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即是偷,不是好名词!听了就令人不舒服。然而课文中的“窃”,却有褒义之意,窃得乐也乐乎,令书店的老板干瞪眼。小女孩的上进之心可喜可贺,她只是看书中的知识,并不是
真正的偷书,比起孔乙已说的“窃书不算偷”光荣多了,两者的共同点都是买不起书,然小女孩偷得合法些,孔乙已是把书真的偷了。
现我们同年人,有多少是象小姑娘那样的窃书?只要肯学肯读,又有多少家长不愿出钱买书的?况且家中的书堆积如山,灰尘堆积厚厚或被虫咬破而不愿多看一页,把时间用在玩游戏或做无聊毫没长进的地方去了,口中却称自己忙不过来,到了该用知识时方知掌握的知识少又有何用?君不见黄河之水滚滚流而不复还,时间也是如此。
我不敢说现在有多少人买不起书而抄书看了。但这确是一种有效的学习方法,抄时全神贯注,记忆性也相当好,一本好书抄完了,自己也掌握得差不多了,既练了字又掌握了书中的知识,何乐而不为?所以拥有书的人不一定比抄书的人掌握知识多。借别人的书来抄也是一种窃,但这窃窃得称颂。我们伟大的革命领导人毛泽东青年时不也在湖南长沙师范学院抄过他导师杨老师的书吗?结果毛泽东抄出了江山。我不是说人人都得抄书,这主要是看个人的学习态度与方法。抄书是不得已想拥有这本书而为之的做法,必竞抄书要花很多的精力与时间,自己要掌握的知识太多了,而好书也太多了。
社会上有多少知识是课堂上学来的?看了别人走过的路,从中吸取教训,这也是一种窃,但这是种有益的“窃”,“窃”使自己更成熟,“窃”字并不是见不得人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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