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年代的拖拉机手散文
永祥是在非公社的年代死的。
但我关于他的点滴记忆却属于公社年代。原因很简单,我是一九七八年秋天离开杨村的。那时生产队还没实行“包产到户”。当我和堂兄荒雨在濛濛细雨中,用板车将我的口粮拉往公社粮站,我不知道脚下的路正通向公社年代的黄昏时分。赭黄的旷野中飞起黑白相间的鸟群,紧飞一阵又栖停一阵,一副忧伤又潦倒的样子。灰黛的村落在斑斓的树林边如同我的青葱岁月时隐时现。我要说,在青阳丘陵的起伏不平之中,自有一种说不出的隐忍之物。
临近公社的地段有一个大陡坡。荒雨在前面拉,我在板车后推。然而试了几次都没成功。荒雨歇了下来,我在一边叹气,看着坡顶的桥发呆,而倾泻的涧流正从涵洞里轰鸣而下。那时我想起杨村的拖拉机。可是永祥和男劳力都到县里修河去了。这一板车稻谷是我的口粮。它直接关乎我的肚子,更关乎迁户口的关键步骤——转“粮油关系”。那时候我与世界最重要的关系之一,便是这种“粮油关系”。在乡村,你的“粮油关系”与土地保持着最朴实最直接的关联;而到了城市,这种关系被压缩成一个小本本。想想看,体制既庞大又复杂,但归结到个人却如此简单,仿佛永祥画的那幅马达草图,歪歪扭扭的,不过一张纸片而已。
公社中学放学了。那是公社年代许多平常日子中的一天,归鸟在细雨中纷飞,学生们从桥上走下来。那天若不是有几个学生帮忙,板车是无论如何也拉不上去的。到达公社时已是黄昏。稻子过磅后,我得到一张收条。因粮站主任下班,手续办不了。如今想来,那天走在返回杨村的黑糊糊的路上,有点类似我此刻对杨村和红色拖拉机手的回忆。我在想,在“粮油关系”与广袤丘陵之间突突地奔驰的,不正是那强硬而虚幻的红色手扶拖拉机吗?路边的土墙上用石灰刷着大字标语:“我们一定要在一九八O年实现农业机械化!”那个让我和社员们渴盼的一九八O年,如今已成为回首中的一道遥远而黯淡的岗脊线了。
而杨村唯一的拖拉机手,在跃过这道岗脊线后不久就死了。也就是说,他短暂的.一生被一件偶然的小事故切割在公社年代那边了。
永祥驾着红色拖拉机的样子让我羡慕。在小猪崽般的突突的欢响中,他戴着一顶蓝盔似的帽子,双臂扶撑着把手,那神气倒跟驾驶坦克似的,一双本来就小的眼睛眯得更小了。永祥是杨村生产队唯一的拖拉机手,并且无师自通,竟会修理它。这让他在杨村作为机手的地位不可动摇。
生产队的机房与我的厨房仅一墙之隔,永祥算得上我的半个邻居。事实上,这一排“合六间”结构的队屋,却开了三个门,西头三间一个门,包括粮仓、会议室和我的居室;中间一个门是厨房,东头一个门是拖拉机房,隔墙被打掉了,成了一大间。这些房子都没有天花,直通房梁和瓦顶。
永祥家就在队屋后面的土岗上,那儿树木繁深,杂草疯长。据说永祥的母亲死得早,后来有个逃荒妇携两个女儿流浪到这儿,永祥爸就收留她作了老婆。两个女伢长大后,老大嫁给了生产队长,老小跟永祥一同长大,长得蛮水灵。永祥喜欢这个妹妹。但兄妹关系成了一道障碍,后娘也不曾松口。我下放到那儿时,永祥的大事还没敲定。不过,很快就定夺了。结婚那天,我去永祥家喝了喜酒。那是一九七六年底,正值隆冬。外面刚刚下过一场大雪。喜酒吃到半途,忽然有人喊“狼来了”,引得宾客一齐涌到屋檐下。外面什么也看不清,隐约可见的是白皑皑的田野、牛绳般的砂土路和扣在丘陵上的黑陶缸似的夜空。
“你们快看,狼跑到河边了!”新郎官说。他似乎真的看见了狼。
永祥以前脾气很坏,在家里动不动就甩东西,可娶亲后变了,逢人就笑。乡村女人犹如那些低垂的、柔和的芭茅花,散发着温静而隐忍的清光,使低暗的土屋变得不太黑也不太落寞了。
