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时日,原本不安静的U城比往日更为热闹。其实也没啥,猫抓老鼠的事天天都有,吸引人的是在审案时,一个警察被逗得差点“含笑九泉”,而另一个却被气得怒发冲冠,比抹了啫喱水的效果还好。小城出了神奇人物,可把那群“村委会大妈”好奇死了,分头打听才知那是"天蒜不如他家蒜"的蒜哥.蒜哥何许人也?他家的名声在这城中的影响力就跟他家的蒜一样远近闻名而且历史悠久,从他爷爷他代开始种蒜发家成为一方豪户。这蒜哥有兄弟五个,他属最小的一瓣,年青又帅气。姑娘们个个喊他“帅哥”。后来越看他的言行举止越觉反感,纷纷感慨“中看不中用”,原本的“帅哥”被个口吃的叫成了“蒜哥”,双重巧合前景作用下,“蒜哥”也就这样叫开了。蒜哥是小偷?他那四瓣哥哥也算不准。“还是看看他的自白书吧。”警察一脸疲惫。
“如果要问我从什么开始干这一行,那应该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吧,那时我也就是个小毛孩,连“小偷”是啥都不知道,更不知我已在以实际行动书写它了。假如真像你们认为的话,那么我的第一次便起因于我的小学同学,同村卖葱的儿子。他呀仗着他爸的钱买各种东西送人,然后借他人之手欺压其他小同学,搞得全班除了我外皆鸡犬不宁,因为我家的蒜气比他家的葱气浓,他对我无可奈何,我虽利不关己但心太软,加上满腔正义惹得我不得不来个替天行道,待教室内空无一人时,施了招乾坤大挪移,将他的“武器”全部销毁,不留后患。之后,我仍以一副闲人形象踱步教室内,窥见他满脸慌张的战败相,我便暗自偷笑,我料定他不会再轻易暴露自己的财物了,我是赢定的。
后来的一次侠客行动也是让我自今难以忘怀。那一阵子,班上的同学新陈代谢特别旺盛,每次下课铃一响,全班同学不约而同冲向同一个方向,大大体现出全班乃至全年段的默契、团结精神。手脚快的铃声响完后就拖着两只湿淋淋的爪子回来了,一掌抓起数张纸,一搓一扣篮,既擦手又好玩,全然不顾纸的真正价值。对于这种不良的普遍现象,坚决打击的正义感激励我再次进行我的侠客计划。一夜之间让他们的纸进了废品站。不想隔日某同学吃错了东西,自己的纸又早被别人拿去擦手,到最后竟跑到他班讨纸,可谓出尽洋相,自此,班上其他同学都多了心眼,不再花纸如水。我便高兴地改卖起他们的稿纸、不用的杂志等,因为我觉得这样做总比他们包着当球,撕了天女散花好,而且我频频交班费,为班级活动奠定了厚实的经济基础,所以我是问心无愧的。
没多久后我就退学了。每天帮着卖蒜,不过大多数时间我都是在街上逛,特别是在市场,钱都是一团团的艺术品,连滚带爬从口袋里出来,调皮点的便和大队分散独行。这时我便二话不说缓缓接近目标,确定作者已不屑理睬,潇洒阔步而去后,以最快的速度拯救它,以免受人践踏。就这么逛着还挺挣钱的,所以我是越干越欢,不怕苦不怕累。
说到这我便想到我已有好些天没去逛了。真是倒霉,遇上那个痞子,明明把那一毛钱弃而离去,没想到在我将完成最后一环节时倒杀回个“人赃并获”,让我进了这鬼地方。天天听的尽是“回头是岸”。说实话,我是不会也不愿回头了,尽管许多人说我们家那么有钱还偷东西可恶可鄙!甚至怀疑我有更大的阴谋。真是可笑,我也就是看不过那些人的作为,与其让他们浪费掉还不如我帮他们好好地利用,我这可是在帮他们积德,这是多么崇高的事业!如果警察大叔们真要把我当小偷自治,那我也认了,至少我的行为所引起的影响比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宣传还有力度,像我这样的小偷是伟大的,但革命却尚未成功,我一定要再接再励,我相信三十年后我仍是一条好汉。那时候,我将用你们赋予的“小偷”之称演绎一段大大的惊人侠客史。”
看完这封自白书,公安局的态度上下不定,民意调查结果却只是当成笑料,这似乎成了一件算不清的事。大蒜兄弟们为了照顾生意,减少议论,便将他送去看心理医生,雇人看管,以药当饭,后来远送他乡,不再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