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当代大学生宗教信仰调查感想
了解大学生宗教信仰的基本及成因,引导大学生科学信仰观、加强高校理想信仰教构建和谐校园环境的基本前提和基础。
此次调查发现,在现状上:大学生信教人数占一定比例,并有升温趋势;信仰的宗教类型以佛教、基督教、道教为主;第三,政治信仰对宗教信仰具有低度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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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为主的人际圈对大学教信仰产生极大影响大学生好奇心强、对具有神秘感的宗教容易产生兴趣;宗教的部分道德美和艺术美迎合了大学生对道德和艺术的探索需要;宗教的心理调节功能满足了大学生在现实压力和矛盾中寻找心灵寄托的心理需求。
学习《为什么中小学生不能信仰宗教》心得体会
问题还真不少,呵呵。
【第1句】:你信仰宗教吗
如果有,为什么会信仰它呢
如果没有,有是为什么呢
答:没有。
我没有信仰某一个宗教的理由:第一我精神不空虚;第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宗教所说为真,世界上那么多宗教,哪个宗教证明自己了
第三我不接受没有依据的答案,宁可保留未知的状态,也不需要随便找一个答案忽悠自己。
【第2句】:人需要信仰宗教吗
答:我不否认并不反对人类的部分个体需要信仰宗教,毕竟人和人是不同的,你不需要,别人未必不需要,但是宗教信仰不是人类共同的需要。
以为人类没有信仰就如何如何的观点,是毫无道理的。
【第3句】:你对宗教信仰有什么看法
答:一个人愚顽地信是迷信,一群人愚顽地信就是宗教信仰。
【第4句】:你对宗教信仰持着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答:在一定程度上,宗教能维护社会的秩序,靠精神恐吓与欺骗让人不敢逾矩,起到凝聚精神的作用,但是从人类发展角度讲,宗教是理性的绊脚石、精神的毒素、人类前进的最大精神障碍。
总体上讲,弊大于利。
【第5句】:你相信世界上有鬼怪之说吗
答:没有让我相信的依据。
【第6句】:宗教信仰是否能战胜鬼怪
答:因为5的回答,此问题无意义。
【第7句】:科技发展到了今天这个地步,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人还有宗教信仰
答:原因有很多:1)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的理性,尤其是普通民众,科学思维能力并不高,哪怕是上到大学生,能以理性思辩的人也是少数。
甚至在一些从事科学工作的人群中,在某些意识深处依然缺乏理性。
2)在宗教传统浓郁的国家,宗教教育是从娃娃就抓起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太大了。
3)宗教是一个系统庞大的谎言体系,惯于牵强附会、撒谎忽悠。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爱因斯坦活着的时候就公开声明,“有关我笃信基督的说法是一个谎言”、“我不相信人格化的神”,但是现在都到了二十一世纪,爱因斯坦死后几十年了,基督教还在传播爱因斯坦是基督徒的谣言,与此同时,达尔文死后忏悔的谣言也在一遍一遍地反复传播,哪怕被揭露是谎言,换个地方继续传播。
人不可能是面面具到的通才,什么都知道,总有一部分人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被有组织的宗教谎言所欺骗,而且一旦被骗进去,就很难跳出来,毕竟宗教是有组织的,但是反宗教谎言是没有组织的。
但是有一个发展趋势很好,在一些宗教比较浓厚的国家,尽管信众比例很高,但是信教的比例却在逐年下降,而且信众比例与科学素养成反比。
越是科学水平高的群体,信教的比例就越低。
许多信徒都会说99%的科学家信教,但是这个99%是连古代也算在内的,而且许多本来不信宗教的人如爱因斯坦、居里夫人等,也被歪曲为有了宗教信仰。
内容不实之处甚多。
而我上面所说的趋势,他们是从来不敢提的。
需要指明的是非宗教国家比如我国,信教比例倒是在逐年上升的,但接受最多的群体依然是广大的农村等文化和经济不发达地区。
【第8句】:如果说宗教信仰之是一种精神寄托,那么你需要精神寄托吗
答:至少我不需要宗教这种精神寄托。
【第9句】:怎么样才能树立正确的宗教信仰
【第10句】:宗教信仰有对错之分吗
答:这两个问题我合在一起回答,宗教信仰没有什么对错之分,你需要,它就是你心目中的真理,你不需要,它就是无所谓。
本身就是主观臆断地产物,没有客观评判的标准与可能性。