永祥非常能吃苦,尤其“双抢”季节,他是最忙的,也是最累的。拖拉机超负荷耕作是最容易坏的,如果自己不会修,就得搞到十几里外的公社农机站去,但这样会耽搁晚稻插秧的黄金节气。因此,每天永祥从田里回来后,还要检修机子,一直忙到繁星满天之时。我有时呆在边上,看他鼓捣机子。现在我才相信,红色手扶拖拉机是公社年代最复杂的事物之一。对于它的汽缸如何运行,何以产生如此狂热的能量,我至今仍不甚明了。想想看,按政策我是可以不下放的,我拿到了“病免证书”。可我还是来了,我跟红色的它之间总有一点纠缠不清的东西。当永祥将主机拆卸下来,然后再组装上去时,他的脸上已分不清哪是眉毛哪是眼睛了。有时媳妇送饭到机房来,他就赶紧用纱布胡乱揩脸,结果反成大花脸了。
我说,“永祥,你唱刁德一,用不着化妆了。”在这片土地上,庐剧《沙家浜》、《白毛女》一度是各队冬闲演戏时的保留剧目。
“呵哈,那你唱胡传魁!我‘烧锅的’唱阿庆嫂!”永祥蹲在地上乐呵呵地说。
“你俩说谁?哪个是阿庆嫂?”永祥媳妇出现在门口,大惑不解地问。
于是我和永祥都笑起来。我说,“海林,你问‘黑格尔’吧!”
“黑格尔”是我春天插秧时随口送给永祥的一个绰号。当时大家都在找乐,说笑话。可永祥坚决不认可“黑格尔”,但插田的社员都这样称呼他!当然,他们不知道黑格尔是谁,是哪国人,大约只觉得这个名字好玩,念在嘴里挺滑溜,与“荷花”、“狗子”之类的土名味道不同,再加上“黑”字跟永祥也挂上钩,于是这个绰号就传开了。但永祥一直不认可。无奈之中他“回敬”了我一顶——“高尔基”!当时“高尔基”的知名度比“黑格尔”高得多,电影《列宁在十月》哪个不看过几十遍?而“黑格尔”于我,也并非“伸手不见五指”,他可是马克思主义包袱里的两大原料之一呵。永祥愈是反对别人喊,憨直的村民们愈是喊。因为他们觉得这样挺开心!说实话,那时候乡村值得一笑的东西,委实太少了。不过,在七十年代末,“黑格尔”与红色拖拉机手粘连在一起,终归是不伦不类的,甚或还有点后现代的味道。
我听说永祥死了,是在他死了几年之后。那时候“公社”已改成“乡”了。我有一个亲戚在乡政府所在地开小店,她每每到安庆来进货,闲谈时便无意中提到这事。“永祥到底是怎么死的?”我问。“怎么讲呢,他自己把自己轧死了。”她说。
永祥还跟过去一样起早摸晚地忙碌,仍开手扶拖拉机,只不过他干的是跑运输的活儿。那天他载着一车石头,在下陡坡时发现车子有问题,便刹住车,钻到车肚下面去检修,谁知这时车子突然朝下滑行,轮子从他头上碾压过去……
“是不是桥下面那个陡坡?”我惊讶地问。
“是的。他要是在轮下垫块石头,就没事了。永祥太大意。”她说。
当年我和荒雨拉板车爬不上去,也是在这个陡坡。那是三十二年前的一个细雨濛濛、涧流轰鸣的秋之黄昏!它跟所有的黄昏毫无二致,既不怎么明亮,也不过于黯淡,阴影就象一种多余的附生物,攀缠于那些已存在了多少年的灌木和岩石上!一切都静悄悄的,仿佛万物在聆听自己的生活,而死者在聆听他们的生存是怎样被延续的。我记得,那持续不断的暴雨将丘陵冲出一道道深沟,裸露出宛如山民躯体似的朱砂红土壤。如今,在青阳丘陵的一派青葱中,必有一个长满青草的坟包是永祥的,必有一个墓碑是属于这个平凡的红色拖拉机手的。
“他自己把自己轧死了。”头一回听说世间有这事,简直象一个关于悖论的寓言。从通常逻辑讲,驾手在自己的车轮之上,他可以轧死任何人,唯独不可能轧死自己!但这被我视为铁定的逻辑,却被真实的生活不经意颠覆了。
