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
我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1
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书,这就是《三毛流浪记》。因为这本书有一种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热于助人、忠诚、善良的品质。
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想:这个三毛,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他到底有什么美好的品质呢?每当我做好作业或有时间,我就会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
有一天,我读到三毛奋不顾身跳下江救一个不小心掉下江的五岁的孩子时,那个孩子的爸爸赶到,看见三毛救了自己的孩子,为了感谢三毛就带他回到自己家里住。这时我就想:我要向三毛学习帮助别人、勇敢的美好品质。从这也让我想到好人有好报。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做人一定要学会帮助别人,不能撒谎,要诚实。这本书有许多趣事:比如,墙上粘着很多海报,三毛把海报撕下来,一半做垫子,一半做被子。一位有钱人家走过来,一个烟头扔下去,把三毛的“被子”烧着了。还有一件事就是一位50多岁的老人,在喂一只大狗,三毛摸了摸自己咕咕叫的肚子。为了一个包子也学习当一只小狗,把自己的脖子套狗的项圈里,让那位老太太给自己一个包子,老太太看见了一个孩子可怜就给了他一个包子,刚拿到手,大狗追了过来。他只好把包子扔给了那只狗,大狗叼着包子走了。三毛的肚子还是空空的,一口也没吃。
读完这本书后,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与变化。让我学会了帮助别人,勇敢地面对困难。我懂事且长大了许多。
我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2
罗尔德·达尔曾经说过:“要是你心灵美的话,这种美就会像阳光一样在你脸上闪耀,你看上去便总是会很可爱。”它就是我喜欢的作者,我最喜欢它写的“女巫”这本书。
“女巫”这个词一听就让人不寒而栗,这是一群很可怕的女人。“女巫”的头是秃的,头上连一根头发都不长,脚上不长脚趾,好像被一把刀整齐的切掉了一样,手上没有指甲,只有弯弯的小爪子,像喵星人的爪子一样。“女巫”的眼睛也不一样,它们的瞳孔会一直变色,在她们的眼睛里你可以看到火和冰在跳动,让你浑身起鸡皮疙瘩,她们的口水是蓝色的,就像蓝墨水一样,她们甚至可以用这个写字,它们用尖尖的老式钢笔,蘸着自己的口水就能写字了,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女巫”不是人,她们装扮成女人的样子,学着女人的一举一动和一言一行,做出了让人做呕的样子。
“女巫“的行为更可恶,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情。“女巫”很讨厌小朋友,因为小朋友身上有一种让女巫头疼的气味,她们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伤害孩子身上,她们可以把小朋友变成老鼠,毛毛虫,甲壳虫,火腿,以及变成更可怕的东西,但是孩子们不甘示弱,奋力反抗和女巫斗智斗勇,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最后孩子们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可恶的女巫。
罗尔德·达尔用他的文字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会识别女巫的伪装,并用智慧消灭它们,即使被女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面对,还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消灭她们并战胜她们。
我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3
这本书是我刚刚看完的,名叫《宝葫芦的秘密》,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孩儿,它很想拥有一个宝葫芦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偶然的机会,王葆终于得到了宝葫芦,让他变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王葆一直在问这些东西怎么变出来的,宝葫芦却死活不说,因为这是它的一个秘密。在王葆去借《科学画报》的时候,突然,它就莫名其妙的变到自己的书包里,为了不让同学们发现,王葆只能躲着同学。原本以为能让自己心想事成的宝葫芦,原来都是骗三岁小孩儿的!因为:“直到有一天,王葆发现了宝葫芦的秘密,原来,这些变出来的钱、食物、玩具、工艺品,都是从别人那里‘偷’回来的”。王葆只能把这个事瞒着。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还是被发现了。情急之下,王葆被迫说出了秘密,说完之后王葆好像放下一个千斤重的担子,异常轻松。后来,王葆被惊醒,噢,原来是个梦呀!
