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城产业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出台
为吸引和鼓励海内外知名生物医药企业、医学研发、医疗服务机构和创业领军人才入驻成都医学城,近日,《成都医学城产业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出台了,那么,下面是细则的相关内容。
近日,记者从温江区获悉,由该区经信、财政、商务、卫计、科技、投促、国资金融办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成都医学城产业扶持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日前正式出炉。《细则》明确提出,连续3年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的成都医学城产业扶持资金,护航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
《细则》就23个方面的扶持办法作了详尽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说明,力求放大财政资金和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既为企业“供给燃料”,又为企业“松绑减负”,助力千亿医学城的打造。
企业发展装上“强劲引擎”
《细则》就新引企业、总部经济、初创企业给予的支持力度空前。对新引进企业或新建项目,前两年分别给予企业增值额【第1句】:5%和年度所得额3%的产业资金支持,后三年分别给予企业原则上不超过增值额1%和年度所得额【第1句】:5%的产业资金支持。
而对新落户温江的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总部型企业和每平方米年纳税额不低于200元人民币的税源型企业,若在成都医学城购置办公用房、租赁办公用房、投资完成装修改造的均给予一定补助,同一企业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年,装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中小微和初创型企业(包括产业发展载体和各类投资机构)聚集发展的同样能够享受政策“红利”,连续3年给予每月最高不超过35元/平方米的租金补贴,在享受租金补贴的基础上,完成装修改造的,按装修实际投入的50%,最高不超过2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同一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项项“大礼包”为企业发展壮大装上了“强劲引擎”。
产品创新注入“金融血液”
技术创新是产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产品创新则是企业壮大的关键竞争力。《细则》在鼓励企业创新方面列出20条“干货”。
就企业自主研发的新药、仿制药、医疗器械,《细则》提出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15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设立的各类技术研发创新机构,分别按国家级、省级、市级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20万元配套补贴;对研发项目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研发项目获得省专利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值得关注的是,《细则》还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进入全国前30强且总部设立在温江区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进入全国前10强且总部设立在温江区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另外,企业生产车间通过国际认证、研发产品获得国际注册许可、企业参加生物医学展会(论坛)等,均可享受相应补贴。
一笔笔真金白银的创新扶持政策,势必加速创新驱动战略在成都医学城内“开花结果”。
人才引进形成“政策洼地”
人才是绿色的GDP,人才政策是吸引人才的“风向标”和“强磁场”,成都医学城的发展归根结底要靠人才推动。《细则》提出了众多举措助力温江形成“人才洼地”。
除了高层次人才,对大学生创业同样端出了优厚扶持“大餐”。对获得国家级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创业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和3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对获得省级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对获得市级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创业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和6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细则》还就申报流程作出严格要求,凡是符合享受相关政策的企业和个人在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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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引和鼓励海内外知名生物医药企业、医学研发、医疗服务机构和创业领军人才入驻成都医学城,加快“三医融合”产业之城建设,日前,我区出台了《成都医学城产业扶持办法》。《办法》明确:区财政将连续3年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成都医学城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三医”企业发展。