记得那年我临走前第二次到粮站办手续,还跟肥头胖脑的站长吵了一架。当时他在开会,我跑到会场找他出来。他非常不高兴,那臃肿的面部表情在告诉我:你算老几?敢到书记开会现场叫老子?我说,“大前天找你不在,不然早办好了。”他挥着手臂发火了:“这能怪我吗?只能怪你!你来得太迟!”这是公社年代那个风起叶落的黄昏留给我的最后印象。它已失却了当初要把众生吞下去的、强烈的光芒。它彻底衰落了。我看见桥边那株红枫的树身布满了奇怪的结疤和虫眼。真的,我记得那年枫树凋零得不复象火把,点点残叶倒象隐秘的血渍。
我曾认为那个时代是没有生活的。但现在我不这么认为。我懂得人的生存远比一切政治定论要复杂得多,也坚韧得多。当然,那种乌托邦实验让两代人付出了代价。那是一个纯洁得近乎病态的的年代。其实在那纯洁中既含有难得的朴真,也织入了迷惘和纷乱。三十年后我对那种生活仍抱有某种敬意,至少它构成了从那儿走过来的人们生存的一部分,或者说它是我对人类生存表达敬意的一部分。在它渐行渐远而变得更加黯淡时,我反倒能瞥见一点烛亮了。当年我是“逃”出杨村的,如今当我回首时,我和永祥的青葱岁月有一部分是长在一块的。
黄昏永远似曾相识,却从未停止过重临这个世界,以及重临每个蝼蚁般卑微的个体生命。在我的记忆中,那丘陵地带波浪般的、或黄或绿的岗脊线上,必定会升上来一辆红得象火的手扶拖拉机!然后它缓缓地下降,下降,直到它象枫叶一样飘落到布满阴影的土岗下面——我再也看不见它了。土道旁那一片结满霜籽的乌桕树仿佛逝去的年代,而蓊郁的荆丛则更象一个令人疼痛的寓言。
住宿年代的散文
1988年的夏末,十三岁的我离开了小学进入了离家十几里路的镇初中。到了镇上初中,意味着不能天天回家吃饭,于是开始了长达四年的住宿生活。
到了新环境,很多同学因为想家而嘤嘤哭泣。而我脱离了父母的管控,自由的感觉让我兴奋不已,愁肠百结的凄楚于我丝毫不沾边。
到了新学校,我们分到了新宿舍,女生宿舍处在学校最东北角的低洼处,不下雨的日子地面也是亮锃锃湿乎乎的,遇上连阴天就如同坐水牢。
农村来的孩子都是皮实的。妈妈把几个化肥袋子拆开按尺寸重新给我缝制了一个草褥子,里面装上新麦秸铺在床底隔潮。我们从家里拿来单薄的铺盖卷铺在上面,这里的方寸之地成了我们安身立命的根据地。
新宿舍里的床是上下铺,三间平房里大约有将近四十个人住在一起,除了一条过道,床挨着床,两个人对面走过来必须得侧身才能通过。
在镇上读书的孩子分成了几大阵营,离家近的中午晚上都回家吃饭,基本上和我们没有什么交集。父母在镇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这些公子哥小姐们对于我们这些穷山沟里来的乡巴佬更是不屑一顾,一副高高在上的派头。他们把我们这些来自于穷山僻壤的农家子弟称之为东北蒙古片的土鳖。
从穿戴上就可以看出端倪,我们这些住宿的孩子大多家庭条件不好,家里兄弟姐妹多,通常是老大衣服小了老二穿,老二衣服补补老三穿。
十三岁的女孩子身体已经开始发育,但是我们连件合适的内衣都没有,那是个令人尴尬的年纪,因此都刻意地佝偻着腰走路。
第一次看见班上一个女学生穿着文胸,我们都一片哗然。在我们眼里,穿文胸不是正经女人应该穿的东西。而这位女同学的父母是在事业单位的.公家人员,自然见多识广。看着她穿着漂亮的裙子光彩照人,每天的衣服不重样,我们的自惭形秽的自卑感油然而生。
那时候条件好点的同学吃食堂,中午散学后他们去食堂领来馒头和一份大锅烂菜端到教室。三人一堆五人一撮吃起来。而我们这些条件不好的同学,都是周末回家妈做一大锅馒头,周一回来的时候我们骑着自行车载着一大篓子干粮咸菜。其实在我看来,这已经是天堂的日子了。上了初中,不用在家天天吃难以下咽的窝头了。
开始的时候,我们用笼布把自己的干粮包起来送到伙房,放在笼屉上让伙房的大师傅给熥(teng)一下。由于去熥干粮的太多,有的同学就滥竽充数也去拿。碰上哪个老师拖课,等我们去伙房拿干粮时,笼屉上早已经是什么也没有了,于是我们就得饿肚子。