我觉得王葆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只是被自己的欲望蒙蔽住了双眼。只要王葆能踏踏实实的学习,成绩肯定不会差。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我们不能不劳而获,我们也不能像宝葫芦那样,为了讨好主人,为了讨主人的欢心就去偷别人的东西,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要付出辛勤的劳动,不能不劳而获。”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4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好的一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而我最喜欢的就是《西游记》,作者是吴承恩。
这本书和我还有一段故事呢,有一次我和妈妈出去逛街,我和妈妈说:“妈妈,我想去书店看书。”“好,妈妈带你去。”妈妈抚摸着我的头说,我到了书店,一进门就发现了《西游记》,我便看了起来,妈妈走过来看见我津津有味地看着这本书,于是便帮我买下,我就这样和《西游记》认识了。
《西游记》这本书的内容是一个孙猴子拜师学艺,学会了72变,最后被观音菩萨挑中保护唐僧一路向西取经,最后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人物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唐僧为人正直,孙悟空善良勇敢,遇到困难不畏缩,机智过人,是一名忠心耿耿的好徒弟,猪八戒除了吃还是吃,沙僧勤劳肯干,任劳任怨。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孙悟空勇敢,也是一名敢作敢当的猴子。记得孙悟空的师父被黑风怪抓去,趁黑风怪出去的时候,砸了它的洞。黑风怪气得火冒三丈,说:“这是谁干的?”“就是俺老孙来,你们把我师父抓去,我砸你洞,这是你自找的。”孙悟空大声地说,凭这点,孙悟空就是敢作敢当的猴儿。
哪像我!有一次,我把妈妈心爱的花瓶打碎了,都不敢承认。我也很胆小,晚上上厕所,都不敢自己去。所以,我应该向孙悟空学习。
我喜欢这本书,也很喜欢孙悟空,
因为他让我知道:遇到困难,不要退缩,应该敢作敢当!
我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5
我喜欢许许多多的书之中,《福尔摩斯》算是我最喜欢的一套吧,我们班大部分都喜欢。因为它充满神奇,也很好看。
《福尔摩斯》讲的是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惊险。有时福尔摩斯在探案时被凶手算计,有生命危险,让人很担心。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美丽的凶器。这个故事有许许多多的谜题。让福尔摩斯也束手无策。但后来通过一条条的线索,终于找到了凶手,并知道了杀人凶器是水银这种看起来很漂亮的有毒物质。
这本书里边的人物被画成了动物,很好玩。并且里面的字也有一些夸张。或配上插图。在结尾,还有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也有漫画可以看。有时还有一个小实验,来检验一些事物,我喜欢实验,所以读到这里,我非常仔细的看。
还有,之所以喜欢这套书。是因为这套书不仅给人感觉很刺激,也有神秘感。图画生动有趣。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说话的方式,个人交谈中能得到许多的线索,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能告诉他线索了。并且用几句话把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让他心服口服,最后愿意做了。还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时,每次都能让小朋友不会感到自己的亲人失去虽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复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尔摩斯根据一点小线索能推出凶手的特点。并且抓住凶手后,会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处事很人情化。做事不会很粗暴。并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绪,遇到危险很冷静。能在不经意的遗忘物品中,问出许多有价值的线索。在我们班许多同学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机智勇敢。希望我能学习他优秀的品质,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6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窗口,带我们领略外面的世界。《西游记》也为我打开了一个窗口,让我看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路上的艰辛,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讲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之后,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当我翻开这本书,就被里面敢作敢为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任劳任怨的沙僧所吸引,更被他们曲折离奇的取经故事所震撼。
唐僧师徒取经之路的艰辛,我们都知道,但他们靠自己的坚强和勇敢战胜了九九八十一难。如果我也去西天取经,能像他们一样坚持下来吗?
这让我想起我和爸爸妈妈登山的经历。那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登山。路上,我觉得实在太累了,总想放弃。在爸爸妈妈的鼓励下,我终于爬上了山顶。登上山顶后,我感到空气很清新,白云就在身旁飘荡。俯视大地,漫山遍野都是绿色,隐隐约约听见几声鸟鸣。欣赏到这么美丽的景色,我一身的疲惫烟消云散。
俗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唐僧师徒取得真经的秘诀,就是坚持,坚持!他们路上遇到了那么多妖魔鬼怪,但临危不惧,坚持了下去。如果我不走过那崎岖的山路,哪能欣赏到山顶的美景。以后,我不会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一定要坚持到底。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它让我知道:坚持就是胜利。
