂文集《我的精神家园》由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

10月,《沉默的大多数——王小波杂文随笔全编》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

10月,《沉默的大多数》由香港明镜出版社出版。

1998年2月,《地久天长——王小波小说剧本集》、《黑铁时代——王小波早期作品及未竟稿集》由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

1999年2月,《黄金时代》(上、下)、《白银时代》、《青铜时代》(上、中、下)由台湾风云时代出版公司出版。

4月,《王小波文存》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

注:年谱简编原载《王小波文集》第四卷;中国青年出版社, 王小波著作出版年表及目录 1980年9月 《唐人秘传故事》 山东文艺出版社。

1992年3月 《王二风流史》 香港繁荣出版社。

1992年8月 《黄金时代》 台湾联经出版社。

1992年1月 《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透视》与李银河合著。

香港天地图书公司。

1992年7月 《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透视》与李银河合著。

山西人民出版社。

1994年7月 《黄金时代》 华夏出版社。

1995年7月 《未来世界》 台湾联经出版社。

1996年11月 《思维的乐趣》 北岳文艺出版社。

1997年5月 《时代三部曲》包括《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三部小说集 花城出版社。

出版于他逝世之后,当年曾引起轰动。

1997年5月 《我的精神家园》 文化艺术出版社。

1997年10月 《沉默的大多数》 中国青年出版社。

1998年2月 《黑铁时代》 时代文艺出版社。

1998年2月 《地久天长》 时代文艺出版社。

作品全集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500字

美国女作家哈丽叶特-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的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副标题《低贱者的生活》)是开美国废奴主义文学先河的作品。

该作品为黑人指出了宽恕和勇敢复仇两条道路,这部小说不仅是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而且是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线之一,对美国历史及世界文明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林肯总统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这部长篇小说对历史的巨大影响。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汤姆和另一个奴隶乔治.哈利斯两人及其家人的人生际遇和最终命运。

汤姆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复杂的人物。

他勤恳忠厚,任劳任怨,可以说是个忠于主子的仆人,又是一个极富同情心、乐于助人的人。

同时又由于笃信基督教义,心甘情愿地忍受残暴奴隶主的虐待、摧残和奴役,认为现实生活中的肉体上和心灵上所受的折磨与创伤,都能够凭借主的护佑予以抚平。

汤姆先后服侍过谢尔比、圣克莱和勒格里等三个奴隶主。

前两者对他比较“宽厚”,而勒格里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典型暴君。

在勒格里的种植园里,汤姆一方面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上帝,一方面又无时不在盼望着他原来的主子谢尔比来把他赎回去,但最终他还是惨死在勒格里的皮鞭下面。

当原主子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兴冲冲地拿着前来赎他的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哦,乔治少爷,你来的太晚了。

救主已经赎了我,就要领我回家了。

我也盼着回去呀。

天堂比肯塔基还好着哪。

”他最后连死还是信奉着基督教。

乔治少爷在汤姆叔叔死后给他庄园里的每个奴隶颁发的自由证书,他说,正是在他墓前,朋友们,我面对上帝作出了决定:无论是谁,将不会由于我的缘故而冒离乡背井、亲人分散的危险,像他那样孤苦伶仃地死在种植园里。

因此,在你们由于自由而欢欣鼓舞时,应该想到这归功于那颗苍老但又善良的心,善待她的妻子和儿女,以报答他的情意。

每当你们见到汤姆叔叔的小屋时,都要想到你们的自由。

让它成为纪念他的一块丰碑,是你们牢记,应该追随着他的步伐,像他生前那样,具有诚实、忠厚皈依基督的精神。

小说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乔治.哈利斯,则与汤姆的作为截然相反,血淋淋的现实教育了这个才华横溢的青年,使他懂得上帝和宗教对于改变自己的奴隶地位毫无用处,只有依靠自己的不屈和反抗,才能获得自由和幸福。

因此,乔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敢于反抗的黑人奴隶的典型,应给予积极的、正面的评价。

他为了自由和幸福,乔装打扮,在废奴人士的协助下,终于历经苦难和危险,偕同妻子伊丽莎和儿子哈利逃亡到加拿大。

后来,他在法国接受了高等教育,萌生了朴素的民族主义决定去利比亚,为了自己苦难的同胞缔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

斯托夫人长于叙事,这部小说沿着汤姆叔叔和乔治一家两条线索的发展,又穿插以伊丽莎白跳过浮冰的逃亡,黑人老妇普露的悲惨之死,凯西和艾米琳的机智多谋和伊娃致之死等许多动人故事。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觉得汤姆和乔治.哈利斯都值得读者去加以褒扬,从他们身上可以看出宽恕和勇敢复仇都是充满人性关怀的。

但是其中唯一的遗憾便是汤姆叔叔在勒格里这个彻头彻尾的坏蛋面前的忍让与怯弱,让人感到他很愚昧。

或许,小说是通过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形象来给予当时社会人们以警醒,换句话说,如果小说换一个结果,即汤姆叔叔被乔治少爷所救的话,那么也许故事便不再显得凄凉又唯美,或许根本不可能唤醒人们的意识,而使得处于奴役的黑奴全奇希望于救赎,那么这部小说可能会失去它所产生的既成事实的影响力。

