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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校就业工作方案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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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校就业工作方案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应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职责,动员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标,以强化政府组织化程度为手段,以各级政府扶持政策为保证,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一)工作目标。通过努力,提高高校见习毕业生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丰富其工作经验,增强其市场就业竞争力,见习后一年内就业率达到70%以上;拓展和规范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逐年提高高校毕业生见习后在见习基地就业的比例;建立见习计划的岗位开发、信息发布、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基本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二)工作任务。20xx年,省政府选择千户企业作为见习基地,引导1万名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一)明确见习对象。计划主要实施对象为我省生源的离校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时积极探索将尚未离校的我省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就业见习计划中。优先安排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20xx年,就业见习计划实施对象范围,包括20xx年、20xx年两个年度我省生源的未就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开发见习岗位。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见习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条件,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见习单位通过两个渠道选择:一是省市政府组织劳动保障、人事、教育、经委、国有资产管理、中小企业、科技厅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抓好见习单位确定工作;二是由省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

见习岗位主要是通过确定见习基地的方式开发,力求岗位数量规模化、见习工作长期化。确定见习基地的具体条件:见习基地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每年至少安排见习毕业生20人以上,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可适当放宽。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可优先确定为见习基地。

拟承担就业见习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供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相关材料。对其中达到见习基地条件的,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称号并挂牌。

(三)公布见习计划。各有关部门要将核实后的见习单位名单(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提供的见习岗位名称及数量、见习岗位见习时间和见习期限、对见习毕业生的资格条件要求、见习补贴标准等),及时报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就业政策《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

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见习单位的见习岗位信息按月向社会公布。岗位信息主要通过辽宁省就业网、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布。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公布见习岗位信息。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平台、高校也要采取适当形式发布见习计划的有关信息。

(四)组织参加见习。劳动保障、人事、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利用工作网络体系,指定专门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要向社会公布受理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计划的专门机构及联系方式,承担接受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审核资格条件、对接见习岗位、办理相关手续、开展后续服务的职责。各实施机构可采取针对具体见习岗位向见习单位推荐见习人员的工作方式,也可根据情况组织召开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洽谈会。

各个部门要按月将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及《见习协议书》等材料报送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做出见习补贴资金的需求和使用计划。

(五)加强见习管理。见习之前,见习毕业生和见习单位要签订《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时间、见习期限、见习岗位和见习待遇等。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要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见习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见习单位要加强对见习毕业生的管理,督促和检查见习毕业生遵守纪律、履行职责。见习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有关组织实施机构要对见习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督促检查,协调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矛盾和问题。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毕业生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出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作为其就业经历和能力证明。

见习毕业生在同一单位见习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或其他单位招聘、录用的,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应及时向所对应的见习实施机构报告,办理提前终止见习手续。

(一)实行见习补贴政策。见习单位要为见习毕业生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60%的见习补贴,具体标准由各见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鼓励见习单位接纳见习人员,省财政承担见习补贴的2/3(补贴计算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其余由见习单位承担。对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费用,实行所得税税前列支,并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办理,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责提供。

(二)鼓励见习单位招用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在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正式招用在本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且该生已经办理离校手续的,可比照享受《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xx]6号)第十五条规定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强化见习服务。见习期间,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和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四)开展评选表彰。对提供见习岗位多、岗位质量高、吸纳见习毕业生数量多,或者招用见习毕业生在本单位就业比例较高的见习基地,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每年度评选一次。在此基础上,全省命名一批“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以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将其作为就业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就业见习工作统计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度。各有关部门已开展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可纳入到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见习计划。

(二)明确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实施,省劳动保障厅负责与企业对接、考核见习成果等工作,省财政厅落实并拨付见习补贴。劳动保障、人事、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见习岗位开发等见习工作,并负责见习过程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加强对原有见习基地的考核、评价工作。经委、国资委、科技厅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确定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作为新增见习基地,中小企业厅、工商联要负责确定一批信誉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民营企业作为新增见习基地,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高校毕业生见习活动。财政部门要落实见习补贴,并监督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确保经费到位。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按月领取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省财政补助部分在见习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拨付给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每月要向见习组织实施机构报送由见习毕业生签字的见习补贴发放明细表,由见习组织实施机构汇总后报省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劳动保障部门每月要统计当月参加见习毕业生的见习补贴发放明细表,提出财政补贴资金需求计划。财政部门认真审核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补贴金额,审核同意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见习单位。

