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美检察的句子
【第1句】春夏秋冬天上云,风霜雨雪脚下路。
三年前,正值花季岁月的我,踏进了人民检察的圣坛,几多感慨、几多喜悦,是幸运,是挑战,是磨砺,更是奋发。
我想:人生,是短暂的,短暂得像流星,一闪即逝。
生命的本身并不特别,是价值赋予她灵气与色彩,生命的价值是由每个人自己创造的,只有依靠自我的执着与追求,才能做好人民满意的检察官,为生命挥洒绚丽。
【第2句】厚厚案卷,好似荆棘丛林一片,检察官,手执正义,击落一个个肮脏的飞虫,唤醒一个个沉睡的心灵,你是法律的使者,度化人间的丑恶,你是道德的化身,蘅定世间的不平,法庭上灿美的国徽,时时为你照亮前行的征程,披荆斩棘,勇往直前,为缚世间凶顽,日夜搜寻在字里行间,拨开层层迷雾,躲过颗颗糖弹,分辨“羔羊”与“恶虎”,是您,持法律之箭,为社会的安宁,惩恶扬善,你雄壮的躯体,是共和国的铜墙铁壁,你矫健的身影,是正义的猎猎旗帜,检察,因你而更加磅礴,正义,因你而更加伟岸,你狭窄的天地,比宇宙还博大精深。
【第3句】你不是法官却拥有法官一样的威严,你不是警察却拥有警察一样的威武,你是检察官一名平凡而普通的战士,检察一个特别又令人尊敬的岗位,你手擎正义之剑惩凶除恶,你不畏强权反腐倡廉,你一身傲骨不惧各种诱惑,你历经风雨历练不改执着信念,你没有刻意的雕琢和伪装你不怕流言恶语的伤害,你就是一个无私无畏的检察战士,几十年风风雨雨,信念与执着铸就了一个正义的执法者,我只看见你一脸刚毅,我只看见你忙碌中疲惫的背影,公正是你的灵魂,岁月写就成熟与厚重,年轮刻写搏击的足迹,光荣铸成辉煌的理想,风霜雨雪凝聚成熟与厚重,累累硕果是你靓丽的风景。
【第4句】三年的检察生涯,使我对人民检察官这五个大字有了深深的感悟,让我看到了法庭上公诉人义正辞严指控犯罪的亮丽风采,看到了检察干警不畏权贵,与罪犯斗智斗勇的飒爽英姿。
我们人民检察官用炽热的爱、深深的情践行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誓言;以自己的青春和执着呵护着公平正义,用对祖国和人民的无限忠诚铸就了永恒不朽的检魂。
【第5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有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这是艾青的两句诗,读着这样的诗句,我就会联想到那些为脚下的这片圣洁的土地默默奉献的人民警察官。
他们很普通、很平常,在茫茫人海中找不出一点特殊的地方,但是正是这些普通人他们凭着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和热爱,惩处了一个个犯罪分子,用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象盘石牢牢捍卫着我们的祖国。
【第6句】这难道就是我们检察官吗
不,当然不是。
检察官是人,食人间烟火。
他们同样拥有妻儿老小,同样需要亲人、朋友和友情。
你看:在送往灾区的一床床被褥,一件件衣服,一张张人民币,就是检察官们拳拳爱民之心、儿女情长之意
这才是我们的检察官,是责任在身,心系人民,默默奉献的人民检察官
也许有人要问:这是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呢
我来告诉你:因为他们选择了从检之路,就是选择了一种责任,选择了一种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那将是属于形形色色、没完没了的案件;属于厚厚薄薄、长长短短的卷宗;属于长城和橄榄枝构成的神圣的检徽。
一句话,为了就是这片圣洁的土地。
【第7句】在“两个率先”的伟大征程中,是我们人民检察官,紧握法律的利剑,检徽闪耀。
在和谐社会的蓝图绘制中,是我们人民检察官,不畏艰难,较量污秽与邪恶,捍卫公平和正义,三水大地可鉴,七彩日月作证。
