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双38码的大脚,比我妈的脚还要大出一码。以前,我常为我的大脚沾沾自喜,面对别人惊异的目光,我总不在意地说:“脚大有啥不好,走路踏实着呢!"可通过溜冰鞋事件,我才真正体会到了拥有大脚的悲哀。
以前,我常常对着商店里的旱冰鞋流口水,缠着老妈要买,老妈怕我把几百元的旱冰鞋弄坏,就给我买了一双放在大街上别人都不偷的地摊货。我穿上它,没多久就穿不下了(因为它才37码,而我的脚要穿38码的了)。昨天,在我的软磨硬缠下,老妈又给我买了双500元的名贵旱冰鞋。一买回来,我就迫不及待地拆出来,呵!它不知比上次的那双要酷炫多少倍,通体黑色,浑身发亮,如果滑起来,肯定象道黑色闪电。我立马将脚伸进去,可是伸到一半,我的脚跟便在它中间卡住了,我一使劲,伸不进去,再用力,还不行,心一狠,咬咬牙,猛地一踩,终于伸了进去。可是,鞋子像一层铁皮裹粽子般把我的脚丫裹得死死的,连脚趾头动一下的余地都没有,每滑一下脚就钻心的痛。我忍不住想脱下来,可一想到老爸说穿上十天半月就可以撑大了,就来了劲,非拉着老爸老妈去东舜湖公园滑冰不可。
在爸爸妈妈的陪伴下我兴致勃勃地出发了,走到一半却象蔫了的茄子,因为我的脚全挤在一块了,比针刺还疼痛难熬。老爸居然还说我装腔作势,气得我肺都快炸了。不过这鞋也真好使,我脚虽不在动,它的滑轮却一直向前滑,从家到公园没滑满一百步。到了东舜湖,我想坐下放松一下可怜的大脚,老爸却瞪大眼睛:“你还想不想将这鞋撑大了!”说完一把将我拉起,“走,和我一起兜一圈去!”在老爸的威逼下,我只好极不情愿地跟在他身后龇牙咧嘴极其痛苦地滑着。我努力想着邱少云给自己鼓劲:人家被火烧都一动不动,我的脚才那么点痛就哭爹喊娘象什么样儿。但越想脚越疼,就差哭出来了。我忽然想,如果我快点滑,就可以快点到达目的地,那就不用这样活受罪了。于是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前冲,把老爸远远甩在后头,哈哈!还有200米就满一圈了,我越来越带劲,一吱溜就从老爸视线中消失了,100米......50米......20米......5.4.3.2.1,终于到了!我一屁股坐在公园的台阶上,等老爸回来。他竟还想让我再溜一圈,这回,我再也忍不住了,哭着嚎着不愿意,在一旁的妈妈心软了,把我拉到她身边,帮我脱下溜冰鞋,扒下袜子,印入眼帘的是我那可怜兮兮的大脚:整只脚又红又肿,上面的几个脚趾粘在了一块,表面上还有深浅不一的凹印。“十趾连心”哪,捧着受委屈的大脚我连连大叫:“我再也不要溜冰了!我再也不要溜冰了!”
唉!有双大脚,脚踏实地走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可一旦超出了37码,那可就是莫大的悲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