(四)做好宣传工作。各见习计划组织实施机构要对见习毕业生开展见习前指导,要对见习单位开展见习政策宣传。要广泛动员社会资源,营造关心、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加强舆论宣传,采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就业见习政策和意义,宣传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后成功就业的典型。要大力宣传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的经验做法,树立见习基地的良好社会形象,以推动更多的用人单位承担见习任务,促进就业见习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高校就业工作方案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到来。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难问题正日益为社会所关注。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涉及政府调控、社会经济发展、学校、用人单位和大学生自身等多方面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我国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还存在着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不强。为此,高校要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大学生就业竞争力。

(一)把握时代脉搏。透彻理解新世纪的人才标准

(二)符合高校实际,科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

在人才目标定位上。高校应把握好人才培养的总体品质与规格,针对不同的学科专业和类型,培养研究型、复合型、应用型等不同规格的高素质人才以满足社会发展对各种人才的不同需要。开创出一条促进毕业生就业的路径来。当前不少学校片面追求高层次。盲目地追求专科院校升本科、本科院校争上硕士点、博士点。在追求高层次办学过程中,一些过去十分有专业特色或专业优势的学校放弃了自己的特点。在人才培养定位上出现了明显的偏差,从而导致人才培养的雷同。毕业生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以地方性综合大学为例。地方综合性大学由于办学历史、生源状况及地域条件的限制,具有“地方性”和“综合性”两个特点。地方性院校要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具体需要,结合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培养本地区所需的各种各样的实用人才。

(三)转变教育观念,体现以人为本、人职匹配的教育思想

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与精英阶段人才培养的主要区别是摆脱了单一的精英培养模式,呈现出多样化的培养模式。市场需求是多样化,不同社会职业对毕业生素质要求不一样。如果培养出的学生千篇一律。其结果必然是学生在人才市场中缺乏竞争力。高校人才培养方案要体现以人为本、人职匹配的思想,根据大学生的个体差异状况,按照社会职业的需要。进行不同职业目标的培养,不仅大学生的德、智、体等诸方面能得到全面发展,大学生个体的潜能和差异性也能够得到发展,这样的毕业生就可以更好地适应多样化的社会职位的需要。更有利于人职匹配、顺利就业。"

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的具体化。是学校实施人才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导向作用。我国高校本科教育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以“学科本位”理念来构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强调专业的专、深、尖在当时计划经济时代,社会需要大量同类型、同层次人才的背景下。为社会输送众多高级专业人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时期,伴随产业结构由劳动和资源密集型向技术和知识密集型转变。社会对人才需求不再单一,而呈现出多规格、多类型、多层次的需求态势。如果再沿袭单一以“学科知识”为理念构建人才培养方案,忽视学科专业发展的广度与交叉融合性。必然会导致培养的人才知识面过窄,与社会需求相脱节。因此。当前高校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需要和大学培养目标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人才培养方案,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

(一)构建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平衡的课程体系

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是教学计划。而教学计划的核心是课程。所以,课程体系的构建是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内容,其是否科学、合理对大学能否高质量的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至关重要。我国现行本科课程体系的弊端表现为:普遍侧重于必修课程。忽略了选修课程的合理比例分配;重理论,轻实践;各类专业划分过细,相关课程交叉重叠,没有整合;课程内容陈旧、滞后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联系不够紧密。因此,高校要加大课程改革,以就业为导向,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课程体系,优化培养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高学生毕业后进人人才市场的竞争力。

(二)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改革

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业完成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高校学分制推行已久,但很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分制,只能说是学年学分制或半学分制高校学分制改革之所以成效不大,有诸多因素制约:课程体系不健全;教学管理制度;教师工作不到位:计算机房、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辅助部门的管理等原因。在高等教育跨人大众阶段,如何真正实现学分制,使现代高等教育制度具有更大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开放性。成为高校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1.制定弹性学制。放宽修业年限

在规定标准学制的基础上。允许学生在取得规定的学分数后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尊重学生的爱好和个性发展,适当放宽转系、转专业的限制。建立和完善主辅修制、双学位制度、重修、重考制等。在学分制教学管理过程中,多开展校际合作,倡导跨校选课。建立学分互认机制,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允许学生可实行工学交替、分段完成学业:一部分优秀学生在完成第一学年基础理论课程学习后,可根据自己的专长、兴趣,自主选择专业和专业方向。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导师制