群众的嘱托、百姓的期望和人民的心意,让我们一点一滴的输进记忆。
青天白日的花朵,装点着湛蓝和美丽,雷霆万钧的怒吼,让邪恶无处逃逸。
我们,将除暴安良的信念深埋于心底,用铁肩柔骨担当起社会道义。
【第8句】赞美你,人民检察官,你英姿飒爽,大义凛然。
赞美你,人民检察官,你肩负着党的信任,人民的期盼。
为了共和国的肌体永远健美,你把反腐的利剑高悬;为了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你披荆斩棘智斗凶顽。
【第9句】又是一年春草绿, 花开花落几度秋。
数不清多少个黑夜白日,多少个严寒酷暑,我们姜堰一代又一代检察官的青春,就在这里流逝着,沉淀的是本本厚厚的案卷,锻造的是惩恶扬善的决心,承载的是重重叠叠的生命。
【第10句】为了蓝天的明亮,你挥利剑把乌云驱散;为了正义的承诺,你终把罪恶交给人民审判;为了公平的社会,你把公道讨还给群众。
为了社会的安宁,为了母亲和孩子的笑脸,你临危不惧,英勇不屈,一往无前。
为了经济的腾飞,为了检察事业的发展,你服务大局,绘就蓝图,谱写了壮丽诗篇。
为了强化法律监督,为了实现公平正义,你勤奋工作,甘于奉献,把人生价值的风采尽展。
十篇50字以内的时事新闻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
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心得
我的三轮车 吕福山,西安是人力三轮车夫,无证经营。
被西安市交警一支队根据的通告没收了三轮车。
吕通过查阅,上面说对违规应处5元以下罚款,认为西安交警支队应该归还他的三轮车,并为此进行了5年的努力。
专家认为,的通告只是一个地方性行政法规,他不能违反国家性的的规定,因此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
终审判决吕胜诉,交警归还他的三轮车。
针对处罚过轻的情况,人大正在对进行修订。
非常关系 福州市一个雇主经常虐待家里的小保姆,终于有一天将小保姆殴打致死。
为了毁尸灭迹,雇主的妻子假冒小保姆的姐姐将尸体火化。
法院判决,雇主死缓,妻子包庇有期徒刑3年。
专家分析,雇主和保姆不是主人和仆人的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国家应该对劳动法进行修改以保障象保姆这种存在个人雇佣关系的人的合法利益,现在他们的利益得不到任何保证。
另外,为了约束保姆的行为,雇主应该与保姆签定好合同,或者借助司法机关的力量。
后果真的很严重 陈兵在火车站发现一个小偷偷自己的包,便去追赶。
追了大概有200米路程。
结果猝死。
小偷与他并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
专家分析说他可能是因为心脏问题而突然死亡的。
专家分析说小偷的盗窃行为与陈兵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但是只构成盗窃罪。
量刑时可以酌情作为一个加重情节。
小偷对陈兵的死有过错,但是陈兵的家人并没有向小偷提起民事赔偿要求。
最后,小偷由于盗窃未遂被判4年,罚金3000。
你在哪里 一个18岁的男孩跟在打工的父母来到沈阳。
一天,和小伙伴们去丁香湖边玩。
却被淹死在湖中。
据和他一起出去的小伙伴说,他是为了救一个人才跳进湖里的。
他们说,那个人被救上来以后就跑了,他们只顾的去救小伙伴也没看清那个人什么样子。
在把被救人推上岸后,那个孩子被一个大浪打进湖中,再也没有上来。
他家里条件不好,他是父母以后的唯一依靠。
他父亲咨询了民政机构,说可以申请烈士,但是需要被救的人出来做证。
他们一家人寻找被救人找了好多天了,那个人一直没有出现。
后来有几个湖边的工人愿意为孩子作证。
专家分析说,对于见义勇为者,首先应该是国家和社会给予他们补偿,被救者承担的义务比较小。
国家设立见义勇为基金,纳税人的一部分税就被用来做这个。
今天的案例,很让人气愤。
