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精选32篇)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出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32篇),一起来看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
在5岁的时候,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哥哥看书的时候,我就会静静地坐在他的旁边,等哥哥看完了,我再慢慢地翻开他的书,似懂非懂地读起来。
上学后,我认得了不少的字,便疯狂地爱上了书。
有一次,哥哥在看《三国演义》。故事起于刘备、关羽、张飞在桃园三结义,刘备为了建立蜀汉,恢复大汉王朝的政权,三顾茅庐邀请诸葛亮出任军师。诸葛亮对刘备说:“孙权占据江南,曹操占据北方,主公又占据蜀中,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势。如果主公进攻刘璋取益州,那里粮食很多,又是兵家必争之地,主公要是取得益州,可恢复汉室。”刘备却回答:“军师,刘璋乃我刘姓宗亲,我怎么能够抢他的地盘呢?”听完这一段,我很替刘备惋惜,但是如果他听诸葛亮的话,恐怕早己恢复汉室的势力了。
当我听哥哥读到曹操率领大军去进攻刘备的时候,十分担心刘备的安危,害怕刘备被杀,没有想到当曹军来袭时,刘备他们早己走了,曹操得到的只是一座空城。原来,诸葛亮神机妙算,料事如神,早做了打算。我不禁对诸葛亮佩服得五体投地……
同学们,书确实是好东西。现在,我向大家推荐这一本书,因为它既可以让您了解历史,又可以让您变的更加既聪明又勇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
“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常言道:“天道酬勤”,所以我也常用它们给自己补补。对于这些“营养品”,我家就有一书柜:《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海底两万里》······这些都是我的良师益友,你若问及我的最爱,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你,它是明朝作家罗贯中的《三国演义》。
这本小说讲述了公元三世纪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当我沉浸在书中时,真正体会到“我扑在这本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有时候让我哈哈大笑;有时让我无比兴奋;还有时让我流下感动泪水……这部作品真让我爱不释手。
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还因为我喜欢这里的人物:有忠君爱民具有雄才大略的诸葛亮;奸诈多疑的一代枭雄曹操;仁慈善良,胸怀大志的刘备;勇猛、忠义的关羽,还有心直口快、鲁莽的张飞,还有忠勇双全的关羽。当他刮骨疗毒时我倍感震憾,华佗用尖锐的刀切开关羽皮肉,他帮若无事地下着自己的棋,疗伤完毕,血流一盆,他仍谈笑风生。当读到他夜走麦城被孙权抓获,囚赴刑场,孙权劝他投靠,他不失儒将风采,慷慨就义,让我敬佩不已。我终于明白今天的人们为什么那样敬仰他。
最让我惊叹不已的还是书上的各种计谋,比如:诸葛亮使用空城计骗了司马懿十五万精兵的那段精彩内容——当时诸葛亮城里就剩五千老弱病残的将士守城时,诸葛亮面无惧色、不慌不忙,让兵士把四扇城门打开,每扇城门仅派二十兵士装成扫地,洒水的样子,自己坐在城门上弹古琴。那琴声悠然,音律流畅,在天地间回响。司马懿见诸葛亮这般风采,恐有埋伏,无赖地带领大军撤退了。读到此处我对孔明先生佩服得五体投地。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们要勤读书,读好书。听了我的介绍,相信你也觉得这是一本好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增长的才干。相信你读了也会乐此不疲,如果你也喜欢就和我一起来鉴赏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3
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在孤岛上呆了35年,但他克服重重困难甚至还建立一个小王国。
他,就是鲁滨逊。
他没有助手,没有工具,没有经验,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三四十天。没错,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有了一条船,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精力,付出了无数汗水、克服了许多困难才换来的。相比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的人来说,鲁滨逊是多么坚强啊。他是生活和精神上的强者,一个富有创造的人。
现在,很多人都是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不敢勇敢面对困难软蛋。而且,现在很多孩子都是独生子女,那些家大都长视子女为掌上明珠,不要说冒险了,连小小的家务也不让孩子做,天天都说是说,我的小宝贝啊,你读好书就行了,其他的就等爸爸妈妈做就是了。读书固然有用,但生活却更为重要。想一想,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如果你连家务都不会做,你能生存得了吗?读完这部小说后,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我像书中的鲁滨逊那样在大海遭到风暴,我能向他那样与风暴搏斗,最后逃离荒岛获救吗?恐怕我早已被那大海所淹没,喂了鱼;如果我漂流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我会建庇护所吗?会找食物做饭吗?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呢!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坚强,勇敢,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创造奇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4
我喜欢读书,尤其最爱读《唐诗三百首》,细细品读时,每一首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
我十分喜欢孟浩然的诗,他是唐朝有名的山水田园诗人,他的诗中充满了生活的美好怡然。他的诗句都是淡淡的平易近人的风格,每次朗读他的诗句,都能从能从他的文字中,体会当年的美好,生活之美。“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他的这首《过故人庄》用省净的语言,平平地叙述,几乎没有一个夸张的文案,没有一个使人兴奋的词语,但却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忍不住去窥探是什么这么吸引诗人爱上这质朴的农家田园生活。是农庄的环境和气氛,故人相待的热情,主客之间的亲切融洽。让诗人把政治追求中所遇到的挫折,把名利得失忘却了,就连隐居中孤独抑郁的情绪也丢开了,什么都不去想,就只有朋友之间的敞开心扉交流。
一个普通的农庄,一回鸡黍饭的普通款待,都在孟浩然诗句中表现得这样富有诗意。恬淡亲切却又不是平浅枯燥。它是在平淡中蕴藏着深厚的情味。绿树、青山、村舍、场圃、桑麻和谐地打成一片,构成一幅优美宁静的田园风景画,而宾主的欢笑和关于桑麻的话语,都仿佛萦绕在我们耳边。多么恬静秀美的农村风光和淳朴诚挚的情谊呀!
