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的宣传讲稿范文
同学们:
有一首歌,你们一定听过,也一定会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这首歌里唱的“花朵”是谁呢?对!你们就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从“花朵”这个词你们一定感受到祖国人民对你们的关心、呵护。是的。为了你们,为了祖国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多方面地关心爱护你们,还在1991年9月4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差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
关注成长的摇篮——家庭保护
有这样式个真实的故事。家住乡村的李某是一个9岁的女孩,因为家里穷,父母一直没有送她去上学。李某有个弟弟,今年刚好7岁,父母准时将他送进了学校。李某提出要和弟弟一起读书,父母却说,女孩子读书有什么用,家里也很困难。其实李某知道家里穷只一个借口,最根本的原因是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即使家里条件好了,父母也不会赞成李某去学校读书的。当地学校及教育部门发现后,多次做李某父母的工作。但李某父母认为让不让孩子上学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
这个案例就涉及到如何保护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问题。接受教育是公民全面发展的前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包括女童在内的未成年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但是,从全国范围看,仍有一些贫困地区的女被迫失学。对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依法保障她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上面的案例就涉及到家庭对孩子的保护问题。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家庭保护的措施的规定是详细的、具体的,除了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外,还规定了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其主要体现在法律条文的第8条至第12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关于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扶养和监护义务的规定。如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②关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教育义务的规定。第9条指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有让未成年人接受法定教育的义务。它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③关于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的责任。上面讲的李某的父亲,由于不懂法律,侵害了李某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劝告下,醒悟过来,立即将李某送进了学校。
给予健康的培养——学校保护
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第1句】: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确项基本权利,学校作为实施教育的专
门机构,更有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也就是说,学生犯了错误,学校老师首先要进行教育,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学生赶出校门。随便开除学生,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第2句】: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既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
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学校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工作。
首先,学校的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如果发现有危险,要立即修复,消
除隐患。比如有些教室年久失修,墙壁上出现裂缝,就有可能发生意外。学校老师知道后,不及时维修,还让学生在里面上课,那么,一旦教室倒塌,赞成学生伤亡,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其次,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春游、看电影或者参加集会、进行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必须做好组织工作。活动前老师要讲明注意事项,并且做好应急准备,活动中,老师不能离开学生,要自始至终照看好学生,防止发生意外。
再有,学校要保证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比如教室的光线不能太暗,桌椅的高度要合适,黑板离学生不能太近。学校还要提供符合规定的卫生设备,并且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种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娇治工作,比如经常为学生检查视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组织学生打预防针或吃预防药,以保证学生创身体健康。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就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校有责任保护在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学校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平时的监管方面,也体现在确保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的安全方面。
【第3句】: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
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让未成年人德智体全面发展,是各类学校工作的.方向,也是每个受教育者的努力目标。德,是指要有正确的世界观,有高尚的品德和行为;智,是指能够比较全面地掌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建设祖国的本领;体,是指要有健的体魄,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这三方面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因此,国家教育部门对学校的课程设置做了明确的规定,学校除了进行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文化课的教学外,还必须有思想品德课和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学校不得随意取消这些课程。多年来,我国各地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祖国需要的合格人才,但是,也有些地方出现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尤其是学生的体育,往往得不到重视。
1990年1月,国家体季在全国各学校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把测验项目分为5类,对不同年龄的学生制定了不同的标准。达标等级分为及格、良好、优秀三级,学校可以根据场地、器材情况选择测验项目,但5类项目的测验必须在此年内完成。
近几年,不少省市又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中,增加了体育的内容,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总分。这些措施,都使忽视体育的现象有所纠正。
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事业的单位。我们每个人从小到大一般都要经历学校教育这一个过程.学校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除了给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培养教育外,还表现在对未成年人其他生活权利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保护也规定行十分详细,除了上面讲的第16条和第17条,是关于学校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的规定,还包括以上两个主要方面:①关于学校教育的方针和内容的规定。如第13条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人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的教育、帮助,不得歧视。”②教职员必须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如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和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提供优化的环境——社会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保护也提出了具体的规定,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并为优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环境提供优良的服务。
有这样一个故事。涂某是中学初二学生,在班级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可在最近的几次考试中,学习成绩急剧下降;而且出现旷课现象。老师找涂某的父母谈话,希望能够查明原因。后来经父母仔细调查,发现涂某放学后就钻进离学校不远刚开的电子游戏厅打游戏,而且游戏厅二楼还设有通宵影剧放映厅,里面经常放映一些黄色影片,出售一些黄色淫秽书籍。于是涂某的父母将向有关部门反映电子游戏厅的违法行为,认为他们不应将此性质的娱乐场所工在学校附近,不但没有表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而且公然播放黄色影片。因此要求有关部门责成该游戏停业搬迁,并赔偿对涂某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失。
