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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读后感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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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连续剧或参观展览等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的读后感50字篇一

读完这本书,开始思考生与死的意义,性与爱的关系,时光与记忆的本质,书中始终没有很直接的挑明这些事物之间的关系,只是一个不坏的故事,却由不得让人去思考很多。虽然已经过了十五岁的时光,不过能在心地依旧善良无暇的时候读到这本书,感觉也会很释然,人生某个阶段结束的时候,总是应该好好去深思的。

正如作者所说,十五岁的少年,他们的身体正以迅猛的速度趋向成熟,他们的精神在无边的荒野中摸索自由、困惑和犹豫。主人公田村小的时候被母亲遗弃,在一个并不疼爱自己的父亲的养育下成长,有着同龄人缺乏的成熟,更有着不属于这个花季的恐慌,不过我们共同拥有的,是希望自己可以快速成长,去接受祝福,去挑战世界。接下来,就用我拙劣的文字,让我谈谈这个故事之于我的深思。

幽幽岁月,浮生来回,爱情,总是一个美好的话题,可是,书中的爱情似乎缺乏中国固有的伦理。田村小的时候就被父亲诅咒会跟自己的母亲姐姐交合,而田村又成为母亲幼时爱情的替代物。田村因幼时被母亲抛弃,渴望得到母亲的爱。他迷恋永远十五岁的佐伯(田村母亲)的活灵,更深爱着五十岁的佐伯。他们交合,相爱,用灵与肉的交融去享受生命的美好。田村选择离开森林,带着佐伯的画去勇敢的面对生活,将自己深爱的人埋藏在记忆中。开始读的时候,内心总会隐隐作痛,为什么如此相爱的人会是这样的结局。

闭上书仔细想想,身边的爱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神把世人劈成了男男,女女,男女,于是我们在寻找自己另一半的过程中惶惶不可终日。纵然找到,又会有种种原因不得在一起。作者笔下这种违背伦理的性与爱,读完之后,对自己的爱情释然好多。对爱情中的无可奈何,道一句,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

书中这样写了一句话:“尽管世界上有那般广阔的空间,而容纳你的空间---虽然只需一点点---却无处可找。想着自已这个存在,但越想越觉得不具体,甚至觉得自已不过是个毫无意义可言的单纯的附属物。”你是否想过生命之于我们的无力,田村父亲小时候在他身上的诅咒,灵验的是那么自然,大岛天生就是血友病,生理上又分不出男女,佐伯的男友被误杀,田村父亲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杀猫,中田在生命的最后毫无缘由的体现了自己的价值等等。好像那些宿命中安排好的我们根本无法去掌控,纵然你试图去改变,总会有一些偶然的因素将一切落回起点。可是,你难道就这样袖手不管吗?答案是否定的。

没错,田村纵使离家还是未能摆脱在他身上的诅咒,可就是在他试图改变的过程中,他变得坚强,他尝到了人世间的情暖,他最后终于有勇气面对生活,面对现实。在我们颓败的时候,总会有宿命论这样的理由支撑自己颓败下去,感觉成事在天,可是你是否忽略了事在人为呢。纵使结局不会有太大差别,可是你是否忽略了过程中的美好?当结局最终到来的时候不至于那么的措手不及。

书的最后,作者还是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告诉我们要勇敢的面对生活。田村想将自己留在第三空间,用以逃避现实生活,最后在母亲的要求下,勇敢的走出了避世的桃园,选择了正视生活,这需要很大的勇气,有时候活着比死更难。然而,生命就是如此,而田村,成为了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

命运就象沙尘暴,你无处逃遁。只有勇敢跨入其中,当你从沙尘暴中逃出,你已不是跨入时的你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去享受音乐带给我们的世界,试图倾听画中的声音,感受爱情的美妙,体味人间的温情,命运似乎早就安排好了,却又那般无偿。纵然过了十五岁的年纪,不在那么彷徨,不在那么忧郁,那么,就继续在这最美好的年华,去享受生命带给我们的一切。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的读后感50字篇二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的读后感50字篇三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很爱她的小说,即使是在当时被说太个人,在如今看来,比起那些也写个人情感文章的作家,她在那个动荡不安,思想尚且不太开放的时代写的东西还是不乏大气的,如今再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原本是格格身份敢爱敢狠的我们最心爱的张爱玲先生。因为她体会到了世人对她的另眼,所以她会创造这样脆弱美丽的流苏,因为她爱了最懂她却最终不能忠心不二的胡兰成,所以,她会写出像范柳原这样爱得让人可恨的男人。