在纷繁的今日,就要多读《唐诗三百首》来领略其中的美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5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窗口,带我们领略外面的世界。《西游记》也为我打开了一个窗口,让我看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路上的艰辛,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讲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之后,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当我翻开这本书,就被里面敢作敢为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任劳任怨的沙僧所吸引,更被他们曲折离奇的取经故事所震撼。
唐僧师徒取经之路的艰辛,我们都知道,但他们靠自己的坚强和勇敢战胜了九九八十一难。如果我也去西天取经,能像他们一样坚持下来吗?
这让我想起我和爸爸妈妈登山的经历。那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登山。路上,我觉得实在太累了,总想放弃。在爸爸妈妈的鼓励下,我终于爬上了山顶。登上山顶后,我感到空气很清新,白云就在身旁飘荡。俯视大地,漫山遍野都是绿色,隐隐约约听见几声鸟鸣。欣赏到这么美丽的景色,我一身的疲惫烟消云散。
俗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唐僧师徒取得真经的秘诀,就是坚持,坚持!他们路上遇到了那么多妖魔鬼怪,但临危不惧,坚持了下去。如果我不走过那崎岖的山路,哪能欣赏到山顶的美景。以后,我不会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一定要坚持到底。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它让我知道:坚持就是胜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6
暑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宝葫芦的秘密》等,本来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白字文”,看也是三分钟热度,一会儿思绪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时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它不仅讲得津津有味,而且绘声绘色。它就是——《宝葫芦的秘密》。
书中有一位叫王葆的初中学生,他无意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宝葫芦要飞机有飞机,要星星有星星。之后宝葫芦认王葆做它的主人。王葆每一次的想象都能变成真实的。王葆以为拥有了它就会很幸福,可谁知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别人的,还给王葆带来了麻烦。甚至有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竟偷了同学的试卷给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各种烦恼都扑向了王葆,他也非常的懊悔。正当他伤心的时候,妈妈叫他起床了,原来是一场梦。哈哈,结局是不是很惊喜呀!
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也让我们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自己也动手动脑,不能不劳而获。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过不劳而获的时候,就说我小时候吧。那时我也可以称做为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因为我有一个绝招——哭。我一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会给我买。后来爸爸给我送到了少林寺待了一个月。在那里哭也没有人会照顾你。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真正含义,懂得了靠人人会跑,靠山山会倒的道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7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书就是我的营养面包。当我一看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
前几天,老师推荐我们读一本《草房子》。买来后,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书,看到封面上画着一间草房子,我想这本书是讲一个怎样的故事?又会有怎样的经历?于是,我翻开书,先看了简介: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校园生活,亲眼目睹或直接演泽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读到这里,我已按耐不住想快点看下去的热情,打开书一页,两页……
其中,故事中最搞笑的是秃鹤。秃鹤因为头发秃了,为了不让同学用异样的目光去看他,就让爸爸去集市买生姜然后用来擦头,希望自己在七七四十九天长出头发来,并企图用帽子遮掩自己的秃头,结果受到了大家的嘲笑。
可秃鹤的演技,使我不得不佩服。油麻地小学开文艺汇演,需要一个秃子角色,原来柳三并演不好,当大家正打算放弃的时候,秃鹤说:“想来试试这个秃子又有点流胚子的角色。”没想到秃鹤从未演过戏,竟只用了一个上午就把台词背的滚瓜烂熟,到演出的那一天,秃鹤很有自信的把这个角色演得栩栩如生!还获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
这本书很精彩,是值得去阅读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8
这本书是我刚刚看完的,名叫《宝葫芦的秘密》,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孩儿,它很想拥有一个宝葫芦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偶然的机会,王葆终于得到了宝葫芦,让他变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王葆一直在问这些东西怎么变出来的,宝葫芦却死活不说,因为这是它的一个秘密。在王葆去借《科学画报》的时候,突然,它就莫名其妙的变到自己的书包里,为了不让同学们发现,王葆只能躲着同学。原本以为能让自己心想事成的宝葫芦,原来都是骗三岁小孩儿的!因为:“直到有一天,王葆发现了宝葫芦的秘密,原来,这些变出来的钱、食物、玩具、工艺品,都是从别人那里‘偷’回来的”。王葆只能把这个事瞒着。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还是被发现了。情急之下,王葆被迫说出了秘密,说完之后王葆好像放下一个千斤重的担子,异常轻松。后来,王葆被惊醒,噢,原来是个梦呀!