但是一个有宗教信仰的人,至少应该懂一点尊重他人的基本道德。
遗憾的是,宗教群体是一个最不懂得尊重他人的群体,因为宗教信仰者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要求相信自己信仰的宗教是绝对真理,在这个基础上,已经无法接受其它的观念了,聪明一些的信徒会把非宗教体系的好东西如科学成果改头换面,说成是本宗教早已有的(这种情况在YSL、佛教、基督教中大量存在),或者说是受本宗教的XXX指引或启发才发现的,再或者进行神化包装,比如神导进化论就是一例,蠢一点如原教旨信徒则大力反对现代科学,如干脆直接反对进化论、反对地质学,甚至极端到有一个组织叫“地平学会”,坚定地认为大地就是平的。
所以,如何树立一个正确的宗教信仰,是一个既简单又困难的事。
简单到只要自己相信,不要随便乱传宗教就行了,但困难的偏偏就是大多数宗教信仰者有极其浓厚的传教的欲望。
================三楼大通山王的回复中有一个很忽悠人的逻辑,那就是“你看不到的不代表不存在”。
应该说这个思路是毫无问题的,但是,这个思路却是最忽悠人的一个思路,因为这句话没有提另一面,那就是“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你说它存在它就一定存在吗
”宗教信仰者拿不出自己的证据,于是就说“你看不到不代表不存在”,在不说我前面提到的另一个方面的时候,潜台词就是,“虽然我没证据,但我说的一定存在”。
很多人就是被这个潜台词给潜晕了。
其实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存在什么我们是不知道的,也就是“未知”。
但是宗教信仰者非要对这个未知说自己已知(即使不明说是真理也会暗示这个结论)。
科学不能解释之处很多,对此我们的结论应该是未知,科学要给一个说法,是必须有依据的。
但是宗教给出解释的时候,是从来不需要依据的。
别人质疑其立论的时候,则一句“看不见的不代表不存在”(也就是没证据的不代表不存在的意思)推掉责任。
宗教用谎言蒙蔽人的双眼,却诬蔑科学蒙蔽人眼,颠倒是非之惯技也。
这就是宗教的狡诈之处。
但凡宗教,概莫能免。
《宗教知识》的心得体会作文
宗教学习心得体会2011年11月15日下午在新疆教育学院音乐厅内认真聆听了闫科培老师主讲的关于新疆地方史与民族宗教政策 民族团结教育的讲座,讲座内容的涵盖面很广,老师形象生动的从古至今来阐述新疆的发展过程,通过一个个具体的事例,来说明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历史的主流,从古代史上魏晋南北朝和五代十国两次大分-裂以后又分别重归于好的事实是中华民族伟大向心力的生动表现。
汉朝的隋文帝、宋太祖、蒙古族的元世祖、满族的康熙帝都为中国的统一建立了不朽功绩,以及张骞的出使西域,在西域建立都护府,更能说明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历史一再证明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在当前形势下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也极力鼓吹民族独立,他们的阴谋及破坏活动一直也没有停止,我们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国际上的敌对势力一直蓄意挑拨我国各兄弟民族之间的亲密关系,企图分-裂我们统一的社会主义祖国。
我们知道因民族发生分-裂必然会引起社会动荡,对国家、对民族、对个人都会带来损失乃至灾难。
09年的“
【第7句】:5”事件就是一个血的教训,使生活在新疆的我们更加体会到稳定的重要性。
如果没有团结我们很有可能让敌对势力有可成之机。
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形势,我们更应该做到团结,用一种全新的姿态来面对世界!时代需要楷模,精神引领发展”。
省财政厅选派干部沈浩同志,用年轻的生命谱写了一篇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的壮丽华章。
“沧海横流显本色,一片丹心为百姓”。
沈浩同志用自己人生谱写了一曲“热爱农村、为民谋利”的感人篇章,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诺言,为我们诠释了人生的真谛。
通过学习沈浩同志先进事迹,我感触颇深,从中学习和领悟了沈浩同志平凡当中有追求;平静当中有激-情;平常当中有责任;平淡当中有奉献;平和当中有执著。