《办法》共9章36条,包括鼓励项目引进、支持研发创新、鼓励做优做强、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人才引进等支持内容。
招引项目,是打造“千亿级医学城”的重要支撑。根据《办法》,我区将对新引进企业或新建项目,前两年分别给予企业增值额【第1句】:5%和年度所得额3%的产业资金支持,后三年分别给予企业增值额1%和年度所得额【第1句】:5%的产业资金支持;对认定的总部型、税源型企业以及中小微、初创型企业,其办公用房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部分,连续3年每月最高不超过3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同一企业租金补贴总额控制在200万元/年;对新引进属世界500强、行业前10强或对成都医学城产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企业投资项目,另行决定扶持额度。就企业自主研发的医药和医疗器械产品,《办法》提出,对企业自主研发的新药、仿制药、医疗器械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15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省、市级发明专利的依据级别给予相应奖励。
在人才引进方面,对在医学城创办企业或与医学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供职满一年的国家、省、市人才计划专家,在享受上级扶持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配套资金资助。海外留学归国人才、国家、省级、市级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大学生到医学城创办、新办企业的,分别奖励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并在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后勤保障上开辟“绿色通道”。
此外,《办法》还显示,在金融服务方面,设立10亿元的产业引导基金,对经认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重大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分阶段分批次予以项目投资30%且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支持,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另外,公司注册、税收解缴在我区非医学城境内的其他区域“三医”类企业,参照该《办法》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2023年菏泽发布牡丹产业扶持办法
近日,菏泽发布牡丹产业扶持办法,设置200万科研基金,600万宣传推介经费,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2023年菏泽发布牡丹产业扶持办法近日,菏泽发布《菏泽市扶持牡丹产业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牡丹种植基地建设、深加工产品生产和科技研发出台扶持政策。菏泽将设立200万元牡丹科研基金,用于牡丹相关国家新食品原料的申报、牡丹相关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定申报、牡丹育苗科研实验。
鼓励创建“牡丹种植专业村、镇”
根据《办法》,对新发展500亩以上的牡丹种植基地,经申报核准列为菏泽市牡丹产业化重点项目,给予银行贷款三年全额贴息。对新发展1000亩以上不符合贷款条件或不需要贷款的牡丹种植主体,由菏泽市财政连续三年按每亩7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对新发展500亩至1000亩不符合贷款条件或不需要贷款的牡丹种植主体,由市财政连续三年按每亩5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菏泽鼓励开展“牡丹种植专业村”创建活动,行政村牡丹种植面积成方连片达到1000亩以上的,由菏泽市财政对行政村村委会一次性奖励3万元,并命名为“菏泽市牡丹种植专业村”。鼓励开展“牡丹种植专业乡镇”创建活动,乡镇牡丹种植面积达到10000亩以上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并命名为“菏泽市牡丹种植专业乡镇”。
同时,对牡丹深加工企业,用于牡丹深加工项目建设和牡丹籽、花瓣等原材料购进的银行贷款,由菏泽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贷款全额贴息,单个项目贴息金额不高于100万元。对牡丹出口企业,按出口货值的百分之五(以菏泽市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给予奖励
设置200万科研基金,600万宣传推介经费