后来,我们几个索性就不去伙房送干粮了。散了学我们跑到宿舍从篓子里拿出凉馒头就着咸菜吃起来。夏天,馒头几天就发霉了,我们把发霉的馒头皮揭掉。有时候一掰开,拉的丝老长,但这总比饿肚子强。
最令人难熬的是漫长的冬天。
北方的冬天异常的寒冷,教室里的门窗封闭不好,北风萧萧飞雪飘摇,刮得玻璃哗啦啦作响。从门缝里溜进的寒风,如同幽灵般钻透我们单薄的衣裳吞噬着我们身上的热量。手上的冻疮结痂后一握笔就会裂开,里面的脓血就会流出来弄脏了书本。
吃食堂的同学有点热汤热水,而我们吃凉饭的同学个个冻得瑟瑟发抖。宿舍的馒头冻得成了冰蛋子,吃下去后手脚如同猫咬狗啃一般。其实那时候的一份菜也就四毛钱,条件一般的家庭都是两人合吃一份清汤寡水的水煮菜。而我们穷人家的孩子连每顿两毛钱都是奢侈的。
青春期的少女都是爱美的,我渴望着母亲能够给我买一双新棉鞋,但这个愿望是多么不现实的梦啊。我的床下摆着的是二哥穿不下的一双黑不溜秋的旧棉鞋,鞋脸上打着难看的补丁。我的脚小穿进去根本不打挂,课间操的时候跑起来呱嗒呱嗒跟不上队列,索性把这双旧棉鞋扔进床下的角落里。穿着单鞋的结果是脚上长满了冻疮,晚上到了宿舍上床的时候,伤口的结痂被破袜子粘掉又痒又疼。
我和同村的一个女孩我们两个人的被子搭在一起合铺。通常,我们都是不脱衣服的,只把外套脱掉,穿着毛衣毛裤抱团取暖。天天和衣而卧,虱子也在我们身上安了家。上课的时候哪有心思听课,脊梁上的虱子咬得你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好好地蹭一下。
那年头,家家都是虱子养殖专业户,虱子成群结队一坨一坨在你的身上头上攻城掠地。那天和同学说起虱子,她说那时候回到家,晚上在灯下听见吧嗒吧嗒掐虱子的声音。周末的晚上坐在热炕上,在灯下抓虱子是那时候家家一道独特的风景。
现在和孩子说起虱子,他都一脸茫然地问我虱子为何物。
我上初一的时候,二哥也在读初中。自行车是那时候我们上学的必需品。但那时候家里实在太穷,买不起新的自行车。就连那辆破自行车还是妈妈卖了家里的大黑狗换了三十块钱给了舅舅,他才把他的破自行车给了我们。所以每次上学的时候,都是二哥捎着我,我扛着我们两个人的干粮。
记得有一次,我和二哥闹了点别扭,我们两个人冷战不说话。我背着两大包干粮,二哥推着自行车翻过了村南的山头,下面是个很陡的下坡路。二哥骑上车子,我背着干粮不得劲,跳到后车座上用力过猛。车把在二哥手里不听使唤了,他歪歪扭扭地朝着路边的庄稼地里栽进去,我们两个连人带车摔了下去,庄稼倒了一片。我们两个人也不说话,扶起车子,收拾好干粮一路无言继续朝着学校驶去。
后来二哥去了济南读书,这辆破自行车才真正的属于我。那时候,我看到班里的一个女同学骑着一辆紫色的女士飞轮自行车,听着那如同小蜜蜂般的声音,再看看自己这辆除了车铃不响,哪里都作响的破车子我都羡慕得要死。后来我下了学第一个月挣的工资先去买了一辆三枪女式自行车才算圆了我多年的梦想。
三十年过去了,如今我们都有了家庭轿车。不知道二哥是否还会记得那青葱岁月留下的荒唐往事。
住宿年代,留下了太多的回忆。
青春的第一朵浪花就在此起泛,如今却都各自天涯。
那些青春往事成了一生的美好回忆。
复读的年代的散文
昨天读到了一篇老同学的文章,是关于高中时复读的情况,也是由于偏科才落了第,为了能够光宗耀祖,就去原先的母校继续地上学,而且那一年考得相当高的分数,终于如愿以偿,满足了愿望,成为了一个人才。读了几篇,一直反复在思考一个问题:我复读了几次,为什么就不能如此呢?