倾了城又如何,她的城只能留给香港的那对平凡的夫妇,她还是最终另嫁了他人。

爱是否重要,这样一个动心和试着得到的过程,经常被复杂化了,我们除了抱着一心向善的态度之外又能如何呢?聪惠如爱玲,一样守不住的,她送了给范柳原和白流苏,我们的感慨也只是空气里那一样抓不住的心绪,虚弱无力。终究是否纯粹好像也已经被完美的结局麻痹。

生活里的爱总归像一副银筷子,是最初因为它好看才要,或是因为还可以用它吃饭就不重要了。

作者的文章也写掉了故事的尾巴。流苏再婚,成为家里人眼中的奇迹,二嫂和二哥也离了婚:如果像流苏那样嫁得好,离婚又怎样呢。不过离了婚的流苏,又变成最平凡的女人,城倾了,爱也断了,倾一座城成全一段感情,终究不能长久,男人的甜言蜜语又向另外一个女人说去了。

人家说张爱玲才气是有,却不够大气,难得作者发掘出她大气的一面来。不过归根到底,我看她还是小家子的,流苏的爱情像封藏在瓮里的酒,不打开才是珍贵的,一开了,气跑了,就什么都没了。张爱玲,给了一个倾城的雄伟,留一个最冷情的尾巴,她还是放不开,终究是悒郁的飘零女子。

的读后感50字篇四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的读后感50字篇五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的读后感50字篇六

在漫长的暑假中,我初读了四大名着之一——《水浒传》。它通过各种艺术手段,成功地塑造了一系列人物典型,让我认识了在梁山聚义的一?八名好汉。

在梁山聚义的一?八名好汉都是被迫走上起义道路,这种逼迫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不甘忍受恶势力的压迫而奋起反抗,二是在起义军的逼迫下加入梁山好汉的队伍。这部小说反映了当时朝廷的迂腐,想必作者在写《水浒传》时心中充满悲愤,表达了他对朝廷的不满,才能把水浒人物刻画得如此生动,心理活动描写得如此详细,环境渲染得令人觉得身临其境吧!

我喜欢花和尚鲁智深的急中生智。他三拳打死郑屠,就在这大祸临头之际,鲁智深一面骂着:“你诈死,洒家慢慢和你理会。”一面“大踏步地”走了。假若把鲁智深换成我,我一定会傻站在原地,任别人把自己抓走的。

我也喜欢石秀敢作敢为、临危不惧的性格特征。卢俊义被绑缚法场,刽子手已举起屠刀,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前来打探消息的石秀大叫一声:“梁山泊好汉全伙在此。”从楼上跳下来独自劫法场。而我就没有这种敢作敢为的精神。有一年我过生日,请了许多小朋友吃蛋糕,吃着吃着,妈妈突然提议让我唱首歌,我却怯怯地摇摇头,心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唱歌哪里好意思啊。所以,我应该向石秀学习。

我还喜欢宋江。宋江在浔阳楼喝酒,说醉话以及在墙上题反诗,表现了他满腹经纶壮志未酬的苦痛。他是借着酒力来吐出心中的不快,也只有在这种沉醉、狂放的状态中,他才能写出如此大胆的诗。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的一面。《水浒传》的确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

的读后感50字篇七

岁月如歌,凡事如尘,匆匆而逝,恍如梦中·····人生匆匆而过,有喜有悲,苦乐相随,—红颜易老,韶华难留。虽不说大风大浪,但经历的事多了,在我们这个“少年不识愁滋味”的似水年华的阶段,对人生的感叹亦算是常有的事。余读晏殊的浣溪沙,不禁感同身受,或不与“大家”同,但只求述发情感,排解心绪。若不与赞,只当茶余饭后贻笑大方之味料罢了。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人最大的理想莫过于追求快乐,没有人愿意去自讨苦吃的。正如晏殊一般闲情雅致,自娱自乐,填一首词,斟一壶酒,快乐何其多!但是在快乐的过程中,若一件熟悉的物,一件相识的事,侵入眼帘,一个多愁善感的词人还能继续怡然自得吗?看到“去年”的相识的“旧亭台”,触景生情,不禁放下觥筹,拉来将要西下的夕阳,问问它到底什么时候能再回来来光顾他这惆怅的人。紧接着词人以“无可奈何花落去,时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之句叹道:可惜啊,无可奈何花都如同我此刻的心情,已经凋萎,昔日的芙蓉花,今天已成断肠草,你应该再也不会回来了。只看到去年的野燕在空邈的天空中低飞。只剩下我在这遗弃的花园中莞尔不语,独自徘徊······徘徊······