一个3岁的小孩子跟爸爸妈妈去酒店吃饭。
席间,孩子想喝饮料,妈妈出去买,想让孩子跟着爸爸,但是孩子不愿意,妈妈就把他领了下去。
后来,孩子跑到了马路上,酒店的一个服务员将孩子救了下来,但是自己却出车祸死亡。
孩子的父母一开始说把孩子托给了吧台,后来又说托付给了这个服务员,但是都没有证据证明。
他们认为服务员应该对孩子的被伤害负责。
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司机承担80%的,小孩父母承担20%,共计死亡赔偿15万元,但赔偿者提出异议认为服务员是,即使在城市打工2年也应按照农村的规格赔偿5万元 老吴得了一种怪病,去了很多医院都没查出来。
最后在南京一家医院确诊为。
医生说这种病可能是由于鸽子粪引起的。
老吴的楼上老丁养了很多鸽子,老丁把这些鸽子当宝贝一样。
老吴与老丁交涉多次让他把鸽棚拆了,老丁不同意。
双方各执一词。
无奈老吴将老丁告上法院。
老丁拿出一份鉴定材料说他的鸽子粪里不含隐球菌。
法院认为,本案一方为个人兴趣爱好,一方为人的身体健康,两权相争,应更重视人的身体健康。
因此法院判决老丁限期内拆掉鸽棚。
现在老丁家的鸽子暂时在朋友家寄养。
专家分析,这是一起侵权案件。
虽然老丁养鸽子并不违法,但是他侵犯了老吴的健康权。
关于老丁拿出的那份材料,专家认为一无法确认其开信机关是否具备鉴定资格,二即使具备鉴定资格关于材料的效力也要视案情而定。
一个79岁的老人,在与一个30岁的年轻人发生了争执。
仅10个小时后,老人去世。
老人的家人说老人是被那个人打死了,而那个年轻人说是老人心脏病突发自己死的。
由于发生在院内屋后,双方都没有目击证人。
老人死亡后公安局来了人,但是坚持不做尸检,直接说老人是心脏病死的,让双方民事调解,赔了8000块钱了事。
记者问到有关如何认定是心脏病的证据,公安局一直没有,可能根本就是没法提供。
后来老人的家人向公安局提起抗诉,县市两级公安局对老人开棺验尸,是老人服用毒鼠强自杀。
老人的家人对此很怀疑,并且自己偷弄了几份样本送到附近大学检验,结果是不含毒鼠强成分。
经过家人的不断努力,几年后,老人第二次被开棺,省厅的是没有毒鼠强。
记者想找到当初鉴定的两位法医,但是被拒绝了。
后来,公安局道歉,并赔了5万多块钱。
此事了结,老人怎么去世的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了。
晓楠是一个15岁的活泼女孩,自尊心极强。
初三下半年有一天她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
妈妈被超市员工怀疑偷了超市的东西,他们一起来到超市对面的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妈妈被一个女警官和超市员工搜身。
当妈妈出来后,发现女儿也正被一个超市员工搜身。
专家分析,只有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的侦察人员才有权利对嫌疑人搜身。
其他任何人都无权。
超市员工的这种做法是极为错误的。
事后,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
被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创伤性应激精神障碍。
医生分析说是因为一些创伤事件使精神受到损害。
通过鉴定,与被超市搜身有直接因果关系。
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影响了学习,而且没能参加中考。
她成绩很好且非常要强。
妈妈想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判定此事影响了孩子一生,判超市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
超市不服,认为此病一年即可治愈,主张只赔偿一年的平均工资。