往前翻到了初二那一年,去考初中中专,分数确确实实差了太多,但不知是出于何种缘故,或者记不起是为了什么,没有去上高中,而是继续地去读初三。那一年才有的初三,因此,就准备去上初三,继续地考中专。然而读了两年初三,分数也不算太差,但几分的距离,就把一大家子人的希望拉成了泡影。读了三年的初三,年少的我复读成了一个十八岁的大小伙子,本应该出来成家立业,去闯荡一番的,也许是不服了气,或者眼红了本村考上的人,于是,又去读了高中。
三年的高中生涯,成为了我人生最记不清的年华,到底是怎么去度过的,懵懵懂懂的,如在云里雾中一般,迷失了那三年的光阴和岁月。现在想来三年是真的混得一蹋糊涂的,不仅害了自己,而且害了一家的亲人。要是能够有所警醒,或者懂得知恩图报,也就会刻苦耐劳,去用功地读书,也不至于落到个连会考都没有通过的下场。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听到了会考没有过的信息,真的第一次愧疚了,在家里睡了多久,也没有走出痛苦来。
父母是包容的,或者是纵容的,给予我人生最大的宽慰,或者说是一次特别宽大的胸怀,所以,我可以继续地去复读。复读的学费也是惊人的,对于富裕的家庭来说,算不了什么,但对于一个经济窘迫的小家,那就不太容易了。为了我的复读,父母是瞒着我,又去借了钱,是期望着我能够有所出息。起初是怀着内疚的心情去读的书,但坏毛病是改不了的,又在外面租了房子,不肯在学校住宿,而且经常跟人一起出去吃吃喝喝的,因此,一到了高考,就慌了神,又差了几分,在高校的门外叹息和惋惜了。
印象最深的是复读的学校来送通知,是坐了船送来的,就停在了故乡的老家门口,一群的老师走上了岸,打听我家的住所,父母一听到,赶紧地去迎接,把他们接进了家门,就连忙地去烧菜煮蛋。然而,令一大家子的人失望的是名落孙山的结果,还是差了六七分,就又跌入到痛苦的深渊。
看着父母痛苦和伤心的脸色,我深深地忏悔了,而且下了决心不再去复读。夏天的炎热,并没有令我多么难受,也不出去看什么电视,虽说很吸引人,但我就是没有兴趣。在家闷睡了一段时日,我就下田了,跟着父母一起去劳动,也真的想从此后就以种田为生了。村子里跟我差不多大的人都跑来问我是否复读,听到我很果断地不去复读的话后,他们失望地走出了我的家门。
在家辛苦地做活计,或者闷头大睡,都没有消减我内心积压的痛楚和伤悲。一次次地反思,去把从前的岁月再一次地回筛,到底问题出在哪里了,为什么会一次又一次地错失了机会。等把这些问题想清楚了,心里也豁然开朗,那一种不服输的脾气和性格,又让我重新振作了起来,还是决定去复读。
我是一个宁折不弯的人,生来就不愿意服输,也不会因为一次次的失败,就会沮丧和堕落,从此不思进取了。当父亲小心翼翼地跑来问我还去复读的时候,我对他说,这一次考不上了,坚决不再上学,就去弄条大船,出去做生意。下了决心的我,还是信心十足的,是精神百倍的。父母再一次地相信了我,而且又出去借钱,把钱给了我,一个字都没有说,只是劝我早点去复读。
在此之前我已经打听到了一些熟人都在哪些学校复读,之所以如此弄清情况,正因为怕跟他们一起上学,会影响到我自己,再一次地旧病复发,又要出去瞎折腾。离开了这些学校,我又回到了高中时的母校,独自一个人跑去找校长,既谈了复读的事,又把学费降了一些。校长知道我高考时的'分数,自然很高兴,很是欢喜我的到来。