我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7
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让我们拓展视野,放松心情。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品德的人做朋友。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书——《狼王梦》。
它讲述了一条母狼生了五条小狼,结果小狼崽出生的当天就遇到了一场暴风雨,致使一条狼崽死亡。后来,母狼紫岚带着自己的儿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开始了走向狼王之路的故事。
都说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这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母狼紫岚为了实现自己寄托在孩子身上的狼王梦,付出了无数心血,牺牲了多少,一波三折的情节一定让你感到像在乘坐过山车一样刺激。文章有时描写细致,有时作者又挥笔写出了狼群之间打斗的场面。从高兴到失望,从顶峰跌入绝境,文中的剧情非常生动、曲折,让你过目不忘。
狼和人不同,书中重点突出了狼阴险、谨慎、狡猾、贪婪、粗暴、凶狠、冷血无情的性格。作者写出了不同狼的个性,是给每个字都添加色彩的颜料。
这本沈石溪爷爷写的《狼王梦》,让我终生难忘,相信你们看过后也会有同我一样的感觉。
我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8
在我的书桌架上,放着许多书。让我百读不厌的是鞠萍姐姐主编的<<名人故事卷>>这本书,书中讲述许许多多的名人和英雄小时候的故事。他们的感人故事一直激励着我。
书中有一段讲的是,求学上进的陈寿的故事。他是<<三国志>>的作者。陈寿天资聪明,勤学好问,十几岁就把家中的藏书全部读完,他告别父母,经过十多天辛苦跋涉,独自来西充县城去求学,但先生考虑他年龄太小不想留他,可陈寿坚持留下来学习。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独坐灯光下刻苦功读,天刚蒙蒙亮,他又爬到山坡上读书,从此先生更加细心指导陈寿。苦读五年后,他已经成为一个才华横溢,学识渊博的青年,最后完成了伟大的历史着作《三国志》为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文明,增添了新的一页。
书中还有许多扣人心弦,闪烁着智慧和真理的故事,比如:包公扔砚台、张良甘为老人拾鞋、鲁班学艺……使我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如,人应当为什么而活着;人要有志气和骨气;人不必为一点过失背上包袱,也不必为一点挫折垂头丧气。
人生道路漫长,认识自己,磨炼自己,鞭策自己,这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将上下而求索。”这本书将是我人生求索的起点。
我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本影响共和三代人的辉煌巨著,是一本世界各国青年的人生指导教科书。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真是百看不厌,因为书中的保尔〃安德列耶维奇〃柯察金,也可以说是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那顽强的生命力和精神把我深深震撼了。柯察金在故乡、在工厂、在边境、在机关、在大小城市的成长过程中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在与众多不同阶级,不同职务的人的矛盾
纠葛、亲疏恩怨这样一系列冷与热甚至整个身体都背叛了他的这种磨炼下,终于成为了真正的钢铁,一块拖不垮打不烂的钢铁。
血肉丰满的具备独特的生活历程、独特的思想境界和性格魅力的英雄,他的生活是多么艰难。想想自己,我们这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孩子们是多么的快乐。我们身体健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父母视我们为掌上明珠,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再想想自己是多么的软弱无能,一遇上一点儿不顺心的事,就又哭又闹,耍脾气。人本来就应该坚强些,即使达不到保尔那样无坚不摧的坚强意志,也要向他靠近一步,去奋斗、拼搏,来向生命挑战。合成一句话就是:学会坚强!我喜欢这本书就是这个原因。说这本书是人生的教科书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总之,让我们记住奥斯特洛夫斯基,也是保尔说的一段话吧——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望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时能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我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10
“好书不厌百回读”,哪怕是一本漫画书,也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今天我就来给他家分享一下我喜欢的一本书。
上次我给大家分享的是大中华寻宝记的其中一本,这次我要分享的这本书和那本书有一个相同的地方,那就是讲的都是关于做事非常认真细心的故事,这本书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之夺命的结晶》。
这一套福尔摩斯系列共有三十多本,但是我很喜欢这一本,没事就拿出来翻一翻,我喜欢这本书是有原因的,我觉得这本书很特殊,因为它里面讲了三个故事,其它的书差不多全部都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这本书讲的还特别有趣,同时还教了我们一些推理的方法,比如说第一个小故事就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讲的是坏人给福尔摩斯写了一封信之后就让他的一位朋友身处困境,而我们的大侦探竟然凭着一根长棍面包救出了自己快要淹死的朋友警探狐格森,如果大侦探发现晚一点的话,它的这位朋友可能就没命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福尔摩斯,他是一位头脑灵活、分析力强、观察力强、知识丰富、身手敏捷、爱好广泛的人,这些特点让他成为一位著名的侦探。除了福尔摩斯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玛姬了,在三个故事里面让人感动的就是这个故事了,她的老公和儿子在这个故事里都中毒身亡了,真正的凶手是她的女儿,而她却一直帮女儿顶罪,最后在福尔摩斯问她的时候,她的女儿认了罪。
