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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篇一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吧!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篇二

“这本书一点也不悲惨!”这是我看完这本《悲惨世界》所发出的感叹!

《悲惨世界》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雨果的代表作。此书以冉阿让传奇式的一身生为主要线索,塑造了冉阿让、芳汀、珂赛特、爱潘妮等人物形象,反映了当时法国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悲惨遭遇。失业短工冉阿让因偷窃一块面包被判刑,经历了十九年的苦役生活。出狱后,他受到一位主教的感化,灵魂得到升华,一心为善,关心穷人。其间,他与警察沙威发生了数次冲突。但是,冉阿让始终未能见容于统治者,几遭困厄,最后在孤独中死去。小说文笔优美,尤其是对人物的语言描写和心理描写,真实细腻,更加精妙,堪称写作的典范。

这本书的主人公冉阿让其实一点也不孤独。他虽然坐来十九年的牢,可出狱后遇见了像神一样的善良的人——米利哀先生,将他黑暗的灵魂进化为圣洁的灵魂,从市长到囚犯,他丢失来职位,但他得到来一位小女孩——珂赛特,成为了她的父亲,让她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后来,珂赛特结婚了,她的丈夫马吕西斯不允许冉阿让再与天使般的珂赛特往来,但是在他的人生即将孤单结束的时候,珂赛特和马吕西斯出现来在他身边,给予了他最后的关爱。他一点也不悲惨,相关他很幸福,因为他得到来前所未有的爱。

本书的艺术特色,一是背景广阔,结构宏伟,具有一种博大的气势。小说围绕着冉阿让一生经历,涉及拿破仑的失败、复辟时期及七月王朝;涉及贫民窟、监狱和修道院;涉及主教、资产者和流氓等等,形成了一个五光十色的社会缩影,容量极大,显示出作者雄浑的笔力。

二是浓烈的浪漫主义气息。小说的情节紧张、离奇、富有戏剧性。比如冉阿让从船上跳海逃生;比如冉阿让从一个苦役犯摇身一变,竟成了厂主和市长。在人物塑造上,作者强化正面人物的人格力量,如米里哀以德报怨,冉阿让自我牺牲等等。即便是反面人物,作者也写出他的恶行,来反衬正面人物的善良,如对德纳第的描写,手法就比较夸张。

本书文笔优美,尤其是对人物的语言描写和心理描写真实细腻,非常精妙,堪称我们学习写作的典范,大家一定要去读《悲惨世界》这本世界名著啊!

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篇三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一段时间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一定的时间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篇四

再次翻开那本依旧珍藏在书柜中的《老人与海》,间间行行,字字语语,从那写精彩动人的语句中,我找到了答案。翻开这本书铺撒璀璨的书,那个老人渐渐地向我走来,像一场永远也演不完的电影,在我心头回荡。它走向大海,用坚定地信念和非凡的勇气与大马林鱼展开、与凶猛的鲨鱼展开血拼,用尽自己浑身解数来保护这只马林鱼。回到海港,他放下了渔具,慢悠悠地走回他那间破旧的茅草屋,躺上他那简陋却异常温暖的床,和小男孩相伴,渐渐进入梦乡。

默默体会到作者在最后寥寥数笔的描写——老人走回了海岸,他没有沮丧,没有悲叹,只任由海浪吹打着那雪白雪白的鱼骨;他没有因此而气馁,只是回到家中,若无其事地躺下,可他的心中却酝酿着希望;他没有去收拾残局,只是渐渐进入梦乡,他又梦见了狮子,梦见了昔日的童年,也仿佛找到了一个勇敢的自己。猛一回头,我初时萌生的想法顿时烟消雾散。

是,这位老人无疑是位失败者,可是他的失败却比成功更加令人赞叹。他付出了,他拼搏了,他竭尽全力了,这比他的成功更加令我难忘。如果说,这位老渔夫成功了,可能这部不朽的故事就不会被人们所发掘;如果他成功了,仅仅因为是谈笑间区区数语而成功,唯恐这坚毅的光环就不会套在这个平平常常的老渔夫身上。而就仅仅是这简简单单地故事,正时时刻刻鼓舞着我们,难道仅仅是失败了,就令我们所赞叹吗?

