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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一年被辞退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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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十年以上的老员工怎么赔偿

需依据用人单位辞退的理由确定:

【第1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情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3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情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4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其中依据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5句】: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在公司做了七年,现在被无故辞退,公司该如何赔偿

有人曾经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你最开心的事情是什么

我当时很骄傲地回答:升职

对于当时刚参加工作不满一年的我来说,第一次升职让我兴奋不已,如今每次想起,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

  我在国内一家日用品制造企业从事销售工作,公司要求新入职的员工在市场一线实践半年以上才能正式着手销售的管理工作。

当时公司安排我在一家超市里做员,学习与陌生人沟通,向顾客推荐公司的产品。

凭着耐心和细心,我很快便熟悉了自己的工作,不仅能够熟练地和陌生顾客攀谈,也能够有效地抓住时机,让客户选择购买我们公司的产品。

    新任组长,问题不断  就这样过了两个月,我的领导找到我,希望我担任他所负责区域的组长。

我当时非常兴奋,但听完之后,却没了精神。

搞了半天,我这导购组长实际上是一名流动的导购员,挨着每家门店去给导购员做示范,培训她们如何才能正确开展货架产品的销售工作。

  领导看到我郁闷的表情,笑了笑,告诉我说:“虽然你的工资没有涨,但公司会给你一些补助费用。

”耶

我这才找到了升职的感觉,原来升职的幸福一直都是和加薪挂在一起的

  很快,我就发现了问题。

虽然我自己和陌生顾客沟通不存在任何问题,但当我知道旁边站着一个人在瞅我的时候,总是感觉怪怪的,话语也不再流利,信心也没有以前那么足,我找不到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

超市的导购员看到我表现很一般,心里对我也挺不服气,我要求她做的事情,她也爱理不理的。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来,升职不是还应该和权力挂钩的嘛,为什么我却没有辞退导购员的权力呢

想归想,我却不能因为自己的问题,把导购员给开除了,这样也找不到什么做领导的感觉。

  于是,我便找到我的领导诉苦,将我心中的疑惑告诉他。

他当时对我说这样一段话:“因为你已经能够适应一个人的舞台,所以你应该去寻找,来进一步展示自己的能力。

因为你还未能适应,你担心别人对你会产生不好的印象,这导致你会有所顾虑,不能像以往那样流畅地对顾客表达自己的想法,这是很正常的。

你要做的就是去适应这种过程,这样你的能力才能‘升职’,才能匹配导购组长这个岗位。

”  听了领导的话,我茅塞顿开,便高兴地回到超市开展工作了。

我一直在琢磨,怎么样才能让自己尽快适应导购组长的工作。

后来我想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先熟悉环境,自行演练熟悉了,再熟悉人员,最后总结示范。

有了方法,我便急不可耐地去尝试了。

工作被辞退是什么感受?

首先你被公司辞退的话,那么被原公司录用,说明你是储备的,所以你被录用,可以好好工作

工作被辞退该用什么句子,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第1句】:,不怕没材烧。

【第2句】: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第一句子网为您原创】

在向领导请假用微信会显得不尊重领导吗

也不是当面请假是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最好当面请如果事情真急来不及当面请假可以用微信请假啊

如果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十几年,单位要辞退我怎么办

找领导反映 不行就要赔偿了 按照国家规定是N+1的赔偿标准 (N指你在单位的工作年限+1 )*(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比如你在这里干十年就是11个月的赔偿标准。

如果单位不赔偿可以去各地方的劳动保障部门去反映或者找律师,现在这个抓的很紧,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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