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报纸或进行社会调查,摘录或写一则表现当代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新闻,并发表自己的感想。
,男,汉族,重庆长寿区人,1974年4月出生,1992年12月入伍,中共党员,警衔。
2008年9月下旬,受强台风“黑格比”影响,广西普降暴雨,江河水位暴涨,引发洪涝灾害。
9 月25 日中午,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新朱村一村民不慎掉进黄练河中,被暴涨的洪水围困在河中在建大桥的桥墩上,生命危急。
接到报警后,时任贵港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大队长的立即率领战友们紧急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面对快速上涨的洪水和被困群众的急迫呼救,同志临危不惧,舍生忘死,冲锋在前,奋力下水救人。
当他游出50 多米远时,不幸被突然袭来的洪峰卷入桥墩下湍急的洪流中,壮烈牺牲,年仅34 岁。
黄建平同志舍己救人、无私无畏的英雄壮举,弘扬了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践行了“人民消防为人民”的光辉誓言,树立了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什么感想?
对这部法律的感想有:
【第1句】:体现了以人为本为核心,保障了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这部法律,可以让我们知道如何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2句】: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这部法律明确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大代表对县级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发言稿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发言提纲 长葛市代表团 王海全 听了大家对《政府工作报告》的讨论后,感到大家说得都很好,我感触也很深。
张市长作的《工作报告》真切实在,我认为体现出三个字。
一是“实”。
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实事求是。
二是“新”。
描绘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富有新意。
三是“高”。
对今后许昌科学发展的阐述高屋建瓴。
五年来,许昌在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中争当第一,那么在三化协调、富民兴许应看长葛,我们长葛这几年大事、新事、实事一箩筐,长葛新区建设雏形已成,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成为样板工程,农业和再生资源示范区外界瞩目,新型工业聚集区发展速度让人惊叹,我们客观求实地说,长葛是许昌过去乃至未来发展的主力强市。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社区在市委、政府的正确引领下,围绕宜城则城,以商养民发展思路,辖区商业、市场由弱到强,由小到大,居民做生意门路广,外来人员就业岗位多,惠及更多的是民生,居民养老社区发放养老金,看病就医有社区免费办理的新农合,社区成为文明和谐的大家庭。
作为最基层的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能义不容辞,找准发展定位负有重任,我不但要把社情民意反应好,而且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好,更重要的是要扑下身子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
张市长在报告中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立意深远,我们地处城区,属地担负管理着社区和居民小区以及管理无
公安机关秉公执法心得体会
公正是法律永恒的价值追求,廉洁是执法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党和人民对公安队伍的永恒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行,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民警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整个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发展。
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执法公正廉洁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面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笔者认为要保证公正廉洁执法,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是保证公正廉洁执法的关键 当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公安民警的头脑中要么公正廉洁意识淡漠,要么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公正廉洁观念,要么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正性、廉洁性对公安执法的重要性和严峻性。
因此,切实保障和提高公安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执法公正,就必须不断强化和巩固广大公安民警的公正廉洁意识,以正确的公廉洁正意识有效指导执法工作,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永葆公安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首先要加强对公正廉洁观念深刻内涵和重大价值的学习、理解,增强对公正廉洁观念重要性的认识。
通过深入学习理解要使各级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工作的总要求,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根本要求和强烈盼望,认识到维护公正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营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大推动作用。
要通过对公正廉洁观念的学习、理解,把维护公正廉洁的意识深深铭刻在每一个公安民警的头脑中,体现在执法实践中,把公正廉洁执法思想植根于每位民警,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不断增强广大公安民警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其次,要增强公安民警法律至上观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自觉性。
广大公安民警必须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必须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坚决杜绝发生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要从最基本的环节最细微的地方作起,切实作到在所有的公安工作和执法行为上充分体现公平和正义。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畏权贵、刚正不阿,秉公执法、廉洁奉公,不为权力、名利和美色所动,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不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也不能消极不作为,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三,要注重加强程序公正的意识,程序是如何完成实体内容的步骤、方法、形式、时间、顺序等的规定,两者缺一不可。
在我国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中,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根深蒂固,执法过程中忽视程序、违反程序的问题普遍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要做到公正执法,不仅要做到实体内容的处理公正,更重要的在于强化程序意识,通过确保程序公正实现执法公正。
第四,要切实体现人民群众的要求。
