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贯彻依法合规精神,提升管理效能
拥有合规 意味着企业可以延续稳健的发展,意味着员工可以安全积极的工作。
加油站合规管理
我们曾嘲笑和揭露”连坐法“的懒政庸政和残酷,现在却成为以上居下的”严管“和”厚爱“。
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不变的是监管职能衙门朝南,滥芋可以继续充数。
为什么法官可以独立审判确定是非曲直,而我们的职能部门就不能在行政管理确定一个点上的是非曲直由此作为警钟,却要依靠这种连坐法来打击一片呢
难道希望培育一个单位内部下级互相之间眼睛盯着手脚,上级在那里打呼噜的工作环境
不是说笑话:我国推行的是条线管理制,别人是否合规你根本就不懂。
但这种”严管和厚爱“却顺利地规避了”谁主管,谁负责“,下级犯案要对上级进行问责的管理构造
这才是最让那些做官不敢放肆地搞买官卖官裙带关系的杀招,这才是淘汰那些懒官庸官的杀招,这才是真正的严管和厚爱
因管理不到位,职工犯错误,领导作检讨的检讨书
在全行上下开展案件查防工作和案件治理活动中,我们思想认到位,工作组织不力,重视程度不够,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还没有正真树立起来,没有真正认识到案件防范的严峻性,在贯彻落实《省委稳定社会、防范案件分析会纪要》时,没有及时召开案件防范工作会议,会议召开后又没有及时向省分行报告会议情况,违犯了,在全省造成了不良影响,使贯彻案件防范工作会议精神不及时、不到位,受到省党委的严厉批评。
对上级党委的批评,我们表示诚恳的接受,将以此为戒,深刻反省,吸取教训,做出深刻检查: 一、没有真正起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
在当前全行案件防范形势非常严峻,各类审计检查中违规操作时有发生,加之对经营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行内控建设压力巨大,任务更加艰巨的形势下,由于我们对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学习不够深刻,理解不够全面,因而在实际工作中没有真正树立起业务经营和案件防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特别在加强内控管理,防范案件工作中,由于统筹兼顾能力不足,组织领导不力,抓工作没有很好地把握大局和重点,尤其在贯彻落实省行党委工作部署上,大局意识观念淡薄,存在着重业务经营、忽视内部控制的思想,总认为近年来,陇南没有发生经济和责任性刑事案件,因而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麻痹、松懈思想,这是导致贯彻省分行案件防范工作会纪要不及时、不到位、迟开会、迟报告的主要根源。
二、对内控管理、案件防范的紧迫性、严峻性认识不够充分。
认为XXY市年多来职工思想比较稳定,在业务操作中虽然有违规操作现象,但没有发生大的违规,只要平时多强调,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抓迟抓早一个样,在这种麻痹思想意识的主导下,忽视了案件防范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因而影响了《省党委加强社会稳定、防范案件分析会纪要》精神的及时传达和报告,这是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不够扎实,以文件下达落实多,联系实际、身体力行抓落实少的具体表现,也是导致传达贯彻落实《省委加强社会管理、防范案件分析会纪要》慢,报告不及时的重要因素。
三、党性观念淡薄,执行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通过省委和领导的及时批评和教育,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在事关全市案件防范这个重大问题上,没有及时召开党委会,尤其是会议召开后又没有及时向省委和相关部门报告,这充分说明我们在政治上党性观念还比较淡薄,把 握上级领导精神不透彻、不深刻,执行规章制度的意识不强,求真务实,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还没有真正从思想上树立起来。
体现在具体工作中:管理导向上重人才的使用,轻教育管理;重财部门资源分配,轻;这是我们对《省委加强内控、防范案件分析会纪要》传达不迅速、报告不及时的关键原因。
通过省委领导的批评和指导,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如果上述存在的这些问题不克服,落实不到位,将会对本辖区今后的工作及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甚至给党和国家的利益、以及当地的事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因此,我们决心认真吸取这次教训,以省委及领导的批评指导为起点,组织班子成员加强学习,深刻反思,切实在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责任感,树立大局意识,改进作风和强化执行力等方面狠下功夫,并认真按照省委《关于印发〈省社会治安、防范案件分析会纪要〉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委领导提出的批评意见,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彻底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努力为全辖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良好环境,力争全年不发生各类经济案件和刑事性责任案件。
一是高度重视,严肃对待。
认真进行反思,正确认识省委的批评,全面查找我们在加强内控、案件防范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各类违规操作等突出问题,通过深刻反省我们在思想、工作上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的措施。
二是不断加强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端正业务经营指导思想。
我们深刻汲取这一教训,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与加强管理、业务拓展与风险防范,追求效益与服从规则制约等关系,做到发展不以违规为代价,行为不受急功近利思想支配,绩效不靠弄虚作假获得。
我们将以开展“科学发展年”活动为契机,自觉将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体现在实施“”的实践中,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到制度执行和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尽快掌握更多的科学体系,努力提高我们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驾驭全局的综合素质;严格按照现代领导干部的素质要求,刻苦钻研法律法规、积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把握工作重点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一级法人治理的大局里,审时度势,尽力减少工作失误;认真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深刻反思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牢固树立加强内控管理,积极防范案件和安全经营 意识,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工作的关系,业务经营与防范案件的关系,一般工作与重点工作的关系,坚持以加强建设和内控管理,确保全辖 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执行力。
坚定不移地抓好工作会议指示精神和上级部门的各项制度规定的贯彻和落实,坚持以防范案件为前提,以协调各方为原则,切实提高全辖及党委班子的执行力。
三是充分认识加强内控管理,防范案件的紧迫性、严峻性和重要性,全面落实防范案件领导责任制。
针对省委领导的批评指导,市委进一步明确了防范案件工作责任制。
党委书记作为防范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全行的案件防范负有主要责任;分管防范案件防范的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市长,不但要抓好分管部门工作,而且负有组织领导,监督指导全行部署开展工作,防范案件的责任,督促、检查、衔接、落实工作,确保案件防范与业务经营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是及时部署,抓好落实。
在全面转发《省委加强社会稳定、防范案件分析会纪要》的同时,分别向机关各科室和各县党委全面传达了省委的指示精神和批评意见,重新对全辖内控管理、防范案件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不断加强自律监管工作
合同管理员廉洁潜在风险
一、合同管理员廉洁潜在风险如下: 在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对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点作以下提示: 一、合同的签订:
【第1句】:对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单位的主体资格、相关业务资质、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如项目部、业务部、分支机构等)签订合同,不得与不具备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如房地产开发资质、建筑施工资质、广告经营资质等)的单位签订合同。
为此,应在合同谈判前取得对方的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对方公章)。
一般不得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法务部门同意。
【第2句】:对方履约能力的审查。
不得与对方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根据合同的性质,可以从对方单位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方单位的员工总数、荣誉证书等方面,对其履约能力做出综合判断。
【第3句】:本方履约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审查。
签约前应审查自身作为相关合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是否具备相关经营资质,是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是否已经协调妥善,如合同拟约定的资金支付计划,是否已由财务部门认可可行。