我觉得这本书的作者也已经是一位非常细心、思维缜密、知识渊博的人,他肯定也很爱阅读,只有这样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这本书就像一位好朋友一样陪伴着我。
我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11
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世界上的书数不胜数,有很多书的内容也让我回味无穷,但在我看过的每本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说是法布尔留下的一份宝藏,它记载了许多昆虫的样貌、生活习惯和住所。这本书上不仅丰富了我们的昆虫知识,还运用了许多优美的语言,使我们的脑中突现出一幅又一幅的画面。
读了这本书,我惊奇的发现昆虫与人类是那么相像。比如毛毛虫吐丝把自己裹成蛹,这期间需要经过很多坎坷,最后才能变成美丽的蝴蝶。这不与我们人类是一样的吗?我们经历的很多事情都有坎坷,可当我们没有放弃,而是勇敢的拼搏过去,最后就能获得努力的成果。
这本书中的语言还使我觉得昆虫非常可爱,也让我知道了昆虫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种,所以我们要善待他们,毕竟它们也是生命。
想到这里我就惭愧,因为我以前总是喜欢抓蚂蚁和蜗牛玩,可当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蚂蚁也分很多种。我总是把出来搬东西的工蚁给放到水中,然后把它们再拿出来,他们会走的很慢,这使我感到非常有趣。现在我觉得我很残忍,因此很惭愧。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昆虫也是生命,不能随便把它们当成玩具来玩,虽然有的昆虫不好看,但它们的内心却是美好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和知识,所以让我印象深刻。
我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12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孔子也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书——杨红樱写的《非常妈妈》。
《非常妈妈》这本书内容新颖,幽默。杨红樱阿姨用智慧的笔描绘出了几个妈妈的性格特点和外貌特点……她把每个妈妈的特点都概括起来成为这本书每个大故事的名字,比如说马小跳的妈妈非常可爱,像个小孩子,杨红樱阿姨就把描写马小跳妈妈的文章取个名字——天真妈妈,当然每个大故事中还有几个小故事,有好几次我读着读着就突然笑起来了呢!在书的最后几页还有几个妈妈的名言,和杨红樱阿姨与樱桃们的对话,杨红樱阿姨写到:写作文最重要的不是技巧,而是一颗容易感动的心。所有的好文章都是有感而发,没有感动,当然写不出好文章……看了这些话,我突然有了写作的灵感!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冉冬阳的妈妈——智慧妈妈,她性格自信,从容,聪慧,在冉冬阳的生日上,她妈妈给冉冬阳讲了自己在生冉东阳的经历,她说:“自然生下来的孩子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比剖腹产的孩子多了一次历险的经历,而这是一次了不起的历程,是这个勇敢的孩子和伟大无私的妈妈付出了痛苦的代价……”读完了这一段文字,我体会到了冉冬阳妈妈的伟大和无私,同样,我也想到了我妈妈生我的时候历经的痛苦,我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我妈妈!正是这样有智慧的妈妈,让冉冬阳,包括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孩子的生日,妈妈的受难日。”
书,就像一朵鲜花,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芳香;书,就像一根画笔,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色彩……
我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13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14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精神的食粮,是智慧之门的钥匙,是甘甜香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在我来说,一生中最舒服的感觉,就是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不生气的智慧》了。
被称为“现实主义艺术大师”的屠格涅夫说:“凡事只要看得淡些,就没有什么可忧虑的了;只要不因愤怒而夸大事态,就没有什么事情值得生气的了。”这话不假,因为唯有巧妙地浇灭或利用这团怒火,才能让生命在拥有宽度的同时也收获了长度。有人说:“怒气会让人愚蠢,闲气会让人失神,怒气会让人灰心,坏脾气会害死一个人。”
我们生活的世界多美好,但同时也会存在着缺陷。开心的背后会有难过;消极过后会积极;失去一个美好的,你会得到个更好的。任何事物都是相互的。在我生气,或不开心的时候,我都会去翻翻我的挚爱—《不生气的智慧》,这本书就像一个灭火器一样,翻开读一读会把我身上的怒火立马灭掉;这本书就像一个有魔力的风一样,翻开读一读会把我头上的愁云都赶走了,简直是我的心灵鸡汤一样。—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穿行;书籍是一架梯子,能引导着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是一盏灯,能照亮我们前进的路。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漫漫人生,渺渺前程,我们卸下心中的枷锁,让一颗自由快乐的心伴我们前行!因为:不生气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智慧。只有掌控了自己的情绪,不随便制怒、发怒,才能拥有健康平和的心态,才能过一种不生气、不纠结、从容、豁达的幸福生活。