一个英雄,他不仅仅是因为成功。他贵为付出,有时虽然我们只因一些皮毛小事而成为英雄,那英雄这个词就丝毫没有意义了。

回忆起我们祖国的历史长河,无数个英雄都涌现在我的脑海中,他们虽然是个失败者,但他们的名字仍旧名传青史。他们的故事并不都是感人肺腑,却一个个都令人难以忘怀。大家还记得“西楚霸王”项羽吧!李清照有一首诗句中写道:“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垓下一战,他大获全败,江东子弟无数,全部死于汉军手下。最终,他带领屈指可数的烈士冲出重围看,与敌人展开殊死搏斗,最终敌不寡众,无颜再见江东父老,乌江自刎。我们不得不承认,他和老渔夫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可是,他的豪情壮志却依旧流传至今。那老渔夫就好像项羽,拼命反驳,却都无济于事,那乌江河边无数江东子弟的身躯不就如同那夕阳日下海岸遍被老人遗弃的鱼骨吗?

几经风沙,他们就好像是一只随风飘荡的小船,在曲折的河道上几经颠簸,狂风暴雨,小船的身上溅满了水花,浸湿了身体。可是,他依旧坚定着航向,绝对不会向河岸靠拢。或许,来到大海之时,大海的波浪会将它打翻,会将它覆没,可这段曲折艰难的历程也足以让它死而无憾!

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篇五

最近读了《追风筝的人》,不敢说理解透彻,但是真的颇有感触。

前言中的最后一句话,愿你们的风筝飞得又远又高。当我读的过程中发现风筝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义,可以是某种情感,或是不懈追求的珍贵的精神或物质。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代表的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目前我还想不出来我人生的风筝到底是什么,不过不管是什么,我会勇敢的去追逐,不管前方有多少的坎坷。

哈桑单纯,忠诚,纯良正直。阿米尔敏感,缺乏安全感,在感情和道德上摇摆不定。在他们脆弱的关系后尽然隐藏着亲兄弟的血缘。全文尽展当代的阿富汗与阿富汗文化,作者描述的阿富汗温馨舒适,可即便是这么美丽的国度,却是如此分崩离析。作者安排的情节紧紧扣人心弦,角色的安排和情节的发展令人极度不安。小时候的过于早熟,让阿米尔做出了错误的决定,赶走了哈桑,却不知与以后的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还有命运的因果轮回。当他为了带走哈桑的儿子,被阿塞夫打成了兔唇,哈桑的儿子自杀被救活后的空洞,因为风筝终于被填补,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如今又成了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冥冥中的安排与救赎实在让我感受颇丰。好在阿米尔总算追逐到了自己缺少的那部分人性,可是我们呢,真的可以追到我们的风筝吗?

而阿米尔那受万人敬仰的父亲,尽然隐瞒着那样的丑闻,还有男人为了养活自己的孩子出售自己的义肢,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被石头砸的血肉模糊,而哈桑的儿子尽然也逃不过悲惨的命运,被迫涂着胭脂,带着铃铛跳着猴子表演的舞步,并且和父亲一样被阿塞夫强迫,这些景象给人以很大的冲击,实在令人回味无穷。

凡夫俗子在历史狂涛里的独立奋斗,一部非比寻常的小说。

所有的书,每一次阅读会有不同的感触,期盼下一次阅读。

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篇六

看了追风筝的人,感人至深,让人沉重,勾起了我很多回忆,也畅想了很多。

想起了童年,我也曾经第一次撒把骑车,那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更想起了犯下的现在看似微不足道,但曾经害怕得不得了的小错误。像阿米尔一样,有很多我隐瞒了,即使很小的事情,可一定会有类似的心理活动,恐惧,懦弱。

