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经典台词
革命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这分。
嘿,我今儿还就想拔你的份儿了,怎么着把你。
假如把人生比作炼钢的话,我们这一代人的熔炼过程,就相当的复杂曲折艰难因此这一代人应该是特种钢。
就你还当流氓呢,真给流氓丢人,出去以后好好练练,别净给流氓丢脸。
就是有人往我嘴里撒尿,我也的张嘴接着,还的说跟他妈啤酒似的味道好极了。
哭什么?这又不是上刑场,小家子气,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意思,好玩的事儿还没开始呢。
马主任,千万别对钟跃明这小子手软,先灌辣椒水,再上老虎凳,一下垫八块砖,千万别使美人计,这孙子肯定将计就计。
没有人能活着抓住我。
女孩别把自己搞的太深奥了,否则魅力会减退的。
秦岭对钟跃民说:钟跃民你听好,我同意做你的`女朋友,因为你寂寞,我也寂寞。
全世界的无产阶级革命者,因为国际歌,就可以成为亲人。
胜不妄喜,败不妄馁,胸有惊雷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
叹年光过尽,功名未立,书生老去,机会方来!
我将来得老婆是那种我说去要饭,她就能高高兴兴的和我一起去。
我们这里七男三女,狼多肉少啊。
行,我明白了,以后就是别人往我嘴里撒尿,我不能有脾气,还要说味道好极了,跟他妈啤酒一样!
一个没有未来的人很难想象他会忠于爱情!
一个远方的游子回到家乡发现的第一件事,往往是自己的恋人成为别人的妻子。
这世上还有比人更坏的动物吗?
只注重过程,无关结果,就无所谓成败。
观《血色浪漫》感言
看过都梁的《血色浪漫》的人都会有这样一种感受:其可读性在于它能引导我们领略一种新的人生态度。从中我们会有许多感悟,比如精神流浪,比如“在路上”。
在主人公钟越民身上,我们会发现很多的矛盾:很难想象他可以一面率领着一群“我是流氓我怕谁”的“顽主”掐群架,一面却又对音乐诗歌有着极强的鉴赏品读能力;很难想象看似玩世不恭的他却有着一种凛然的契约精神;也很难想象不滞于物如风流荡的他却愿意为了秦岭而停留。也许正是这些矛盾才凝铸了钟越民身上那份血色的浪漫气质,才让这个形象如此光彩夺目。
他不知道他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但他知道他不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所以他以一种近乎残忍的冷静和绝情抛弃了周晓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之所以抛弃她是因为周这个人“太轴”,换句话说,她对感情太执着,控制欲太强。那么有人要反驳:对感情不执着难道还要视为儿戏朝秦暮楚?可问题是爱情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任何人都必须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然后才能通过爱情或其他去追求个体的完整与神性。所以不能把对方控制得太死,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给对方空间的同时也是给自己留下空间。周晓白的失误在于她总是在试图将这个空间无限拉近直至消失,这样的举动自然会把对方,尤其是钟越民这样一个崇尚自由和“放荡”的男人吓跑。
钟与秦岭之间的感情则不同了。
钟的`哥们张海洋曾说:爱是生活,而钟越民的生活永远在变动,所以他不适合婚姻。那么,一向视婚姻为洪水猛兽的钟为什么敢于冒险愿意与秦岭结婚呢?与其说钟越民抵制婚姻不如说他是在抵制一种受约束的生活,抵制一种“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平庸生活。他所渴望的是一种永远都“在路上”的生活,也许他认为这种生活,秦岭能给他。
或许还有另外一种解释,那就是钟越民在秦岭身上发现了他自己的影子。朋友告诉我他看到过的一句话:喜欢你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和你在一起时的我自己。说到底,这可能是一种自恋的心理在作怪,而钟越民也的确是一个自我感觉非常良好的人。他了解并欣赏自己,所以他也了解并欣赏秦岭。他知道,这个女人不会约束他。所以与其说他想同秦岭结婚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如说是“明知山没虎,才向虎山行”。秦岭也的确了解他:“这是一个游戏人生的家伙,生活对于他来说就只有过程而没有结果。他在品尝各种人生的滋味,连坐监狱也可能成为他人生的资本。”
对待生活,钟越民也是如此,他不能忍受一成不变的程式化生活,所以他不断的追逐,放弃,再追逐,再放弃。生活对于他只有过程没有结果,所以也就没有成败之分了。他可以穿着破棉袄一边捉虱子一边美滋滋地讨饭;他也可以脱下军装意气风发地摆煎饼摊;他还可以舍弃自己一手经营起来的大酒店远赴西藏参加反猎组,最后兜里只剩两毛钱。总之,“玩得就是心跳”,要得就是这种“在路上”的新鲜和刺激。