要关爱弱势群体,要根据群众的意愿办事,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
在各项执法活动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这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和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是实事求是和公正的。
二、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必然要求 自由裁量权是指定在特定情况下依照职权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做出行为的权力。
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权限,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为的权力。
三、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保障 近年来,公安工作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届及新闻媒体监督的同时,也不断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设立了不少的机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仍然很难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式变化和发展,这就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更需要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查找问题,使监督经常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监督,必须下大力气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察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工作。
四、提高广大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重中之重 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的主体,其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执法活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只有着重加强民警法律法规、公安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培训一条龙格局,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法规测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日常考核、综合奖评、排名公示、竞争上岗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其法律业务水平和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公正执法,也才能做到公正执法。
五、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是实现公正执法廉洁的治本之策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矗进一步保障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必须加强相关执法制度建设。
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尽快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执法质量检查制、执法监督制、警务保障制、民主公示制、执法奖惩制等直接关系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保证机制和制度,并使之得到有效实施。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重要专政机构,只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有效改善,才能有效保障公正执法,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和谐、安全环境,也才能使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早日实现。
【篇二】秉公执法心得体会 通过近期开展的秉公执法教育活动,使我感觉到自己在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同时,也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执法为民的宗旨,不断努力、不断进取,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努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通过学习,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规范执法行为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规范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
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
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
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徇私枉法,钱权交易,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执法犯法、贪赃枉法都是与我们工作要求格格不入的。
另一方面还要求我们执法人员要提高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因为工作质量的高低于取决于执法人员的各项素质,所以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二、公正执法是对我们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我们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公正执法就是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
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任何偏离法律规定的行为都是错误的,我们肩负着执法的重任,我们必须让让党和人民放心。
要公正执法,就必须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要牢记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就必须为人民服务。
三、秉公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也是我们执法的整体素质的体现。
秉公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我认为秉公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秉公执法。
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
在执法工作中我们往往有特权思想是以威严为主而忽略了以人为本秉公执法,应当既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又要维护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我作为一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具体体现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通过这次秉公执法教育活动,要进一步解决自己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各项素质,增强个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定要规范执法行为,促进秉公执法。
为人民服务的英雄故事
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九:王百姓:排除炸弹
【第1句】:5万多枚 王百姓:排除炸弹
【第1句】:5万多枚 把公安工作称作和平时期风险最大的职业之一,一点儿都不夸张。
公安部的统计数字表明,从1995年开始,每年因公牺牲的全国公安民警始终在400人以上。