花美如靥,能绽放几时?春绚易魇,却又有几度春秋?曾经绝美的笑言,只化作岩陨坠入了未知的旷野。寥寥一生,独自悲戚。这亘古的咏叹调只为晏殊所奏出凄冽,让我的灵魂也湮没于无尽的黑夜。在此般感伤的夜里,空对银屏,木然的敲出一字一句,季春的云雾遮掩了夜里的最后一丝光亮。周遭的静谧,更映衬了内心的仓皇。

所有的一切都无法再转圆,那一段流年,只能放逐在悲欢的尘世间。看着去年的亭台,我只能轻轻问道:“夕阳西下几时回?”。

无可奈何花落去!寂寞沧桑,时光依旧,只是我们却不再是从前。我一直在想,我们,究竟是输给了时间,还是败给了苍天。以往的时光,如今看来却像一根生硬的刺,它硬生生的插在了柔软的心房,让人痛不欲生,却又不忍拔下。

一段时光的仓皇,一指流沙的无道,一番岁月的波折,悲欢离合,就让它永远沉淀。美好的事物自然会凋残,“花落去”已是事物原本的规律。感春惜时,你又何所得?独自徘徊就徘徊,只怪红颜易老,韶华难留。

追求简单,却又有多少尽如人意,伤感与婉约也并非词人之意,心中未曾平息过,“似曾相识的燕”总是无情的打扰,多情的晏殊又怎能不自讨苦吃,放下觥筹?

一只归燕,感伤了一曲浣溪沙,一曲浣溪沙却又惆怅了一个人。我不知道词人是否在感春惜时,但我却知道此人正在惜时感春······

笔于失眠夜,与失眠曲(浣溪沙)共眠。

的读后感50字篇八

记得小时候,忘记了是几岁,就捧着中英互译的《小王子》在看了,那时候不懂字,更不懂英语,只能呆呆着看着图画笑,依稀记得小时候,那么那么的喜欢小王子一直保护着的玫瑰。

读小学后,翡翠台第一次播放了动画版的小王子,记得每天放学第一时间就是冲向电视机,扔下书包目不转睛的看着。动画版《小王子》里面的玫瑰,每到节目结束的时候都会说话,仍然记得那把声音,那么的甜美。

长大后,在贝塔斯曼买了最新的中英译版小王子,里面的作者亲自画的插图,已经被电脑处理过,失去了那份原味的纯真。只是小王子的眼神,仍然清澈得想要好好的看看。长大后,已经不像小时候那样热爱那朵玫瑰。反而更加喜欢那只小狐狸,现在才知道小王子其实并不太适合小孩子阅读,毕竟它对小孩来说太深奥了。我上初二的时候才读懂,原来小狐狸那个章节,是讲述爱情的。

“只要你驯服了我,我看到金色的麦田,就会想起你飘扬动人的金发。”

小狐狸爱上了小王子。但是小王子的眼中,只有他的玫瑰花。

上大学之后,只要别人一提到《小王子》,我就会忍不住说起小王子和小狐狸的相遇。作者的表达过于含蓄,过于羞涩。以致众人也不甚理解。在《沙漠中的一口井》中,在一封一封小王子写给妈妈的信中,我才慢慢的读懂小王子的内心世界。看似比圣经还要复杂,但是却单纯得如同一个可以瞥见底的湖。

每个人都有一朵属于自己想要用玻璃罩保护着呵护着的玫瑰花,她在他的无限的爱意与柔情下,变得骄纵,变得有点放肆,有点顽皮甚至有点刻薄。即使如此,小王子仍然一如既往的爱着,因为,玫瑰花是他整个世界独一无二的瑰宝。在小王子要离开的时候,她变得异常的乖巧,她的爱是如此的浑然天成,如此的让人疼惜。

