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俗称鬼节,祭扫祖先亲人之墓,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当然是此节日最重要的活动。
祭拜亡人,岂能无悲!明人谢在杭《五杂组》卷二说"北人重墓祭,余在山东,每遇寒食,郊外哭声相望,至不忍闻。"寒食清明早合二为一,这里说的寒食,即清明也。谢在杭比较南北之人此日节俗时,对南方人微有讥刺:"南人借祭墓为踏青游戏之具,纸钱未灰,鞋履相错,日暮,墦(坟)间主客无不颓然醉倒……"谢氏所说清明节南方人踏青游乐是事实,但清明节的游乐不限于南方,北方其实一如南方。唐代的长安,寒食清明,游乐风气已盛。宋代的汴京,清明这天,人们更是倾城出动,游赏欢宴。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谓:"寒食第三天,即清明日矣,凡新坟皆用此日拜扫。都城人出郊……四野如市,往往就芳树之下,或园囿之间,罗列杯盘,直相劝酬。都城之歌儿舞女,遍满园亭,抵暮而归。"明清以后,南人是日游乐开始胜过北方,可能与经济重心南移有关,这且不说。我从前一直纳闷,祭祖祀先,为尽孝道,古人常讲"慎终追远",讲"事死如事生",故吾人于此日,当肃穆尽哀,岂能流连光景,饮酒作乐呢?宋人高菊卿有《清明》诗:
南北山头多墓天,清明祭扫各纷然。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日落狐狸眠冢上,夜归儿女笑灯前。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
这首《清明》,显然是有感于人们虽于清明节祭墓,但这对于死者已毫无意义,人死后,再也享受不到人间的快乐了,所谓"一滴何曾到九泉"。你看世间儿女,扫墓归来,不是都在灯前笑语吗?所以人生在世,不如饮酒作乐。我读这首诗,直有心惊肉跳之感。清明之节俗,给他带来的竟是这样的感受。然我们又何能责怪诗人呢?清明节的游乐性内容还少吗?如踏青、荡秋千、拔河、放风筝、插柳等等。我们的古人赋予这个扫墓日那么丰富的游乐活动,其蕴意究竟何在?它难道是借此告诉世人,对祖先死者可以不必多介意,活着的人的快乐才是最重要的!我们能在这一天作乐,那么其他的日子更可以去寻欢了。但我不敢作这样的判断,因为我们民族的重祖宗家族、重孝道亲情更是有目可睹的。祭奠先人与游乐可以如此结合起来吗?我总有一些疑惑。于是我重新考察了清明节的一些游乐活动,发现它们开始时大都并不是游乐性质的。
先来说说踏青,踏青现在一般理解为游春。但踏青的时间,古代并不限于清明,而是因时因地而异。二月二日、三月三日,甚或正月八日、正月十五都有踏青之说。其中二月二日更有踏青节之名,而三月三日则另称上巳节。踏青不管在一月、二月还是在三月,它们都是春天的行事。古人之于季节变换、万物转绿的时候出外踏青,是纯粹为了游玩吗?显然不是。三月三日上巳节是祓除不祥的"祓禊"之日,这人人皆知。二月二日除了踏青节,还有社日、春龙节、龙抬头日等名,社的活动甚为古老,有祈雨祈农等内涵。中国是农业国,春天是一年农事活动开始的季节,此时安排祈农祈雨十分自然。春龙节的节俗活动也多驱邪求福之意,这里不烦征引。清明的踏青,和二月二等节俗活动应具有相同的内涵,它原来并非游乐性质的绝无疑义。
再来看拔河,清明拔河也有悠久的历史。唐代的《封氏闻见录》说当时百姓用大麻绳长四五十丈,绳之两头又分系小绳索几百根,分两队拔挽。规模声势之大,可以想见。拔河当然可以视作一种体育运动,但拔河还是一种厌胜辟邪的民俗活动。有些地方拔河结束后将大绳剁碎撒到田野,或用作牛饲料,相信如此就会带来好运与吉祥。"秋千",古人也认为具有"摆疥",即去掉疾病的作用。至于从前插柳的风俗,一种意见以为起源于唐代寒食节皇帝的赐火,寒食改火,皇帝赐一些大臣新火,大臣保存新火后,把柳枝插于门楣以视荣耀,他人仿效,故形成插柳习俗。但插柳之俗,贾思勰《齐民要术》已道及,是为辟邪辟鬼,俗信柳枝具驱邪的功能,清明是鬼节,除了祭奠自家亲人,也要防野鬼袭扰,所以人们要插戴柳条了。清明的其他一些活动,如竞渡、放风筝等也有某种驱邪求福的意义,兹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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