专家分析,心灵创伤会伴随一个人一生。
精神抚慰金不同于医疗费,应有法官酌情裁量。
对于超市被偷的问题,他们应自己购置防盗设备。
李香兰是谁
这首歌原作是日本的玉置浩二生于中国的日本人 为了在上海走红,李香兰很早就已经找到并且认定属于自己的那份闪烁气质。
她原名山口淑子,家人称她为豆豆。
她是日本人,1920年2月12日出生于中国辽宁省奉天(今沈阳)附近的北烟台,不久举家迁往抚顺。
她的祖父山口博自幼酷爱汉学,仰慕古老的中国文化,所以在明治三十六年(1906年)从故乡佐贺县来到中国,并长久地居住下来。
她出生之时,伪满洲国打着“五族协和”的建国旗号成立了,许多日本人都认为一个新的时代即将拉开序幕,可事实却相反。
清朝的末代皇帝溥仪名义上是伪满洲国的元首,实际上却只是个傀儡,实权则由日本关东军掌握着,他们虐杀无辜以致民不聊生。
目睹着中国大地哀鸿遍野、满目疮痍的惨状,在沈阳铁路局工作的父亲山口文雄和同样崇拜中国文化的母亲石桥爱十分哀痛却满是无奈,他们只能把中日友好的希望寄托在这个出生在中国的女儿身上。
他们将她许给当时任沈阳银行总裁的好友李际春将军做养女,李香兰这个名字就是李际春起的,“香兰”是他自己曾经用过的笔名,后来李香兰就以此作为自己的艺名。
1943年,年轻幼稚的李香兰满怀着对中国和日本的爱,对未来生活的憧憬,来到北平,以“潘淑华”这个名字在北平翊教女中念书。
“潘”是她的另一个义父——她父亲的结拜兄弟,当时任天津市长的潘政声的姓;“淑”是源于山口淑子之名;而“华”,则是出生于中国之意。
这个名字当然也包含了希望中日两国友好共处的意思。
北平翊教女子中学,是一所高、初中完备的女子中学。
正是在那里,她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为今后的演艺事业打下了基础。
她在所著《我的前半生——李香兰传》中记载了当时学习的情况:“我从东北来投亲,作为一个中国人——潘家的干女儿——上了翊教女子学校,名叫潘淑华……上学时三人同路,放学时有时只剩我一个人。
那时候,我常顺路去北海公园,在无人的小岛上练习汉语发音或查字典,也曾去过远处的太庙。
” 由于她从小天生丽质,说一口流利的汉语,又有一副美妙的歌喉,当“李家有女初长成”时,她的艺术天分和特殊出身很快就被日本侵略者操纵策划的伪“满洲电影协会”相中。
他们动员她入会,并决定将她大力包装,作为中国歌星推出,为侵略政策鼓噪。
年幼无知的她心中满怀对伪“满洲国”的无限希望,在日本奉天广播电台新节目《满洲新歌曲》中演唱了《渔家女》、《昭君怨》、《孟姜女》等中国歌曲,更以一曲《夜来香》而声名大噪。
于是,“歌星李香兰”就这样被推上前台,并且迅速在歌坛和影坛走红,成为家喻户晓的“超级巨星”。
大红大紫之后,李香兰还陆续演了一些替日军宣传,或者粉饰日本侵略战争的电影。
当时谁都以为她是中国人,这也为她带来了以后的不幸。
随着日寇侵华战争不断升级,太平洋战争的爆发,美英两国对日宣战。
日本成为世界人民的敌人,深陷泥沼之中。
一面是杀气腾腾,一面是歌舞升平,在刀光剑影中,她的歌声像搀和了迷魂药的葡萄酒,在抚慰人心灵的同时也消磨其旺盛的斗志。
虽然身处乱世,她受欢迎的程度却有增无减。
太平洋战争开战前期,她在“日本剧场”的演出受到观众的热情捧场,居然有7圈半的影迷包围在她身边,发生了混乱,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
当时,她曾收到了日本外交大臣松岗洋右的长子松岗谦一郎的来信。
信上说:“人的价值不能用有无名气来衡量。
人的价值并不表现在人的表面,你应该珍重自己。
现在是个人价值被愚弄的时代,你必须更加尊重自己,否则只能被国家时局摆布。
希望你永远自尊自爱。
” 这些话是耐人寻味的。
在日本历史最黑暗的一个时期,战后被定为战犯的松岗外相之子,给一个冒充中国人(或“满洲人”),为日本的远东政策效力的女明星写这样的信。
这既让人感受到了自由主义的力量,又让人感受到自由主义的软弱。
它只能作为一种抵制,是不会成事的。
