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早上,我在学校的路边检到了五元钱,我想一定是有人不小心掉在地上的。
我心里想,这五元钱可以买很多东西,于是,我没把五元钱上交,马上放进了书包里。我想这五元钱是我白检的,得到一点也不费工夫,我以后要用的钱只要在我们的这个校园里检检就可以了。
可是,到了后来,我的想法又变了。我想,那位丢钱的小朋友一定十分着急,也许这钱是他用来买急需的学习用品的。这时,我看到了我胸前的红领巾,它好象在提醒我,要做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孩子。
于是,我把五元钱交给了老师。后来,老师找到了丢钱的那位小朋友,他十分开心,我见了也很高兴。
从这一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好事不仅可以帮助别人,而且也能给自己带来快乐。
宁波慈溪市实验小学五(5)班胡哲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