我认为,钟越民的爱情观,生活观,甚至价值观的基底是一种精神上的游牧。放逐精神,然后去体会人生百态,唯一不变的是那颗赤子之心和一份如初的浪漫。
《血色浪漫》读后感
如果你喜欢都梁的《亮剑》,那《血色浪漫》你绝对不能错过,不管出于文学欣赏还是个人爱好,这个故事,这个人,触动了我多年平静的心,希望推荐给大家一本学习人生的好书。
“那是一个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和呐喊声,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天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逐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的太过仓促的事”这是都梁对整个故事的简介。他讲述的是一个有关“命运”的故事,可我却从中读出了90后的味道。也许我只偏重于主角,也许因为我正值青春,所以我的感觉停留在绽放到极致,而不是短暂和无法抗衡的“命运”。
故事开始于1968年,男主人公钟跃民高调登场,他的阅历是整本书的灵魂,比起惊心动魄的故事,更吸引我的还是男主的性格,他有胆识有谋略,善用逆向思维,很少按游戏规则行事,将门出身的他,有着与身俱来的魅力。面为战争,谈到死亡时,他这样说“假如人有灵魂,会像书上写的一样,去找阎王爷报到,要是我中了头彩,我还要成立个特遣队,有愿报名的一会跟我说,我带弟兄们去阎罗殿逛逛,咱们用冲锋枪,手榴弹端了他阎罗殿……”他就是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当顽主,下乡插队,带队行乞,当兵作战,卖过煎饼,蹲过牢房,开过饭店,经历过大起大落,故事的尾声也是他新路途的开始。对他而言,一生的每个时间段都是一个单独游戏。每当生活失去了刺激,便会毫不犹豫离开,寻找想要的感觉,属于游戏人生的人,然而却在游戏人生的过程中享受了人生。
世界上就有这么一种人,天生就不喜欢过正常人的日子,而是愿意接受挑战,喜欢冒险,就像《在路上》的狄恩,《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及本主人公钟跃民,他们有个新的名字叫“行走在路上的人”。
这让我想起了这样一段话,人生最重要的有两件事,要么旅行,在大自然的美妙中寻找自己;要么读书,充斥于知识的海洋,不管任何时候身体与灵魂总要有一个要在路上,只有在路上我们才能看到美丽的风景,才能感受酸甜苦乐。
没错走在路上,我们的感觉,作为90后的,我们本应该像钟跃民一样有着塑造生活的热情与活力,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发现很多人少了这种说走就走的勇气,却多了无数的等待,等待最佳时机?等待一鸣惊人?或许是等待暴风雨过去,久而久之,这种本能好像变得越来越模糊。如同我们不停讨论着的梦想,越长大越发现她变成了我们心中永远美丽的神话。钟跃明,这个可以将鲜血与浪漫结合演绎的人,触动了我平淡的生活,我决定抛弃往日的.矜持,为青春好好活一把。不管是爱情还是事业,都愿意放手一搏,即使飞蛾扑火我也要精彩的绽放。从他身上我明白,当暴风雨来临时,不要等待它过去,而是学会在暴风雨中跳舞。
如果你曾经和我一样,永远在教室的某个角落,生活的某个角落,做着人人都夸赞的乖乖女,沿着既定的轨道,安静而平凡的活着,在其他人的故事中描绘着自己五彩的人生。也许之前我会觉得没什么很正常,但现在我想带着你一起苏醒,因为即使我们用尽所有颜色绘制出缤纷多彩的蓝图,它也仅仅是一张纸,不是我们青春的本色,在人生的画卷中它仍然是灰色的,《致青春》演绎的不是我们的青春,我们不用去怀念,相反90后的青春正在热播,没有剧本,没有彩排,也没有NG,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曲折离奇的故事要由我们来演绎,即使有遗憾,那也是我们生活最美的场景。像风一样自由飞翔,用飞翔轨迹煅写后辈的前车之鉴。
《血色浪漫》观后感
《血色浪漫》观后感1
已经下载了一年的《血色浪漫》,在这个周末终于看完了。
钟跃民,一个永远顺着自己的心活的人,一个今天不知明天的人。他爱过周晓白,爱过秦岭,爱过高玥。他更爱自己。他一辈子都不会安分,一辈子都不会安下心来平平淡淡过日子,一个不会对爱有承诺、负责任的人。我总在想,等到哪一天他真的玩累了,他会不会就静下心来和高玥过日子呢?或许就像剧中说的,我是个女人,我终究也不能理解,不能免俗。
周晓白,追求一份爱追求了十多年,最终还是未能嫁给那个自己爱的人。于是一气之下与爱了自己十多年的张海洋领了证。其实在这个剧中我觉得周晓白不是不可能爱上张海洋的,她可能一直在盼望着张海洋勇敢的说出那句我爱你,而不希望他一直出于与钟跃民的友谊而将她让来让去。她会为了自己的爱而不顾一切,她当然也会希望自己的另一半也会是那样。而张海洋却始终也没有那样做。她可能也一直在盼望着能与钟跃民重归旧好。可钟跃民也没有。可见两人皆不能如她愿。最后戏剧性的稀里糊涂的领了证。我觉得当岁月沉淀下来,周晓白会明白,她和张海洋是最合适的,和张海洋在一起也是最幸福的。