前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414人、负伤4134人,“天天有牺牲,时时在流血”是近些年来全国公安民警的真实写照。
几乎每次出差,妻子都要在王百姓的行李中放两只苹果,期盼丈夫平安归来。
自1985年从部队转业到河南省公安厅工作以来,王百姓始终战斗在排爆治爆工作的第一线,多次临危受命,亲手排除各类炸弹
【第1句】:5万多枚,处置大小爆炸现场无数,是公安系统唯一没有伤残、排爆没出过一次差错的全国劳模。
王百姓有着普通人的情感--眷念家人、恐惧死亡,但他还是一次次地在生死线上穿越,“因为我是一个警察,又从事这方面工作,我不去谁去
”
【颁奖词】 10年时间,
【第1句】:5万多枚炸弹,专门与危险打交道。
谁能不害怕,平常人只要一次遭遇炸弹,就已经惊心动魄了。
而他和我们一样,有家有妻有娃,只不过头顶上有警徽、警徽上有国徽,所以他才把家人的担忧、战友的期盼,一肩担起。
【背景】 王百姓,男, 55 岁,中共党员,全国知名排爆专家,现任河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调研员,三级警监警衔。
曾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从 1969 年参军至 1985 年转业到河南省公安厅至今,已经在爆破、防爆和排爆这个令人肃然的岗位上工作了 37 年。
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三:林秀贞:30年来赡养了6位孤寡老人 林秀贞:30年来赡养了6位孤寡老人 林秀贞是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农民,30年如一日,她克服了各种困难,像女儿一样赡养了6位孤寡老人。
这位朴实的农村人,始终记得她母亲的朴素教诲:人人管闲事,世上没难事;人人都帮人,世上没穷人;千千治家——用一千分的力量来治理自己的家,万万治邻——用一万分力量来治理邻里关系。
【颁奖词】 用30载爱心让一村之中老有所终,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富人做这等事是慈善,穷人做这等事是圣贤,官员做这等事是本分,农民做这等事是伟人。
这位农妇让九州动容。
【背景】 林秀贞,女,1946年出生,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农民,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林秀贞30年如一日,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各种困难,义务赡养了6位与自己及家庭成员无任何血缘关系的孤寡老人,在精神和物质生活等各方面对6位老人付出了儿女般的照料和孝道。
林秀贞学科技、学经济,带头创办个体企业,并把经营企业作为扶贫济困奉献社会的基础。
多年来,为8位残疾人传授了玻璃钢和橡胶生产技术,不但在自己的企业为他们安排就业岗位,还帮助他们解决了婚姻、疾病救治等许多生活困难。
林秀贞热心乡村教育事业,先后出资4万多元帮助乡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
还资助本村和邻村14名贫困家庭子女步入大中专院校,收养救治了一名出生仅40天的患病弃婴。
她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为村里修路、打机井、文化娱乐队伍建设等公益事业捐资出力。
摘抄时事后的感想
一)自身预防 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
尽管他们还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
我们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当然,这需要和后面要谈的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相结合,才能产生好的效果。
(二)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
1980年联合国第三届预防犯罪及罪犯处理大会的有关材料指出:“家庭在所有国家中都是影响青年人生活的最重要的力量”,“家庭是最有效的社会控制媒介。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子不善,则是父母的罪恶。
一个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教育得当,能够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塑造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从而有效地防止其犯罪心理和行为的产生。
搞好家庭预防,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1句】:提高父母自身素质,优化家庭环境。
为人父母者,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和爱好,给孩子做好表率。
同时,这也是社会有关部门需要做的一项工作,要提高婚姻质量,加强对父母(家长)的培养,不仅要提高这些家长的科学文化知识,并且要教会他们培养、教育孩子的方法。
【第2句】:注意家教方法,因人而教。
父母教育方法不当,过分溺爱和纵容,不仅教不好,反而把孩子推向邪路。
这方面的例子是很多的,教训也是深刻的。
武汉一酷爱玩网络游戏的16岁少年徐某,拿起菜刀向熟睡的母亲砍去,其目的是索要8000元钱。
母亲的脸、腰上被砍了6刀(后经抢救脱离危险)。
当他逃离现场时,母亲还追着喊:“伢,你把毛线衣穿上,莫冻着了
”(26)可怜天下父母心
这都是娇惯、纵容种下的苦果。
作为父母,不仅要关心孩子的吃穿,更要注意教他们如何做人,经常观察、了解他们在想什么,做什么,关心什么事,结交什么人,要平等地与他们沟通,多一分体贴,少一些训斥;多一分爱护,少一些冷漠;多一些理解,少一些专横。
对于失足、犯错误的孩子,更应给以家庭的温暖,绝不可弃而不管,放任自流。
【第3句】:教子不力,应承担相应责任。
我国《婚姻法》第23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都规定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所承担的教育义务和预防未成年犯罪的职责,但并未规定父母教育不力所应承担的严厉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我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第49条只是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责令其严加管教”,但不管教怎么办
尤其是对父母已经离异(且已另外组合新的家庭)的孩子。
法律应增加规定教子不力的“拘留”、“罚款”等行政责任,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在英国就有“孩子逃学、父母坐牢”的做法。
一位母亲因为女儿经常逃学,而被判监禁60天,她上诉后,尽管刑期减半,但仍要执行30天的监禁。
(27)在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有委员就曾提出建议:针对青少年犯罪,建议在法律责任中加入对父母的处罚条文,以督促父母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28)看来,完善这方面的立法,很有必要。
(三)学校预防 学校作为家庭的延伸,对青少年的成长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处在《综合性预防犯罪措施汇编》第10条中写到:“学校对青少年的影响很大,儿童的发育成型有许多年是在为了满足他们的教育和社会化需要而设立的各种机构中度过的。
……学校能提供种种机会来倡导社会平等、文化多元性和个人的亲密关系,并帮助青少年获得道德标准、社会技能和公民的责任感。
更具体地说,学校能指导学生了解他们应尽的公民义务、犯罪的性质、遵守纪律的重要性、犯罪的种种后果、刑事司法制度的工作情况以及预防犯罪的方式。
”一个人如果在青少年时期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那么他就有可能成为一个情操高尚,对国家、社会有益的人;否则,如果学校教育不力或不利,他就有可能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
笔者以为,学校的教育工作应该主要做到:
【第1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抓好素质教育和品德教育。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1款)要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做法
十篇50字以内的时事新闻
在1983年4月的省六大一次会议上,储江当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期5年。
日前,笔者预约采访他回顾省六届人大工作的实践、探索和发展,谈谈体会和感想。
回忆当年,尽管已经20年过去,刻入岁月年轮中的许多亲历和感受依旧鲜明。
年近90高龄的储老,略一思考,便语音响亮地畅谈开来。