我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15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书就是我的营养面包。当我一看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
前几天,老师推荐我们读一本《草房子》。买来后,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书,看到封面上画着一间草房子,我想这本书是讲一个怎样的故事?又会有怎样的经历?于是,我翻开书,先看了简介: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校园生活,亲眼目睹或直接演泽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读到这里,我已按耐不住想快点看下去的热情,打开书一页,两页……
其中,故事中最搞笑的是秃鹤。秃鹤因为头发秃了,为了不让同学用异样的目光去看他,就让爸爸去集市买生姜然后用来擦头,希望自己在七七四十九天长出头发来,并企图用帽子遮掩自己的秃头,结果受到了大家的嘲笑。
可秃鹤的演技,使我不得不佩服。油麻地小学开文艺汇演,需要一个秃子角色,原来柳三并演不好,当大家正打算放弃的时候,秃鹤说:“想来试试这个秃子又有点流胚子的角色。”没想到秃鹤从未演过戏,竟只用了一个上午就把台词背的滚瓜烂熟,到演出的那一天,秃鹤很有自信的把这个角色演得栩栩如生!还获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
这本书很精彩,是值得去阅读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作文
当你在单调枯燥的生活中,读一本精彩绝伦的书,那将会是一个绚丽的点缀。《狼王梦》就是这样的一本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作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作文1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小时候看书,认识的字不多,就是看里面的插图,后来认识的字越多,看的书就越多,而且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今天要给大家介绍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的原名叫沈一鸣,他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作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角母狼紫岚为自己的孩子而牺牲了自己,情节写得跌宕起伏,就像这些狼群活生生浮现在你眼前,词用得特别棒,我看完甚至都被感动得哭了,尤其是有段写的特别好,它是这样写的:紫岚在死狼崽面前犹豫了很久,终于狠下心肠,闭起眼睛,开始啃咬已故宝贝的肉体。每咬一口,它就一阵心酸。它用飞快的速度把死狼崽吞进肚去。它不愿延长这痛苦煎熬时段。它的味觉器官似乎已经麻木了,直到把整只狼崽都吃光咽进,也没尝出滋味来。它觉得从嘴里到心里,都是一片苦涩。看完这段,我忍不住哭了。
而且有一个我和《狼王梦》的故事,有一天晚上,我刚看完一个恐怖片,有点害怕,一看狼王梦,就一下从恐惧变成了悲伤,于是我哭着睡着了……
我喜欢各种动物,我要好好学习,也要写出这么好看的书,让大家都喜欢动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作文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好朋友,而我喜欢和书做朋友。每天看一篇文章成了我人生的一大乐趣。
当你在单调枯燥的生活中,读一本精彩绝伦的书,那将会是一个绚丽的点缀。《狼王梦》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紫岚有五只狼崽,四只共狼崽,一只母狼崽,但不幸得是一只共狼崽刚出生不久便夭折了。母狼为了实现已逝丈夫的狼王梦想,便努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三只公狼成为狼王。大儿子黑仔长着一身乌黑发亮的毛发,体格健壮。紫岚用狼族特别的'训练方式严格培训黑仔。紫岚已经把地上走的,水里游的,全考虑到了,可疏忽了天上来的危险——金雕。紫岚十分失落和惋惜,黑仔是一只聪明勇敢的狼,可在金雕面前却是不堪一击。蓝魂儿是紫岚的二儿子,它的出色表现让狼王都不得不感到心惊。尽管它最后死在猎人的铁夹之下,但有着如此精彩又短暂的一生,也不枉此生了。紫岚很无奈,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三儿子双毛的身上,眼看双毛的训练卓有成效,向狼王发起挑战,只听狼王一叫,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最终死在了狼口之中。三只共狼崽相继死去,紫岚却还不死心,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最终以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告终。
在弱肉强食的时代,艰难的生存环境,迫使有的动物做出非同寻常的选择。紫岚本该对自己的孩子百般宠爱,但她却选择了严格要求。所有的事物都有鲜为人知的一面,紫岚为了自己家族不被欺负,严格训练自己的儿子,它的坚持不懈值得我们学习,毕竟这是一个强者生存的时代。
爱不是挂在嘴上,不是对孩子的溺爱,严格要求是爱的另一种诠释。
《狼王梦》的续写
知道吗,在最后一期我们的探索中,紫辰驱赶了耀凌,守护了他的狼王宝座。
不过,大家最好奇的应该是我们的荣耀狼王紫辰,他的伴侣是谁呢?在这几次里,大家貌似没有看到我们紫辰的伴侣。
哦,他的.伴侣是一只叫做慕思的母狼。慕思体格风骚,细腰肥臀。她浑身的皮毛是黑、黄两色的,非常漂亮。其实,在那个他和耀凌联手打败洛夏之后的夏天,他就爱上了那只母狼。嘿嘿,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吧!其实耀凌也爱那只母狼!打败洛夏的那天,从媚媚的所见所闻中我们了解到,耀凌当时非常不服气的瞪着紫辰。因为——当时,慕思就在紫辰的旁边!耀凌认为,紫辰夺走了自己的伴侣。哈哈,其实,据慕思讲,他更喜欢耀凌,但之后因为紫辰当了狼王,她就转而喜欢他啦!
好了,我是不是跑题了?告诉大家一个喜讯,慕思已经为紫辰产下了小狼崽!一只母的,三只公的,一共四只。几只小狼崽现在刚出生几周,非常健康,据紫辰说,这些小狼崽非常强健,是当之无愧的狼王之子,他为他们感到骄傲!嗯……同样,也让我们一起祝福这些小狼崽!
狼王之子已诞生,让我们一起,期待未来,从现在开始,书写你的,狼王传奇!
