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要给学生争辩的权利
俗话说:“黄金无足赤,白玉有微瑕”。学生来学校里求学,是为了长身体,长知识,更重要的是来学做人,难免会存在一些弱点,缺点,甚至会犯一些错误。他们犯了错误之后,总是带着消极的心理,对学校、对老师,特别是对班主任存有疑惧和戒备。如果班主任这时不能客观地分析学生的心理状态,只是简单粗暴地凭事件的表象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由于主观印象而带着有色眼睛去处理,往往会让学生不服,出现反驳甚至顶撞的情况。内向的学生会变得更加沉默,甚至造成自我封闭的严重后果。因此,最好的办法是让学生把话说完,给学生争辩的权利。
碰到学生出现“不良行为”时,班主任应该让学生陈述事情的经过,既要分析学生的主观因素,又要对事情发生的客观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如果逼着让学生认错,不让学生“顶嘴”,也就是不给学生说话的机会,这样表面上是维护了班主任的尊严,实际上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有时还会造成僵局和被动。我教过一个“特殊”的学生---刘磊,他从小父母离婚,母亲远嫁他乡,刘磊跟着嗜酒如命的父亲生活,父亲因为长年受酒精的刺激和麻醉,脾气格外粗暴,经常对刘磊拳脚相加,有好几次,我都能看到刘磊惨遭爸爸毒手而留下的证据。可能是出于缺少家庭的温暖,刘磊性格很孤僻,喜欢独来独往,也因为如此,刘磊懒散,学习不认真不说,关键是习惯差,抽烟、旷课是常事,我还清楚地记得,曾经我为了把正在逃课的他“抓捕”归案,像个侦探似地跑到学校后山过,也在河边“潜伏”过。也记得初为人师的我,曾今当着他父亲的面,强忍着泪水很委屈地说过:“我再也不想管你了!”。除此之外,刘磊还暴躁易怒,偶尔会和同学打架。一天下午他来上课迟到了十分钟,脸上还青一块紫一块的。恰好那节是我的课,我以为他又去打群架去了,我要他当众承认错误,认识不深刻还要送学校政教处处理。他想争辩,可在我的一阵疾风暴雨似的批评下,他选择了沉默。尽管刘磊保持沉默,但记得当时由于气愤,批评中我还带着对这个“特殊”学生的厌烦情绪。刘磊因为家庭环境的原因,缺少安全感,心理比较成熟,在自卑心理的左右下,逆反心理很严重,干脆硬着头,一声不发,造成僵局。(班主任 www.banzhuren.cn)后来我才从其他同学口中得知,上课时他在厕所看到几个高年级的大个子学生欺负一个低年级的小同学,他们要这个小同学以请客的名义请他们吃东西,小同学不肯而遭打。刘磊看不过跟几个人扭打起来,结果是大个子学生跑了,而刘磊是鼻青脸肿。我了解到事情的实情后后悔不已,心想就因为自己的简单草率,和高高在上自以为是的老师架子,而让学生无故受到了伤害。放学后我找到刘磊,和他交心地谈了一次,证实了这件事,我郑重地向刘磊同学道了歉,谈话之间,我发现刘磊的眼神从一开始的疑惑变得渐渐柔和,最后变得充满了信任。之后我还和他进行了朋友式的聊天,我了解他的家庭情况,了解他的学习情况,我深感自己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存在许多漏洞,这不仅是对刘磊,也包括对其他的学生。
从科学的角度来讲,班主任给学生争辩的权利好处是明显的。首先,班主任可以从争辩中了解到学生发生某种错误的背景、条件以及心理动机。这样,批评教育工作才能有针对性。毛泽东同志曾经就说过:“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允许学生申辩,不仅有利于老师掌握全面客观情况,还可以避免主观片面性,也有利于学生消除疑惧心理和对立情绪。否则,无的放矢,盲目地说教批评,只会导致学生不能正确地认识错误,加剧师生之间的敌对情绪。其次,班主任耐心地听取学生的申辩,可以检查自己的批评教育方式是否得当,是否在理,发现有不妥之处,能够及时地调整和纠正,以减少班主任工作中的“纰漏”,还有利于提高班主任的育人水平和质量。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在批评对学生有粗暴行为的教师时说:“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里有爱迪生。”当学生面对班主任的批评不服、反驳甚至顶撞时,班主任记住一定要给学生争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