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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法律明白人简要事迹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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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事迹材料都不陌生吧,事迹材料是对先进集体、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进行综合整理所形成的总结性书面材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村级法律明白人简要事迹汇编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篇: 村级法律明白人简要事迹

  **,男,1981年2月出生,汉族,民商法学硕士,现为**市**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副庭长。自**年参加全省法检系统公开招考考入**市**区人民法院工作以来,该同志在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一系列岗位上,一直兢兢业业、勤于职守,其工作获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领导的认可、同事的好评。

  一、敬岗爱业,服务基层无怨无悔。

  当前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现象突出,民事审判法官工作压力极大,加之基层法院晋升空间有限,部分年轻法官进入基层法院工作一段时间后,往往心生去意,寻求各种机会考入上级法院或党政机关,如何留住人才、避免年轻人才流失已成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同志是**区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首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法律功底扎实,综合素质较高,以其实力参加各种选调考试均颇具竞争力,但其进入**区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安于职守,一心扑在民事审判岗位上,多办案、办难案,从不计较个人利益的得与失,从未动摇作为一个秉持正义的法官的职业理想,其敬岗爱业、全心全意服务基层的精神堪称年轻法官的榜样。

  二、公正司法,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同志共审结案件800余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00余件,判决结案的案件无一当事人投诉、上访、申诉,无一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基本实现了案结事了,发挥了良好的表率作用。**同志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除能充分查明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外,还能根据个案的特殊情况,运用有效手段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从而使双方当事人均满意案件处理结果。例如,**市顺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因未与该校的驾驶员、行政人员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而被15名员工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在审理该系列案件中,**同志查明,该驾校并未拖欠15名原告的工资,只是因为法律意识欠缺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15名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机械地就案办案,此系列案件很容易判决,但**市顺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可能因该系列案件产生的债务倒闭,从而引发更多的后继纠纷。于是**同志认为调解结案更有利于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但由于案件事实简单、法律规定明确,调解工作难度极大,**同志并没有轻易放弃,在自己多次召开协调会的同时,还邀请驾驶员培训主管部门领导参与协调,由主管部门领导向各位原告讲述行业用工现状、用工不规范的历史原因、如不能调解将对行业造成的冲击,最终促成了该系列案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均满意,也获得了驾驶员培训主管部门的好评。曾有当事人致信院领导,称**同志为“人民好法官“,当事人童霞、黎细云等更是送来锦**,称赞其调判息诉的能力,感谢其扶残助弱的行为。除了办理好自己承办的案件外,作为所在庭室的副庭长,**同志负责撰写本庭的所有工作材料,负责审批一个合议庭的裁判文书,均很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其近三年把关审批的6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发回重审。

  三、重视学习,不断完善自我。

  **同志系全日制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专业功底扎实,在办案过程中亦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很好地把握当事人的心理活动、自如地驾驭庭审活动、正确地适用法律、清晰地写作法律文书,其司法能力在一线办案法官中较为突出,但他并没有就此裹足不前,放松学习,而是利用一切机会加强学习、更新知识,完善自己的业务知识储备,以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平常无论工作多忙,他每个星期都要挤出一个下午来翻阅《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刊物,以熟知新法律的适用情况以及典型案件的处理方法;

  **同志还注重业务调研,对审判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探讨对策,形成文字材料以供领导参考,先后撰写了《我院涉农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问题及建议》、《浅论虚假民事诉讼的识别与规制》等业务文章,获得了上级法院及本院同事的好评。

  四、廉洁奉公,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

  **同志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他面对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始终体现了良好的党性、恪守了法官的职业道德,坚持做到心不动、眼不红、手不伸,坚定地保持了人民法官应有的清正廉洁本色。进入法院工作来,他一直在民商事审判岗位上工作,所办理的案件的诉讼标的总额逾1亿元,但他从未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从未办过一件人情案、关系案,也从来没有因为审判作风问题被当事人投诉过,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展示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同志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展现了其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高尚的法官人格魅力和精湛的司法业务水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公正高效”的司法理念,堪称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办案标兵。

第二篇: 村级法律明白人简要事迹

  创新普法形式、弘扬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传播无限正能量,这是刘x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工作者始终坚持的工作方向。