菏泽将设立200万元的牡丹科研基金,主要用于牡丹相关国家新食品原料的申报、牡丹相关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定申报、牡丹育苗科研实验,开展牡丹生长规律研究,以及牡丹产业的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成果申报和知识产权保护等。设立牡丹技术专业培训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牡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此外,菏泽设立牡丹产业宣传推介专项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牡丹产业宣传推介、牡丹产业相关品牌创建、举办或参加国内外大型花事、牡丹论坛、牡丹书画展等活动。设立展示、竞赛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加国际花事活动。
新闻链接:
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印发《菏泽市扶持牡丹产业发展实施办法》,对菏泽区域内从事牡丹种植、生产、加工、科研、市场开发等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进行扶持,扶持范围为牡丹种植基地建设、深加工产品生产和科技研发等建设项目。记者了解到,对新发展500亩以上的牡丹种植基地,经申报核准列为市牡丹产业化重点项目,给予银行贷款三年全额贴息。同时,设立牡丹科研基金200万元,主要用于牡丹相关国家新食品原料的申报、牡丹相关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定申报、牡丹育苗科研实验。
牡丹种植成方连片达到1000亩以上
对行政村村委会一次性奖励3万元
《办法》规定,对新发展500亩以上的牡丹种植基地,经申报核准列为市牡丹产业化重点项目,给予银行贷款三年全额贴息。对新发展1000亩以上不符合贷款条件或不需要贷款的牡丹种植主体,由市财政连续三年按每亩7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对新发展500亩至1000亩不符合贷款条件或不需要贷款的牡丹种植主体,由市财政连续三年按每亩5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同时,鼓励开展“牡丹种植专业村”创建活动。行政村牡丹种植面积成方连片达到1000亩以上的',由市财政对行政村村委会一次性奖励3万元,并命名为“菏泽市牡丹种植专业村”。鼓励开展”牡丹种植专业乡镇”创建活动。乡镇牡丹种植面积达到10000亩以上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并命名为“菏泽市牡丹种植专业乡镇”
对牡丹深加工企业,用于牡丹深加工项目建设和牡丹籽、花瓣等原材料购进的银行贷款,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贷款全额贴息,单个项目贴息金额不高于100万元。对牡丹出口企业,按出口货值的百分之五(以菏泽市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给予奖励。
设立200万牡丹科研基金
用于牡丹相关国家新食品原料的申报等
《办法》规定,设立牡丹科研基金200万元,主要用于牡丹相关国家新食品原料的申报、牡丹相关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定申报、牡丹育苗科研实验,开展牡丹生长规律研究,以及牡丹产业的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成果申报和知识产权保护等。
设立牡丹技术专业培训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牡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同时,设立牡丹产业宣传推介专项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牡丹产业宣传推介、牡丹产业相关品牌创建、举办或参加国内外大型花事、牡丹论坛、牡丹书画展等活动。
同时,设立展示、竞赛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加国际花事活动,获得重要奖项的每次奖励2—10万元;参加国内花事活动,获得重要奖项的每次奖励1—5万元。
对现存和新增成方连片500亩以上的牡丹种植基地,在水、电、路、沟、渠、桥、涵、井等基础设施方面予以配套。
牡丹栽植密度均有要求
达不到标准不予补贴或贴息
《办法》规定,观赏类牡丹栽植密度不少于1000株/亩,油用牡丹栽植密度不少于2500株/亩,牡丹栽植株距和行距均匀、规律,符合要求。达不到标准的不予补贴或贴息。
各县区要加强对牡丹产业化工作的领导,优化牡丹产业化发展环境,严厉打击蓄意破坏牡丹种植和盗窃牡丹种籽、种苗等行为。县区建立牡丹籽购销平台,畅通购销渠道,切实做好牡丹籽购销工作。
同时,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牡丹产业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贷款门槛,延长授信期限,增加授信额度,解决牡丹产业发展资金问题。对牡丹种植基地,加强技术指导,建立“乡镇为主、县区保障、市级督导”三级技术服务体系。
市牡丹产业化办公室负责牡丹产业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审批、检查和验收及奖补资金监管等工作。对弄虚作假、转移、挪用奖补资金的,市牡丹产业化办公室、市财政部门将对违规使用的奖补资金予以纠正或追回,项目承担主体3年内不得申报奖补资金项目。
同时,对现存和新增成方连片500亩以上的牡丹种植基地,所在县区负责对水、电、路、沟、渠、桥、涵、井等基础设施方面予以配套。
油用牡丹可实施保护价收购,受损可保险赔付
菏泽市牡丹产业化办公室负责牡丹产业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审批、检查和验收及奖补资金监管等工作。对弄虚作假、转移、挪用奖补资金的,对违规使用的奖补资金予以纠正或追回,项目承担主体3年内不得申报奖补资金项目。