一我省人大常委会是在1979年12月底召开的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经过大会选举产生的,1983年5月换届,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选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5人,其中有40位是新到人大来的。
储江说,经过上一届人大常委会3年多的工作,人大工作有了一定的基础和经验,但是,对地方人大常委会为什么要设立,设立了干什么,当时有不少人还不太清楚,对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也不太熟悉,不太习惯。
为此,在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就提出常委会组成人员要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加强学习,提高对人大工作的认识。
我们及时传达了彭真委员长关于人大工作的几次重要讲话,联系工作实际,组织学习讨论,弄清人大的性质、地位、职权和作用。
1983年是六届人大的开局之年,也是新宪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
为了保证国家根本大法的贯彻实施,用新宪法统一全省人民的意志和行动,在自身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学习的同时,把对新宪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作为人大工作的一个重点,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维护人民管理国家的权利和其他各项公民权利,以宪法和法律为武器,制裁极少数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常委会结束后,组织召开了由政法、工会、妇联、新闻等十一个部门和单位的座谈会,检查了解相关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
后来,又专门听取和讨论了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相关情况汇报以及南京市、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宣传和实施宪法的情况介绍,并以此推动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监督,促进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储江说,贯彻宪法和法律要同解决当前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结合起来。
当时刑事犯罪活动比较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百姓的正常生活。
在1983年9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结合贯彻这两个决定,在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专门听取和审议了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情况的汇报,并作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尽快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的决议》,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从重从快惩处。
为了推动全省的人大工作,1985年1月中旬,召开了全省各市县(区)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
会议通过学习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和中共中央文件,就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提高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认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和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等问题,深入地进行了讨论和研究。
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发挥全省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促进全省改革开放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二谈到地方立法,储江说,制定地方性法规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要积极慎重,坚持从实际出发,走群众路线,做到立之可行,行之有效。
六届人大立法是从教育方面开始的。
江苏素称人文荟萃之地,但1982年人口普查资料表明,江苏的文盲率却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我省初等教育事业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在六届一次大会上,不少代表要求通过立法来保障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储江说,经济建设需要人才,教育是百年大计。
常委会对人大代表的这一建议很重视,列入了地方立法计划。
一方面安排省教育厅草拟了《江苏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暂行条例(草案)》和《江苏省扫除文盲暂行条例(草案)》两个初稿作为立法讨论的基础,同时,为了使这一立法切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常委会组织了部分委员深入11个市县实地调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这对讨论、修改两个条例草案帮助很大。
此外,还将这两个草案印发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意见。
经常委会初审后,最后把两个条例提请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让全体代表审议通过。
我省制定的这两个条例,当时在全国是第一家。
为了保证两个教育条例的实施,常委会作了多次执法检查工作,并专题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这方面工作情况汇报。
1986年,常委会又根据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通过了我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目的就是通过地方立法不断推进这项工作。
随着形势的发展,地方立法的任务逐步加重,对提高立法质量也提出了要求。
为此,在1984年审议制定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若干规定》。
规定对地方性法规的范围,法规议案的提出和法律草案的草拟,审议地方性法规要经过的程序,等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在立法实践中,还创新了一些做法,如:召开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座谈会,委托市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讨论,邀请法学界和有关专家提出修改意见,组织省人大代表参加研究,从多方面听取意见,提高立法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为了增强立法工作的计划性,从1985年起常委会开始制定近期地方立法规划。
保证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是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
常委会把法制监督列为每次会议的重要议程,坚持每次例会检查一两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通过检查,督促有关方面遵守和执行法律,纠正违法现象,同时也推动了法律的学习和贯彻。
用这种“逢会必查执法”的办法,在六届人大任期内,先后有计划地检查了22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三人大代表是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密切联系代表,开展好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发挥好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也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础和依托。