想起了弟弟,我也有个弟弟,虽不是亲生,但一起长大,一起玩游戏机,一起踢球,一起打闹。我也曾经欺负过他,但不一样的是,有谁欺负我的弟弟我还是会挺身而出的。

想起了童年时眼里的那个爸爸。严厉,甚至是专制。曾经抱怨,挨打,甚至是恨过他,我很少会听到他的表扬,如同书中的阿米尔。不过,很幸运,爸爸是一个很有男子汉气质的人,也是个大好人,同样如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作为儿子,我总是不断地模仿,追逐,然后超越。于是我长大了。在长大之后,爸爸不再是那个严厉的爸爸,变成了我的朋友,也会不断的给我信心,还是如同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父子关系都是这样发展的。

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正直,单纯,忠诚。它可以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为了别人隐瞒真相,没有一点自私。他不会要求你为他做任何事,无言的付出,付出。正如书中他所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希望这样的一个人出现在我身边,也许我是自私的,我一定会以哈桑的方式对待那个人。或者说,我也想做哈桑那样的人,只是我在寻找一个,我可以为之奉献一切的人。

阿米尔,书中的主人公,在不断的抉择中长大。就好比我自己,生活中的主人公。不断的遇到情况,抉择,走自己的路,其中会有恐惧,犹豫,逃避,很多很多,只希望我的选择不会让我在事发以后感到后悔。实际上,很多时候很多事我会后悔,我相信很多人也会这样。于是,一个善良的人,会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为了心灵的释放。

风筝,是人生的目标吗?是我们想要追逐的东西,是我们想要拿来炫耀的东西,是我们想要用它改变一切的东西。然而,是不是为了这风筝,我们的一切都会改变,而改变成什么呢,一个原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自我被释放出来,还是本身自己已经变了味儿,这一切值得么?还是有时候目标本身就会出些问题?

好像是有什么没写完,或者有些东西我写不出来,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足够的震撼,很多次我必须停下来,等内心平静下来再看,这是一本能够让内心强大起来的书。

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篇七

湛蓝色天空中绽放着“白云花”,凝视着远处被雾隐约遮住的青山,眼圈泛红了,泪水涌上,心中被一股暖流包围着,回忆起那刹时间的回眸……

——题记

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朱自清散文集》,一页一页,一张一张,都是他毕生的心血,那面快被我翻烂的《背影》,更是令我永难忘怀……

一个普通的场面,一个简单的动作,触动了无数读者心中的弦,大家被这平凡的父亲深深打动……

朱自清在回北京时,父亲来送他,火车还没有开走,父亲让他等等,去买几个橘子。朱自清靠窗坐着,看着父亲的背影,心里湿润了。然后,父亲抱着橘子回来了。过月台的时候,因为身子微胖,爬得很努力。父亲蹒跚地走了过来,把橘子放下,嘱咐朱自清好好照顾自己,然后慢慢地走了。他看见父亲远去的背影,流下了眼泪。

世间的每一个父母都是这样,我们应该学会感恩,学会理解。我们是不是应该懂事一点?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报答他们呢?想想当年,他们耐心教我们系鞋带、梳头、写字……一步一步教我们走路,从不厌烦我们咿咿呀呀的学语。而现在,我们长大了,可开始恼他们的唠叨。有时回头想想,自己真的不懂事,父母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而我们却没有给予他们一丝的关心,身为人女,怎可以这样!

是啊!朱自清笔下父亲的背影深深打动了许多人,在我的印象里,母亲的回眸同样令我有一样的感受:我的妈妈长期不在我的身边,因此,我非常想念她。前不久,妈妈回来了,我和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几天后,妈妈又要走了,尽管有些不舍,却还是没有让泪水滴落。我随妈妈来到了车站,她头也不回的上了车。我赌气的坐在车站,注视着车上随人流走动的妈妈。紧咬着唇,不愿意让妈妈看见我的泪水。车渐渐开走了,妈妈转过头,给我了一个无比灿烂的微笑。看着这温柔的回眸,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一滴一滴落在衣服上,望着往远方驶去的车,我狠狠擦掉挂在脸上的泪珠,笑了!

