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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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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贤作文网“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相关管理制度作文内容: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城域网及校园网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制作、发布、传播下列有害内容:

  (一)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二)违反国家民族、宗教与教育政策的;

  (三)煽动暴力,宣扬封建迷信、邪教、黄色淫秽,违反社会公德,以及赌博、诈骗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暴露个人隐私和攻击他人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鼓励聚众滋事的;

  (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七)计算机病毒;

  (八)法律和法规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如发现上述有害信息内容,应及时向三门县教育局现代教育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扩散。

  第二条在网站上发现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必须在12小时内向三门县教育局现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处。在保留有关上网信息和日志记录的前题下,及时删除有关信息。问题严重、情况紧急时,应关闭交换机或相关服务器。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的计算机上收阅下载传递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四条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使用部门(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严禁在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六条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各子网站要加强出口管理和用户管理。重要网络设备必须保持日志记录,时间不少于180天。

  第七条上网信息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经局机关或各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才可发布(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八条各单位和学校要确定一名行政人员为本单位(学校)网络安全责任人,领导网管员(网管机构)做好本单位和学校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机房管理制度。网络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保证现有各种网络设备良好运行,充分发挥效率。

  第九条单位和学校各信息终端用户必须受网络管理员监督管理。整个单位和校园要统一出口、统一用户管理。建立帐号登记管理制度,用户帐号只能专人专用,方便日后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与城域网及单位和学校网络相连的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在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雷等方面,采取规范的技术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城域网及校园网站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联网网的计算机必须与本部门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网设备上操作或存储。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一)可向Internet公开的;

  (二)可向本城域网公开的;

  (三)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四)可向本单位公开的;

  (五)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下列活动:

  (一)未经允许,非法访问教育城域网及校园网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路由器及其它相关设备;对教育城域网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序、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经允许,擅自提供与教育无关的网络服务;

  (三)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与破坏性程序;

  (四)其他危害教育城域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违反本管理制度,将提请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城域网及子网站网络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涉及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坚决封堵互联网上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侵入;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网络信息安全部门检查;

  四、按照备案要求,及时备案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变更信息;

  五、在本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小组,并报公安机关的网络安全部门备案;

  六、根据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的实际情况,在安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机房管理、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巡视上报、用户登记、帐号使用和操作权限管理等方面制定以下细则制度。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维护公司计算机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服务器及各个终端正常使用。使网络资源充分安全共享,为业务经营活动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办公局域网络,业务局域网络、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

  3、职责

  3.1信息部

  3.1.1系统管理岗负责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的技术支持。

  3.1.2系统管理岗负责公司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备份。

  3.1.3其它岗位协助系统管理岗进行公司网络的安全管理。

  3.2各部门

  3.2.1负责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

  3.2.2负责各自部门数据的安全备份。

  3.2.3负责及时通知信息部有关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病毒发生情况及其它安全隐患情况。

  4、工作程序

  4.1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

  4.2网络安全信息的追踪,黑客、病毒的日常防护工作。

  4.2.1每天至少一次上网浏览相关网站,下载最新病毒代码

  4.2.2跟踪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杀方法,将其及时发布在公司内部网络上。

  4.2.3及时跟踪防火墙的软硬件升级信息。

  4.3负责公司本部办公网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4.3.1及时升级本公司网络的最新病毒代码。

  4.3.2实时对各个工作终端进行病毒监测。

  4.3.3及时将染病毒的工作终端逐一脱离网络。

  4.3.4对染毒终端逐一进行全面查杀毒。

  4.3.5及时对防火墙软硬件进行升级。

  4.3.6建立日常病毒记录日志,记录病毒代码。(参见《病毒记录日志》)

  4.4监督、检查、落实公司本部业务、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等工作。

  4.5协助本部相关部门进行重要数据的定期备份。

  4.6业务、办公网数据的交换和相关数据输入输出的管理。

  5、相关文件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办法》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6、记录

  《病毒记录日志》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设立的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

  十二、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2个月。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网络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络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1、校园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

  3、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5、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3)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6、计算机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7、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8、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9、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学校网络管理员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登记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对学生的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各方面情况逐一进行详细登记,做到学生家庭情况熟,底子说得清。

  2、学校对患有先天性疾病和重大疾患的学生,建立档案,如实记载,并在教育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中进行重点监护,防止学生因参加不适宜的活动而造成意外伤害。

  3、做好学生出勤信息情况登记,对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家长应及时填写书面假条交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及时上报学校,学校作出统计。

  4、学校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课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登记,并将处理信息做好记录。

  5、学生在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及时做好详实记录,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6、做好学生安全信息登记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以及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促进事故责任的落实,制定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

  一、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全年未发生任何大小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季度和年度的通报表彰,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适当奖励。

  二、对出现安全事故的部门人员,一般事故要在本部门通报,大事故要在全公司通报,重大以上事故要在地方新闻媒体上进行通报。

  三、对出现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在进行通报批评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四、被单位通报批评一次的,取消全体员工的节假日{加班费}被公司通报批评一次的,取消全员年度奖金,不能参加单位评先。被地方媒体通报一次的,取消各种奖励资格,全员降一级工资。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为了加强学校的网络信息的安全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接入学校网络的用户。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学校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学校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犯罪活动。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有害信息:

  1、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宗教极端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的反动言论;

  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

  3、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不得对校园网络功能和学校网站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2、未经允许不得对校园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不得在校园网络和互联网中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六、在校园网络、学校网站、专题网站中发现有反动、迷信、淫秽内容的信息应及时报告网络中心。

  七、服务器、路由器和交换机的口令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外泄。口令的修改及设定需做好专门记录和备案。

  八、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确保系统遭破坏后能及时恢复。

  九、未经本中心批准,不得在校园网内建立自己的WEB站点、BBS站点、讨论组及其它类似的信息站点。学校网站的策划由网络中心负责。信息发布的内容须经各管理员审核,重要信息由园长室审核。

  十、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和信息管理。

  十一、对于违反上述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其责任。

  十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信息资源整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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