张海洋,我觉得他是这个剧中最适合结婚的。他是一个忠诚于友情和爱情的人,一个富有责任感的人。
郑桐和蒋碧云是我挺羡慕的一对,夫妻一心,同甘共苦,没有被现实中的任何困难打倒。
秦岭,在这个剧中是和钟跃民思想最像的一个人,我觉得她是一个很理智,思想很前卫的人。但她终究是个女人,她终究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的,她不会像钟跃民那样一直“轴”下去,于是和楚良去了美国。
《血色浪漫》观后感2
这是我第二遍看《血色浪漫》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对那个年代如此的着迷。那些出生于50年代,成长于文革的青年,那是怎样的青春,我不清楚,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比现在的那些非主流、颓废的、哀怨的年轻人要健康向上的多。我想也许正是这样沉重、阳光、经过岁月洗礼的东西才是那样值得我们去回味。
到今天,我第二遍只看到第11集,可是我就迫不及待的想写点东西了。这电视到了第11集,主要讲了两件事情:男主角钟跃民在北京城的顽主生活,以对付小为主要线索;第二件事情是他到陕北插队的知青生活。也主要讲了两段爱情:钟跃民和周晓白在北京纯洁美好的初恋和钟跃民在陕北时与秦岭知音般的热恋。
在北京,钟跃民他们在念高中,自从66年后就没怎么读书,整天混混,却也是充满欢乐和乐观的生活。印象最深的是钟跃民他们的口才,说话一溜一溜的,特别贫。他脸皮也厚,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却很义气,充满血性。感觉那个时候的钟跃民,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那样的男生北京城里多了去了。要说他有什么值得别人喜欢的,那也就是他比别人长的帅一点。那时的他像个不懂事的小男孩,其实,很多男生的普通就在于他们永远停留在了那个阶段,但钟跃民却没有。在陕北,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渐渐成长的钟跃民,开始成熟起来了。
当然,在北京的时候,钟跃民还是有与众不同的地方。那就是他在听柴可夫斯基的音乐时讲的那段话,真的很美。我觉得钟跃民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他会有那种不知名的忧伤,不管表面他有多么满不在乎,他是一个敏感的人。这样的忧伤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也许是来自生活,但这样的敏感却肯定是因为热爱生活。所以说,他是一个充满血性却有浪漫的人,那也就是最让我喜欢的一个词:铁汉柔情。
是的,不管一个时代多特殊,多深刻,最让我关注的'还是爱情。不知道为什么,也许因为爱情本身就代表了许多:美好、伤感、离别、现实、甜蜜以及结果。在钟跃民身上的这两段爱情,可以说很经典。
我喜欢周晓白这样单纯的女生,可惜爱上了钟跃民这样的男人。周晓白传统,钟跃民不羁,他甚至连承诺都不会给。就像歌中唱的,他们都没错,只是不适合。他们的感情从一开始就不公平:周晓白一颗心全在钟跃民的身上,他就是她的唯一。而钟跃民他的心在哪里他自己也不清楚,飘忽不定,他从来没把自己当做一个归人,他只是个过客。所以,不能怪钟跃民什么,因为他是真诚坦率的,他没有想过玩弄别人的感情。只是,爱了就爱了,不爱就不爱,转身离开。就像是他到了想谈恋爱的年纪,他却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的,遇见了周晓白,他觉得那就是自己喜欢的人了,所以就在一起了。而当他长大了,认清现实了,他就变得很理智,不会儿女情长。说到底,钟跃民就是没有像周晓白爱他那样去爱周晓白。
我也很羡慕周晓白这样可以执着的人。大多数男生应该都喜欢对自己如此痴情的女生,但你们也不应该怪很多女的不执着,因为执着的代价太高。不是每个女生都有像周晓白那样的资本,自己想要的就一定能得到的资本。可以不用担心工作、不用担心和你耗个几年青春没了,还照样会有其他人来娶,专心的只爱你一个人。如果周晓白父母也受过文革的拷打,她受过挫折,她有过很想要得到一样东西而不得的经历,那么,她便不会是像现在这样信心满满的执着着,任性着,骄傲着。我觉得周晓白就是一个非常理想化的女生,这样的女生实在太少了,我们不应该责怪这样的单纯,而且好的男人就是应该保护这样的女生,让她永远如此纯洁,美好。当然,也不是每个男生都值得拥有像周晓白这样的痴情。我觉得钟跃民也不配,他比周晓白现实多了,沾染了世俗气,而且他又不爱周晓白。我始终觉得单方面的爱情不叫爱情,不值得一个人去执着,特别对方已经明确拒绝了你。你有自信固然好,始终坚信对方会回到你身边。但如果真的爱一个人,就应该让他自由,让他去追求他想要的,谁叫人家已经不爱你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