学习沈浩同志,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是世情、国情赋予民族宗教干部的重要使命和责任,我们要深刻理解建设学习型政党的战略部署,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手段获取知识,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水平。
同时,提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能力是服务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必然要求。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着眼点就是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工作,我市有4万少数民族群众和15万信教群众,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繁重,为此,民族宗教干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学习沈浩同志“一草一木都含笑、一石一水皆有情”的亲民、爱民的朴实情怀,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工作,坚持信仰上相互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积极引导他们投身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为蚌埠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就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是全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宗教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社会大局的稳定,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
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到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中间,倾听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意愿和要求,认真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始终把他们的利益作为最高追求,把党的利益与群众利益高度统一起来,重实际,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切实维护好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学习沈浩同志“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的公仆情怀,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沟通与交流中同群众建立起感情,取得信任。
人生信仰心得体会怎么写
所谓民族——国家宗教,是在某一个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的、且局限于本民族或国家共同体全体成员共同信仰的宗教。
它一般由传统氏族部落宗教直接改造和发展而来,是古典宗教的第一个阶段和最初形式。
它既保留了原始宗教的某些印迹,同时也具备了古典宗教的基本特征。
民族——国家宗教主要有七方面的特点,这是它区别于原始宗教和古典宗教其他形式的特殊之处。
全民性和排他性的共存。
民族——国家宗教是具有强烈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宗教,这种特色表现为其信仰的全民性和排他性。
民族——国家宗教首先是民族和国家所有成员的共同信仰,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本民族——国家宗教的天然的和法定的信徒。
其天然性在于,共同的语言、地域和生产方式使其具备了共同信仰的客观基础,它必然自发地导致统一精神文化、信奉共同的宗教信仰的历史过程;其法定性在于,共同的社会制度和国家管理规定了统一的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它把共同的宗教信仰作为全民的强制性义务。