游戏厅开在学校附近合法吗?是否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呢?成了这个案件争议的焦点。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社会保护措施的规定很清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关于建设和完善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如第21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②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有益健康的作品。如第24条规定:“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的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录象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第25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③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优化的社会环境,如第27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育、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活动的室内吸烟。”听了这些介绍。你们一定知道那个游戏厅的下场吧!它将难以逃避法律规定的责任。
实验专门的保护——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除了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还规定国家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实施一种专门性的保护,这就是司法保护,分为一般司法保护的特殊司法保护。一般司法保护是指不论未成年人受到何种侵害,只要是发球司法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司法机关便应行驶职责实施全面的保护。特殊司法保护仅针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中的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如第41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第42条规定:“14周风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这样规定并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是无所谓的事,而是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和认知能力等方面的具体特点,对于已经犯了罪的未成年人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以利于他们更好地改过自新,成为新人。
规定明确的措施——法律责任
另外,《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法律责任中,更是规定了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及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向主管部门要求处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等程序方面的保护措施。
同学们,刚才我简单地介绍了与大家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这部法律,大写就会更加健康地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全面发展,不辜负祖国人民的期望,将来建设加美好的祖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制宣传讲稿
同学们:
有一首歌,你们一定听过,也一定会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这首歌里唱的“花朵”是谁呢?对!你们就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从“花朵”这个词你们一定感受到祖国人民对你们的关心、呵护。是的。为了你们,为了祖国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多方面地关心爱护你们,还在1991年9月4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差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
关注成长的摇篮——家庭保护
有这样式个真实的故事。家住乡村的李某是一个9岁的女孩,因为家里穷,父母一直没有送她去上学。李某有个弟弟,今年刚好7岁,父母准时将他送进了学校。李某提出要和弟弟一起读书,父母却说,女孩子读书有什么用,家里也很困难。其实李某知道家里穷只一个借口,最根本的原因是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即使家里条件好了,父母也不会赞成李某去学校读书的。当地学校及教育部门发现后,多次做李某父母的工作。但李某父母认为让不让孩子上学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
这个案例就涉及到如何保护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问题。接受教育是公民全面发展的前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包括女童在内的未成年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但是,从全国范围看,仍有一些贫困地区的女被迫失学。对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依法保障她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上面的案例就涉及到家庭对孩子的保护问题。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家庭保护的措施的规定是详细的、具体的,除了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外,还规定了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其主要体现在法律条文的第8条至第12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关于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扶养和监护义务的规定。如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②关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教育义务的规定。第9条指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有让未成年人接受法定教育的义务。它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③关于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的责任。上面讲的李某的父亲,由于不懂法律,侵害了李某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劝告下,醒悟过来,立即将李某送进了学校。
给予健康的培养——学校保护
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第1句】: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确项基本权利,学
校作为实施教育的专门机构,更有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也就是说,学生犯了错误,学校老师首先要进行教育,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学生赶出校门。随便开除学生,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第2句】: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既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
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学校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工作。
首先,学校的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如果发现有危
险,要立即修复,消除隐患。比如有些教室年久失修,墙壁上出现裂缝,就有可能发生意外。学校老师知道后,不及时维修,还让学生在里面上课,那么,一旦教室倒塌,赞成学生伤亡,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其次,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春游、看电影或者参加集会、进行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必须做好组织工作。活动前老师要讲明注意事项,并且做好应急准备,活动中,老师不能离开学生,要自始至终照看好学生,防止发生意外。
再有,学校要保证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比如教室的光线不能太暗,桌椅的高度要合适,黑板离学生不能太近。学校还要提供符合规定的卫生设备,并且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种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娇治工作,比如经常为学生检查视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组织学生打预防针或吃预防药,以保证学生创身体健康。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就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校有责任保护在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学校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平时的监管方面,也体现在确保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的安全方面。
【第3句】: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
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让未成年人德智体全面发展,是各类学校工作的方向,也是每个受教育者的努力目标。德,是指要有正确的世界观,有高尚的品德和行为;智,是指能够比较全面地掌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建设祖国的本领;体,是指要有健的体魄,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这三方面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因此,国家教育部门对学校的课程设置做了明确的规定,学校除了进行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文化课的教学外,还必须有思想品德课和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学校不得随意取消这些课程。多年来,我国各地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祖国需要的合格人才,但是,也有些地方出现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尤其是学生的体育,往往得不到重视。
