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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考核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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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考核标准计划(精选5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做好计划,让自己成为更有竞争力的人吧;你是否在寻找“教师工作考核标准计划”?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大家分享。

教师工作考核标准计划(篇1)

一、活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园幼儿教师教美术绘画、制作玩教具的能力,引导教师科学组织幼儿美术教育教学活动,充分发挥幼儿想象力和创造性,促进幼儿健康和谐发展,我园决定于20__年12月昆明高新一小附属鼎易天城幼儿园教师美术绘画、玩教具制作考核,通过活动,提高教师的绘画能力、表现能力,创造的能力及欣赏能力等。

二、活动内容

1、绘画:三个命题,《美丽的冬天》、《小动物的运动会》、《我的梦想》;由教师自选其一绘画。

2、玩教具制作:运用废旧物品制作,能运用在日常教学或环境创设中。

三、材料、时间

(一)绘画

1、作画时间限制在90分钟以内完成。

2、幼儿园统一提供4开的铅画纸,根据命题,进行绘画主题进行创作。 3、作画工具不限:水彩笔、油画棒、水粉颜料、彩铅等。 4作画工具自备。

(二)、玩教具制作

1、制作时间为90分钟。

2、以环保材料为主,如:废旧纸盒、瓶子等等。

3、工具、材料自备。

四、评选原则

(一)、绘画

1、根据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为基本原则进行评选,鼓励表达自己真实感受和表现形式具有创意的作品。

2、作品要求:作品为儿童画。紧扣主题,富有创意,构图均衡,色彩明快、和谐,画面安排合理、生动有趣。

(二)、玩教具制作

1、具有完整性,符合幼儿园年龄特点,具有教育和实用价值。

2、工艺制作细致、精确。

五、活动时间

20__年12月22日(绘画)、12月29日(手工)下午幼儿看动画片时间。

六、活动人员:

幼儿园全体教师。

教师工作考核标准计划(篇2)

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没有目标就没有方向,愿自己在青春正好的年纪,充实自己的羽翼,收获一个美好的自己。当学习成为一种习惯,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在20__新学年我制定了以下成长计划。

1、坚持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作为一名老师,尤其是语文老师,没有功底便教不好孩子。多读文学书籍和教育书籍,提高自身文学修养,教学素养。目标如下《你能做最好的班主任》《感谢那些“折磨”我的学生——教师如何应对问题学生》《名师讲堂经典细节——小学语文卷》《论语今读》。

2、坚持认真备课,及时反思。多注意自己教学语言和引导语言,把严格要求和鼓励表扬相结合,认真对待每一节课。把良好的习惯贯彻始终,当孩子出现走神回答不上来问题时,多反思自己,是不是环节设计的太过枯燥,是否能够让自己的语言更加的生动吸引孩子。只有从自身找原因,才能提高教学质量。

3、研究培养班级良好习惯的有效方法和措施。管理好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培养优秀班干部带领同学们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团结友爱。定期举行班会,加强思想教育,让学生们能够有一颗向上正确的心态。

4、认真练字,练出一笔好书法。增强自己做事的耐心,培养认真的态度并影响传递给孩子们。

5、针对学困生研究辅导方案。对学困生赋予更多的耐心,不放弃每一个孩子,多看他们身上的优点并积极引导。班级中有几个特殊的孩子,理解力慢、做事拖拉、学习效率低,家教较松,学习太过被动。除了加强和家长的沟通,互相配合,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还要多寻找合适的方法鼓励和激励他们,循序渐进的取得进步。不能以批评为主,不能单纯以成绩划分孩子。经验告诉我,越着急越生气,对他们起到的效果就越小,只会让他们更加被动,缺乏学习自主性。多发现他们的优点,修炼心态,积极引导他们发展各自的优点,在班里绽放自己的长处,做一个自信的人。这是我要努力做到的方向。