无论何人都依民族习惯和国家法典信奉统一的和官定的神灵,没有个人选择的余地。
在文明社会之初的中国、埃及、希腊、印度、巴比伦等民族和国家中,其民族——国家宗教都是全民性的。
据此,有的宗教虽然也是在某一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并仅为其中的部分成员所信仰,但由于不具备全民性,便不能归属于民族——国家宗教之列,只是一般的民族宗教。
例如中国的道教,完全是土生土长的宗教信仰,但它从来没有达到全民信奉的地步,因而不被作为民族——国家宗教。
在历史上,有的民族或国家由于社会变迁、宗教发展及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相互接触交流的冲击,其民族——国家宗教虽继续存在,并保持着大量的民族特色,但却越来越失去全民性,只剩下部分信徒,这同时也就失去了其作为民族——国家宗教的资格。
印度的婆罗门教和日本的神道教皆属于这种类型。
有的民族尽管因古代国家灭亡四处流浪,失散于世界各地,其原有的民族——国家宗教却仍然未失去全民性,是散居各地的民族成员的共同信仰,因而它还是一种民族宗教。
犹太教即是如此。
由于民族——国家宗教是在各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条件的基础上生长出来的,各个民族和国家之间在地理环境、生活方式及国家统治等各方面的差异,又决定了民族——国家宗教具有排他性。
一方面,它只属于本民族或国家成员的信仰,除了被自己征服的民族和国家,一般不对外传播;另一方面,受民族和国家所特有的社会条件制约,而且有强烈的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内容和形式,决定了它缺乏广泛的适应性,只能在本民族或国家的及相类似的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条件中生存。
这使得民族——国家宗教的命运同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当波斯人和希腊马其顿人征服了两河流域的古代巴比伦王国之后,巴比伦宗教也逐步消亡了。
古罗马人对希腊的入侵导致了古代希腊宗教的消失。
波斯的玛兹达教也是随马其顿王亚历山大的征服而衰落的,后来在民族和国家获得独立之后才又东山再起。
宗教信仰与民族意识的一致。
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及其发展,区别于以血缘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氏族部落原始意识的民族意识也在地理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共同性基础上逐渐成熟起来。
在文明社会之初,政教合一体制使民族——国家宗教与民族国家共同体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民族文化和国家意识形态的主要形式。
它深深地渗透到了民族的观念和情感中,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和民族自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的群体意识与民族的宗教信仰相互交织在一起,互为表里,在宗教的观念和情感中体现着民族的认识、心理和情感,体现着整个民族及其成员安身立命的基本信念和准则;而民族意识中也包含着宗教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包含着宗教的基本信仰、教义和规范。
因此,整个民族国家的成员都把自己的民族——国家宗教视为正统的文化传统和价值根据,并从中汲取生活的精神动力和行为准则。
在这一点上,民族——国家宗教与民族意识的关系同原始宗教与氏族意识的关系颇为相似,它们都是政教合一体制的结果。
例如,注重血缘关系、传统习俗和伦理道德的中国古代汉族就是同民族——国家宗教即儒教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与儒教敬天祭祖、效法天理、神道设教的基本教义相一致的,其中渗透了儒教信仰的宗教精神。
一神多能和诸神分级的出现。
在原始宗教多神崇拜的早期阶段,每一类事物和每一种现象都有各自的神灵,这些神灵的灵力极其有限,一神一能,各管一事,各司其职。
它们之间没有大小高低之分,相互也没有隶属服从关系。
随着社会发展与实践能力的增长,人们的接触面增大了,视野拓宽了,理性能力增强了,这使他们能够从纷繁复杂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中,发现其间内在的联系与多样性的统一。