流利的中、日文,令人惊艳的外貌,以及犹如当时好莱坞玉女红星狄安娜·杜萍的欧洲声乐唱腔,完全体现了日本人对于中国女人的理想憧憬。
就这样,李香兰成了关东军推行战争政策中的“糖衣炮弹”。
歌者岁月 李香兰的经历是独特的。
虽然她是日本人一手制造的伪中国演员,拍摄宣传日本的远东政策的影片来慰问日军,成为日本方面所需要的伪满、中国的对日亲善使者,但这些却不 足以抹杀她在艺术上的全部成就。
她的歌声婉转动人,歌唱造诣高深。
学生时代,她曾经跟随一位著名的女高音歌唱家波多列索夫夫人学习花腔女高音,后来就在广播电台担任歌手,这是她的歌坛生涯的起点。
她的一生演唱了无数经典情歌,据她自己在回忆录《我的半生》中说,最受听众欢迎的三首歌是《何日君再来》、《苏州夜曲》和《夜来香》。
《何日君再来》是30年代的影片《三星伴月》插曲,虽然原唱是周璇,但她的演唱却别具另种风情。
就如她的几幅老照片,艳而媚的脸,穿着旗袍,是东方但又不是中国的,眉眼间有一丝暧昧。
《苏州夜曲》是日本作曲家服部良一以中国的旋律为基础,参考了美国的爱情歌曲,专门为她编写的。
《夜来香》恐怕最为大家所熟知,这首歌是百代唱片公司特邀作曲家黎锦光参考中国民间小调为她谱写的,但其中旋律和节奏完全采用了欧美风格,谱成了轻快的慢伦巴,传遍了灯红酒绿的沦陷区。
可惜这却是一首至今没有开禁的歌,虽然很好听,很多人也只能私下唱它。
她在为自己写的自传中说:“尽管这首歌很受欢迎,但流行的时间不长,后来日文版和中文版都禁止出售……理由是任何一首外国的软绵绵的情歌都会使风纪紊乱。
”不仅如此,1945年,她在上海因演唱这首歌还受到工部局的传讯。
她说:“他们怀疑我唱这首歌是期望 重庆政府或共产党政府回来。
” 直到后半生,她还念念不忘这首歌的词作者黎锦光。
1981年,她特地邀请他访日,他们在鸡尾酒会上登台高唱《夜来香》,一群“夜来香”迷则边唱边绕场一圈。
在自传中,她还提到了另一首因被指责为“颓废且挫伤士气的敌国音乐”而被禁的歌曲——《离别的布鲁斯》。
这首歌深受日军士兵的欢迎,当演员应要求演唱这首歌时,军官虽假装有事离开会场,却也流着泪,躲在一边悄悄欣赏。
她的《三年》、《一夜风流》的插曲及《恨不相逢未嫁时》更是令歌迷听后眷恋不已。
1945年6月,当她在上海演唱会表演此曲时,处于战争对立状态下的中、日歌迷都对她如痴如狂。
这也是她最后一次在上海的公开演出,两个月之后,大战结束,她就因“勾结日军”的罪名被逮捕了。
除了唱歌之外,她还曾经在伪“满映”、上海、日本、港台等地拍摄了不少影片。
1991年4月,她亲自挑选了自己拍摄的七部影片,参加香港电影节展映。
这七部影片是:《支那之夜》、《赛昂的钟》、《我的夜莺》、《我一生中最光辉的日子》、《在拂晓里出逃》、《丑闻》、《白夫人之妖恋》。
其中,《我的夜莺》是她在伪“满映”时代拍摄的片子,这部影片花了近两年时间才拍成,耗资25万日元,相当于一般电影投资的五倍。
影片描写的是父女二人悲欢离合的故事,她自己认为这“是一部具有世界性的音乐片,也是日本电影史上一部真正的音乐片。
”《我一生中最光辉的日子》是她于战后回到日本后的代表作,由日本松竹影片公司摄制,描写一个舞女爱上了杀死她父亲的仇人,曾被评选为十部最佳影片的第五名。
《在拂晓里出逃》是由黑泽明编剧的一出爱情悲剧,曾被评为当年十部最佳影片的第三名。
《白夫人之妖恋》则是根据中国民间故事《白蛇传》改编的影片。
《支那之夜》留给观众的印象则是一个美艳的中国女性及其甜美的歌声。
她的歌声给人们以梦想,她出演的电影也轰动一时。
她拍摄了《木兰从军》与《万世流芳》,在《万世流芳》中她因扮演林则徐的女儿而蜚声中国影坛。
她对这两部电影有不同的解释,她认为它们完全可以被中国观众从爱国抗敌——抗日的角度去理解,她甚至说这是中、日双方都能接受的电影。
不过,她真正的红火却是上世纪50年代继演出好莱坞电影及百老汇歌剧后,应香港电影公司之邀拍摄的几部电影,有《金瓶梅》、《一夜风流》、《神秘美人》等等,其中的插曲都由她亲自演绎并灌成唱片。
虽然有人指责她出演的电影充满日本军国主义色彩,但是,艺术不可能完全成为军国主义的宣传工具。