我觉得王葆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只是被自己的欲望蒙蔽住了双眼。只要王葆能踏踏实实的学习,成绩肯定不会差。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我们不能不劳而获,我们也不能像宝葫芦那样,为了讨好主人,为了讨主人的欢心就去偷别人的东西,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要付出辛勤的劳动,不能不劳而获。”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9
罗尔德·达尔曾经说过:“要是你心灵美的话,这种美就会像阳光一样在你脸上闪耀,你看上去便总是会很可爱。”它就是我喜欢的作者,我最喜欢它写的“女巫”这本书。
“女巫”这个词一听就让人不寒而栗,这是一群很可怕的女人。“女巫”的头是秃的,头上连一根头发都不长,脚上不长脚趾,好像被一把刀整齐的切掉了一样,手上没有指甲,只有弯弯的小爪子,像喵星人的爪子一样。“女巫”的眼睛也不一样,它们的瞳孔会一直变色,在她们的眼睛里你可以看到火和冰在跳动,让你浑身起鸡皮疙瘩,她们的口水是蓝色的,就像蓝墨水一样,她们甚至可以用这个写字,它们用尖尖的老式钢笔,蘸着自己的口水就能写字了,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女巫”不是人,她们装扮成女人的样子,学着女人的一举一动和一言一行,做出了让人做呕的样子。
“女巫“的行为更可恶,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情。“女巫”很讨厌小朋友,因为小朋友身上有一种让女巫头疼的气味,她们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伤害孩子身上,她们可以把小朋友变成老鼠,毛毛虫,甲壳虫,火腿,以及变成更可怕的东西,但是孩子们不甘示弱,奋力反抗和女巫斗智斗勇,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最后孩子们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可恶的女巫。
罗尔德·达尔用他的文字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会识别女巫的伪装,并用智慧消灭它们,即使被女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面对,还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消灭她们并战胜她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0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就有我自己喜欢的书,这是我这几天刚在姐姐的书桌上发现,这本书想必大家都知道,大盗贼一共有三本,第一本的书名是会唱歌的咖啡磨,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而第三本是危险的沼泽地,你们有没有看过,那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我先从第一本开始,会唱歌的咖啡磨,刚开始讲的是卡卡斯佩尔的奶奶坐在板凳上,而被大盗贼看见了,大盗贼走了上去,大盗贼看见了卡斯特尔的奶奶有一个咖啡磨,而且还会唱歌,大盗贼就很想要,就抢了卡斯佩尔奶奶的咖啡磨,卡斯佩尔的奶奶却晕了过去。然后经过警察的帮助,把大盗贼给抓住了。
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刚开始的时候,大盗贼就穿着警察的服装,找到了卡斯佩尔的奶奶,奶奶为了感谢警察,就请他吃了饭,而奶奶不知道的是那是大盗贼假扮的,结果大盗贼吃完东西,就绑架了奶奶。因为大盗贼骗了警察,还把警察用绳子绑住,拿上警察的制服,逃走了。而奶奶又找到了被绑着的警察,并且给他松了绑。经过警察和奶奶的努力,终于把大盗贼给拿下了。
第三本危险的沼泽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因为大盗贼一改邪归正,而且帮警察做事,做做坏事,也应该有停止的一次。就像大盗贼一样只要坚持放弃做坏事,人们都会原谅他的。
听了我的讲解,是不是很想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1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它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这本书真实地写出了小孩子的天真、活泼的想法。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孩子,他是一个敢想敢做又很调皮的孩子,他小学六年的美好时光都记录在了这本书上。其中,最有趣的就要数《桑桑把蚊帐当做渔网》这一章节了。
桑桑为什么要把蚊帐当做渔网呢?原来,到了秋季桑桑看别的小伙伴都下河里打鱼了,不过,人家都有渔网,自己却没有。于是,桑桑就把家里搜了个遍,仍是没有找到渔网,他想了许久,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把家里的蚊帐用剪刀“咔嚓咔嚓”地剪了几下,一张新鲜的“渔网”就出炉了。接着,他就拿着自制的“渔网”高高兴兴地跑出去打鱼了。回到家后,虽然和妈妈、妹妹吃到了美味的鱼虾,但当妈妈问桑桑渔网从哪里来的时,桑桑一溜烟儿地跑了出去,结果可想而知,不过妈妈并没有打他,而是不让他用蚊帐,结果被蚊子白白送了许多大红包。每当读到这儿,我都会捧腹大笑。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作者把小孩子的天真、幼稚写得栩栩如生。我们在生活中就是这样,种种趣事都发生在我们身上,比如:因为贪玩儿,把家里的东西弄坏……总之,这本书真实的想法深受我喜爱。
我非常喜欢《草房子》这本书,希望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也能喜欢上,并且去读一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2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有多少本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但是,我只要有时间就总会从中拿出一本封壳已泛黄的书——《夏洛的网》。
指尖拂过泛黄的封壳,我又如饥似渴的读起那熟悉的故事:“弗恩从爸爸的刀下救出了一只小蠢猪,并取名为威尔伯。后来,由于弗恩没时间照顾它,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弗恩舅舅家,与其他动物一起住在农场里。当小猪孤独极了的时候夏洛出现了,它们是对奇怪的组合猪和蜘蛛。但是,一个不幸的消息飘进了农场,小猪威尔伯竟然要被做成熏肉火腿!这时夏洛挺身而出,在网上织出赞扬小猪的话语。这下小猪可有名了!还参加比赛得了奖,它也不会被做成火腿了,而夏洛却要和它告别了……”