6、积极思考,勇于拓展和创新。千篇一律的教学方式只会禁锢思想,可能会让自己止步不前。不能只看眼前的课本,我应该努力去探索更加适合自己。适合本班孩子的教学方式,并且试着让自己的课堂变得更加有趣。

7、多听课,多参加教研活动,认真参加语文工作室的活动。吸取优秀教师的经验,是提升自己的快捷方式。

8、认真批改作业,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水平和情况,以便改进自己的课堂,并对他们有比较深入的了解,进行针对性的指导。

9、告诉自己,不是自己对孩子好就觉得是好。要让孩子们感受到你是在对他们好。对他们的严格要求要建立在互相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并让他们学会感恩。课上是老师,课下是朋友。让自己的工作变得充实幸福。

教师工作考核标准计划(篇3)

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昌邑市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____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综合、多元考评教师的德、能、勤、绩。通过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职业特点的考评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

二、考核范围

全校在编教职工、交流教职工。

三、组织实施

纳入校长职级管理的校长,由市教育局按《昌邑市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其他人员的考核在教育办的领导下,由学校按以下办法组织实施。

四、考核办法

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的不同,教职工按专任教师、管理、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人员分类考核。领导干部等非专任教师兼课节数超过学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2/3的,可按专任教师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采用量化考核和民主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量化部分以学校考勤、实际授课记录、获奖证书等为依据,主要对工作量、考勤和业绩成果量化计分;评价部分采用多主体综合评价打分的方式,对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价。

(一)量化部分(70分)

1、工作量(30分)

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教师在备、教、批、辅、检测等环节中实际付出的差别,设定学科标准周课时量,具体由学校研定。学校根据教学人员数、班级数和学校正常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情况,量化出学校所有教学岗位标准工作量。

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岗位工作量。自习辅导、体育训练、文娱活动、考试等其他教学活动的工作量学校结合实际情况核定。

根据管理、工勤、教辅等非教学人员数和各岗位应完成的工作任务量核定出各非教学岗位标准工作量。

在核定岗位工作量时,非教学岗位总工作量占学校所有岗位总工作量的比例:小学不高于9%。

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大体均衡。教职工可根据岗位要求,通过学校安排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方式兼任多个岗位,合并计算总工作量。

教职工总工作量由学校每周进行统计备案,考核时累计。

教职工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实际工作量÷教职工人均工作量×30 分

2、考勤(20分)

主要考核年度内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每天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旷工每天扣2分,迟到、早退、脱岗每次扣0.2分,因公请假和婚、丧、产假等规定假期内不扣分。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录。

3、业绩成果(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包括育人效果、教学质量、教研成果、专业发展等方面。考评时要注重教学常规检查,不得简单地以考试分数为标准,应设立学困生转化、考试合格率、辅导学生获奖等量化指标,同时将教职工在教书育人、教育教学管理、文体活动、培训进修以及公开课、示范课等方面获奖情况纳入量化范围,突出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贡献,具体打分由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制定。

(二)评价部分(30分)

管理、教辅、工勤岗位人员的业绩评价由学校教职工和考评委员会评分。其中学校教职工评分占40%;考评委员会评分占60%。

专任教师业绩评价由考评委员会评价、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学生评价三部分评价综合构成。其中考评委员会评价占50%;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占30%;学生评价占20%。

兼任教师或管理、教辅、工勤岗位的,参与不同类别的评价,并根据实际工作侧重按比例计算总分。

五、等次确定

(一)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依据上级规定的绩效考核等次标准确定,严格控制。学校按岗位分类考核,非专任教师岗位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高于专任教师岗位优秀等次的比例。

(二)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违反潍坊师德投诉30项必查内容规定,被投诉查实的。

(三)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1、教职工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记过以上行政处分的;

2、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3、旷工累计5天以上的以及非特殊原因、未经教育局批准,病、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

(四)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教职工受撤销党内职务或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

2、因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行为受到潍坊市级以上通报批评或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

3、考核总分达不到60分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

(五)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以及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考核。