此外,她还参与拍摄了“纪实性艺术片”《黄河》和俄罗斯风格的音乐片《我的黄莺》,并因后者而被苏、日两国的间谍跟踪调查。
对于这些,她说:“日本肯定战败,但正因为战败,所以更要留下好的艺术电影。
当美军占领日本时,可以证明日本不只是拍了战争影片,也拍了不亚于欧美名片的优秀的艺术影片……” 爱情和友情 在一次为由日本人扶持的一份文学刊物《杂志》举办的纳凉晚会上,李香兰与张爱玲曾有过这样一段交谈。
张爱玲说:“您就是到了30岁,一定还像个小女孩那样活泼吧
”她 说:“也是啊,这些年老演浅薄的纯情戏实在没多大意思,我倒想演点不平凡的激情戏
”于是,张爱玲后来说道:“她不要那种太平凡的、公式化的爱,而要‘激情’的。
” 据陈歌辛的儿子陈钢回忆,她与他的父亲或许曾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充满激情的上海之恋。
陈歌辛为她创作了大量歌曲,如《夜》、《黎明》、《小溪》、《湖上》、《渔家女》、《恨不相逢未嫁时》、《忘忧草》及专为她写的花腔女高音独唱曲《海燕》等。
当时, 上海交响乐团负责人草刈义夫先生和日本电视台访问上海时,她曾告诉电视台的记者,当年她差一点嫁给了陈歌辛。
而当记者问她为何在出版的自传中只字未提时,她笑道:“最重要的事是不能写在书上的。
” 1992年,当她再次来到上海时,陈歌辛已经去世。
她一见陈钢的面就迫切地询问陈歌辛在世时的情况,追忆他们47年前深深的情意。
临别时,她对着陈钢哽咽道:“我和你爸爸很好啊……”后来在东京再次见到陈钢时,她还对他说:“你爸爸是个美男子,要不是因为有了你妈妈和你们,我就嫁给他了……”她一遍一遍地轻轻哼唱着陈歌辛为她写的《忘忧草》:“爱人哟,天上疏星零落,有你在身边,我便不知道寂寞。
爱人哟,世界已经入梦,有你在身边,我就不觉得空虚。
我在泥中默念你的名字,忘去这烦忧的日子。
爱人哟,虽然那似水流年无情,有你在梦里我的叶便长青。
” 不管怎样,出生在充斥日本侵略野心的伪满洲国,以中国女演员之姿向日本表示恭顺的她,绝对不可能成为爱情的咏叹调。
1952年回到日本后,她嫁给一位比她大15岁的美籍雕刻家诺古其,4年后分手。
谈到分手的原因,她说:“既不是因为第三者的问题,也没有经济问题,只是时间老不能凑在一起,才导致性格方面的分歧。
”其实,他们在结婚前就约定了所谓的“离婚条件”:互相尊重对方,不影响对方的工作,一旦发生矛盾时,像朋友那样和睦地分手。
而结婚的四年里,他们实际生活在一起的时间不足一年。
和诺古其离婚后,她应邀赴纽约演出歌剧《香格里拉》。
在演出期间,她结识了日本派往联合国工作的青年外交官大鹰弘。
这位年仅28岁的日本青年每天都给她送一束鲜艳的玫瑰,还接连数次到后台来看望她。
在如此大胆、热烈的求爱下,他们很快就双双堕入爱河,最终结为佳偶。
为珍惜这份难得的感情,和大鹰弘结婚后,她将自己的名字改为大鹰淑子。
不久,在丈夫的支持下,她退出影坛,成为日本国会议员(自民党参议员),并连任18年之久。
虽然感情生活几经波折,但难能可贵的是,她始终拥有一份珍贵的友谊。
10岁时,在抚顺小学读三年级的她,在去沈阳秋游的火车上,结识了一位与她同岁的、住在沈阳的俄罗斯犹太裔的少女——柳芭。
她十分重视这个朋友,她说:“柳芭是我最珍贵的朋友。
我之所以成为歌唱的李香兰,是因为有了柳芭;我之所以成为活着的李香兰,也是因为有了柳芭。
柳芭像是神安排在我生活中的护身符,有时像太阳,有时像月亮,她永远伴随着我。
”在柳芭的帮助下,她开始向苏联大剧院的著名歌剧演员波多列索夫夫人,也是柳芭家的朋友,学习花腔女高音。
正由于波多列索夫夫人每年秋天在大和旅馆举行独唱音乐会,“奉天广播电台”的科长东敬三才发现了她,将她录用为电台新节目的专职歌手,使她从此走上了演艺道路。
回顾这一切,她感慨万分地说:“不是吗? 没有柳芭,我不会去学唱,也就没有唱歌的李香兰!”不仅如此,柳芭对她还有救命之恩。
在得知李香兰被囚禁且即将被枪毙后,柳芭回到她北平家中,为她弄来了属于山口家的日本户籍证明,才使她免去了汉奸罪。
并不完美的爱情加上完美的事业和完美的友谊,就这样,她为自己的前半生画上了一个差强人意的句号。
