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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共青团的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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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共青团有了怎样的认识

对加入共青团有什么感想

共青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原名。

1920年8月,中国共产党首先在上海组织了社会主义青年团。

在此前后,全国各地在准备建党的同时组织了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

1922年5月,在党的直接领导下,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立了全国统一的组织。

1925年1月,在团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决定将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5年11月,为团结一切抗日青年,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党决定将共青团组织改造成为民族解放性质的抗日救国的青年团体。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党中央在1946年10月提议建立民主青年团。

1949年元旦,党中央又作出建立的决议。

1949年4月,召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正式成立。

1957年5月,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把团的名称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大会还决定把解放前后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共产主义青年团和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历次代表大会衔接起来。

“”10年,团的工作被迫处于停顿状态。

1978年10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1982年12月,共青团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1988年5月,共青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1993年5月,共青团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1998年6月,共青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2003年7月,共青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现任团中央委员会。

  组织原则  共青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

选举第一书记1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中央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它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书记处行使职权,负责全团的日常工作。

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武警、全国铁道、全国民航、中直机关、国家机关、中央金融、中央企业等都有团的省级及下属团的地方领导机关和基层组织。

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共有共青团员7188万人,为历史最高水平;基层团委

【第21句】:2万个,团总支

【第23句】:4万个,团支部254万个;专职团干部

【第19句】:1万人。

  基本任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1988年5月共青团十二大决定,从1988年起,用两三年时间在全国逐步实行团员证制度,并决定为共青团代团歌。

共青团的机关报刊是和杂志。

  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黄星周围环绕以黄色圈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

团旗为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

  团的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全团要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二)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

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

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

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

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团员  一、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员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二、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三、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四、 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团员两人介绍。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五、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六、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七、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

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

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八、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九、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

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

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十、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

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团徽的意义  左上角为黄星,周围黄圈---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

  团徽由齿轮,麦穗,初生的太阳,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金红两色,是团的标志。

  意义:象征共青团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芒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团的属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相统一。

  共青团的性质是什么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共青团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共青团的主要社会职能包括三个方面:  (一)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

引导青年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使广大青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

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

  (三)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

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共青团的奋斗目标和基本任务是什么

  团章规定,共青团的奋斗目标是: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为了实现这个总目标,团章规定共青团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为什么说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包含着两层含义:第一,共青团在政治上、组织上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共青团的领导者,共青团是党领导的革命力量的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担负着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任务。

共青团是党用来团结教育青年一代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

党的领导是共青团存在和发展的根本保证。

团章规定,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的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并同时接受上级团组织的领导。

团的各级组织都应在党的领导下,根据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明确了共青团是由青年中的先进分子所组成,是先进性和群众性的有机统一体,从而把共青团与一般群众组织区别开来。

  怎样理解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既是党建立共青团的目的,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使命。

早在1949年4月,任弼时同志代表党中央,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向青年团提出了“培养出千千万万有高度政治觉悟又有坚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的优秀的革命后备军”的任务。

党的十三大把共青团组织的这一特殊的作用再一次载入党章。

根据党的要求,共青团在几十年成长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为党的事业贡献了力量,充分发挥了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这主要表现在:共青团坚决拥护党的纲领,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动员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共青团十分关心青年的学习、劳动和生活,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来自青年和其他人民群众中的各种建议和批评,协助党组织改进各方面的工作,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共青团担负起了为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培养输送后备力量的职责,大批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在团组织内锻炼成长,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2003年7月,吴官正同志在代表党中央给团的十五大的祝词中也再一次指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我们党的忠实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群众的牢固桥梁和纽带。

”  怎样理解共青团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

  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把共青团“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改为“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

团的十五大通过的《团章》也按照这一规定做了相应的修改。

这一修改充分体现了党团的特殊关系,充分体现了党对共青团的一贯要求,充分体现了时代赋予共青团的新的历史职责。

必将激励广大青年把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有机结合起来。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为党教育培养后备力量的青年组织。

党在缔造共青团之初,赋予共青团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把有志向的先进青年吸引凝聚起来,为党的事业源源不断地输入新鲜血液。