因为她知道,远方有一个人,在深深深深的爱着她。她不知道他在哪个星球旅行,但是她知道,在宇宙的某一个角落的夜晚,他会指着天空最熟悉的那一颗星星对着某一个人或者某一只动物说,看,那个星球上住着我最爱的玫瑰花。

次次看《小王子》和《沙漠中的一口井》,我都会有不同的感慨。

生命中,或许遇到一个人,他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他有时候很开朗,很爱笑。有时候很悲观,很抑郁。他很善良,他乐意帮助身边一切认识或者不认识的人。他有时候又很会耍坏,喜欢探索一切未知的东西。他会乐意陪着你去玩,陪着你去疯。但是在很多事情上却表现得很理智,不会鲁莽。他喜欢黏人,黏上你就不想要放开,整天像个小孩似的傻笑。但是他总是告诉你他会在很努力的在长大,而且还要声明要长得比你快。因为他要照顾你。他愿意为你做一切事情,愿意为了你放弃很多很多。10个月前他愿意为了你回去复读然后考去你的市区陪你,10个月后他愿意为了你转专业,想拥有更多可以照顾你的时间。

他有时候做的事情都傻傻的,甚至外人完全觉得很不可思议。但是他却乐此不疲。你看着他会心疼,你看着他做的傻事会很感动很幸福。他就有这么一种力量,想要你为他赴汤蹈火。只要他开心,只要他幸福,你也愿意像他勇敢,为他做一切疯狂的事情。

他说,只要你开心,我可以放弃一切的东西。

你心底也会跟着说,只要你幸福,这个世界失去也没什么可惜。”

他把你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生怕你有一点点的闪失。他会很认真的对你说:“我一直都把你当成小孩子般宠着爱着。在我眼中你一直都是没有长大的,别跟我争说你已经长大了,是真的没有呢,等你真正长大的时候,很多事情我就放心了。”

他一直在为你的幸福奋斗着,为你们的未来在筹集最大的资本,他把你的笑容当成最大的精神动力。他在如此温暖的阳光下,顽强的努力拼搏着。

他说,我一定会给你一个家。我们很快就会拥有我们的小房子了。

你会在如此温柔暖和的庇护下,变得慢慢的坚强和勇敢。

是的,他,就是我的小王子。在远方的某个角落无时无刻在牵挂着我的小王子。

的读后感50字篇九

小王子》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献给全世界成人和孩子们的最美好的礼物,是一篇撼世之作。小王子的故事感动了一代代读者,至今魅力不衰。

作家为什么要写《小王子》这本书呢?这是我思考无数遍的问题,在一次次思索中,最终我明白了:圣埃克苏佩里是饱含着一颗孩童般的心,体会着孩子们的快乐,带着孩子们无限美好的幢憬去写,去描绘这个故事的。

文章讲述了飞行员驾驶飞机在撒哈拉沙漠失事后的一段奇遇。“我”在荒无人烟的沙漠上遇到了一个纯真、忧郁的金发男孩。他就是小王子,他来自一颗小小的星球,拥有一朵骄傲的玫瑰花。他曾经在七个星球上旅行,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物,他们有着不同的性格:一位霸道的国王,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一个忧郁的酒鬼,一位忙碌的商人,一位忠于职守的点灯人,一个足不出户的地理学家。他曾经通过“驯养”的方式与一只狐狸成为朋友,从狐狸那里懂得了爱的真谛和生命的本质。但“我”被他“驯养”后,他却又离“我”而去。这些亦真亦假,如梦似幻,瑰丽多彩的情节充满了趣味性,书中还有引人深思的人生哲理。

我还读出了这本书或明或暗的象征意义,例如,小王子是纯真,美好的象征,花儿是爱和幸福的象征,狐狸是爱和智慧的象征,蛇是死亡的象征等等。

这是多么美好的书籍啊,许多道理总是在作者的笔下若隐若现。这本书让我学会了如何与人相处,并让我明白世界上是需要情谊和友爱的。

虽然故事的结尾是悲伤的,小王子死在沙漠中,但是我相信,他的灵魂回到了他的星球,回到了他的花儿身边。我们会像小王子那样,一点一点发现爱,明白爱,收获爱,并学会去爱……

的读后感50字篇十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读来娓娓动人,跃然纸上。

撇开一些极具争议的观点不谈,仅谈一谈我从狼身上感悟的一些东西:

1、认识自己的周围环境

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而做事情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讲究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

3、危机意识

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4、勇气和血性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5、团队精神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

的读后感50字篇十一

《动物世界》可真奇妙!