狼王梦作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狼王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狼王梦作文1
当紫岚于老雕同归于尽后,媚媚的五只狼崽里,其中两只是公的,这两只狼崽、能成为将来顶天立地的狼王吗?
两只狼崽一只像黑桑,一只像紫岚。所以一只叫黑晶,一只叫紫莹。媚媚对老大黑晶有好感,因为黑晶身体强壮,有一股狼王的气息。不久黑晶在媚媚的培育下长大了,它完全能称得上是“超狼”。
一天,黑晶正在追着一只小兔子,一个临面而来的巨蟒,咬住了兔子,黑晶顿时有点害怕,转身就跑,可是巨蟒扑上去,咬住了黑晶,黑晶痛苦的唉叫了一声,唉,可怜的黑晶,一代狼杰,竟死于非命。
晚上,媚媚发现黑晶没回来,就出去找它。媚媚走到了森林深处,一堆狼骨在地上,媚媚看见了伤心泪流,我可怜的孩子呀!现在黑晶已死,当上狼王的梦想,只能由紫莹来完成了。
紫莹不是很强壮,它断奶后,慢慢地学会捕捉食物。过了一段时间后,紫莹比黑晶还要强壮。一天,紫莹正在捕捉一只鹿,它看见杀害它哥哥的巨蟒出现了,紫莹咬住巨蟒,巨蟒不甘示弱,用力松开把紫莹卷着,紫莹很清楚如果它死了,狼王的梦想就会毁灭,所以,它不能死,紫莹努力用爪子,向巨蟒气寸抓去,巨蟒倒在了草地上,媚媚看到了以后高兴万分。
第二天早上,紫莹和媚媚,于其它狼群来到狼王洛戛面前,紫莹一扑上去,把洛戛打到几里外,媚媚一阵狂喜。洛戛非快的跑过来,压住紫莹,洛戛咬着它的脖子,紫莹痛苦的叫了一声,紫莹也咬着脖子,你放不放,你先放我在放,两只狼同时放开,紫莹的脖子上流着血,洛戛也是,这时,紫莹用坚硬的爪子,猛一爪把洛戛的脖子又抓了一下,洛戛死了。
紫莹当上了狼王了,紫莹坐在草原人,爷爷奶奶你们的愿望完成了,你们可以安息了。
狼王梦作文2
——读《狼王梦》有感
日照市金海岸小学六年级四班朱泉颖指导老师:刘晓
狼,在人们眼里是凶悍、残忍的,它象征的是黑暗、阴冷,在我幼时简单的记忆里,我只记得狼是吃掉小红帽的坏人,是威胁小羊羔的坏人,只要我一不听话,自己走出家门,凶恶的狼外婆就会上前把我撕得粉碎。但读了这本人物栩栩如生,故事扣人心弦的《狼王梦》之后,我知道了,狼代表的不仅仅是凶恶残忍,还是代表着伟大,感人。
书中讲了母狼紫岚在丈夫黑桑死后生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在母亲与狼狗的战斗后有幸活了下来,三只公狼崽成了母亲寄予狼王梦希望的狼儿,以后的生活里,它们在母亲的呵护下茁壮成长,可无奈的是,三个优秀的狼儿却因被老雕吃掉,被猎人的捕狼夹夹到,在狼王战斗中被老狼王咬死先后毙命,这令母亲紫岚丧失了意志,与女儿媚媚回到了它们共同居住了很久的山洞,可媚媚的改变又令紫岚揪心不已,最后被媚媚和自己心爱的公狼卡鲁鲁赶出了山洞,最后,媚媚怀上了卡鲁鲁的狼崽,紫岚又为了自己的狼孙与老雕同归于尽,为狼孙们解除了后患。
在书中,紫岚的做法让我五体投地,从一个角度来说,母亲紫岚是残忍的,它可以不顾一切的让自己的狼儿去争抢狼王之位,使自己的狼儿先后毙命,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它又是无私的,它可以为了自己的下一代牺牲自己的爱情和生命,置自己于不顾,这更让人敬佩不已。
从看完这本书以后,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希望全天下的母亲都开心快乐,实现自己的愿望。
狼王梦作文3
在我还小的时候就知道狼是凶残、狡猾的冷血动物,但看了《狼王梦》的这本书后,就感觉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地产下了四只小狼崽,但是这个不同寻常的遭遇只是故事的开端,紫岚为了狼崽们成为“狼王”,花了多少心血和痛苦,甚至还变成一只跛腿狼,它在惨烈的斗争中,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子们一败涂地,而不伸出援手,它要狼崽们懂得以自己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梦想。生命、爱、梦想贯穿了狼的整个精神世界。
也许你会觉得紫岚太冷酷,但却让我们懂得了妈妈对孩子的爱。是依赖还是让妈妈放手呢?一直以来数学并不是我的强项,所以每当我不会的时候,就要叫妈妈,可妈妈却每次说:“自己先思考,如果全靠别人能得到答案的话就没有挑战性了,而且这样做出来的题目也就记不住了。一开始觉得妈妈太冷酷了,一道题让我费尽心思在那里想,苦恼又心烦。可慢慢地等我静下心来仔细一步步深入解题后,难题还是解出来了,这种战胜自己的感觉真是好极了。我想母狼紫岚当时也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吧,它要让它的狼崽们自己来赢得胜利。
当然母狼紫岚也有着对一代无限的爱,为了下一代它失去了自己的伴侣,甚至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想到爱也会自然会想到妈妈的爱、爸爸的爱、亲人的爱、老师的爱。这些爱我的人她们照顾我、关心我、安慰我。
狼王梦作文4
我把沈石溪的著名动物小说《狼王梦》看完了。没看之前,我一直觉得狼是一个凶恶的令人讨厌的动物,我一直都很讨厌它。可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生命的伟大,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对命运的不屈服。
在辽阔的草原上,有一个母狼叫紫岚,她在猎狗的攻击下,艰难地产下五只狼崽,她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和她开了一个又一个的天大的玩笑,她相继失去自己的孩子。然而,幸运之神就是没有眷顾到她的头上。最后,她绝望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可是不幸又悄然来临,她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在生命的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当上狼王,是狼的梦想,紫岚为这个梦想,付出一生的努力来完成狼的梦想。紫岚对孩子的母爱是潜藏在心里的。