菏泽各县区将严厉打击蓄意破坏牡丹种植和盗窃牡丹种籽、种苗等行为。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降低贷款门槛,延长授信期限,增加授信额度,解决牡丹产业发展资金问题。油用牡丹种植主体可与加工企业签订保护价收购协议,实施保护价收购。参加政策性牡丹保险的种植主体,在牡丹遭受损失时,由签约保险公司负责按照合同约定赔付。
长沙网约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望于年内出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那么,近日有消息,长沙网约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望于年内出台,下面是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已月余,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长沙市的网约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制订当中,有望于年内出台。
9月12日,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举行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征求意见座谈会,来自传统出租车企业、网约车企业的从业者和市民代表、专家代表、媒体代表一起,围绕拟出台的长沙市网约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7大核心问题展开激烈讨论。长沙的网约车未来将如何管理,从中可见一斑。
7大核心问题引发激烈争论
这7大核心问题是:网约车数量是否需要管控?网约车运价是否需要管控?网约车是否需要设置车辆档次?网约车是否设置车身标识?网约车是否实行“一车一平台”?私人小客车合乘业务是否要控制?网约车是否应规定比例投入新能源车?这其中,争论的焦点又集中在前三个问题。
来自蓝的、新里程、龙骧、万众、鸿基等出租车企业的代表,不约而同地认为应该对网约车数量进行适当管控,否则市场没有公平可言;对网约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准入条件应高于巡游车标准。首汽约车和神州专车的代表表示,网约车数量不加以必要的限制,将加剧城市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问题,作为网约车企业愿意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管。
滴滴公司的代表则认为,管制是计划经济思想,与市场经济思维相违背。出租车数量应实行市场调节机制,由市场需求决定市场进出。放开出租车数量,可以有效解决“打车难”,给群众出行带来更大便利,同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而对于后4个问题,大家的意见均比较一致,即:网约车不应设置车身标识;网约车应该实行“一车一平台”;私人小客车合乘业务可暂缓实施,或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进行尝试;根据节能减排的需要和《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网约车应按适当比例配备新能源车。
改良传统出租车,有序放开网约车
“出租车行业的改革势在必行。长沙怎么改?我们将严格遵循改良传统出租车行业和稳步有序放开网约车行业这两大原则进行。”长沙市政协副主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明理这样表示。
刘明理介绍,网约车进入长沙市场后,确实对缓解市民“打的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因为增长太快,车辆和从业人员良莠不齐,乘车安全和乘客权益、行业稳定等问题逐渐凸显;同时,网约车主要以烧钱补贴占领市场的方式不可持续。作为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的想法是,在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前提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将出租车作为补充,同时充分考虑传统巡游出租车现状,让网约车有序投放,在数量和价格可控前提下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对网约车运价将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设定政府指导价,给予市场调控的弹性和空间;根据对网约车高品质服务、差异化发展的定位,制定车辆准入标准;严格划定驾驶员准入条件,开展从业资格考试,加强平台监管,有序发展网约车。
同时,积极推动传统出租车行业改良。引导和要求出租车行业协会和企业在目前不景气的态势下,加强与从业人员的沟通,正视驾驶员诉求,动态调整车辆承包费标准,试行费用协商机制,想方设法减轻驾驶员负担;并积极运用“互联网+”对传统出租车企业进行改造,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刘明理表示,作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按照工作时序,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并通过媒体公示征求意见稿,收集反馈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使出租车改革获得一个最大公约数,让老百姓拥有一个更为便捷、高效、畅通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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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的座谈会上,各界代表的建言,将为长沙网约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提供更多参考。这份备受关注的网约车管理办法“长沙落地版”有望年底出台。届时,关于网约车的所有疑惑将全部解开。