在学分制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选修课开设的数量与质量均取决于教师,因此,要推行学分制,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素质。积极提倡导师制。加强对学生选课、学习的辅导和指导。防止导致学生在选课、选专业或方向等方面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保证选课质量和学生知识结构的合理构成。

3.加强课程开发。完善选课制

实施完全学分制的关键在于让学生有充沛的课程可供选择。因此。要积极进行课程开发。强调课程建设。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发尽可能多的吸引学生的高质量课程。"

(三)深化教学改革,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大学生的就业率、就业满意度和就业适应性从根本上说是由教育质量决定的。教育质量集中体现于教学质量。而教学工作又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因此。学校要以创新人才培养为重点。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创新教育教学思想

要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首先要在教育思想上转变观念。为此要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从科技革命和现代化需要出发,注重培养学生开拓创新能力的教育观。

2.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注重传授与启发的结合,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课内与课外创新教育的结合。在教育教学中,要以增加课堂教学信息量为出发点。充分运用网络、电视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来辅助教学,把网络教学、集中授课与分散讨论和个别指导相结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自觉学习的内在动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3.重视大学生个性化学习

课堂教学中,教师着重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引入讨论、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培养大学生自主学习意识、探究能力。让大学生有自由的时间和余地,学会按照自己的发展方向,进行个性化学习。完善自己的素质结构。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就业竞争力。

(四)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注重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实践能力是学生就业最为重要的竞争能力。参加实践也是大学生成长过程中至为关键的环节。目前实践经验少、实践能力弱已成为大学生就业最大的障碍。所以。学校要突出实践教育教学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

1.从思想观念、措施上重视大学生实践体系的建设

彻底改变传统教育模式下大学生实践活动处于从属地位的状况。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确立实践的地位和作用。设置独立的实践课程。并给予组织、管理、场地及资金的配套。使实践体系与理论教学平行而又相互协调、相辅相成。

2.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要将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利用大学生社团开展多种类型、多种形式的活动。如师范类的教学大比武,工科类的技能大赛,各类创新竞赛等。

3.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固定的实践基地

在城市、乡村、机关、学校、部队、企业之中广泛建立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志愿服务基地、专业实践实习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军民共建基地等一大批实践基地。增加学生对工作环境的认识,早日成为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适岗人才”。

4.加强创业教育

把创业教育及创业人才的培养纳入高等学校课程体系,积极开展各种创业培训活动,培养学生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帮助毕业生顺利创业。学校要通过定期举办创业计划大赛、创业者学术讲座。定期请一些创业成功者与学生就创业之道进行交流与探讨。分析创业成功与失败的原因,为学生提供借鉴。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资源组织学生进行创业体验。如成立由学生自主管理和经营的科技服务公司、建立学生超市、学生书亭、学生家教部等实体。为大学生实践、创业、成才的提供平台。

高校就业工作方案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发展,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日益凸显,大学生的就业观与相关企业的人才需求方向有所冲突,大学毕业生出现过剩现象,而企业则出现人才匮乏局面。新时期下,增强大学生思政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价值观,进而制定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将能有助于缓解当前的就业形势。目前我国高校对学生职业能力的训练与培养力度欠缺,学生对于自我认知和客观环境评估上有所不足,各高校适时整合大学生的思政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将能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思政教育

高校思政教育在实际生活中的表现为高校辅导员以及代课教师依据一定的思想政治观念和完善的道德规范,有目的性、针对性在大学生中开展教育工作,完善高校学生的思想政治体系,实现优质、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以便高校学生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

(二)就业指导教育

高校就业指导教育指辅导员及教师在与学生交流的过程中,适时解决学生遇到的就业难题及其困惑,凭借有效的就业信息,积极帮助学生良好就业,其内容包含有就业政策导向及相应的思想教育工作。

因而,高校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教育息息相关,就业指导教育工作包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又可推动就业指导教育工作的发展,整合思想政治教育与就业指导教育将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效提升高校学生的综合素质

社会实践表明。在这经济和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下,社会不仅需求专业知识较强的人才,同时也关注人才的个人修养、思想道德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合作能力以及艰苦奋斗的精神。