归去来兮 历史常常使人变得尴尬,使人感到一种撕裂身心的痛苦。
中途岛海战后,日本节节败退。
随着日本战败日的来临,日本帝国所操纵的“伪满洲国”13年虚幻的历史也随之落幕, “伪满洲国”灭亡,全国上下一时兴起了讨伐汉奸的行动。
李香兰这位红极一时的影星、歌星,也被押上了审判台。
1946年2月,作为伪满洲电影协会的主要演员,她被大家认定有协助日本侵略者作宣传的罪行。
检察官最后判处她枪决,罪名是“身为中国人,却和日本人共同拍摄冒充中国的电影,协助日本的大陆政策,背叛了中国”和“使用中日两国语言,利用朋友关系搞间谍活动”。
然而她心里清楚自己从未从事过间谍活动,更未协助过日本的大陆政策。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她在法庭上出示了证明自己日本人身份的文件,法官宣布她无罪释放。
这个令人惊讶的事实使法庭上的人们愤怒了。
面对大家的怒吼,她流泪唱起了歌,用歌声表达对养育自己的中国的一片深情,同时对自己前半生的罪行作了深深的忏悔。
歌声引起共鸣,所有的人也用歌声告诉她:“让我们以德报怨。
” 追踪她的一生,人们难以理解为何她仅仅由于不自觉地唱歌和表演就险些被判处死刑。
她本人单纯善良,希望中日友好,却被人利用、愚弄,成为日本侵华政策的工具,受到中国人民的仇视。
由此看来,她不过是一个历史的牺牲者,后来的种种遭际,皆因时代所致。
“一个被时代、被一种虚妄的政策所愚弄的人,如果噩梦醒来后,能够有机会对当时的行为反思,或者加以解释说明,也是幸福的。
”她对伪满“宫廷挂”兼关东军参谋长吉岗中将说的这些话,也可以作为她对于自己前半生的说明。
1946年2月29日,她含泪挥别上海乘船返回日本。
回到日本后,她开始以日本女演员山口淑子的身份在日本影坛上继续发展事业,并给自己起了个“香兰山口”的名字。
她自称这个名字是“中日混合物”,是日本和中国的“精神混血儿”。
这期间,她在导演黑泽明的指导下,再创个人影剧事业的新高峰,在美国的电影及音乐剧里扮演多个角色。
1974年,她被选为日本的参议员,以政治家的身份活跃于社会舞台。
同时她还与新闻撰稿人藤原作弥共同执笔写作《在中国的日子——李香兰:我的前半生》。
通过这本自传,她勇敢地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的巨大灾难,表达了“日中不再战,我们同是黑发黑眼睛”的和平挚愿。
作为历史的牺牲者和历史的见证人,她还教育日本青少年牢记:“这全都是事实呀
” 1989年,日本富士电视台推出了据此改编的电视剧《再见,李香兰》。
随后,浅利庆太先生又成功改编了音乐剧《李香兰》。
自1991年1月在东京的青山剧场首演以来,该音乐剧已经演出了184场,观众人数超过18万。
一个17岁的日本高中生高桥雅弘还曾写信给浅利庆太道:“音乐剧《李香兰》不仅告诉我历史上的事件和时代背景,还告诉我战争的事实并给我怎样与邻国——中国一起开拓未来的启示。
” 1974年到1992年期间,李香兰连续获选担任国会议员,协助日本与中国重修旧好。
在“门户开放政策”的后期思想提出之后,中国政府对她展开了欢迎的双臂。
而随着她的自传的发表以及经典专辑的复刻发行,她在新一代中国人的心目中又重新获得了倾睐。
两个祖国,两个母亲 李香兰称日本为祖国,中国为故国。
她说,她有两个母亲——一个是日本,一个是中国;她有一颗心——一半在日本,一半在中国。
生活、历史,包括关于中日关系的那一段回 忆,并不因为它的“不幸”、“不愉快”而化为乌有。
中国对她有养育之恩,而日本国籍对于她又是不争的事实。
这种特殊的身份使她的心一生都处于矛盾之中。
1937年,她以中国人的身份随同学到中南海参加一个为纪念“一二·九”死难同胞而举行的默祷会。
会上大家纷纷表决心:有的要到南京去找国民政府,有的要去陕北参加红军,还有人表示要留下来战斗到最后一口气。
当被问及“假如有日本军侵入北京,该怎么办”时,她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好说:“我,站在北京的城墙上。