总之,这是一部值得读者去思考的小说。

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感受感受,那样对于美国的废奴运动会有更深层次的领悟。

\ \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

由于影响巨大,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

由于成书时间较早,书中没有明确提出废奴的问题,但是书中描写了大量南方奴隶主的暴行,令人敬佩的是书中还有大量关于人性、信仰、世界等问题的深刻思考,正是这个原因,使这本书区别于别的同类题材作品。

【第1句】:关于信仰 对于信仰,我想说几句题外话,在别的文章里我也讲过我对于宗教、信仰的观点,第一,我非常尊重有信仰的人(我是指那些真的有信仰而不是临时抱佛脚的人),我认为有信仰的人是非常勇敢的,是勇于将精神理想化,是用自己的日常行为时刻实践信仰的勇者,这是很难的,至少我目前做不到,因此我非常尊重这样的人。

第二,关于宗教,一提到宗教,有人马上就认为那是迷信,而这种人往往才是真正的迷信啊。

什么是迷信

连人家在说什么都不清楚就断然下迷信的结论,说这话的人不就是迷信吗

结论可以下,但前提是你必须充分了解你要下结论的那件事,那个结论真的是你自己的判断。

基于这个原因,如果你不了解宗教,无论你多么排斥宗教,请你口下留德,慢下结论,等你了解了宗教再下结论不迟。

好了,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作品中谈到了很多涉及宗教和信仰的问题,例如汤姆叔叔这个人物,就是一个极其虔诚的基督徒,提到基督徒这个词,在《纯粹基督教》这本书中说过一个问题,现在我们讲基督徒也好,讲绅士也好,其实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含义,说某人是个真正的基督徒,也许你的意思仅仅是想表达这个人是个大好人,说某人是位绅士,其实也许他根本没有贵族血统,而仅仅是举止得体而已。

而作品里的这位主人公确实是位真正的基督徒,恐怕我们用再苛刻的标准来衡量他,我们这位汤姆叔叔也无愧于基督徒这三个字。

汤姆叔叔是个怎样的人呢

善良、纯朴、正直等等类似的词可能对他都适用,而这些美德都来自于他的信仰,对美好未来的渴望,对这个悲惨世界的怜悯,这对于一个黑奴来说真的太不容易了,简直难以置信,要知道,身为黑奴就意味着愚昧和无知,当然这不是他们的错,还有每天繁重的劳动,所有这些都会让一个正常人憎恨这个世界,做为一无所有的人,随时都有可能自己被卖掉或者孩子、老婆被卖掉的人,做为像狗一样完全属于主人的人,做为一个在社会上毫无希望的人,很多黑奴实际上已将自己放弃,放弃了做人的权利,当然也就放弃了信仰的权利。

而汤姆叔叔却很幸运,他的第一位主人是个仁慈的奴隶主,这使得汤姆叔叔有机会接触到基督教。

在此我不对某个具体的宗教进行评论,我对所有宗教都持敬畏的态度。

对于汤姆叔叔个人而言,基督教就是这个苦难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哪怕是读一读圣经,都成了他最快乐的事。

不知道大家读过圣经没有,我认为汤姆叔叔对美的感受还是超乎常人的。

福音书中很多句子都被汤姆叔叔用笔画下来,而汤姆叔叔原本是不识字的。

汤姆叔叔可以说是当时黑奴阶层的一个特例,肉体上绝对的服从(例如:他的第一位主人由于债务原因要把汤姆卖掉,对于汤姆来说真是妻离子散啊,而汤姆并没有逃跑,甚至没有一句怨言。

汤姆叔叔的第三位主人千方百计虐待他,而他还是忠实的劳动。

)和精神上绝对的独立(例如:汤姆叔叔地三位主人要汤姆做监工,汤姆敢于抗命,甚至到死也不屈服。

)也许只有信仰可以解释。

汤姆叔叔做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就像基督当年做的那样,无论自己处境如何,都能爱人,都能真诚的帮助需要的人,这就是汤姆叔叔人性的闪光点,也是全书最感人的主线。

他是用自己的一生实践了自己的信仰,他在精神上绝对是自己的主人。

反观自己,我自愧不如,不要说实践信仰,有时候心里明明知道是正确的事情也会由于种种原因不做或者装做不知道,无论信仰那种宗教,这都是不够格的,因为我没有成为我的主人,是我之外的种种在左右着我。

【第2句】:关于人物 小说有两条故事主线人物,一是汤姆叔叔,二是伊丽莎,伊丽莎与汤姆叔叔在小说开始都在肯塔基州农场,二人都是黑奴,二人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不同的是他们在面对妻离子散(主人要卖掉伊莉莎的儿子和汤姆叔叔)这个问题时采取的行动,一个绝对服从,一个携子逃亡。