(二)有利于挖掘思政教育工作的新方法和进一步推动就业指导教育工作的发展

开展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教育的整合工作应立足于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生个性化特征,在马克思主义恶化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有效落实大学生发展教育方针政策,积极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在实践活动中正确树立就业观、价值观、人生观以及世界观。

(三)为培养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创造有利条件

现今社会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逐渐呈现出多样化趋势,对应用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较大,同时还较为关注人才的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故而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在方向上需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以便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引入思政教育开展就业指导教育工作将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就业情况,就业指导教育是思政教育工作的应用表现,思政教育则为就业指导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辅相成,就业政策的落实过程中促进大学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开展有效地就业培训以及提供合理的信息服务将能增加大学生的就业率,进而明确高校的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就业目标。

新时期下,高校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教育工作之间的相通性、内在的关联性将为两者的整合创造有利条件。

(一)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

思政教育将能增强大学生的道德、法律认识,可帮助其较好地适应社会规范、合理处理社会关系。我国公民的道德体系具有多层次特征,低层次中部分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对大多数公民有一定的约束力,任何违背公共道德的公民都将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在大学生就业指导教育过程中不仅要对大学生要掌握的专业技能进行培训,还应重视起道德、法律教育工作,故而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

(二)思政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工作之间的内在关联性

社会规范与人的心理需求、道德规范等方面相符合,并在法律的保障下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人们只有具备道德自觉性和意志自律性才能遵法守法,维护法律的权威。故而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融合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教育,法律法规的教育中渗透道德教育将能保障大学生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就业观。思政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工作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将为思政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的整合提供有利条件,注重就业指导中传授法律相关知识、就业法律内进行道德诉求教育,积极探索就业法律与社会道德的有机结合途径才能真正体现出两种教育的整合优势。

当前,整合思政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的原则主要有以人为本原则、整体性原则以及实践性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

现今时代的发展,注重人的全面发展,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要求,还将是党和国家对人才培养政策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思政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的整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趋势,以人为本日益成为现代化思政教育的核心思想。而就业政策的落脚点在于满足人对自由、幸福生活的追求,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坚持以人为本为制定的价值取向才能提高人民对法律的认同感,从而具有自觉遵守意识。因此,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为思政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的整合奠定人本基础。 (二)整体性原则

高校进行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教育的整合应坚持整体性原则,从整体、全局的角度进行两者的整合工作。当前大多高校侧重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的发布等实用性指导工作,并未注重就业指导教育中的思想政治教育,以致于大学生在未来就业时就业观不明确或者有着错误的就业观、择业观、价值观。在现今新时期下,高校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采用合理的、人性化的就业指导理念将能有效推动就业指导工作的发展。高校思政教育注重大学生的个人修养和自律素质,就业指导教育侧重大学生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和就业观念的正确塑造,整合二者将能促成优势互补的局面,从整体角度发挥整合工作最大作用,为整合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三)实践性原则

高校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教育需加强法制化管理,借助于制度执行行为、管理行为等方式进行教育工作,在实践活动中完善学生的人格,不仅能够展现出学生的主体性还可提高大学生的额思想政治素质和就业技能。将就业指导教育中引入相关的法规准则的教育内容将增强思政教育强度,以严谨的法制引导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在贴近生活的实践中改变或者塑造科学的价值观和就业观,将能推动思政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的整合进程。因此,坚持实践性原则将为思政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的整合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机制整合策略

高校应构建一套完善的、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机制,将能促进高校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教育整合工作的发展。新时期下,高校可邀请就业指导机构的专业人士前来本校进行就业指导的现场讲座、支持辅导员及教师参与就业指导方面的交流会以及积极开展相关的就业指导教育研讨会等,并结合相关的成功经验引入思政教育工作中。促进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教育机制上的整合,建立合理的监督机制,将能实时掌握学生思想特点及动态,进而针对性的采取相关政策制止问题的产生,将能完善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体系。

(二)载体整合策略

创新思政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整合工作的载体形式,将具有积极意义的民族精神融入整合载体中,鼓励科技型载体的发展,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构建校园内部信息网络,促进师生之间的网络交流,拓展整合工作的覆盖范围,为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教育的整合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实践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教育的整合措施。