对此,六届人大常委会作了积极探索:一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代表活动。
常委会领导同志到基层调查研究,都要走访当地代表或组织代表座谈讨论,了解情况,征求代表意见。
常委会委托市县人大常委会在组织本级人大代表活动时,邀请当地的省人大代表参加。
1986年底,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当地的省人大代表会同市县两级人大的人大代表,着重围绕改革、普法、环保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视察活动中提出了600多条建议,促进和推动了各级政府工作。
在省人代会召开之前,常委会都委托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进行视察,为大会作必要的准备。
二是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
在办理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办理情况的汇报,并逐步形成了一些办法和经验,如: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定期组织力量进行检查;涉及两个和两个以上部门的问题,明确由主管部门牵头研究,并负责答复;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凡是能够做到的必须认真加以实施,凡是合理的意见,目前条件暂不具备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凡不属于本省职权范围内的问题,报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一时难以办成的要向代表作出解释和说明。
认真办理好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于推动政府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人大常委会对各位代表按时寄送常委会会报,使代表能够及时了解常委会每次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和活动情况。
每次大会期间都向代表发给一定数量的代表专用信封,常委会每年都要收到数百封代表来信。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来自人民,应当倾听人民呼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广大老百姓谋利益。
储江举例介绍了常委会督促办理的两件实事。
一是解决群众饮用水污染问题。
储江说,他曾收到一份反映阜宁县几个乡水污染问题的来信,核实情况后立即批转给省长顾秀莲阅处,并提议组织常委会委员到水污染严重的几个乡调查,此事引起了省市有关方面的重视,决定从资金上予以支持,分期解决当地群众的吃水问题。
鉴于当时我省城乡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仍然十分严重,不仅在第九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而且在1984年冬和次年春天,协同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以上人大代表2000多人,统一对各地水污染的防治工作,进行视察和检查,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意见,常委会还作出了《关于认真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议》,推动了全省对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
另外一件是,常委会根据省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对有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常熟市安琴化工厂的建设项目问题,组织了熟悉化工专业的委员、专家进行专题调查和论证。
调查结果表明,这个厂的建设项目是生产易燃、易爆剧毒产品,由于靠近城市人口稠密地区,选址不当,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而且设计单位的设计,在安全措施和技术条件方面没有可靠的保证。
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调查提出建议,最终促使该厂停建。
四做好人大工作,需要常委会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储江说,人大工作年年要有进步,每届每年都要作出一定的探索和创新。
这方面,六届人大的亮点可圈可点。
在组织建设方面,根据新宪法关于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常委会职权的规定,从我省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出发,及时作出设立工作委员会的暂行规定,设立了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四个工委并充实了力量,同时设立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常委会实行主任会议制度,处理一些重要的日常工作。
在常委会会议程序方面,在过去的基础上作了一些探索和改进,例如,每一次例会的议程,在上一次例会结束前,由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出安民告示;例会前作好充分准备,尽可能提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草案、材料,送给委员,便于事先研究,准备意见;召开例会时,通过分组讨论和联组会议,发扬民主,集思广益。
这些都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实行集体负责制,集体行使权力。
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方面,本着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的精神,从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开始做了一些改进:对“一府两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在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上进行说明,常委会在通过干部任命时,将举手表决改为无记名投票表决;常委会负责同志召集会议任命人员进行座谈,颁发任命书。
为了加强与省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更好地依法履行工作监督职责,1986年3月,同“一府两院”共同议定了加强工作联系的八项制度。
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视察活动,除了围绕制定地方性法规、本省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以外,也注意围绕常委会的重要议题来进行。
例如常委会在审议关于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议题前,组织委员听取了南京市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情况汇报,并在区县召开了有关人员座谈会直接了解到干部群众的意见,及时掌握了工作中的新变化、新问题、新情况。
为了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过去的一些联系制度作必要的修订和补充,重新颁布了《关于加强同省人民代表的联系办法》。
代表视察逐步形成制度,很多地方把代表集中视察和分散视察、全面视察和专题视察、集体视察和个人持证视察等形式相结合,灵活进行。
六届人大常委会还做了一件事,就是创办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
1985年开始创办了《人大工作通讯》,最初是内部刊物,发给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是交流工作情况和经验。
接着办成了国内统一发行的正式刊物,刊名先是《江苏人大》,后来改名为《人民与权力》。
谈到刊物,储江说,从工作通讯到《人民与权力》,这份刊物从创刊之初至今已近20年。
人大工作要宣传。
《人民与权力》是宣传人大制度和传递工作信息的重要渠道。
现在,结合纪念人大制度建立50周年,对过去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这很好,也很有意义。
希望《人民与权力》在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宣传方面发挥更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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