1990年1月,国家体季在全国各学校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把测验项目分为5类,对不同年龄的学生制定了不同的标准。达标等级分为及格、良好、优秀三级,学校可以根据场地、器材情况选择测验项目,但5类项目的测验必须在此年内完成。
近几年,不少省市又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中,增加了体育的内容,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总分。这些措施,都使忽视体育的现象有所纠正。
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事业的单位。我们每个人从小到大一般都要经历学校教育这一个过程.学校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除了给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培养教育外,还表现在对未成年人其他生活权利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保护也规定行十分详细,除了上面讲的第16条和第17条,是关于学校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的规定,还包括以上两个主要方面:①关于学校教育的方针和内容的规定。如第13条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人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的教育、帮助,不得歧视。”②教职员必须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如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和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法制的工作总结
【第1句】:加强领导,确保组织落实。
为了认真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立了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分室,负责普法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以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落实。党工委今年多次研究并召开专门会议布署安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过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质,达到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民生和谐,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的目标。
【第2句】:搞好宣传,确保措施落实。
【第1句】:通过培训深入宣传。通过举办“六五”普法培训班,组织干职工认真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与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六五”普法的深入开展。
【第2句】:通过法定纪念日分类宣传。充分利用“【第12句】:4”全国法制宣传日认真组织好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第3句】:通过新闻媒体扩大宣传。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认真做好开展“六五”普法、“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启动阶段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新闻报道工作,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好的`经验、做法,扩大社会影响。
【第4句】:建立健全普法教育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全面实施普法教育工作,达到普法教育的制度化、经常化,在原有“五五”普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六五”普法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并将普法工作作为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其他中心工作一起考核兑现。同时加强平时的督办检查工作,对积极参与学习的个人及时进行通报表彰,对不参加学习的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有力地促进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3句】:联系实际,确保学用结合。
【第1句】:明确学习内容,制定学习方法。我们按照普法的内容,重点学习党的xx大、新党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劳动法》、《信访条例》、《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在学习中,我们一是利用每周星期一集中学习,由管委会主任、科长授课;二是各科室开展定期学习。各科室根据各自的情况,结合业务培训学习,制定计划,安排时间,采取定期分科室学习的方法;三是开展一帮一学习活动,由先进带后进,以点带面,全面展开的学习方法;四是大力提倡自学,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将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弄懂弄通。
【第2句】:联系工作实际,坚持学用结合。我们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充分利用与企业家接触多的优势,认真宣传贯彻《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并加以灵活运用,加强法制管理,达到了很好的效果。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内部管理,开展文明单位、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治安情况一直保持良好,截止目前,我单位无行政违法案件,无群体性集体上访事件,无打架斗殴、无刑事案件,维持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XX年,我们按照上级要求,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六五”普法的前期工作,达到了一定的普法效果。今后,我们要继续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工作,要充分联系实际,解决好本单位的实际问题,要加强宣传力度,依法行政,掀起普法教育活动的新热潮,努力创造良好的科技法治秩序和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会议记录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对于促进未成年人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两篇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会议记录,欢迎阅读!
未成年人保护法会议记录【一】
时间:201X年1月
地点:中街居办公室
主持人:余娟
参加人:居干、青少年、群众
会议内容: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
【第1句】:全面启动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上半年,将对“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进行重点部署,要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迅速制定推进措施和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第2句】:全面推进青年中心建设。建立青少年工作活动阵地,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活动,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载体和依托。各社区要积极推进青年中心建设,在巩固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青年中心的组织建设和项目建设,健全制度,培养骨干,积极鼓励扶持社区青少年社团发展,推广“爱心超市”项目等。
【第3句】:着力深化“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进一步完善社区、学校、家庭“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深化推进“问题青少年”帮教工程,在明确定性、合理分类,扎实做好结对帮教工作和完善帮教档案的基础上,各社区市要努力建立社区“问题青少年”动态管理系统,充分发挥“问题青少年”帮教志愿服务团的作用,要扎实推进“未成年人零犯
罪社区”和“无毒社区”创建工作,年内各区市要各确定2处基础工作较好的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并取得切实的成效。同时,金融社区要积极围绕建立社区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评估体系和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开展试点工作,年终取得明显的阶段性工作成果。
【第4句】:围绕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各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协调成员单位以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骨干,自主或联合组织开展校园周遍环境整治、打击“黄、赌、毒”等“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集中整治行动,大力推进中小学校“校园净化工程”、“少儿文化建设工程”,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会议记录【二】
班级:二(1)班
班主任:
活动时间:201X年12月4日周二
活动地点:教室
活动目标:
在全班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使全体同学了解此法律,让同学懂得用法律工具来保护自己。
帮助同学了解一些知识,做一个懂法知法的好学生,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活动设计:
【第1句】:简要介绍一下《未成年人年保护法》,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师:同学们,大家好!