六、结果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同时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今后,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原则上根据绩效考核成绩确定,不再单独考核;师德考核优秀等次50%的人员可根据绩效考核成绩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教育教学业绩评定赋分可参考绩效考核成绩。

七、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要求教职工对自己采取全面、发展、联系的观点,客观地检查各项评价指标的达到程度,按照学校量化测评办法填写相关表册。

(二)量化核算:考评委员会根据学校提供的授课记录、考勤记录以及教职工获奖证书原件等,参照量化考核方案进行核算计分,计算出量化指标的得分。

(三)民主评价:组织考评委员会评价,教研组评价,学生、家长评价,教职工评价。各种评价填写相应评价表,并由考评委员会进行汇总计分。

(四)综合评定:在量化和考核的基础上,学校考评委员会按照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等次。

(五)公示备案:对考评委员会综合评定的等次进行为期3-5天的公示,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教职工绩效考核时间一般根据上级的安排进行。

八、相关要求

(一)学校要根据“指导意见”制订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实施(通过率不低于85%),如需修正需通过上述程序进行,学校制定的方案需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二)学校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考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7—13人组成,成员可由学校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其中一线专任教师的比例不少于60%。

(三)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考核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结果要在本学校显眼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天。

(四)绩效考核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考核标准和程序,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对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教师工作考核标准计划(篇4)

一、学情分析:

本班现有学生18人。只有一小部分学生乐理知识掌握的不错,唱歌的状态,音色也很优美。这些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很浓,但又由于自身的条件原因或其他原因,所以歌唱技能有待提高,还有一些学生由于底子薄、基础差,对音乐又缺乏兴趣,所以情况不是很好。教师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因材施教,充分激发这些学生学习音乐,爱好音乐的兴趣,对他们要多鼓励多表现,寻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培养他们的感情。

二、教材分析:

本册教材内容有:歌曲七课,每课还包括“聆听”、“表演”、“编创与活动”等内容,这些内容均有机的联系在一起。音乐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对于陶冶情操,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文化素养与审美能力,增进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认识了解秧歌、长调、短调、小调、劳动号子以及中国民歌、外国民歌的相关知识

2、能力目标:学生通过学习歌曲,会用正确的口形,呼吸及连音、断音的演唱方法演唱,会二部合唱,做到声部间的和谐,均衡,看得懂简单的指挥手势。通过欣赏,了解多种常见的演奏形式,培养学生对音乐的速度,力度,节奏、节拍、音色、音区的感知能力,培养他们的音乐想象力和联想能力。认识了解音乐家刘炽、普契尼、迪卡斯和他们的作品。通过乐器的训练,让学生学会正确的演奏姿势与方法,培养一定的齐奏、合奏及伴奏能力。

3、情感目标:通过音乐教学,突出其学科的特点,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的培养渗透到音色教育中,启迪智慧,培养合作意识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新人。

四、教学重点、难点

1、通过欣赏,了解多种常见的演奏形式,培养学生对音乐的速度,力度,节奏、节拍、音色、音区的感知能力,培养他们的音乐想象力和联想能力。认识了解音乐家刘炽、普契尼、迪卡斯和他们的作品。通过乐器的训练,让学生学会正确的演奏姿势与方法,培养一定的齐奏、合奏及伴奏能力。

2、通过音乐教学,突出其学科的特点,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的培养渗透到音色教育中,启迪智慧,培养合作意识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新人。

3、通过学习能掌握教材规定的简单的乐理知识和音乐技能,掌握简单的视谱能力,能够完整的有感情地演唱歌曲。

五、教学措施

1、演唱:

歌唱技能的练习,将结合演唱实践活动进行。创设与歌曲表现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情景,激发学生富有情感地歌唱,以情带声,声情并茂。提醒学生变声期的嗓音保护,避免喊唱。重视和加强合唱教学,使学生感受多声部音乐的丰富表现力,逐步建立与他人合作演唱的经验,培养群体意识及协调、合作能力。