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付出一切,在必要的时刻甚至可以食子、杀子。这种心理和我们的妈妈是一样的.,她们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为了保护我们,她们甚至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而我们是否珍惜过妈妈对我们的爱呢?有时候,她会打你,骂你几句,这都是妈妈对我们的爱,只要你用心去发现,去理解,去体会就会懂。
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它让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中残酷的竞争,顽强的生存和追求辉煌是永远不会变的,梦想的成败不在于困难,而在于坚强与拼搏。
狼王梦作文5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则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在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瀚的尕玛儿草原上。
紫岚和黑桑有一个狼王梦,打倒洛戛登上王位,可黑桑却死在了野猪的獠牙下,从此,紫岚便把整门心思扑在黑仔、蓝魂儿、双毛身上,期望塑造新一代狼王。
可惜,黑仔被金雕啄去当腹中餐;蓝魂儿被猎人的捕狼夹夹住了“麻杆腰”;双毛从小受虐,自卑。所以,紫岚唯有把狼王梦延续到狼孙身上。
或许紫岚的野心太大,古人云:一心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也不是好士兵。而紫岚便不是一个好士兵,因为它一心想当将军。牺牲了黑仔、蓝魂儿、双毛,最后连媚媚也不认她了。或许,这就是“狼道”。
紫岚其实是为了延续黑桑遗愿而一直坚持不懈,以致蒙蔽了自己的双眼,采用了如此极端的方式,直至连一直追求自己的卡鲁鲁都低吼赶自己离开狼洞时它才知道自己已不再风光。
何必呢?有时安分不代表无能,沉默不代表妥协,给予不一定会获得。
或许紫岚应对所有狼仔一视同仁,不应过分宠溺某一狼仔,让他们去体验弱肉强食的世界,或许,那才有助于攀登上狼王的宝座。
狼王梦作文6
《狼王梦》读后感合上《狼王梦》,我还沉浸在精彩的内容之中,啊,紫岚——一只了不起的母狼!《狼王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让狼子成为狼王,做出了很大的努力。而命运与紫岚作对,三只小公狼都先后遇难夭折,紫岚只好在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最后,它为了狼孙的安全,与老雕同归于尽。你知道我为什么说紫岚了不起吗?因为紫岚在丈夫遇难离去之后并没有被悲伤淹没,而是牢记了它和丈夫共同的愿望;它有了梦想在坚持不懈地去努力实现它,接二连三的挫折都不能将它打倒;谁都珍视自己的命,而它却愿为梦想献出自己的生命。你怎能不承认紫岚了不起呢?读了《狼王梦》,我对紫岚肃然起敬,再看看自己,我不禁有些羞愧——我小时候喜欢弹电子琴。在学琴过程中,我再大的苦都吃了,可后来,我发现自己的梦想并不是学弹琴,我更热爱美术一些,便半途而废,前功尽弃了。而紫岚并不是凭一时之趣,干干这样,干干那样;它有自己坚定、专一的梦想,并为之去努力。它有了一个坚定的梦想,在实现它时才能有坚定的信念,才会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而有的人会认为紫岚一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但我认为紫岚的一生有很大的收获——它收获了精彩的“狼生”。先确定自己的梦想,再去为之努力吧,不管你的梦想是否能实现,但你一定能收获精彩的人生。
狼王梦作文7
以前,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
我震撼于《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三匹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和一匹母狼: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三匹小公狼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与温柔,可这些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
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下,也不愿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狼王梦作文8
我现在非常的喜欢看一些动物小说,尤其是大作家沈石溪的《狼王梦》,当我在我们学校的图书柜里借到,我期待已久的动物小说《狼王梦》,我恨不得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一下子把这本书里的内容记到我的脑子里,真可谓是:荡气回肠。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梦想的故事。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四只小狼崽。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不折不挠地训练它的狼崽们,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狼王梦》把我带进了一个狼的世界:狼的生存环境决定它们必须遵循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它们的强大必须体现在牙爪之上,眼泪在这里毫无用处。