又一次读到夏洛临终时的话语,夏洛那轻轻的话语声在我耳畔响起:“我觉得我回不去了……你能将我的卵袋带回去吗……我真高兴你不会成为火腿了。”那是夏洛临终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它即使在最后关头也在为朋友的自由高兴。记得刚读这本书时,我因沉迷其中被妈妈批评了很多次,责令我不务正业并将书放到其它地方,而我总是在干完事后将它轻轻地取回来,每次读完我都会感叹,它们的友情多么伟大呀!我也要尽全力去帮助朋友。
回忆完这些点点滴滴,我又将它放回书架,不禁想到:“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让我们多读好书,走进文学的殿堂!”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3
我最喜欢看《小寓言大道理》,这本书是张琳宇编写。
我认为这本书很有意思,我最喜欢看里面的《斑马换衣服》。
小斑马和小白马是好朋友,常常一起玩耍。一天,他们互相讨论自己的衣服。小斑马非常羡慕小白马的衣服,觉得自己的衣服一点儿也不好看,全是斑纹。小白马见好朋友非常喜欢自己的衣服,就借了件雪白的衣服给小斑马穿。小斑马穿上雪白的衣服可神气了!它得意地在草地上四处溜达,好让大家都看到它的新衣服。一头饥饿的豹子发现了小斑马,豹子张牙舞爪的冲向小斑马,于是小斑马躲进树林里。平时,小斑马只要一躲进树林,豹子都找不到它。而这一次,怎么躲也躲不开豹子。小斑马妈妈看见了大喊:快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小斑马听了妈妈的话,立即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藏到树丛里,豹子怎么找也找不到它了。
看到这里,我有一个感想。《别人是别人而我是我》,我有我的优点,别人有别人的优点。在羡慕别人的同时,要学会发现自身的优点。
我认为这本书还可以让人变得很聪明,有个故事叫《乌龟拔河》。斑马、狮子和乌龟一起拔河。可是最后胜利的却是乌龟,因为乌龟趁它们不注意把绳子偷偷拴在一颗大树桩上,狮子和斑马怎么也拔不动。我的感想是《智慧产生的力量是无穷的》。
这本书对我们很有用,希望很多人来阅读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4
书是一位朋友,充实了我们的生活,带我们遨游知识世界,让我们活得有意义。我是个小书虫,爱看形形色色的书。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托莱摩斯的面包房》。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作家小仓明,绘图者是日本人石仓欣二,翻译者是侯鹏图。封面上画着主人公博鲁特,手里捧着一袋面包,似乎要给别人送面包。
故事内容有很大的吸引力,令人感慨万千:两家面包店老板的技术都差不多,为什么最终的结果不一样呢?原来博鲁特做面包只是为了得到“面包王”大赛的冠军。他太在乎做面包的技巧与烘焙的手法,认为自己的面包不需要再改良了,从而忽略了水的选材是面包口感改良的关键。博鲁特当初选择面包师这个职业是因为做面包让他感到快乐,如今的他被荣誉与虚名蒙蔽了双眼,只为冠军能带给他满足感而做面包。而对面面包房的老板用充满爱与真诚的双手去做面包,用心去体会面包给自己带来的快乐,认真研究面包的选材,做出了香甜可口的面包,从而得到“面包王”比赛的冠军。我为博鲁特感到深深的遗憾。博鲁特原来是个优秀的面点师,因为缺乏创新精神,最终被赤路德先生击败了。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用心地去做每一件事情,你会感到很快乐的,最朴素的东西才是最可贵的。学习和生活不能墨守成规,要不断去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地创新,不断地进取,才能不断地进步。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和人生道理。希望大家也能用心去读一读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5
书,被人们称为文明的“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十分亲切,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阅读一本好书,就像同智慧而高尚的人对话,而不论时间和空间。许多成功人士,也正是从书中汲取了养分,才走上了成功之道。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我也读过许多书,印象最深的一本叫《秘密花园》。这本书是我的最爱,因为它影响了我的学习生活。
这本书,让我一生受用不尽。这本书,让我明白:快乐是给予,而不是索取;快乐是奋发向上,而不是碌碌无为。快乐,离我们尽在咫尺。有些人觉得快乐离自己很近,是因为他们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有些人觉得快乐很遥远,是因为他们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秘密花园”,只要我们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就可以找到开启这座心灵花园的钥匙,就可以让快乐永驻心中。从开始读那本书,我便若有所思!
从那时开始,我便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记得那决赛般的期末考试,我考得十分不好,到家后,受到爸爸妈妈的批评,我变得十分沮丧,直到又一学期的第一次月考。在月考前,我想“以我这样的心态参加考试,肯定考不好。”我猛得想起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于是,我变得坚定,心里想“我要沉着冷静,积极向上,争取考个好成绩,加油!”你还别说,我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从那件事后,我便立志让心中那座“心灵花园”开花结果,生气勃勃,让快乐永驻我的心间!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6
以前我因为贪玩,不喜欢阅读,但自从我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以后我就开始爱上了阅读。
记得那一天我正闲着没事儿干。妈妈拿出《秘密花园》这本书对我说:“这本书可有趣了,让你一看就会停不下来的。”
“怎么可能?书是多么无聊,多么枯燥呀!我不想看!”
妈妈耐心地对我说:“你不想看,那是因为你没有认真地去读,用心地去感悟书中的人物、故事情节及作者的良苦用心。你不妨认真地去读一读这本书哦!”