尤其是农业和畜牧业之间产生的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导致人们把注意力越来越多地集中到直接影响着自己所从事的专营生产的那一部分自然事物和现象上,而不再重视其他无关紧要的东西。
这种变化反映在宗教观念上,便是原来特殊的、分散的神灵被逐步统一起来,一些神灵合而为一,一些神灵被转换了职能,一些神灵则被赋予了更大的神性和更多的职能。
比如随着地缘村社和部落的建立,出现了地域性的保护神即“社神”。
社神是一方土地之神,它综合了自然的和社会的多种神灵及其职能,成为掌管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及地区安全的多能神,在古代希腊,自从航海业在希腊人的生活中获得特殊意义后,原来的陆神波塞冬就变成了保护航海业的海神。
随着农业的出现,牧神变成了农神,狩猎女神变成了丰收女神。
在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过程中,这种状况随社会组织的兼并统一而越来越加剧,最后只剩下一些兼备多种职能的主要神灵。
神性的增强和职能的多样化,必然导致神灵之间神性和职能的对比与差异,从而产生大小强弱之分。
特别是由于阶级的出现而形成的社会等级差别,更是必然在宗教观念中留下其影像。
于是,神灵之间也被组织和统一起来,构成了一定的秩序,并且相互具有了等级关系。
至上神以超越众神之上的最高神的形式出现了,成为神灵世界的主宰与君主,众神则隶属于至上神,作为它的官僚和下属。
这就是至上神教,它是一神教的前身。
民族——国家宗教一般都是崇拜至上神的。
如中国传统宗教崇拜天(上帝),天是自然之主,是统帅诸神的最高神灵,在甲骨文中即已有上帝命令刮风、打雷、下雨的记载。
印度婆罗门教信奉梵,它是万物的根本和万因,毗湿奴、湿婆和梵天等三主神是梵的显现,其他神祗也是梵的高低不同阶段的各种化现。
日本神道崇拜天照大神,其余诸神均受其统辖。
古希腊宗教信仰宙斯,它是奥林波斯山上众神的领袖,它主宰着整个自然与社会的秩序。
在历史上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如古代埃及宗教虽然也是至上神教,但其所崇拜的至上神是随着统一王国的政治中心的变化而轮换的。
当某个地区成为首都所在地的时候,它的地方神就升格成为全国的最高神。
古代巴比伦宗教的至上神也是轮换的,但其原因却是由于外族的入侵,入侵者总是把本民族信奉的最高神变为被征服的民族国家崇拜的最高神。
而波斯宗教崇拜的是善恶二神,在下诸神依此分为光明与黑暗两个对立集团,是一种二元至上神教。
犹太教则信仰唯一神耶和华,是最早的也是古代民族国家宗教中唯一的一神教。
但是,所有这些民族——国家宗教都是以不同的形式反映了阶级社会的等级制度。
保护神与至上神的统一。
保护神崇拜早已存在于原始社会的氏族宗教中,并且是原始宗教的一个重要内容。
不过,原始的保护神崇拜主要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祖先神崇拜,后来随地缘村社和部落的出现产生的地方保护神也是以地域关系为主的,它们都带有一定的自然特性。
但随着联合诸多部落的部落联盟的形成,尤其是民族国家产生时期政治统治的需要,保护神崇拜增加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内容,人间的政治关系也在其中得到了明确的反映。
在社会生活组织相互兼并的历史过程中,保护神的兼并也同宗教信仰的兼并一道在同时进行。
国家将全民族的信仰统一于统治阶级的宗教,这种统一在其特定的表现形态上,就是以统治者一族的保护神去统属其他族的保护神,尔后又发展为整个民族国家的保护神,并成为全民的崇拜对象。
为了增强统治者一族的保护神的神圣性,强化全民对这一保护神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于是,与统治者在尘世的地位相一致,其保护神也被抬高到神界中的最高地位,成为至上神灵。
其他族的神灵则或是被取消,或是被兼并,或是被置于最高神的统治之下。
这样,在民族——国家宗教中,保护神与至上神合而为一,成为世界的创造者和本民族的保护者,兼有双重身分。
中国儒教崇拜的天、希腊宗教信奉的宙斯、埃及宗教信仰的太阳神、波斯教崇拜的阿胡拉、日本神道教侍奉的天照大神、犹太教崇拜的耶和华,都是统一了民族国家保护神和最高创世神的二元神。
不过,由于这些最高神同时又是民族国家的保护神,因而它们的王国绝不越出它们所守护的民族国家领城,在此界线外,由其他民族国家的保护神统治。
这就是说,民族国家的保护神的至上意义极为有限,仅仅适用于本民族的范围,只是针对被统治者原有的保护神而言的。
所以,它的存亡直接与民族国家的存亡联结在一起,取决于它自身的保护能力。