令我特别感动的是母狼紫岚那种深沉的母爱,为了下一代,它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性命,与可怕的大金雕玉石俱焚,这是多么的崇高!但是,有时候它的强烈的爱子之情又表现得如此无奈甚至残忍:当紫岚把狼王梦寄托在老二蓝魂儿身上,而蓝魂儿又过于冒失,结果被猎人下的捕兽铁夹拦腰夹住时,它经过再三努力,却回天无力,救子无方,只好让死神来帮助自己的心肝宝贝了!以下是让我最震撼的一段话:
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聚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落,迅如闪电快如疾风,只听得“咔嗒”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雪地里,气绝身亡了。蓝魂儿至死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脸色平静,嘴角还凝固着一丝笑纹,那是母亲抚爱时的幸福神态……
我想:这也许是“狼道”和“人道”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的地方吧。
狼王梦作文9
我最喜欢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因为我觉得它有丰厚的人生哲理,这让我读了以后受益匪浅。
《狼王梦》主要讲了有一个母狼叫紫岚,她在恶劣的天气中被一只狗追赶,她用智慧甩掉了狗,但是,她却在这时分娩了五只狼崽,其中一只不幸被洪水淹死。紫岚把伤心放下,开始呵护那四只小狼,她要让其中一只代替她丈夫黑桑的事业——狼王。紫岚先是培养的黑仔,可黑仔由于疏忽被空中杀手所害;接着又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陷阱下;再培养双毛,双毛不幸成为恶狼口中的盘中餐。这让我感受到残酷,一种无法逃避的残酷。
这让我感受到追求梦想的力量是多么强大,爱是多么的伟大,每当我读到紫岚面对生死线的时候,看到她斩钉截铁的神情,假如你去问她:“你这是为了什么?”她一定会这样答:“一切为了孩子们。”这句话是多么的平淡,却又是多么的伟大,母爱的伟大,精神的伟大……
生活中有时充满了恨,因为一点事这个人骂了那个人,彼此记了仇;母亲叮嘱儿子,儿子却烦母亲……多么多的恨呀,好像人与人天生就是仇敌,难道人活在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吵嘴打架的?所以我们要像《狼王梦》里的紫岚一样滋养社会,每人捐一份爱心社会不就充满爱心了吗!宽容一点忍受一点,换来的是蔚蓝晴空。要像雷锋叔叔一样献爱心,哪里需要爱心,我们就出现在哪里,学习“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精神,让爱心铺遍全世界,让世界更美好。
让世界充满爱,假如爱是蓝天,我们就是自由自在飞翔的小鸟,那是鸟儿对蓝天的向往;假如爱是海洋,我们就是自由自在游泳的小鱼,那是鱼儿对海洋的依恋。
爱是一颗明珠,照亮了全世界,那就让我们奔向爱的光辉吧!
狼王梦作文10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学到很多知识,我喜欢看《狼王梦》。
《狼王梦》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故事:母狼紫岚为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展开一系列教育。可惜天不遂狼愿,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狼孙的安全,她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我们眼中,狼是残暴的,冷酷的,狡诈的,“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读《狼王梦》后我才发现,人们误解狼,攫取与掠夺是狼的生存法则,冷酷与绝情是狼的本性,甚至,残忍与狡诈也是一匹出类拔萃的狼才拥有的“财富”。
我很欣赏母狼紫岚的教育方法,她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不去触动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她极力掩饰着自己,摆出一副严厉、冷漠的样子,你难道会觉得这是狼的六亲不认吗?如果人类也懂得“六亲不认”的话,恐怕也不会培育出那么多娇滴滴的、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温室花朵”。母狼紫岚让狼崽早早地悟到生存的艰难,体验竞争的无情,欣赏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他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与谋略,这是成为狼王的基本条件!现在的人类,对自己的孩子,也要懂得狠心,把自己的爱转换成另一种能助他们成大器的情感,长大后他们会明白你的良苦用心。
《狼王梦》,一个邪恶却辉煌的梦,一个悲惨的奋斗过程,一段悲壮的生命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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