”对于既爱祖国,又爱自己故国的她,这是一个艰难的抉择,“站在北京的城墙上”或许是一个最好的选择,正如她在自传中写的,“我只能这样说” 。
站在城墙上,从外面飞来的是日本炮火,从城墙里面打来的是中国铅弹,不管被哪一方打中,双方的子弹“都能打中我,我可能第一个死去。
我本能地想,这是我最好的出路。
” 这种情绪困扰了她很久,她在自传中曾描述过面对这种自相矛盾的无能为力和无比痛苦:“中国人不知道我是日本人,我欺骗了中国人。
一种罪恶感缠绕着我的心,仿佛走进了一条死胡同,陷入了绝境。
”她自己也几次下决心公布自己是日本人的事实,但都没有勇气去做。
尽管如此,由于从小生活在中国,她对中国的感情还是十分真实的。
她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的历史见证人。
她经历了“九·一八事变”、“卢沟桥事变”,目睹了“平顶山事件”,在一些日本人矢口否认这段罪恶历史的时候,她敢于在日本右翼的重压下郑重而又沉痛地宣告:日本应该向中国人民谢罪
在自传里,她的语言表达也经常是“要去日本了”、“要回中国了”。
1987年,她终于如愿以偿,以政治家、友好人士的身份回到上海寻找她那散发着夜来香的中国心和魂系梦牵的故国、故土、故人。
1992年11月,她又应邀来华参加在桂林举行的金鸡百花电影节。
已经年逾古稀的她虽生活在日本,却依然说着一口京片子。
在北京逗留期间,她寻访了当年的故居,虽然早已“旧貌变新颜”,但她仍能清楚地辨认出来。
她还品尝了北京的小吃,满足了自己的浓浓思乡情。
随后,她回到上海,在花园饭店再次见到了黎锦光,叙述起旧日情谊,两位老人都泪流不止。
会晤完毕后,她小心地搀扶着黎老先生一步步走出饭店。
谁知这竟成了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第二年黎先生就谢世了。
同年,为庆祝中日建交20周年,四季剧团的负责人浅利庆太先生也率剧团继1988年首次访华后,携音乐剧《李香兰》再度访华。
在“李香兰”故事发生过的地方——北京、长春、沈阳、大连公演15场。
这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出面邀请的演出活动受到中日两国高层领导人的高度重视。
日本前首相竹下登还专程到大连参加《李香兰》的首演式。
四季剧团也派出最佳阵容,在战争结束47年后,又将“李香兰”送回了她的故国。
该剧描写了她波澜起伏的一生,活生生地再现了那段日本侵华战争史,以此告诫人们莫忘战争,在国内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
剧团每次演出都受到了观众盛赞,累计已经公演了近500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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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斌,教授,北京协和医院ICU主任,国际亚太危重病医学协会秘书长。
1994年7月毕业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医学系,并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同年8月分配到北京协和医院加强医疗科任住院医师,2004年创建内科MICU专科并担任专科主任职务。
中文名杜斌国 籍中国职 业医生毕业院校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主要成就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性 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