汤姆叔叔无疑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但此小说做为又一个女性作家的作品,文章中有大量女性人物的描写,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和《飘》一样,女性形象成了全书歌颂的主题。

作者认为只有女性的母爱精神才能拯救当时的美国。

在这里我想说两位女性形象,首先是伊娃,当汤姆叔叔被轮船运送到新奥尔良的途中,伊娃进入了故事的叙述中。

当这名

【第5句】:6岁的小女孩落水后,汤姆叔叔将她救了起来。

伊娃恳求她的父亲买下了汤姆,在跟随圣克莱尔家来到新奥尔良后,汤姆成为了圣克莱尔庄园的一名马车夫。

不过,汤姆在这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与天使般的伊娃一起度过的。

伊娃经常会谈论一些爱与宽恕的话题,她甚至说服了固执的奴隶女孩托普西,让她相信她也应该得到爱。

伊娃也曾试图去感触她那坏脾气阿姨奥菲利亚的心。

这个小女孩的形象让我想起了《飘》中的梅兰,同样是柔弱的女性,同样有着充满爱的眼睛,同游有着一颗高贵而富有基督精神的心。

这样的人具有巨大的人格魅力,对身边的人有着不可思议的影响力。

书中的伊娃与同龄的孩子一样充满幻想,可爱调皮,和同龄人不同的是,她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她拥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对真理、理想世界的渴望,使她区别于别的孩子,也区别于很多同时代的成年人。

有时候孩子是真正的勇者,而且比成年人要勇敢的多,他们更能勇敢的直面自己的心,比如伊娃的父亲,就是个非常矛盾的人物,一方面他是继承了庄园财富的奴隶主,另一方面他为南方奴隶制度感到深深的羞耻,然而他一直无法面对自己,无法勇敢的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解放奴隶,最后是在女儿和汤姆的不断影响下,促使他重新信仰基督,直面自己的心。

第二位女性形象是伊莉莎,她与伊娃不同,我们从伊莉莎身上看到的更多的是人性和母性的伟大,而伊娃给我们带来的是神性的震撼。

一个黑奴如果成为妻子和母亲,恐怕是最痛苦的事情,黑奴没有做为人最基本的权利,她的一切包括孩子都是奴隶主的,而做为母亲,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白人卖掉是何等痛苦和愤怒,书中常常出现一句话来形容这种心情--“真恨自己生在这个世界上”。

于是,伊莉莎在主人卖掉孩子的前夜,她携子逃亡。

读到这里,我再次感叹这个世界看上去有多光明,实际就有多么黑暗。

伊莉莎通过种种努力,终于在好心人(贵阁会)的帮助下逃到了加拿大,最终获得了自由、丈夫和孩子,拥有了一个自由人的幸福生活。

在逃亡途中,伊莉莎带着年幼的孩子,在冬夜中狂奔,遇到奴隶贩子的追捕后,竟然带着孩子跳进冰封的俄亥俄河,而且奇迹般踏着一块块浮冰奔过对岸,这一幕让狡猾而凶残的奴隶贩子也不禁惊叹不已。

一个女人,带着孩子跳到俄亥俄河里,要么是获得孩子和自由,要么是死在一起,无论如何不能让孩子落到奴隶贩子的手中。

携子逃亡或者携子自杀的例子在小说中出现过不止一次,一个母亲为了让孩子不再做奴隶,不再骨肉分离,最终选择了同归于尽,这种耸人听闻的故事其实确有故事原型,并不是作者编造的。

【第3句】:关于世界 《汤姆叔叔的小屋》被称为悲情小说,这和作品表达的故事主题有关,当时的历史环境有关,作品展现了世界上最残酷的那一面,一幕幕令人揪心的惨景,一个个令人落泪的故事,向我们诉说了黑人的苦难。

同样是这个世界,有的人像生活在天堂,有的人如同生活在地狱,这个世界本来面目到底是怎样的

其实世界一直没有变,这个世界有光明也有黑暗,痛苦、不公、悲伤一直陪伴这这个世界,自从有人类社会以来,人们开始关注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没有变过,改变的只是观察者。

人们观察到这个世界有压迫、有战争、有屠杀、有灾难,如何拯救这个世界

答案恐怕没人能给出,而作者的答案却很明白,那就是拯救那些观察者,至于如何拯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宗教也许是一个办法。

最后说说汤姆叔叔,汤姆叔叔致死也没有选择反抗,有的人写了很多文章批判汤姆叔叔这样的人,也许他们是对的,但是汤姆叔叔并不像他们说的那样是黑人的叛徒,不反抗并不代表背叛,相反,汤姆叔叔实际上用自己最后的生命作出了反抗,他没有向主人屈服,没有做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而且,他的行动让貌似强悍的主人害怕了,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不能出卖灵魂,这就是汤姆叔叔的最后想法,而正是这个想法最终击败的主人。

我不认为汤姆叔叔有什么可批判的地方,他绝对是值得称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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