(三)规模整合策略

高校在进行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教育的整合工作时还应建设具有严谨政治作风及管理能力强的队伍,在为大学生进行思政教育工作和就业指导教育工作时起着表率作用,潜移默化中影响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就业观。高校可定期对这支队伍进行配培训,促进其政治思想的觉悟和综合素质的提升,以便从规模上进行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教育的整合,促使整合工作倾向于科学化、合理化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新时期形势下,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推动社会文明的发展进程,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也不断地提高,不仅要求其具有专业的知识技能,还注重人才的综合素质发展。整合思政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将能有效提升高校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利于挖掘思政教育工作的新方法和进一步推动就业指导教育工作的发展,还能为充实国家人才储备创造有利条件。

高校就业工作方案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开展对县内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实名制登记,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动态,实时开展就业指导服务。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建立对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实名登记,建立就业情况数据库,跟踪服务到人,努力做到失业一人,跟踪一人,帮助一人,就业一人,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拓宽就业领域,多渠道促进就业。

一是以产业带动促进就业增长,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做大做强市县重点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集群开发,拓展就业渠道,以产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二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鼓励中微小型企业吸纳就业。积极开展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的政策落实力度,实施对企业的税收、金融、社保补贴、培训补贴以及对就业重点企业的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切实改善就业环境。

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加大对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展力度,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色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重点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设立创业指导平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和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开业指导和融资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继续开展“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推介活动,举办创业大赛活动,启发创新思维,激发创业热情,全面落实创业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二)加大公共就业服务,深入企业寻找就业岗位。

一是组织企业进入校园,开展校园宣传活动,就现行的就业形势和本地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重点帮助高校毕业生设立合理的就业目标,提高求职就业成功率。

二是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活动。深入辖区企业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通过网络服务平台,定时发布收集岗位信息、就业政策,及时更新,扩大就业服务信息覆盖面。

三是免费开展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大力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培训和优惠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就业能力。四是加大对创业典型的宣传。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大力开展对大学生岗位成长、创业成才的鼓励,努力营造“创业光荣”的氛围,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自主创业的良好作风,鼓励高校毕业生立足基层、立足一线、立足岗位成长成才。

(三)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制度。

一是通过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建立起大学生就业与未就业实名制登记数据库,以乡(镇)社保所和社区(村)为服务责任主体,帮助乡(镇)、村(社区)辖区内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服务,并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

二是以乡镇社保所和社区(村)完成往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实名制登记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就业失业状态,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市场的就业信息,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寻找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

三是深入乡镇和社区(村)定期走访辖区内未就业的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尤其是失业在6个月以上的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低保户家庭”毕业生、家庭困难毕业生,实时了解其未就业原因,做到及时动态掌握未就业信息,及时有效提供帮助。

四是建立信息数据的报送制度。完善大学生就业与未就业的信息统计基础资料和台帐管理,对实名制登记情况和提供就业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健全辖区内应往届毕业生就业与未就业实名制电子台帐。

五是继续开展就业见习和定向培训工作。加大对就业培训基地的监管,加大见习岗位开展,多形式搭建见习对接平台,为未就业的毕业生及时提供见习机会。完善见习制度,落实见习补贴,加大对见习单位的政策扶持。

六是依法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劳务中介的职业行为,加强劳动保障执法,规范用工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公平。

(一)筹备阶段(3月20日—5月1日)

一是宣传动员。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依托乡镇、村(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开展入户调查和定期走访等形式,及时全面掌握毕业生的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学历及专业、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及培训愿望、家庭情况等实名制信息,建立基础台账,纳入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统计信息系统管理。二是储备岗位。进入企业,收集适合大学生就业的企业就业岗位、基层就业岗位、见习岗位、定向就业岗位及灵活就业岗位,并实时通过各类媒体信息发布。

(二)实施阶段(5月2日—9月30日)

一是提供岗位。根据收集的就业岗位,给予未就业大学生提供至少4个以上合适岗位信息,帮助服务对象尽早实现就业。二是提升技能。对有技能培训愿望的毕业生,根据市场需求,积极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提高就业能力。三是创业指导。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为其提供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创业项目推介,加大对创业者的创业引导。四是维护权益。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就业服务,不得设立任何附加条件,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一是跟踪回访。建立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了解机制。对在就业推荐中初步达成意向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定期通过电话回访或实地调查等方式跟踪其实际签约情况,并指导双方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对活动期间难以实现就业的服务对象,要分析原因,为其量身定制帮扶计划,帮助其在后续日常帮扶工作中实现就业。对已经就业的,特别是创办微型企业、灵活就业的服务对象,要跟踪掌握其项目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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