那一个蹒跚的背影,那一次温柔的回眸,无一不体现父母对我们的爱。望着打开的书,我的眼睛再一次湿润了……

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篇八

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问题。看:他在残疾后,毫不灰心,还要顽强学习,努力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作。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又是一个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经过顽强地努力,他终于成功地写出了小说《在暴风雨诞生》的前几章。读着、读着,我禁不住热泪盈眶。保尔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

对于困难,苦难,意志薄弱的人调头就跑,然而意志坚强的人却勇往直前,成功自然属于后者。人生在世,谁都难免会遇到崎岖坎坷,有些人会束手就擒,有些人则会勇敢拼搏。拿出一种精神,勇往向前,我们就会看到阳光。

坚定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还需要一种等待,一种忍耐。没有十年磨一剑的精神,没有坚持再坚持的耐性,谁能担保自己能成才?

哲学家曾经说过:“苦难是一所学校。许多人的生命之所以伟大,都来自他们所承受的苦难。最好的才干往往是烈火中锻炼出来的。”苦难能磨练人的意志,激发人的潜能,使它折射出光辉的人格魅力,保尔·柯察金就是最好的例子。

现在多数的家庭条件好了,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大的我们,根本没有了吃苦的意志。殊不知,一个人要有所成就,能够担当大任,必须首先经受磨难,接受各种考验,具备不屈不挠的精神,才能有所成就。爱迪生那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说明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有经受得住苦难的磨练,他才能取得成功。

作为我们新一代的青少年,不用像保尔·柯察金有那样铁一般的意志,只要我们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定一个目标,哪怕很小很小的目标,只要去坚定的追随,就会终身受益。

最后让我们记住一句话:一个人如果过具备了坚强的意志,那么他就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百折不挠,坚持不懈,直至成功。

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篇九

我从小以书为伴,以书为友,自然读了不少好书:有伴我成长的童话;有让我知人情懂事故的文学名着;还有令我知识丰富的科普读物总之我博览群书,读过的书数不胜数,但我最爱的还是史书《资治通鉴》。我从小与众不同,喜欢别人眼中所谓枯燥的历史。自从一次在书店里独具慧眼的挑中了《资治通鉴》后就爱不释手。自己时常沉醉于书中,看得废寝忘食也是常事。

《资治通鉴》的作者是北宋宋神宗时期着名的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主要讲叙了三强分晋到五代十国的沧桑历史,其中的改朝换代,人文风云令我感慨万分。

书中的人物不少,其中令我敬佩的人也不少。蜀国的诸葛亮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一手缔造了蜀国;唐太宗李世民,励精图治,文韬武略,使封建王朝达到鼎盛;女皇武则天,有治国之才,用人之术,可谓巾帼不让须眉,还有完璧归赵的蔺相如,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令我敬佩的人数不胜数,更重要的是我应该学习他们的优点来充实自身,将来才能像他们一样有一番大作为!

人无完人,金无赤金,历代虽有雄才大略之人,但臭名昭着之人也不计其数。秦始皇虽有统一六国的盖世功勋,但其凶狠残暴也是妇孺皆知的,他焚书坑儒,荒淫无度,建造无比豪华的阿房宫,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有隋炀帝杨广他心机颇深,虚伪做作,又荒淫暴虐,使得原本的繁荣盛世变得民不聊生。请君入瓮的来俊臣,口蜜腹剑的,李林甫。他们遗臭万年,为世人所唾骂。我更应该牢记前车之鉴。资治通鉴的本意也是如此。

这本《资治通鉴》令我受益匪浅,它使我学会了如何做人做事。我读它不仅丰富了知识更让自己终身谨记前人之事。记住小人的下场,学习圣天的品质,奋发向上,报效祖国,报效人民。

历史是辉煌的,这茫茫史海,让我畅游其中。在如今的康泰盛世中我们更应该汲取前人的优点,牢记前人的过失,奋发向上,成为一个真英雄!