“出租车行业的改革势不可挡,势在必行。长沙怎么改?我们将严格遵循改良传统出租车行业和稳步有序放开网约车行业这两大原则进行。”9月12日,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举行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征求意见座谈会,长沙市政协副主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明理这样表示。会上,20余名来自传统出租车企业、网约车企业的从业者和市民代表、专家代表、媒体代表一起,围绕拟出台的长沙市网约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七大核心问题展开激烈讨论。
网约车数量、定价成焦点话题
据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日前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市的网约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在紧锣密鼓地制订当中,有望于年内出台。
9月12日上午,针对社会各界对网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涉及网约车数量规模、定价原则、车辆准入、车身标识、私人小客车合乘等热点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在座谈会中,广泛听取各方建议和意见。讨论主要关注七大核心问题。其中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前三个问题上,即网约车数量是否需要管控、网约车运价是否需要管控、网约车是否需要设置车辆档次。对于后4个问题,大家的意见均比较一致,即:网约车不应设置车身标识;网约车应该实行“一车一平台”;私人小客车合乘业务可暂缓实施,或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进行尝试;根据节能减排的需要和《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网约车应按适当比例配备新能源车。
改良传统出租车,有序放开网约车
刘明理介绍,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的想法是,在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前提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将出租车作为补充;同时充分考虑传统巡游出租车现状,让网约车有序投放,对于数量和价格,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根据文件对网约车高品质服务、差异化发展的定位,制定车辆准入标准;严格规定驾驶员准入条件,开展从业资格考试,加强平台监管,有序发展网约车。
同时积极推动传统出租车行业改良。引导和要求出租车行业协会和企业在目前不景气的态势下,加强与从业人员的沟通,正视驾驶员诉求,动态调整车辆承包费标准,试行费用协商机制,想方设法减轻驾驶员负担;并积极运用“互联网+”对传统出租车企业进行改造,切实提高服务标准。
接下来,交通运输局将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并通过媒体公布征求意见稿,为政府最终决策提供参考。
焦点一
数量是否限制
正方:限制数量防垄断反方:由市场决定进出
无论是网约车还是传统出租车,都是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如果对网约车数量不加以必要的限制,是否会削弱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阻碍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
座谈会上,来自蓝的、龙骧、万众、鸿基等出租车企业的代表,不约而同地认为应该对网约车数量进行适当管控,否则市场没有公平可言。
此外,支持这一观点的代表还认为,如果等网约平台完全把控出租汽车市场各种资源,一旦约车平台任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无从保障。同时,避免改革跑偏管理失控,也需要对网约车实行数量管控。国外城市已经有放开出租汽车数量管制导致出现市场运力过剩、无序竞争、服务质量下降、行业混乱,随后又恢复管制的案例。
反对方的代表认为,网约车是“互联网+”的产物,属于“共享经济”,不应设置发展障碍。首汽约车和神州专车的代表在会上表示,网约车数量不加以限制,网约车企业愿意自觉接受监管。滴滴公司代表则认为,管制是计划经济思想,与市场经济思维相违背。出租车数量应实行市场调节机制,由市场需求决定进出。放开出租车数量,可以有效解决“打车难”,给群众出行带来更大便利,同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焦点二
价格是否管控
正方:政府指导价更合理反方:市场调价促进竞争
关于网约车运价确定,主要有两方面意见。一是实行政府指导价。这样有利于让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保护社会公平与司乘各方权益。网约车实施政府指导价,限定不能低于巡游车的最低价格,符合其发展定位,体现差异化服务,促进良性竞争。如果实行完全市场调节价,网约车极有可能利用灵活定价的优势,以平峰期低价抢占客源,高峰期高价侵害乘客权益,出现不公平竞争。
另一方面意见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相关意见认为,政策制定通常滞后且不可随机应变,在经济市场中价格应主要由市场决定,减少行政干预。同时,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利于企业利用价格杠杆灵活调节供求关系,促进市场竞争。