【第4句】: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订立正式的合同书。
由于传真件的证据效力在法律上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书面合同签署后必须取得合同原件,并妥善保存。
【第5句】:合同的起草权。
对于重大合同,应尽量争取合同起草权,并尽量使用公司拟定的合同示范文本。
可以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争取有利的谈判地位,并有利于公司合同管理和审批的效率。
【第6句】:签订合同前的批准和授权。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按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才能签署的合同,必须取得相关决议后才能签订。
比如,《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二、合同管理员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第1句】:合同签署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合同各条款,确保所签署版本是最后定稿版本。
【第2句】:在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中,应尽量避免过多空白,以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增加合同的内容。
3 、公司与对方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一般应先交由对方单位签名盖章,然后再由公司签名盖章。
本方应要求对方盖章时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接受其他形式的印章(如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部门章)在合同上盖章。
4 、为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更换合同的内容,合同签署时双方都应盖骑缝章。
5 、除非对方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合同,其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必须提供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书。
属重大合同的,即使是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应要求对方提供其董事会批准及授权的决议。
(营业执照和签署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6句】:为防范经济合同诈骗的风险,对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名时,应由本方经办人员见证其亲笔签名,签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留底备存。
【第7句】: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批准手续的,应及时办理。
如何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一、切实提高对财务管理严肃财经重要紧迫性的认识 加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是各级各部门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常抓不懈,务求抓出实效。
(一)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但从省巡视组、审计、纪检等监督检查情况看,仍有部分地区和单位无视财经纪律和法规,财务管理混乱,会计账务失真,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等违规违纪行为屡禁不止,扰乱了正常的财经秩序。
只有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约束,筑牢防线,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遏制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是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为推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各级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构建厉行节约制度体系,明确相关公务支出标准。
这些制度是新形势下规范各项支出行为的根本依据和重要遵循,只有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坚决维护各项财经制度的刚性约束,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从源头上规范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
(三)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是深化财税改革推进依法理财的客观需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不断推进预算管理、转移支付、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政府采购等财税改革和预决算公开工作。
这是规范支出、阻塞管理漏洞的重要措施,只有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执行财政改革措施和相关配套制度,才能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依法理财取得成效。
二、抓好源头治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与执行 预算编制与执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基础和前提。
各区(市)、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方法,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严格预算执行,夯实预算管理基础,切实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一)深化综合预算改革。
严格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编制要体现依法治国方针,强化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各项收入安排支出,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观念、细化预算科目、硬化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非税收入,严禁将应收缴的非税收入直接抵顶支出。
(二)细化预算编制内容。
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规定,通过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项目滚动管理数据库、非税收入管理数据库,准确掌握各项基础数据信息,按照相关支出标准编制预算,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细;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增强预算约束力,强化预算编制信息与预算执行环节的衔接与控制。
(三)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动态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控财政资金支付、清算过程,重点监控违规转款、超额提取现金,不按预算规定用途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并及时对发生的预警问题进行判断、调查、通报和处理,健全完善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三、加强刚性约束,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 维护预算的刚性约束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关键。
各级各部门要把财经纪律、支出标准的刚性约束作为高压线,严把支出关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一)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三公”经费的支出实行审计监督和部门绩效考核有机结合,强化监督与预算编制执行的衔接,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将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并单独列示,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执行中不得随意突破预算,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24〕40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再购置一般公务用车。
(二)严格执行支出标准。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枣庄市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细则的通知》以及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差旅、出国以及公务用车等管理办法或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硬约束,严禁列支超预算、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切实维护财务制度的支出刚性。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支出审核责任制,把好资金使用、票据管理和支出审批关。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审批和清单制度,不得报销无公函的公务接待费用,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严禁以会议、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公务活动用餐费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会议定点制度。