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篇十

近来,我看了一本书——鲁迅的回忆散文集——《朝花夕拾》。讲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风雨故园”。

这部电影讲述的正是鲁迅童年的事情。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是被皇帝点中的翰林,全家都以此为荣。但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后来他的爷爷犯了罪,被抓到了京城,判了个死刑。从此,周家败落了,鲁迅父亲的病也就因此越来越严重。鲁迅从此“家、三味书屋、当铺”来回跑。在这期中,鲁迅也曾想过从此不读书,因为他想到了他的爷爷、子凌公公(鲁迅的长辈,考了一辈子,结果连秀才都没考上,最后变疯了)、父亲、三味书屋的寿先生都读了一辈子的书,结果到头来什么也没有。但是,鲁迅的父亲就希望他们三兄弟能读好书,将来好给周家增光。结果真的给他盼到了,鲁迅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成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了解了鲁迅的童年,我觉得看《朝花夕拾》也就比原来更易懂了,因为我已经初步了解了鲁迅——这位伟人的童年生活。

《朝花夕拾》有十篇文章,再加上一头一尾的小引和后记,一共有十二篇。刚开始看这本书是一页一页、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接着看,但后来我发现有几篇文章太深奥了,我根本看不懂,所以只好跳过去不看。可是有些文章,就好比《狗猫鼠》吧,我虽然可以从文中看出鲁迅对小动物的关心、爱护,但是我却看不到更深层的意思——《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的“流言”,表达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幅媚态”等特性的憎恶。

还有,《无常》我根本看不懂,但是,我可以从导读中理解一点意思,主要还是为了讽刺那些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

在“风雨故园”里,我真的看到了《父亲的病》中所说的那样“要原配的蟋蟀一对”,还有更离谱的呢,要什么了生三年霉的豆腐渣熬成灰,什么三年的陈仓米……唉,那些“名医”真是想得出什么说什么啊!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也反映了旧中国的科学、医术的落后和平民的愚昧无知。

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篇十一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篇十二

水浒传读后感

“纷纷五代乱离间,一旦云开复见天。”你是不是很奇怪?我怎么就文邹邹的了?可不是吗,这几天看了施耐庵的水浒传,我深受古典名著的熏陶,步入了古典文学的殿堂。

全书的姓名有八百多,包括了全社会的各种人。作者有超常的塑造典型的艺术能力,把鲁智深的正义感表现得淋漓尽致。我不由得佩服起来施耐庵。他的祖籍是在苏州,后来迁居苏北兴化白驹镇。是一名元末明初的杰出文学家。元至顺年间,他考中进士,在浙江杭州做了两年官,又因为看不惯官场的黑暗政治,不愿对当道权贵逢迎拍马,因此弃官回乡,从事著述。他不愧是文学家,我看了《水浒传》,感觉都能从人物的话语中体会到人物的性格。鲁迅曾经也说过,《水浒》的有些地方,是能使读者有说话看出人的。

《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和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 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这本书大致讲述了:一百零八个好汉因为各种原因上了梁山泊,成为当时朝廷的一大心病,在朝廷几次攻打未果后,接受了招安,并帮助朝廷征辽、平王庆、平田虎、平方腊,最后仅剩二十余人。由于朝廷的四大奸臣嫉妒其功劳,部分剩下受封赏的好汉被害得丢官或被害死。那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着我,我甚至被感动得涕泪横流,为什么呢?现在我就带着你去品一品水浒传。

不必说林冲的忍辱负重,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和吴用的足智多谋,我就光光讨论“花和尚”就能说上三天三夜。“花和尚”姓鲁名达,出家后法名为智深,又因其天性不喜被拘束且好抱打不平,且又被人称作“花和尚”。鲁智深在上梁山之前是经略府提辖,因救民女金氏而打死当地恶霸镇关西,为避祸在五台山文殊院出家为僧;在寺院因酒后闹事,在智真长老的推荐下携书信往投汴京大相国寺,在东京相国寺守留菜园期间偶遇林冲并与之结下深厚的友谊,后来在林冲蒙冤受难之际救下林冲,直到后来遇到杨志,与曹正等人夺得二龙山并做头领,在三山聚义大战呼延灼后,同其他人一起上了梁山。集聪明、善良、嫉恶如仇但莽撞于一身的鲁达,其实在我的现实生活中也会有“鲁智深”永远是这么莽撞。我还记得有一个村子的黄甲因打不过对方黄乙,便打手机叫儿子前来帮忙,儿子当即操刀上阵,一刀将黄乙刺倒在地,黄乙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黄甲父子追悔莫及。这难道不是莽撞闯的大祸吗?所以通过这两件事情,我们一定要明白: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莽撞行事,要用大脑去思考,要三思而后行。其实人生也是一样的,我们都要用智慧小心翼翼的走出我们人生的每一步,不能意气用事,在做事情的时候要想想我们究竟该不该这样做,这样我们人生的棋局才能走出辉煌的每一步。