焦点三
准入是否设卡
正方:档次高于巡游车反方:由平台自行决定
关于网约车的准入门槛,一方面意见认为,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应高于巡游车标准。因为网约车与巡游车属于分类管理,应通过车辆档次和乘坐舒适度体现高品质服务、差异化发展原则,否则将引起市场混乱和不公平竞争。网约车的发展原则满足的是对出行品质要求较高,对价格不敏感人群的出行需求,应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原则,明确车辆档次和标准明显高于传统巡游车。
另一方面意见则认为,不应另行设置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因为网约车作为市场化产品,应根据市场需要确定车辆档次和标准,无论是传统巡游车还是网约车都可以提供不同层次的运输服务,应当发挥平台作用,由平台设置车辆标准和营运年限。
四城出台楼市新政
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23年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多数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降或涨幅在0.5%及以内。武汉2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下降0.2%,降幅与杭州等其他三城并列排在全国第四。
在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中,10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2个城市持平,其余3个城市环比涨幅在1%以内。北京、南京、无锡、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深圳、成都十城环比降幅在0.1%-0.6%之间,福州、济南持平,天津、上海、广州环比涨幅在0.2%-0.9%之间。其中广州以0.9%的环比涨幅领涨,深圳以0.6%的环比降幅领跌。
3月以来,仅仅半个多月时间,十多个城市出台限购或者限购升级措施,3月17日北京、石家庄、广州、郑州同一天收紧购房政策,昨天长沙也启动限购。
易居研究院分析,2月份70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增幅为0.3%,相比1月份0.2%的增幅有所上升,这也可以理解为什么3月份开始各地密集收紧了购房政策。
武汉2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下降0.2%,降幅与杭州、合肥、银川一起排在全国70城第四位。这是武汉今年1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下降0.1%,去年12月指数下降0.3%后新房价格指数连续第三个月下降。
最近许多城市相继出台楼市收紧政策,不少武汉购房者纷纷猜测武汉近期会不会也出台类似政策。武汉晚报记者昨天向房管部门咨询后,相关人士透露,武汉暂时不会出台楼市新政策。
为何楼市一直限购从来不限价
中国楼市自从发展以来经历过的大风大浪数不胜数,但是我们仔细剖析就会发现每一次的政策都是惊人的相似,那就是政策永远都是针对人。上一次大型限购政策出台的时候就直接限定了各大一线城市的购房者的购房条件,从而造成很多人在购房的路上又要挣扎一段时间。
而此次由上海市牵头引发的全国大范围房产市场整改又是针对一线城市的大洗牌。
从年初的房价暴涨看来,当时全国政府对此并没有做出多少态度,尤其是以中央更未要求各地政府做出明令调控的通知,但是上海政府却以要维护市场健康进行全国首家整理过热楼市的城市。从此拉开了全国第二次限购狂潮的序幕,但当“沪九条”出台的时候,对于此次政策大呼失望的不仅仅是我这种社会底层购房无望的人,更多的是那些辛苦半辈子准备在沪安家的外来人口,他们在辛苦的追赶高涨的房价同时一边希望政策能够帮助他们降低过热楼市的价格好让他们完成在大城市的落脚梦,可惜现实是残酷的。不仅他们离买房越来越远,也有许多上海本地朋友经常发信息问我,关于与父母共同持有的物业在此次政策中是否处于不利条件,包括夫妻之前共有准备购得二套房进行改善的沪籍朋友一样为此苦恼。
通过这种种条件我们会发现整个政策限制楼市的大部分条件都是和上次全国限购一样那么相似,而且事实证明,这样的做法确实得到了证实。这次政策我们可以看见除限购、限贷以外针对房产市场方面,其他的就是整改在交易过程中进行不当操作的'部分中介行业及房企开发商,剩余的就是人才公寓及城市改造项目与控制楼市基本无太大关系。
那么为什么国家在控制楼市的时候总是喜欢从老百姓入手,从之前的全国性限购就是这样,一直延续到今年仿佛变得更加严厉。国家每次在楼市非理性过热的时候第一件事永远不是控制操控房价的房地产企业及中介行业,这从侧面反映了国家对于房地产市场的维护,因为他们知道短期控制购房者对于市场并不会造成多大恶性影响,但是如果对于整体市场进行打压,可能会造成大规模的市场恶化,而且房地产永远是国家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如果市场恶化的化,那种结果肯定是国家最不想看见的,其次就是永远都只有累死的牛却没有耕坏的地,这就是为什么缓解市场先动人。
如果我们换位思考,房价市场能一直健康稳定上涨,国家根本不用管谁买房,买几套房,只管收税就好了,就像现在的二三线城市,可结果却是一线及部分二线城市市场永远火热,其他地区却不断寒冷。政府在房地产市场关于真正管理房企的政策到现在都没有具体出台,仿佛这是一篇政策空白,曾经我就亲身经历过,一家开发商同一套房产可以在销售的同一天内进行大幅的调价,每一天都在上涨,这时候我们就会问“预售证”呢?“预售证”审批的时候就有规定新房的售价为何形同虚设?这就是因为政策的缺失造成的市场监管不力,总有办法进行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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