古代巴比伦、埃及、希腊以及波斯等许多民族和国家所崇拜的最高神,都是由于它们作为民族和国家的保护神而随民族或国家的丧失而被消亡的。
神权与君权的结合。
氏族首领和部落酋长往往同时也是宗教首领和祭祖主祭人,但这一般只是表明他是带领本氏族部落全体成员侍奉神灵的首领,而不意味着他与神灵之间具有什么特殊关系,被赋予了什么特权。
从部落联盟时代开始,出现了首领把自己提升为唯一能通天神的特权人物,从而将祭天大权独揽的现象。
这种现象的不断发展,在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中,便进一步产生了民族国家的君王,把自己的祖先或保护神与至上神联系在一起,使之具有至上神的性能的做法。
这样一来君王便成为至上神的后代甚至化身,自己也具有了神秘。
据史料记载,中国至少从周代开始就把帝王称之为“天子”即上天的儿子。
古埃及的国王都把民族——国家宗教所崇拜的至上神视为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保护神,自称是至上神的儿子。
巴比伦宗教也直接神化人间统治者,认为他们的祖先是神或是具有一定的神性。
日本神道教把天照大神视为历代天皇的始祖,并尊天皇为人神。
在罗马帝国的君主政体出现后,亦将其君王诉诸宗教臻于神圣化,产生了“帝王神”崇拜。
苏拉被视为神之骄子,凯撒和卡利古拉生前就为自己举行了封神仪式,屋大维也接受了“奥古斯都(神圣者)”的称号。
君王的神化,使君王所拥有的地位和权力也被赋予了神圣的来源,君权由神所授。
于是,君王便成为天然的民族国家的成员必须崇拜和祭祖的最高神灵。
君王自然也是民族——国家宗教的最高首领和祭祖活动的主祭者,只有他才有资格带领众人祭祀至上神。
至此,君权与神权结合起来了,政治特权与宗教特权也结合起来了,君王集所有权力于一身,便理所当然地成为民族——国家神圣的专制者。
这种区别于原始社会的新政教合一形式的出现,不仅表明了人类社会在阶级和民族形成之后新的国家政治的产生,而且也体现了宗教内容向社会化方向发生的转折。
中国在古代宗教即产生了君权神授的观念,认为君王统治万民是受天的委派,代表天来化育人类的,它体现了天的意志。
日本神道教的核心就是君权神授说,把天皇当作天照大神统治人间的代表,强调每一国民均应唯其圣渝是从。
巴比伦的亚述尔国王总是把自己的一切行动都说成是最高神亚述尔的决定,声称自己不过是神意的执行官。
印度婆罗门教认为婆罗门是为护持“达摩(圣法)”而生,因而居众生之首,统摄世间万物。
当然,在古代的民族——国家宗教中,也有的是实行国教制度而非政教合一。
兴旺时期的罗马帝国就是典型。
这主要是因为罗马帝国的版图不断扩大,使它的民族——国家宗教不断受到被征服的民族和国家的宗教信仰的冲击,不得不过份依赖国家强力来维护自身和统一意识形态。
同时,帝国的强盛使帝王的权力也极度膨胀,超过了宗教所能制约的界线。
所以,罗马的民族——国家宗教便完全成为受帝王控制的工具,教权为王权所支配。
僧侣阶层与规范形式的产生。
为了适应宗教变化和政治统治的需要,大量专职的巫祝产生出来,逐步形成了一个以宗教为职业的特殊社会阶层。
他们不仅是民间日益增多的宗教事务的代理人,尤其是协助君王进行民族国家祭典,并为统治阶级运用宗教在意识形态上控制全体社会成员出力的特殊工具。
这个阶层同民族国家的政治领导集团一道,形成了集神权与政权于一身的君主专制的左右臂,因而它在社会中也享有相当的特权。
据文字记载,中国在商代之前就已出现了职业宗教者,并已有了卜(司占卜)、史(司录风雨)、巫(行术作法)、祝(司祈祷乃至祭祀)的分工。
在印度婆罗门教所维持的种姓制度中,居于统治地位的婆罗门就是世代相传、自成一体的祭司阶层。
古代罗马帝国的祭司团亦由来已久,在原始公社时期便已开始形成。
最古老的祭司团有司掌历法和节期的“彭提菲克斯”,担任信使和外交任务的“费齐亚利斯”,专管占卜的“奥古尔”,主持祭献仪式的“雷克斯·萨克罗鲁姆”,侍奉女神维斯塔的“维斯塔利斯”等。
罗马王凯撒、屋大维及其后继诸王都曾兼任最高的“彭提菲克斯”祭司职位。
古巴比伦人为了侍奉神灵,产生了一大批专门侍奉神的生活起居的神职人员,其中有传达神启和解释经文的高级祭司,有为歌颂神、安慰神而诵唱赞美诗和哀歌的音乐神,还有为神制作食物的厨神,为神洗澡的人,陪送神像去卧室睡觉的侍者等等。
另外还有被认为是侍奉神的人间妻子的女祭司,也有献身于神圣而卖淫的神娼。
在城邦时期,祭师是城邦统治集团的核心,统治者即是祭司的首领。
后来祭司形成了专门的贵族集团,甚至为自身的利益同君主发生冲突,曾参与过阴谋篡位、朝代兴替、私通外国等重大政治事件。
为了进一步强化民族——国家宗教的正统性及其对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的约束力,僧侣们根据政治上的需要和宗教教义,对宗教的礼仪和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造和补充。