“人乐太平无事日,莺花无限日高眠。”读了水浒传,我才知道古典名著的魅力。一部《水浒》显出英雄信念:替天行道,杀退朝廷官兵;一部《水浒》展示英雄气概:侠肝义胆,为民打抱不平;一部《水浒》现出英雄本性:同甘共苦,聚义梁山水泊一部《水浒》写出英雄精神:勇往直前,征讨江南淮西。大河向东流,天上的星星参北斗……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每当翻开《水浒传》刘欢那高亢激昂的歌声,总会在我耳边久久回响,回响……

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篇十三

鲁达,在《水浒传》的众多英雄中是一个有着鲜明特色的人物。

他有超群的武艺和赫赫的军功,又在权位极重的经略府中任提辖。凭这些,他本可以和当时的社会和睦相处,逍遥自在地做个武官。但是,行伍出身的下层人的阶级地位和长期形成的可贵品格,决定了他偏偏要向黑暗的现实挑战。拳打镇关西、大闹桃花村、火烧瓦官寺、大闹野猪林,直至奔上二龙山落草,是他所走过的生活道路;疾恶如仇、见义勇为,是他突出的性格特征。

《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写的便是他在生活道路上所做的第一个光彩照人的表演。

鲁达长期闯荡江湖,对社会上的压迫和不平,怀有强烈的愤懑。他拔刀助人,不避水火; ,冲锋陷阵,不畏刀枪;抗暴斗恶,舍生忘死。他相貌粗恶而心地善良,脾性急暴而用心精微,力大艺高而处事谨慎。他是水浒英雄人物中深受人们喜爱的一位。一奇在曲尽三拳之妙。拳打镇关西不是劈头盖脑乱打,而是有选择、有步骤地一拳打一个部位,很有节奏感。三拳的效果,全从郑屠被打的不同部位所产生的不同感觉写去:打鼻子,从嗅觉写,咸酸辣,不是滋味;打眼睛,从视觉写,红黑紫,头晕目眩;打太阳穴(近耳根),从听觉写,乱嗡嗡昏厥过去。就这样通过一连串使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的形象比喻,使鲁达三拳,各尽其妙,绝不雷同。二奇在点染出鲁达的英雄性格。三拳不打在一处,显示出他粗中有细,三拳就结果了郑屠的狗命,足见他嫉恶如仇,下手很重。也正是这三拳,结束了他的“提辖”生涯,从此走上逃亡、出家落草的道路,最终上了梁山。

文中以调侃口吻畅写三拳之下,开肉铺的郑屠,又开了油酱铺、彩帛铺,最终还做水陆道嘲超生“自己。读罢之后,人们无不拍手称快,为作者为英雄鲁达热情赞颂的强烈爱憎所感染。他慷慨大方,重义轻财。比如他请史进,赠金老。一听说金老父女的苦情,把自己身边带来的五两银子全放在桌上,还向史进、李忠借钱来帮助他逃生。当李忠不爽利只摸出来二两银子时,便将这银子丢还了他。他嫉恶如仇,见义勇为。这一点可算梁山泊英雄的共同特点。鲁达拳打镇关西这一段充分说明这一点。他性急如火,又心细如发。如他听到金老父女哭诉之后,不能忍受,马上就要去打死郑屠。但从他救助金氏父女脱身的安排,又是非常细心、周到的。从这里也反映出他焦急、暴躁的缺点,如在酒楼听到隔壁哭声,”便把碟儿盏儿都丢在楼板上“。

他勇而有谋,胆大心细。他救金父女,不顾风险;戏耍郑屠,不畏强暴;出逃避祸,颇有机智。这些都写得很生动。鲁达粗中带细,与李逵粗而兼蛮、武松粗而兼狠是不同的。

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篇十四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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