我听了妈妈的话,捧起《秘密花园》这本书细细品读起来。
读完后,我掩卷沉思。《秘密花园》主要讲了任性、孤僻的小女孩玛丽因一场突如其来的传染病变成了孤儿,她被送往姑父克雷文在英国的庄园。庄园中有一片落了锁的神秘的花园,不准任何人进去。仆人玛莎告诉了玛丽有关秘密花园的事情。在有灵性的知更鸟的带领下,玛丽找到了秘密花园的钥匙。她和迪肯、柯林等几个好朋友一起进入了秘密花园种花、种草、种树、玩耍、游戏,使花园重现生机,柯林也因此恢复了健康和自信,玛丽也成长为一个懂礼貌的人见人爱的小姑娘。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做人、做事的道理:“只有乐观、积极、勇敢的人才能战胜一切困难。”我要向书中的主人公玛丽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坚持不懈、乐观进取的精神勇敢地克服生活中和学习上遇到的各种困难。《秘密花园》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我非常喜欢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7
读了这本《成语故事》以后,我有了很大的收获。我不但学会了很多成语故事,还懂得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非常喜欢读这本书,书里面最吸引我的故事要数“掩耳盗铃”的故事了。
“掩耳盗铃”这个故事讲的是在春秋末年,一个人想要把一口大钟偷走,可是他又担心这口大钟发出的巨大的声响惊动了人们,使自己的丑行暴露。他冥思苦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把自己的耳朵堵上,这样就听不到声音了。结果,他的偷盗行为很快就被人们发现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忍不住笑起来了,一边笑一边想:“这个人怎么这么愚蠢啊,把自己的耳朵堵起来,就以为别人也无法听到声音,真是太愚蠢了!”但是,仔细反思这种行为,我们又何尝没有过这种愚蠢的行为呢?
记得有一次老师留了一道数学题作为家庭作业,我读了读那道题感觉很难。于是为了偷懒,我就直接把后面的参考答案抄在了作业本上,还得意洋洋的认为老师根本不可能发现。结果,在第二天老师讲课的时候让我讲讲这道题的答题思路,我这才傻了眼不知道怎么回答了,那种尴尬的场面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从此以后,我暗下决心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实事求是,踏踏实实。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那些花拳绣腿和投机取巧的行为只能是自欺欺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8
由于一个特殊的原因,青铜和葵花走到了一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虽然贫困,但快乐又美好。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在葵花12岁的时候,被命运召回了自己的城市。从那以后,青铜天天坐在大草垛上,遥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生活是痛苦而又冷漠的,命运活生生地把两个孩子分开。当青铜遥望着葵花时。我想:葵花也在遥远地回望着大麦地,回望着青铜。
这本书,写尽苦难,把苦难描绘到深刻,写尽美好,把美好描绘到极致,写尽大爱,把大爱描绘到充满生机与活力。这本书写出人性中的真善美,写出了孩子的纯真。人去了,但情还在。这里深得人心的美好悲剧吧。当葵花要被带回城市时,全村都震动了,其中有一段这么描绘‘’门外的人一起喊,你们不能带走孩子!‘’葵花走了,青铜一家人都难过至极,尤其是青铜,呆呆地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
这本书中,最让我忘不掉的人物是葵花,她是一个纯真善良又懂事的女孩,她的童年充满了曲折,但每次的困难都让她更加坚强。她为给奶奶治病,甚至一个人跑去江南采银杏,要退学。青铜也让我不能忘掉,他和葵花一样,也纯真善良,但他美中不足是一个哑巴,他默默地为葵花奉献。
青铜葵花是两件不同的东西,但合在一起,是一件艺术品;青铜、葵花是两个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童年。青铜葵花是一首诗,是一首歌,是一幅美丽的画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9
提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淘气包马小跳》了,这本书幽默,搞笑,就像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一样。
书中马小跳是一个诚实,活泼,天真的人,在《小英雄和芭蕾公主》的这本书里,更突出了马小跳的诚实勇敢的精神,毛超是一个废话超多的孩子,他要是说十箩筐的话,那么九箩筐都是废话。但是毛超也是一个敢于表现自己的人。唐飞是个除了吃还是吃的人,爸爸妈妈一直给他买减肥药吃,都不管用,唐飞的爸爸是一个很有钱的总经理,他一直给唐飞买各种好吃的。张达是一个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的人,所以,他老是不说话,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和汽车赛跑。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但是,我还是喜欢马小跳,因为他总是那么有爱心,热爱小生命。当他看到受伤的流浪狗时,会精心照顾它;当他发现流浪狗一直念念不忘主人后,又想方设法为流浪狗找到主人。当主人不再愿意收留流浪狗的时候,他又发自内心用真诚的话语打动了主人,使狗的主人最终改变了态度,从而达成了流浪狗的心愿——回到主人身边。
整个故事当中,马小跳为流浪狗付出了许许多多,而马小跳那种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毅力让人佩服。如果我也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的话,那不管学习上碰到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不怕了。我一定要好好向书中的马小跳同学好好学习,马小跳,你是我的好榜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1
