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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疫情防控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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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有关通知篇一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扎实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疫情防控的总体安排和假期返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的防控工作部署,迅速动员、周密部署、严格要求、扎实推进,将广大教职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建立指挥体系,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做好疫情监测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有效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增强教职工防范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做好防控的宣传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防控及处置措施

(一)信息日报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做好部门教职工的健康信息跟踪及日报工作,明确专人报告,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1、如有“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的教职工,所在单位、部门须及时报送其入院就诊时间及治疗等情况。

2、有近两周内,如有在湖北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或接触过来自湖北地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教职工,所在单位、部门应主动上报其赴湖北时间或接触时间以及每日体温监测情况。

3、近期如有其他发烧、咳嗽、感冒等症状的教职工,所在单位、部门也须上报其每日体温监测情况。

教职工信息由各单位、部门负责报送人事处,每天15点30分前提交,一切正常采用文字形式报送,有异常情况则请填表报送(见附件)。

(二)开学入校时间

如有“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者,则按照上级防控部门要求确定入校时间。

机关、后勤、教学部门按照学校确定的时间入校,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确因工作需要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入校上班的,届时将将信息报送人事处;训练单位按照训练处要求执行。

旅居和途经湖北教职工根据当地情况和本人身体健康状况确定返宁时间,返宁后居家隔离观察14天后健康者方可入校;密切接触和间接接触人员居家隔离观察14天后健康者方可入校。

(三)体温监测

1、假期体温监测:训练单位及假期值班人员按照学校规定在校门口主动接受体温监测。体温异常须及时就诊并居家隔离观察。

2、开学后体温监测:开学后在校门口主动接受体温监测,并将信息及时报送。体温异常者(体温达到或超过37.5度)须及时就诊并居家隔离观察。

(三)疫情处置

1、教职工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体温达到可超或37.5度)等情况,须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报告所在单位、部门并及时报送人事处,由校医院医生进行初诊。校医初诊后根据情况,判断是否送校外医院就诊。

2、教职工在校期间有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经校医院初诊认为异常,后勤、保卫等部门将协调车辆就近送至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后勤处安排人员针对其所在办公场所、教室、训练馆等进行彻底消毒;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并2次/天汇报体温和其他健康状况.在隔离观察期间,如出现呼吸道、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则立即向所在单位、部门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去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隔离期间,所在单位、部门应做好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关心关怀和思想教育工作。

3、在公共区域内,如果出现多人发烧,应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必要时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办公或教学场所。

三、舆论引导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教职工舆论引导,增强必胜信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控,依法防控。各类宣传和工作信息由学校宣传部统一扎口管理、对外发布,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发布相关信息。

疫情防控有关通知篇二

各部处、教学系部,驻校各单位:

为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管理和生活秩序,经部门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平安返校、平安就读,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稳定运行,维护全校安全稳定秩序。

二、成立部门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安保工作人员

三、防控措施

(一)加强进校人员管理

1.凭证进出校园。学生、教职工和外聘老师凭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证件进出校园。学生凭学生证、教职工凭工作证(牌)、后勤服务人员和商铺员工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校园。

2.严格封闭管理,校外人员严控入校,送学生的家长由学工部提前告知,送至校门口后即返回。

3.原则上谢绝各类来访参观。校外人员进校,须有校内相关部门到场确认,体温检测正常,登记身份证件后入校。体温异常者严禁入校。

(二)加强进校车辆管理

1.严控进校车辆,严禁校外车辆进入校园。为学校服务车辆,由服务管理部门出具临时出入证(具体人员身份、车辆牌照、物资用途),并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方可进出校园。

2.加强临时车辆进出时间管理,食堂送菜车、环卫车、超市送货车、临时来访等临时车辆应在指定时间进入并按指定区域停放。原则上临时车辆应在校内人员活动较少的时间进出。送快递车暂不进校。

3.保障医疗、公安、消防等公共安全车辆通行,其他公务车辆要经校内相关部门引导后方可放行。

(三)加强校园管理

1.加强校内巡查,做好校内张贴物检查,及时制止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行为,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加强防火设施检查,加大校园消防知识宣传。