师:"五好”对于同学们来说已很熟悉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每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让校园更和谐,社会更美好,祖国更昌盛,那就请不断完善自己,一起来做到“五好”!下面我们一起来文案怎样遵纪守法。
校园里,有许许多多不同的规定,约束着每一位同学,这是同学们应该遵守的,也是必须遵守的。对每个人而言,学校规定是一样的,一个好的校园,不仅仅是同学们成绩好,素质高低也很重要的,咱们的校园的校训不是人和兴校吗?也就是说只要每一位同学能时刻想到遵守校园的规定,那我们的校园就不是很融洽,更兴旺吗?就校园而言是这样,对于一个国家也是如此。
我们是祖国的希望,让我们以国家昌盛为先,人民利益至上,勤奋自勉,奋发有为,创造自己美好的未来,创造祖国美好的明天!那么对于我们同学现在所应该遵守的法律是什么呢?今天就老师带大家走进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2句】:诉说故事:
家住乡村的李某是一个9岁的女孩,因为家里穷,父母一直没有送她去上学。李某有个弟弟,今年刚好7岁,父母准时将他送进了学校。李某提出要和弟弟一起读书,父母却说,女孩子读书有什么用,家里也很困难。其实李某知道家里穷只一个借口,最根本的原因是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即使家里条件好了,父母也不会赞成李某去学校读书的。当地学校及教育部门发现后,多次做李某父母的工作。但李某父母认为让不让孩子上学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
【第1句】:请大家猜猜这个故事是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哪个部分
【第2句】:大家谈谈对这个小品的感想?
【第3句】:请同学们谈一谈看完小品后的`感想。
师:从刚才这个故事中我们知道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学习,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能打孩子,对孩子要绝对尊重。
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3句】:讲诉故事
涂某是中学初二学生,在班级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可在最近的几次考试中,学习成绩急剧下降;而且出现旷课现象。老师找涂某的父母谈话,希望能够查明原因。后来经父母仔细调查,发现涂某放学后就钻进离学校不远刚开的电子游戏厅打游戏,而且游戏厅二楼还设有通宵影剧放映厅,里面经常放映一些黄色影片,出售一些黄色淫秽书籍。于是涂某的父母将向有关部门反映电子游戏厅的违法行为,认为他们不应将此性质的娱乐场所工在学校附近,不但没有表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而且公然播放黄色影片。因此要求有关部门责成该游戏停业搬迁,并赔偿对涂某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失。
【第1句】:请同学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第2句】:游戏厅开在学校附近合法吗?是否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呢?
【第3句】: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社会保护措施的规定很清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关于建设和完善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如第21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②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有益健康的作品。如第24条规定:“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的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录象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第25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③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优化的社会环境,如第27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育、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活动的室内吸烟。”听了这些介绍。你们一定知道那个游戏厅的下场吧!它将难以逃避法律规定的责任。
【第4句】:法律知识竞赛:
【第1句】:下面有20道选择题,我们来比赛。我先来读下参赛规则:每个小组派三人参加比赛,支持人读完题目可抢答,哪个小组回答的多,就可获胜,答对题者可获得精美礼品一份。(附:比赛题目)
开始比赛~~~~
【第5句】:班主任总结发言
同学们的这次班会召开得很成功,愿大家在生活能运用好法律这个武器,懂得自我保护,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同时我们也要认真履行好各项义务,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
【第6句】:结束语:
这个国家是属于大家的,而它的和平也得靠每一个人来维护,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国家就像一个大家庭,也得有它的秩序!记得中国一位名人说过:“国家以法制为先,法制以尊行为为要,能尊行而后有法制,有法制而后有国家,这句话便告诉我们:一个国家,想要达到繁荣昌盛,必须立下法制,而有了法,人人就得遵守。这样人民才会幸福,国家才会安康,那世界会变得更美好!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就像那刚冒出头的小树苗,稍有不慎便会弯曲,从而走向歧路,在校的我们,要用校规来约束自己,让未成年熟的心受到保护,让它健康成长,最后我希望在座的每一位同学,老师以及社会上的每一个公民,能时刻捍卫神圣宪法,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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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句】: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
【第2句】:2023年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会议记录
【第3句】:2023年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
【第4句】:讲规矩有纪律研讨会会议记录
【第5句】:“两学一做”第三阶段会议记录
【第6句】:中心组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会议记录
【第7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会议记录
【第8句】:严守党规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
【第9句】:202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会议记录
【第10句】:幼儿园后勤组工作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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