书有很多,我喜欢的是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三国演义》内容丰富有趣,里面人物的智谋、勇猛、忠心让我十分敬佩。
《三国演义》里最常用的智谋是火攻。有诸葛亮火烧博望、火烧新野。有周瑜火烧赤壁。有陆逊在猇亭火烧刘备连营七百里。火攻可以借助大火把大船、营寨烧毁,兵将烧亡。来达到以少胜多的战果。另一个经典的智谋是烧粮仓、断粮道。曹操与袁绍在官渡大战艰难时,曹操听许攸之谋,亲率军马夜劫乌巢,烧毁袁绍粮仓。使袁绍军心皇皇,最后大败。诸葛亮第一次伐魏时,司马懿有守有攻,攻占街亭,断了蜀军的粮道,使蜀军败回汉中。
《三国演义》里勇猛的将军有很多。常胜将军赵云赵子龙,为救阿斗,在百万曹军之中杀了个七进七出。大将关羽关云长,温酒斩华雄,斩彦良诛文丑,威震华夏。虎痴将军徐褚在渭口裸衣大战马超。燕人张飞张翼德,在葭萌关与马超大战几百回合。这些将军勇猛无比,胆量过人。
《三国演义》里忠心的人物很多。将军关羽降汉不降曹,过五关,斩六将,千里寻兄。对刘备忠心耿耿。东吴老将黄盖为破曹军,献苦肉计,被打五十军棍,鲜血直流。五虎上将黄忠,七十多岁,还上阵杀敌。诸葛亮鞠躬尽瘁,忠心复汉,六次伐魏,病死五丈原,葬于定军山。
智谋胜过千军万马,勇猛如狮虎奋力杀敌,忠心为主保国安民。《三国演义》里英雄辈出,各位其主,最后晋帝统一全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2
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各种各样的书,有《三国演义》、《红猫蓝色》、《小可怜历险记》、《鲁滨孙漂流记》、《安徒生童话》、《七根羽毛变公主》、《成语故事》······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街上走着,赤着脚丫,小女孩穿着妈妈的大拖鞋。突然,一辆马车从小女孩的身边的走过,把小女孩的拖鞋带走了,一个小男孩走过来了把小女孩的拖鞋捡起来,说:“等将来有了孩子,可以当摇篮。”小女孩只好光脚,她不敢回家,因为她一根火柴也没有卖出去。小女孩的脚丫青一块紫一块,让人心痛。小女孩冷极了,她坐到墙角边,她点燃了第一根火柴,火柴点燃了,出现了一个火炉,小女孩把手放上去,当她刚想把小脚伸上去暖暖时,火柴灭了。她又点燃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桌子上有蛋糕,苹果,梅子,还有一只香气扑鼻的烤鹅,烤鹅从桌子上跑到地上,正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火柴灭了。小姑娘又点燃了一只火柴,她看见了一颗圣诞树,上面有一百根火柴,老祖母出现了,祖母带着她飞到了幸福快乐的地方。
如果小女孩来到了我家,我要把好吃的都给小女孩,把温暖的杯子给她用,厚厚的棉袄给她穿,带她去旅游,给她玩具,让她过幸福的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一定也喜欢上这个故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3
听到查理九世这个名字,是不是有一种侦探的感觉,对,这本书也就相当于侦探。现在,我来给你们讲一下我的读后感吧!
查理九世的情节非常精彩。而且查理九世还有很多的让我们也想不到题,只有看了答案才能知道。这本书就像有魔法似的在追着我们,而且每一部都很好看。你们读着读着也都会沉浸于中,感觉自己就在书中。
只要我给你们讲,你们肯定很好奇这本书的名字。我也就是听别人说的,就去买了这本书,而且我的表弟也开始喜欢看这本书了。每天跑到我家说查理九世呢?我要看。唉!弟弟可真事迷上了我的书呀!
在这本书当中有一部很好看,讲的是有一个科学家在养一种虫子,刚好被查理看见了,它去告诉大家……最后打败了科学家。
在生活中,我每次有时间我都会去看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到很有趣,没有其它书能比上这本书。因为我以经常把这本查理九世当成了我家里的第一个秘密书。我只会让我弟和我一起躲在我房间里看。而且我有一次去我的表弟家,我一进家门。表弟就拉着我去他房间。我刚进去,就发现我弟书柜上好多查理九世的书,我跑过去看。新出的也有了。我和弟弟就坐在床上看了起来。
查理九世是我第1本最爱看的书了。现在我家还有查理九世的书的。
希望你们也能去看一下我说的这本书,保证看一部就一定会感觉非常精彩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4
我看过许多书,但是只有一本书让我过目不忘,那就是笑猫日记中的一册《会唱歌的猫》。这是我仰慕已久的杨红樱阿姨写的,杨红樱阿姨是一名老师作家。
哎,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本书我是在书店里看到的,当时我看到书名时疑惑不解,心想:一只猫怎么会唱歌,我带着疑问看完了整本书。接下来让我给你们讲讲这本书的内容吧!本书中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一只叫二丫的小猫,他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决心学会说话。二丫跟着八哥无时无刻地练习,还练出血来。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二丫学会了人类的语言,帮助老人卖出了许多的报纸。在圣诞节那一天,二丫梦见他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病房,里面躺着一位美若天仙的女人。在出车祸时,她将自己的孩子紧紧的抱在怀里,自己却被车撞伤变成了一动不动的植物人。每天都为妈妈整理衣物和洗漱,并且给病房里的百合花浇水,希望就在百合花开放的那一天妈妈就会苏醒。小女孩依依每天放学都要来到病房为自己的妈妈唱《鲁冰花》,这是她妈妈最喜欢的一首歌。夜以继日,已经成了依依的习惯。小女孩的举动感动了二丫,他学会了这首歌,在每个漆黑的夜晚,这个病房内就回荡着这首歌。最后在百合花开放的那一天,依依的妈妈终于苏醒。
二丫为了帮助别人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来帮助别人,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所有人传扬,二丫虽说是一只猫,但是他的举动胜似过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5
