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曾经养过一只浑身长着雪白的毛,竖起一对红心耳朵的小兔子。
虽然,它不是那么好养,可我仍然喜欢这只淘气包小兔。为什么说它迷你呢?因为它那洁白的,毛茸茸的毛,使我更加深爱它了。没当我放学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放下书包跑到院子里摸兔子毛,那毛实在太软了,摸了还想摸,有时玩着玩着,甚至连作业也不想做了。
它的小红眼腈也十分迷人,你瞧!我刚把白菜叶塞进笼子里时,它的眼睛是多么灵敏,一下子就把身子转向菜叶,还和我争着,抢着,实在没办法了,抢不过我,它就咬兔笼,那着急的样子,似乎和我的犟脾气一般,我真喜欢看那种样子。
"迷你兔"这就是我给它取的好名字,因为它太惹人喜爱了,我爱的——迷你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