比如:竹虫节,竹虫节以拟态著名。当它们静栖在树上时,就像竹枝或树叶。它们还能够慢慢地把身体的颜色调整到四周环境一致的程度,甚至它们的卵也和植物的种子也很相似,所以,要想在树丛中发现竹节虫真的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比如:织布鸟的精美巢穴。织布鸟可以利用灵巧的喙和抓用柳树纤维、草片编织出精美的巢穴。雄织布鸟负责筑巢。首先,它们用草根和细长的棕榈叶织成一个圈,再不断添加材料,直到织成一个空心球体,最后再加上一个长约60厘米的入口,它们的巢就大功告成了。巢的入口在底部,这样既可以遮阳,避雨,又可以预防树蛇攻击。织布鸟还会找来一些小石子,放在巢内,防止巢被大风刮翻。

你们看,让人难以分辨的竹节虫,聪明可爱的织布鸟,还有等等可爱凶猛的动物呢!从远古的回顾到今天的眺望,如果只选择停留在原点,便永远望不见地平线另一端的模样。在这本书中,最美丽,精美的图片,最传神的文字让我放下沉甸甸的书包,以最轻松的姿态来阅读这个世界。让我读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看着色彩斑斓的图片,读着传神有力的文字,一只只,一头头,一个个的动物讲解着他们的弱点,鼓舞着读下去。

让我的明天,后天衔接成一条光滑的弧线——我的成长。

你听了我的读后感,是不是动心了呢?快拿起这本有图片,有文字的美丽的动物世界吧,打开奇妙大门,去探索,去寻找,去了解,各种各样的动物吧!

的读后感50字篇十二

《三国演义》这个名词大家都熟悉吧,它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朝的罗贯中,书的大概内容是:东汉末年,汉灵帝刘协昏庸无能。后被董卓夺权,曹操等地方诸侯组成联盟,立袁绍为盟主,征讨董卓。董卓后被吕布谋反刺死。再经过一番群雄割据,刘备、孙权和曹操三国鼎立。

刘备占益州(今四川),曹操占北方大部分地区,孙权占江南地区。就这样,又经过了100多年,曹操手下司马懿的孙子司马炎夺权。建立晋朝,统一天下。其中有三个经典的故事是诸葛亮的三把火,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火烧赤壁,每次针对的敌人都是曹操,虽然曹操拥有百万雄师,但对于才华横溢的诸葛亮来说,几把火就可以将这些兵士烧的片甲不留。下面来走进这三把火了解了解它们吧!

第一把火。火烧博望坡三国前期,曹操为了统一全国,而攻打刘备,此时刘备投靠刘表,驻在新野。曹操派大将夏侯敦进攻新野。这时刘备已经请出了诸葛亮。诸葛亮在新野设下埋伏,令赵云去诱敌深入,然后火攻。夏侯敦一时轻敌,大败而归。

第二把火,火烧新野,火烧博望坡之后,曹操不甘心,卷土重来,派曹仁和曹洪两名大将率大军进攻新野。诸葛亮觉得新野不能久呆,就留下空城,民房屋上藏硫磺等引火的东西。曹军进城之后住入了民房。夜里狂风大作,埋伏在城外的刘备军往城里射火箭。大火迅速烧起来。曹兵逃奔出城,被刘备军截杀,再次大败而归。

最后一把火,火烧赤壁,曹操在有利形势下,轻敌自负,指挥失误,终致战败。孙权、刘备在强敌进逼关头,结盟抗战,扬水战之长,巧用火攻,终以弱胜强。此战为日后魏、蜀、吴三国鼎立奠定了基础。

同学们,三国给了我许多启发,也让我开始对历史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人要足智多谋,不能野蛮行事,做事还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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