复读了,就要抛弃一切的顾虑,放下思想上的包袱,必须痛下决心去复习。由于所在的班级没有一个熟悉的人,所以,前几个月倒安静的。可我是一个不安分的人,到哪都能够迅速地发展,很快就与几个比我小几岁的学生玩熟了,打成了一片。和同学处关系也就罢了,最关键的是自己竟然喜欢上了一个复读的女生,并且为此深陷进去。她就如一颗闪亮的星星,划破了我爱的天空,把我照得迷迷蒙蒙了。
从八六年十月份到第二年的五月份,我一直就迷失在爱的海洋里,不能走出去。最伤脑筋的是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复读的女孩子。由于我是一心一意地去追求,而且执执迷不悟,死死地纠缠着她,害得她不得不离开学校,回家去复习了。她一走,失落的我就在外面吃饭喝酒,而且去看电影和录像。
真是无巧不成书,也恰在此时,录相室里放的正是自卫还击的事,会考的作文又正好是写这一个人,于是,我顺利地通过了会考,分数还出奇地高。可那个命太苦了,不仅被我害了学习不成,而且不了解这一个人,又失了高分,就没有通过会考。后来,也不知自己是怎么参加的高考,但分数出来了,一看,和会考一样,这是命中注定,会如此奇迹般地发生了,令我都不知如何去面对。
游太阳公社作文
太阳公社是杭州临安一个有趣的农舍,它占地500亩。是一个好像“世外桃源”的美丽地方。
9月的一个早上,我和爸爸妈妈,哥哥一家来到了临安淤潜的太阳公社,我坐在车上琢磨:为什么要叫太阳公社?那里有些什么小动物?太阳公社有没有吉祥物?大约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我们终于来到了这个好似“世外桃源”的地方。
我先看到的是一大片稻田,姑父告诉我这是一块彩色稻田。咦?稻田好像形成了一个图案,是什么呢?我带着疑问跑到山上,往下一看,答案揭晓了:是两头呆萌的小猪!
我又问姑父:“为什么稻田形成的是两只小猪?难道猪是这里的`吉祥物?”
姑父解答了我的问题:“太阳公社的吉祥物是七星瓢虫,但他们这儿的黑猪也颇负盛名!我们过一会儿就出发去看黑猪吧!”
我们做上了一辆“吉普车”,随着“吼吼”的轰鸣声,汽车开动了,不一会儿,我们便到了黑猪舍。“哇!”我叫道,“这是猪舍吗?这么豪华!”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座大草房,我快步走进去,看到将近100头猪关在铁栅栏里。我拿起一株草,顿时,黑猪们蜂拥了过来抢食物吃。我高兴极了,又拿了几株草去喂猪,看着它们吃的那么香,我笑了起来。
这里的猪可听话了!只听到“嘀”的哨声,黑猪们就有序的跑出围栏,跑到游泳池旁。你会问:“什么?猪也有游泳池?”“对,这儿的猪也有游泳池,它们不仅有游泳池,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片草地、一条泥沟。“
黑猪们洗完澡又跑到草地上玩耍,还有些猪跳到泥沟里,欢乐的打起滚来。过了许久,一阵锣鼓声响了起来,大部分猪听话地回到猪舍,可还有小部分猪还在外面玩,无视了这响亮的锣鼓声。不过,又过了一会儿,他们看到大部队都回去了,也急匆匆地返回猪舍。
黑猪们都回去休息了,我们也该回去休息了。我们再次乘上“吉普车”,向休息厅驶去。
后来,我们还喂了鸡,看了天鹅,画了石头画……这真是一次有趣的“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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