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书,起初它让我很生气,因为与我期待的礼物不同,于是我就把它堆在书桌的小小角落。在偶然的一个平静午后,我随手一翻,它就此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更丰富了我的心灵。
以前的我一遇到挫折,就只会摆一张苦瓜脸,埋怨这个,抱怨那个,成天只想为什么他比我聪明?为什么她成绩那么好?从不去想想他们背后的努力,直到我和心灵鸡汤”这本书相遇,才知道原来会成功,是因为他们付出自己的心力比别人还多,花的时间比别人还长,所以才会有这么璀灿的成果。
这本书提醒了我,不要让自己整天都活在埋怨的'世界,这会摧毁自己的信心和勇气,人要往好处想才会有更美好,更光明的未来。这本书在我伤心时安慰我,鼓舞我信心勇往直前;在我失望时告诉我,振奋我精神继续努力。
书中有一篇令我印像很深刻的故事,有个小男孩,每次他遇到困难和挫折,就选择放弃,所以做事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但是直到有一天,学校来了位新的自然老师,那位自然老师陪着他一起克服许多事,即使失败了也没关系,仍笑着帮他加油,从此之后,他就重拾信心,懂得只有重新再来一次,努力的克服它,人生才有进步的动力。
因为有了这本书,我学会了许多人生的小道理,所以现在的我对未来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从希望中发现生活处处是美。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6
近来,我读了一本名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这是一本自传体的作品。这是一位又盲又哑又聋、从小体弱多病的弱女子。读过这本书的朋友们一定会被海伦凯勒的不屈不挠,永不屈服的精神所深深感动与震撼吧!如果你还想了解作者,那么就让我来做一下介绍吧。
海伦在19个月时,因一场重病而导致双眼失明,双耳失聪以及失语。这”三失“让海伦变得愈来愈暴躁、任性和孤独。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就这样的过了六年多,海伦6岁零9个月时,她的生活有了截然不同的改变。那是1887年3月3日,一位充满爱心与耐心、曾经接近失明、当时只有20岁的莎莉文老师引导海伦走出了黑暗。她费尽心思的教海伦知识,使海伦感受到了语言的奥秘,领悟出了之中的道理。海伦凯勒从此如饥似渴,凭着自己顽强不屈的毅力再加上莎莉文老师细心、耐心的指导及帮助下,海伦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聋盲人。之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海伦凯勒渴望有三天光明,但这只是奢望,而我们已经有了四千多天的光明,但我们去感受那大自然的美丽了吗?没有。我们要从这一刻开始,走进大自然聆听乐曲的妙音,鸟儿的歌唱。
我们不要再埋怨上天,好好珍惜现在所有的,用微笑战胜一切,顽强不屈克服种种”拦路虎“,记住一句话:”忘我就是快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7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生中可能会读过成千上万的书,可在我的记忆长河中只有《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让我钟爱。
最近,班里流行看一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我好奇心强我就迫不及待就买来了。以前,我也是个“读书贫困户”,可直到遇上这本书就成了一个“读书人”。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融入了许多童话因素,和一些科幻在里面。这本书主要更接近人类现在欲望的真实性,然而又会在里面加上一点“趣味”这一方佐料,让这本书变得好吃。
我在今年迷上了这本书那是因为,自己的童年时期总会有一些丑小鸭变白天鹅的美梦,就因为这些因素童年的生活才会变得无忧无虑,自由自在。而这本书就恰似童年时的那些美梦,每次都那么巧。这本书的语言也更接近自己平常的话,会让我们变得入情入境,尽管自己水平再低也能读懂。
这本书的内容恰似一本小朋友画的画,这本书把爸爸变成了【第1句】:8厘米的小人整天在儿子的口袋里度日,就形象的刻画了一个幽默,有趣,有责任心,乐于助人的爸爸和一个整天旷课,有趣,有时笨,有时聪明的儿子——杨歌。这本书也似几首不同的歌,有欢快,但有时又有点悲伤,并且有的情节也惊心动魄,弄的我看完一章又一章......
书籍虽说是进步的阶梯,但有的书也会把我们引入犯罪道路。什么年代读什么书,像我这样对童话的追求者,自然而然就选择了一本有趣而又有童话风格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看书了,曾经读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书中的故事是这样说的,在所有教育过我的人中间,我印象最深的是我表哥涛涛,到现在我还非常清楚地记得他对我说的话,“姐姐要对自己的妹妹好,就算他打你了,惹恼了你,你也不能还手,要忍,这才有姐姐的样子。”那时我妹妹小,很可爱,也被家人宠得“唯我独尊”,她常常毫无道理的来烦我。刚开始,我没怎么在意,甚至还觉得好玩,一味纵容,结果她更加肆无忌惮。
终于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还了一次手。顿时,妹妹的鼻涕眼泪就下来了。这件事被表哥知道了,他到我家,责问我:“你怎么能打你的妹妹呢?虽然她打了你,但是你作为姐姐,这点挠痒痒似的算什么?凡事要讲一个忍字。”我听了觉得有些不服气,但我平时最佩服他,和他也最谈的来,所以只是看着别处翻了翻眼皮,不出声。表哥好像没有感到我的不快,但是语气缓和了一些,接着说:“你看看她才几岁,她什么都不懂,你和她计较什么?你应该有姐姐的范,还是那个子忍!”我刚要辩驳,他竟料到似的不容我开口:“你看她多可爱,是你的妹妹,你对她还手,有失姐姐的范,更是以大欺小。所以你凡事都要想到那一个字……”于是,我也大声说:“忍——”我们相视而笑。很奇怪,表哥的开导,我也不感到委屈了,我向妹妹道歉,妹妹也原谅了我,我们和好如初,以后也没有再发生不愉快,从书里,故事里我学到了怎样做一个好姐姐,学到了很多知识,我最喜欢这本书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人充实,又使人快乐。
