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别人会觉得不应该早恋的,我也是这么认为,可是,有一股很强大的力量把我推进了“爱恋”的悬崖。
我认识他2年了,我喜欢他2年了。那一次,我抱着作业要到老师办公室去。要上课了,我就用跑的。谁知跑到半路我摔了一跤,作业撒一地。我的脚也擦出了血。在我痛苦时,有一双手帮我捡起了作业,有一双手把我扶了起来,是他。我说了一声谢谢,要走,还是倒了下去。他微笑地对我说:“我送你去医务室把。”
我看着他的脸,感到很幸福,或许爱神丘比特在恶作剧把!不知不觉,我已喜欢上了他。
在家里时,晚上做梦梦到他,白天看书、做作业也想着他,总之我在什么时候都想念着他。在拉丁舞蹈班,我和他搭档是,我总会脸红。休息时,我老是偷偷看着他。。。。。。
后来,我鼓起勇气写了一封情书,在放学时,我把这封信给了他,还说了一句我喜欢他。可他却说他不能接受我,他只是把我当普通朋友看。说完他就走了。在那一瞬间,我的心像天狗吃月一样正在疼痛。后来,他不怎么理我了,甚至还讨厌我,不想见到我。我每次都在心里默念,我不喜欢他我不喜欢他,可是我还是见到他就脸红。我很累,很累。。
他,初一了,我还在6年级。渐渐的,我不怎么在乎他了,朋友问他的事我只是回答,没有别的反应。在QQ上,他有时会来我QQ空间里转悠。我只是查找他的QQ号,看看他资料而已。。。我,不喜欢他。。
或许我现在是小孩,天真无邪的小孩;或许我是一个少女,一个会承担事情的人。。我那时,算早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