这就使共青团组织与一般的青年组织、教育机构有所不同,而在这个党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中,是用共产主义的光辉旗帜激励指引青年,用科学的理论教育引导青年。

邓小平同志指出:“共产主义青年团作为我们这支队伍的名称,不只是给全体团员带来巨大的光荣,而且,也在中国青年的肩上放上了更为繁重的任务。

这个任务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用共产主义精神教育青年一代。

”建团八十多年来,共青团始终认真履行着团结教育青年的职责,坚持不懈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武装青年,团结带领青年为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拼搏奉献,努力培养和造就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从这层意义上看,共青团就是一所名副其实的、为党的宏伟事业教育培养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大学校。

  实践育人是共青团的光荣传统和优势所在。

五四运动以来中国青年运动的历程充分表明,在党的领导下,与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紧密结合,为祖国奉献青春,是广大青年健康成长的正确道路。

共青团从诞生之日起,始终围绕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火热实践中为祖国和人民积极贡献力量,形成共青团具有自身鲜明特点的实践育人方式,成为共青团蓬勃发展的光荣传统和优势所在。

  怎样理解共青团的先进性与群众性相统一这一基本属性

  先进性与群众性相统一,是共青团的基本属性。

团的先进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共青团与党有着密切的联系,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团是党的忠实助手和后备军;第二,共青团拥护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把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奋斗目标,是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第三,共青团由青年中的先进分子所组成,是积极的、进步的政治力量,在我国各青年团体和青年中发挥着核心作用;第四,共青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有着严密的组织系统和严明的组织纪律。

  团的群众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共青团是一个用先进思想教育引导青年的群众组织;第二,共青团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党进行青年群众工作的主要渠道,党通过共青团把广大青年团结在党的周围;第三,共青团与广大青年有着密切的联系,共青团员的标准、数量,团的活动方式、教育方法都与共产党员有所不同;第四,共青团按照青年特点开展工作,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

  团的先进性与群众性是辩证统一的,两者的关系表现在先进性以群众性为条件,是群众性的导向;群众性以先进性为前提,是先进性的基础。

坚持先进性,群众性才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注意群众性,先进性才有广泛的作用。

如果片面地强调先进性,团就会脱离青年群众,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如果片面地强调群众性,就会把共青团等同于一般的群众团体,就会失去凝聚力和存在的意义。

这是被团的历史反复证明了的。

共青团的团章

第一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第二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第四条 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两名团员作介绍人。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第五条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七条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第八条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以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

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

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第九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

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

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十一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

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如果你光荣加入共青团,并担任团干部,你会拟定那些团队活动,并如何

【第1句】:以一名团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第2句】:力所能及更多的帮助身边的人、

【第3句】:组织同学

【第3句】:说一两件身边事谈吧

读书时政治面貌是共青团员,毕业后是不是就变回群众了

都可以根据共青团的章程,27岁自动脱离团组果现在超过28岁了还没有入党,就填;如果还没有超过28岁,而且以前入过团,就可以填团员。

不过只要不是党员,政治面貌是群众还是团员都可以。

扩展资料:团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后仍然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共青团的总则。

总则 第五章 团的基层 第一章 团员 第六章 团的干 第二章 团的组织制度 第 团旗徽、团歌、团员证 第三章 团的中央组织 第八章 团的经费 第四章 团的地方和军队的组织 第九章 团同少年先锋队的关系 总 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

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对团员还必须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

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青年参加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促进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诚实劳动,勇于创新,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建功立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决维护和发展全国各族青年之间的团结友爱,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青年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青年同胞、台湾青年同胞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共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坚持和平友好、独立自主、相互学习、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组织的交往和友好关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完成现阶段的基本任务,必须不断加强团的建设。

要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团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全团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坚持改革开放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二)坚持党建带团建。

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

(三)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四)坚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团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

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

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六)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

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

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

回页首第一章 团员 第一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第二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第四条 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两名团员作介绍人。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第五条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七条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第八条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以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

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

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第九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

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

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十一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

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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