小时候是爸爸妈妈读书给我听,后来学会拼音就自己看有拼音的书,到现在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就自己看,我最喜欢看《野生动物画报》。在我的要求下,妈妈给我订了一年,它是每月一期,每到10号的时候我就盼它早点到来。每当书拿到手的时候我就迫不急待地读起来。刚拿到书的几天,课间十分钟在操场根本看不见我的身影,我在津津有味味地读书呢!就连在家上厕所的时候,我都要看一会儿。这本书包括奇趣大自然、野性大地、真相实验室、森林故事会、超级冒险家几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奇趣大自然和森林故事会。奇趣大自然讲的是一些大自然的奇趣的动物和植物,有一期介绍了隐居在马达加斯加丛林中,古怪又神秘的叶尾壁虎家族七兄弟,让我大开眼界。森林故事会的一则故事《落难公主重返鬣狗国》紧揪着我的心,让我一直期待下一期的故事内容,它运用拟人的手法,写出了鬣狗如何战胜狮子,夺得领地,又如何失去,之后又重新夺回王位的故事,故事内容引人入胜,优美的词句让我看了一遍还想看一遍。
同学们,读书既能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又能开阔我们的眼界。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30
《苍之涛》这本书,是在买电脑游戏的时候附赠的。在刚买这套光盘的时候,它并没有受到我的注意;但是,到了今天,光盘都已经丢了,这本书,我却还一直珍藏着。
这本书,虽然不到一百页,但是,它凝聚了创作人员的心血。每一个人物、场景,都被刻画得活灵活现;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是经过字斟句酌写出来的。它虽然像游戏攻略,但是,却有一番独特的风味——
公元前六百二十九年,令狐国。
少女车芸正在研究木甲之术。但是晋国已经将令狐国的国都团团包围。车芸使用自己的木甲兽带着令狐国君从秘道冲出重围,但是没有能够成功。在狱中,车芸结识了慕容诗与桓远之。之后,他们三个人的得知了一个消息,如果得到了三件上古神器,就可以用昊天轮扭转时间,实现心中的愿望。
与此同时,“云界七使”为了完成一件任务,也开始收集上古神器。这两个团体,每一个都获得了上古神器的其中三样。他们,在昊天宫内进行了最后的决战。
到了这时,车芸才知道,原来慕容诗与桓远之都是千年之后的人。大决战之后,云界七使消失了,昊天宫也被关闭了。车芸因为与桓远之的战斗受了重伤,死在了昊天宫里。
千年之后,昊天宫的大门重新打开。桓远之,在慕容诗面前怆然一跪。
故事到此就戛然而止了,给人留下了无限的遐想。没有任何一篇武侠小说或任何一篇攻略能像《苍之涛》这么有风味。
慕容诗与桓远之,在国家与友谊之间作出了选择。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3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淘气包马小跳》再本书在我上一年级时候看见四年级的大姐姐在上阅读课时借给她弟弟看的,当我看见这本书书面上的一个小男孩时,我就开始丰富地想象了:这小男孩是不是很淘气?为什么他头上要戴一个鸭舌帽?他叫什么名字……总总问题让我不经想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放学后,我就一直缠在妈妈身边,向她要这本书,妈妈为了让我更好的用功学习便说:“宝贝妈妈答应你,但是你必须要连续考四个一百分,我就帮你买全套,而且每天唤上都读给你听。”这时我的心情又高兴,又失望。之后的几天,我认真完成作业。每天都学习到八点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到四个一百分。在放学时,我的心情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这本书中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个正直,勇敢,内心充满爱心的人,我相信世界上很少有人是这样的,更让人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天真老爸,和宝贝妈妈,他们是多么的善良,天真!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犹如一杯水中的巧克力,看起来就像在细细地品尝这美味的茶一样。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在我孤独的时候,让我走进一个童话世界,在我迷茫时,让我无比的依赖。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快乐的成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32
今天中午,我找了一本书叫《狼王梦》,故事中讲了一只狼从小被欺负。
故事中主要人物有,双毛,紫岚,紫凤,还有狼王巨猛,《狼王梦》是主要讲了狼族之间的故事。
双毛和紫凤是紫岚的孩子,双毛从小就被欺负,连紫岚和紫凤都欺负他。
一次,双毛它们去捕猎,双毛找到一只鹿并把它咬死在地,双毛把它拖到紫岚和紫凤身边,让它们先吃,它们毫不客气的吃完之后只留鹿的骨头给双毛吃,双毛每天都吃不饱。
一天双毛没捕到猎,伤心的回到狼巢,回来后紫岚听到双毛没有捕到猎,便和紫凤扑去狂咬双毛,双毛到处都是咬痕,除了头部没事。
双毛在紫岚的养育下,逐渐成了一只真正的大狼。双毛捕猎时遇到了阿力,阿力是头棕色的狼,体型比双毛大而且还带来了狼群,双毛这次又被欺负,紫岚看到了跑到双毛面前并赶走了狼群,回到狼巢紫岚又咬了双毛,双毛又受伤了。
一次双毛大胆的要挑战狼王巨猛,并想得到狼王的称号,结果双毛被巨猛打的到处都是伤痕,落荒而逃,双毛走过的地方都是血。
回来紫岚把双毛打到石头上,并狂咬双毛的尾巴,双毛眼泪直流,之后双毛爆发出了自己的潜能,并把紫岚咬伤,原来紫岚在几年起就得知双毛有很大的潜能。
双毛到了阿力的地盘,阿力带着狼群向双毛冲去,狼群和阿力身上受重伤,双毛向狼王挑战并打败了狼王,成为了新一届狼王。
这本书既让人感到悲伤,又让人感到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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