使之统一化、系统化和制度化,建立起了以巫祝为核心的礼仪典章和组织制度,使民族国家在行为和组织方面具有了规范化的形式。
在实行政教合一体制的古代民族国家中,这种宗教规范与政治制度相统一,不仅实现了对全体社会成员宗教行为的组织化和规范化,同时也是对他们全部社会行为的组织化和规范化,成为直接维持政治统治秩序的有力工具。
印度婆罗门教很早就制定了一系列宗教规范,并以法律形式将其固定在《摩奴法典》中。
中国古代宗教亦已形成了关于宗教仪式的各种规定,提出了一整套祭祖制度,这些规范将宗教与政治和伦理紧密结合在一起,直接起着维护宗法政治制度的作用。
孔子所极为推崇的周礼就是这种政治化和伦理化了的宗教规范的样本。
古代埃及宗教被宗教学者归为典型的仪式宗教,受祭司和巫师控制的正确的规范化仪式动作的作用,甚至超过了对神灵信仰的虔诚。
摩西在创建犹太教的时候,一开始就制定了《摩西十诫》和一系列律法,它既规定了宗教的信条和礼仪,又规定了行为准则;既建立了宗教体制,又建立了社会的结构和国家的律法。
神学理论与宗教典籍的形成。
原始宗教作为一种自发产生的自然性宗教,长于行动而拙于思考。
除了简单而零散的宗教观念和充满幻想色彩的神话传说外,没有抽象、系统的理论,更谈不上宗教典籍。
在民族国家出现后,人类理性思维能力的进步和职业宗教者阶层的产生构成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为创立神学理论奠定了基础。
僧侣们首先从对纷繁杂乱的原始宗教观念改造入手,在重新统一和确定了的关于民族的起源、祖先等一系列神话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较为系统化的教义体系和初步的神学思想,使宗教观念被理论化,从而产生了最早的宗教神学。
神学理论的出现,不仅标志着在民族国家内部宗教观念的统一和巩固,标志着原始的、粗糙的和自发的宗教观念已为新的、精致的和人为的宗教神学所取代,而且意味着宗教的说服力和欺骗性的增加,更易于通过对人的理性的征服而维护和发展宗教信仰。
同时也为人们根据社会和自己需要的变化修改宗教教义、重新解释宗教观念提供了可能。
这一方面使宗教对社会的适应性大大增加,具有了更强的生命力和持久性,另一方面又孕育了宗教内部在观念上分裂的可能性,从而各种教派和宗教从此层出不穷。
随着文字的产生,在有些文化达到较高程度的民族国家中出现了叙述神学理论的宗教典籍,宗教神学往往成为最早的文字记载的内容。
在中国的甲骨文中,记载的大部分内容是有关宗教观念和祭祀仪式的,而叙述占筮理论的《易经》则是最古老的著作。
古代印度在原始社会末期即已形成了反映自然宗教内容的专门著作《梨俱吠陀》。
婆罗门教产生后,又编著了三种吠陀典集:《沙摩吠陀》、《夜柔吠陀》、《阿闼婆吠陀》,它们构成了古典婆罗门教的三大纲领,其中包含了其宗教教义和信仰的基本内容。
古埃及人有一些宗教经卷的断纸残篇保留下来。
古巴比伦流传下来的文化资料也是以宗教的内容为主。
实际上,古希腊哲学也是宗教理论的一种延伸,其中一些派别的学说甚至直接就是一种神学,如毕达哥拉斯派。
读百孝篇的感受
最近我正在看的一本书名字叫作《母慈子孝》,书中介绍的是一位在外国大学任教的钟茂森教授和他的母亲赵良玉女士两个人关于“纯净纯善和-谐世界”的系列讲座的内容。
是这母-子二人三十年家庭教育施教与受教的心得报告。
内容丰富、引人入胜、发人深思,使读者无不深感受用。
特别是在家庭问题层出不穷,以及大力提倡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意义尤为深远。
书中所提到的母亲赵良玉女士提出了“我们坚信:优秀是教出来的,而父母永远是孩子的第一教师!我们牢记:要从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中吸取精华,而从《弟-子规》做起!”的思想。
我很庆幸我们学校在养成教育方面特别是育人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我儿子从上学前班起就开始背诵“三字经”,上了小学又开始背诵“古诗”、“蒙学”、“论语”、“弟-子规”等等,从小就接触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
虽然可能现在他不完全懂得这其中蕴含的深刻思想,但这些都是对孩子的终身可持续发展有着积极推动作用的好东西。
在这一点上我要从作为一名学生家长的角度对学校及校领导们致以深深的、崇高的敬意,这完全可以看作是行善积德的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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