2、感受与鉴赏:

这一部分内容的教学将注意以音乐为本,从音响出发,以听赏为主。讲解、提示,力求简明、生动,富有启发性。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引发想像和联想。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逐步养成聆听音乐的良好习惯,积累感受与鉴赏音乐的经验。

六、课时安排

第一至六课:2-3课时复习3课时、考查3课时

七、教学进度表:(略)

教师工作考核标准计划(篇5)

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师质量意识,规范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工作,客观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通过科学、客观的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全面反映教师的业务表现和工作实绩,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

(二)发挥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为教师评聘职称、评优评先、考核奖惩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制订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情况。

(二)目标、过程与效果相结合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把教师教学工作过程、教学效果和工作目标联系起来,对教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三)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既力求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科学严谨,准确反映教师教学工作实际,又对教师提高业务素质提出导向性要求,同时,应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四、考核分值

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满分110分,由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40分)、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15分)、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25分)、教学工作量评定分(20分)和教学工作奖励分(10分)组成。

五、考核记分办法

(一)学生“评教”记分办法

学生“评教”的记分满分为40分。通过网上评教系统与纸质评教表相结合的方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分。

(二)教学督导组“评教”记分办法

教学督导组“评教”的记分满分为15分。教学督导组由学校、学院两级督导员组成,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每学期教学督导组至少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一次以上的随机听课,并进行打分。

(三)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记分办法

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含同行评价)考评的记分满分为25分。其中,教师授课整体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分值20分,积极参与学院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分值5分。各学院考评方式和评分细则可根据本专业教学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工作量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量的记分满分为20分。

1.达到学校要求的基本工作量,即周平均8学时,记16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满分的周平均学时上限,超过部分不再记分。兼职教师记16分(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兼课,周课时4学时以上部分每增加1学时加1分,至20分为止)。

2.达不到周平均8学时的专职教师(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计算),每减少1学时扣1分。

(五)教学工作奖励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奖励的计分满分为10分,教学奖励分在文件确定的当学期一次性记分,同时参加多项者累加,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项以最高级别记分。

1.教学工程项目: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2.教学成果奖: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3.教学研究项目: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记2分。

4.教师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5.辅导学生比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6分;省(部)级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6分,三等奖记4分;校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以上第1、2、3项中,国家级项目按前10名计分,省(部)级项目按前7名计分,校级项目按前5名计分,按照排名次序依次递减0.5分,最低0.5分。第4、5项按项目计分。

六、考核等级

(一)学期考核等级

1.优秀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前30%且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优秀。

2.良好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30%至70%之间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考核学期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等级

1.优秀

(1)各学院学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为在本部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30%。

(2)各学院将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均为良好等级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考核分值均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师的两学期考核分值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本部门优秀名额确定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教师。

2.良好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前70%,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等级未评定为优秀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学年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七、有关规定

(一)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值、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值、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值均为原始满分100分按照40%、15%和25%折算后的分值。

(二)教学工程项目的类别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为准;教学成果奖可参评及获奖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及我校校级评选及推荐为准;教学研究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及我校校级立项及推荐项目为准。

(三)在考核学期内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考核(带队实习教师除外)。

(四)带队实习教师和经学校同意有特殊任务的教师考核,由教务处、各学院根据教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细则另行制定)。

(五)辅导员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优秀率按照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规定的前30%执行。

(六)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校教文〔20__〕1号)精神执行。

(七)各职称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90分,副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5分,讲师以下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0分。

(八)其他非归属学院的教研室(科)按照考核标准对任课教师单独进行考核。

(九)各学院各考核等级人数按照规定比例采取四舍五入办法确定。

(十)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前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高于38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升一级标准发放(教授职级升一级的,标准按照副教授升教授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同时不再享受《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津贴补充规定(试行)》(校政文〔20__〕102号)规定的奖励;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后5%(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学院排名定为后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低于34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降一级标准发放(助教职级降一级的,标准按照讲师降助教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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