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现在,当他走进校门时,任将会想起三年前,那走路时一个偌大的书包使他一个肩膀高上去一个肩膀低下来的模样。
那是初中的第一年。他像一个破皮箱,哐当一下,被人随手搁置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这是一个十分孱弱的生命,巨大的忧郁是心中一团怎么也扯不开的雾,加之陌生环境是冰冷的天气,羞怯的秋露便凝在绿叶上。他喜欢低头走路,擦着路边,所以他的鞋带是很少散开的。不过眼前常出现各色的鞋子,他也只有踽踽地走开了。他口拙舌讷,一个字还没吐出来脸却先红了,见了陌生人嗤啦一笑,就连和老师说话都紧张得腿发抖,一句话吐成了好几个词儿断断续续地像石子儿滚落在地。上课手重一千斤,下课书翻十几本。书便成了他的古先生。一开始书上的字认识他,他不认识字;后来才熟悉了,但如果一个字看久了,却又觉得这个字不像个字了。他当语文课代表,当然尽职尽责,一大早就捧着作业,用手指头敲办公室门,声音压得低低地“报告”,再把作业豆腐块似的轻放桌上。老师表扬他是好学生,奖励他一块牛奶糖,他激动得一个晚上辗转反侧,嘴里甜甜黏黏的。他是有些自卑,但不是朽木:一次数学分数过低,试卷就被贴于床头,他让耻辱早晚盯着自己。虽谈不上是老师的芝兰玉树,但也没坏了雕刻者的手艺。
第二年。他最喜欢太阳偷偷地把影子塞在他脚下的时候。珍惜这手指缝里的时间吧,莺莺恰恰黄鹂音,斑斑驳驳树枝影。可惜没白鹭,青天空空。他没在树上发现过一只裂了背仅成了空壳的蝉,却陶醉于树梢上腾龙跃虎般的白云;他没有捡过一块奇形怪状的石头,却看过一只蚂蚁在表演远距离的负重运动。教室长高了三层,他也如春雨后的竹笋噌噌蹿高。这虽告别了“二等残废”,但长长的夜里双脚却一直伸在冰窟里。他在宿舍里偷偷打过手电筒看书,偶然抬头时,四周夜色似漆似墨,书上光华如金如银。夜风溜冰似的穿过走廊,一脚踢开宿舍门,他想这是《聊斋》里的人物了。风浇了一盆冷水在他头上,又夺门而去。他感叹:风吹过,我是竹箫;雨打过,我乃芭蕉。下床关门,恰见天上挖空了的太阳,兴致大发,就盛一盆水收月,还有那挤眉弄眼的星星。
第三年。生活便是大水走泥,事情汇聚成沙粒,混着,搅着,充实着;中考则是厚云积岸,学习是归鸦的黑翼,压着,催着,紧张着。他开始啃书,一个字一个字地嚼,入了迷时两耳如塞。原先结实的身体,如今成了蜘蛛般的体形,金鱼似的肿眼;可怜怜没个倾国倾城貌,只剩副多愁多病身。
初二时还因为打篮球时抢风头而摔坏一副眼镜,现在恨不能剃个光头来节约理发时间。放松时间也有,一两分钟晒太阳,一张一弛,文武之道嘛。作业竟多了几堆,测量厚度时不用以多算少;可时间却剩了几滴,非倚马万言的才情不可做完。以前黄昏已经恹恹欲睡,如今人定还在奋笔疾书。若作业可出书,早已是著作等身;倘中书君成为小说,年年都拿诺贝尔。
他的初中生活走了将近三年了,现在回想起来,好像才刚刚走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