  她坚持以打造“法治儒林和谐社区”为目标,以“一月一主题”为主线,以“法律十进‘七五行’”活动为载体,开展“助力创城法治先行儒林在行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法治同行”等具有主题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辖区“全民参与普法,居民自觉守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她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积极倾听基层群众对法律的需求,通过开展“法律门诊我来选”村居法律顾问坐班机制,让广大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暖心的法律服务,更直接、快捷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并以更强有力的“法治声音”鼓励、引导居民积极通过法律平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她全程参与区级法治宣传阵地“悦安居法治文化园”的建设,从前期选址、路线设计、内容规划到形成具体方案、建设安装都积极主动参与其中。使以往“摆摊式”普法变为“陪伴式”普法,让居民在闲庭信步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三篇: 村级法律明白人简要事迹

  xx家庭,天津市河西区桃园街连荣里社区,家庭成员6人。这是以家庭档案反映河西历史变迁,丰富河西区历史档案的家庭。

  xx是抗美援朝老战士,参过战、立过功、受过奖。退休以来,一直在社区无私奉献,他既是河西宣讲团成员、又是桃园街宣讲团团长、街老年人协会会长,既是社区党委委员、关工委委员,又是楼长、巡逻队长,在区、街和社区义务地担任着20多项职务,发挥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居民们都亲切地称他为“编外主任”。

  xx老人家里犹如一个家庭档案馆。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他们一家就收藏各种物件,工资单、水电收据、证件、票据、徽章……等1392件物品,被分类保存,形成了一份资料齐全、颇具规模的家庭档案,记录着60年夫妻生活的点滴故事。他们的家庭档案共计500余册,分为教育、家庭理财、保健、文化娱乐、工作创造、综合等六大类。其中,教育类包括各类学习毕业证、结业证、论文、著作、报告的稿件、剪报等,家庭理财类包括购物票据、煤水电气费收据、粮票、证书等,保健类包括就诊、检查、化验单、门诊挂号单等,文娱类包括相册、邮票及各种纪念品,工作创造类包括他的各类著作和在媒体上发表的稿件、志愿者义工聘书及各类荣誉证书,综合类包括户口本、书信、保存近50年的结婚证。

  屠老的家庭档案不仅较全面地记载了家庭成员事务活动情况,而且反映了河西区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城市发展变化,2007年天津市档案馆在名为“天津-城市记忆展”的展出中曾开辟专馆展出了屠老的家庭档案。

  获得荣誉:

  xx家庭被评为市级学习型先进家庭,xx荣获市级文明市民、市级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市级老年健康之星、河西区优秀共产党员、被评为第一届河西区道德模范。

  家训:

  生活习惯注重礼仪,尊老爱幼传承子女,

  夫妻恩爱白头偕老,勤俭持家艰苦朴素,

  做人正直敬业守德,爱党爱国传递正能。

第四篇: 村级法律明白人简要事迹

  丁x,广德县新杭镇彭村社区人,这是一位奉献在调解一线长达20多年的老党员,不仅能够通过自觉的党性锻炼严格要求自己,更能把法治精神落实到工作和生活中去,成功塑造了和睦的家庭形象和负责奉献的人民调解员的形象。

  他积极地带领全家学法、守法、用法、普法,争当法治家庭典范,做大家学习的榜样,营造了新时代法治家庭氛围。同时,丁锋同志也利用自己在工作中的特点,积极投身于人民调解中去,将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推广到广大群众中去,通过自身的优秀形象,在群众中树立起具有影响力的声望,烘托起文明和谐的乡风和家风。

  丁x同志自1997年担任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共调解婚姻、家庭、赡养、林地承包、物业管理等各类民间纠纷达几百多起,成功率达99%以上,使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林地纠纷等一系列问题得到化解,筑起了法治社会的第一道防线。

  丁x同志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是他的主要工作内容。人民调解是走在法律手段上的先锋和卫士,丁锋同志将调解工作放到生活中去,将矛盾扼杀在萌芽状态的做法,正是法律服务社会的特性的珍贵诠释。默默奉献,积极探索,勇于承担,不计得失,正是这样的精神和态度,造就了具有声望的人民调解员形象,促进了法治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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