(三)强化工资津补贴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实名制和国家工资津补贴政策要求,健全完善人事、编制、财政、监察四部门联合共管人员信息机制,推进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人事信息系统数据共建共享工作,如实反映人员信息和经费预算,严禁超编制、超标准申报人员经费预算,严禁以虚报人数、吃空饷等方式冒用财政资金。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津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不得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凡申请调整区(市)级机关津贴补贴的区(市),严格执行“先核查后审批”制度,各区(市)对乡镇(街道)也要加强管理。
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正常增长机制,继续落实好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集中统发工资制度,切实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四)增强财经法纪观念。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财务工作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是本部门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视财经纪律为高压线,像抓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一样抓财经纪律执行,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审计和财务工作的通知》(枣政室[2024]2号)和涉及领导干部的有关党纪、法规,充分认识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切实加强对本部门财务工作的领导,慎用手中的权力,坚决防止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财务人员要带头学习、熟练掌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依法依规办理会计事项,确保会计信息真实。
四、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 改革是破解支出管理难题的有效手段。
各级各部门要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强化监管措施,加强资金的动态监管和过程控制,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一)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
健全公务卡制度,实行公务卡消费支出动态监控和通报制度。
对公务支出,除按规定实行银行转账或者使用现金外,全部实行公务卡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健全完善公务支出监管新机制。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建立预算信息公开监督体系,将预算信息公开纳入部门绩效评价体系之中,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预决算公开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须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全部按要求落实好公开任务。
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内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向社会公开。
探索推行公示制,以适当方式公开单位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支出金额,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结果等情况。
(三)积极推进县级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
财政部门要加快推进试点地区县级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工作,按照《山东省县级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方案》(鲁财行〔2024〕48号)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试点单位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公务接待制度和公务接待支出明细,并密切关注群众舆论,做好意见收集、整改、反馈等工作,深入查找不足,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开工作稳步进行。
通过推进试点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完善单位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加大公务接待经费公开力度,向群众说真话、交实底,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
按照财政部、审计署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工作。
切实抓住单位经济活动的客观规律,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以防范风险为目标,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单位内部管理的全过程,实现内部控制对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全方面控制,实现加强财政管理与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的有效衔接。
各级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内控规范绩效考评办法》,建立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财政部门评价“三位一体”的考评体系。
审计部门要将单位内控建设列入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检查范围,提高《内控规范》实施的执行力。
五、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制度落实 制度建设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纪纪律的重要内容。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构建符合厉行节约要求的支出标准体系,确保在制度建设、培训、宣传、执行上不留死角。
(一)构建制度体系。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厉行节约制度建设的通知》(鲁财办〔2024〕1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抓紧完成本地区、本部门“6+1”项制度建设任务,使公务支出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真正实现依靠制度规范支出,尽快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
(二)加强制度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厉行节约制度体系的宣传力度,要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做好制度宣传和解读工作,加强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人事负责人以及社会大众的宣传,使各项厉行节约制度、各项财经纪律深入人心,继续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厉行节约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制度培训。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各项政策的培训和解读,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各项制度、政策的背景和内容,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制度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推进各项制度执行与贯彻落实奠定基础。
六、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 强化监管、实施问责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健全信息披露机制,推进预决算公开,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和社会大众的监督。
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财务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中央统一部署,通过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重点关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集中、日常监管发现问题比较多的部门和单位,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对不听招呼、顶风而上、公然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件,查实一起、剖析一起、通报一起,充分发挥警示、威慑和教育作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对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零容忍”,严格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扭转财经秩序混乱的状况,促进部门、单位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财务管理,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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