3.原则上禁止校园内学生自行组织的大型活动。

4.做好保卫人员自身防护,每日定时对值班场所消毒,配备必要防护用品,上岗前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禁止执勤。

(四)加强校内外各部门联系

积极完成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配合校内相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密切关注学校师生及其周围人员情况,及时发现、迅速上报,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疫情防控有关通知篇三

加强疫情防控通知1各区县(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认真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按照xx月xx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各项措施更精准、更扎实、更有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加精准有效地做好各类人员防控管理

(一)确诊病例。要第一时间送到集中定点救治医院救治,积极探索有效治疗方法,组织专家团队开展临床科研攻关,开展救治效果评估总结和经验共享,想方设法提高诊疗水平和临床救治效果,努力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疑似病例。要加强疑似病例增减趋势、疑似病例转化为确诊病例的比例变化分析,以此为基础分析研判我市疫情发展趋势,控制住疑似病例增长速度。同时,加强检测技术攻关,加大筛查力度,优化检测流程,加快检测速度,及早作出明确诊断。(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密切接触者。要精准把握、分类实施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适当提高集中隔离比例。对已经居家隔离并且效果比较好的人员,继续居家隔离;对新增的、外来的、居家条件不达标的等类型人员,要实施集中隔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各区县领导小组)

(四)需要关注的其他可疑人员。要加强衔接,进一步摸清此类人员基本情况和数量,掌握此类人员与医学观察对象、重点地区来渝人员之间的逻辑关系、数量占比等,及时排查出可能存在的隐性密切接触者。(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五)有发热症状人员。要加强跟踪监测,严格执行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流程、购买相关药品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可疑线索,第一时间处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市委政法委、各区县领导小组)

(六)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要更加精准排查梳理此类人员增减情况,加强动态管控,做到定点、定位、定状态,实现精准可控、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七)企业复工复产返岗人员。要落实防控措施,加强运动轨迹分析排查,特别是对外地来渝返岗人员该隔离的必须隔离、该居家观察的必须居家观察。同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做到健康返岗,防止出现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区县领导小组)

(八)交通流动人员。要强化监测管理,及时开展交通人流趋势分析,加强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可疑症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开展可疑人员排查。继续采取网上办公、轮流办公、错峰上下班等措施,尽量减少人员集聚。(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区县领导小组)

(十)社区和乡村居家人员。要加强服务管理和宣传引导,推行社区封闭式管理,引导群众不出门、少出门、不聚集。同时,做好生活物资保障,让群众愿意留、留得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

二、更加科学管用地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落实

(一)医疗救治要加力。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要求,确保提高收治率、降低感染率,确保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对口医疗援助湖北的预案,做好抽调人员、筹集物资等准备,同时做好在鄂医疗队的后勤保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交通管控要严密。根据人流车流变化,加强每日调度、科学调度,切实保障复工返岗人员基本需求,继续扎实做好交通工具场站检查监测,既要动起来,又要管起来,确保交通通畅,确保监测到位。(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三)排查防控要深入。持续做好乡村、社区滚动排查、精准排查,利用大数据开展比对分析和查验,加大复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返岗人员排查管理力度,确保排查全覆盖,确保人员都可控。(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四)企业复工复产要有序。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分类别、分步骤、分人群推进,确保疫情防控急需、居民生活必需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确保其他企业复工复产平稳可控。要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把防控措施特别是员工集体宿舍和厂区进出口的’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区县领导小组)

(五)物资保障要充分。进一步提高本地医疗防护物资生产能力,千方百计加大外购力度,广泛动员区县和社会企业开展采购,确保一线人员需求能满足,确保市场供应可持续。(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口岸物流办)

(六)舆论宣传要到位。加强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引导,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宣传防控决策部署、措施成效和一线感人事迹,确保导向正确、引导有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三、更加严格扎实地强化疫情防控责任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继续同心同德、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共同落实好防控责任,进一步凝聚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各区县要强化属地责任,领导干部要继续靠前指挥、有效调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行业部门要强化属事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抓好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各类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以正常生产经营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每个家庭和每个人都要强化防控责任,积极参与支持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营造共同负责、共同防疫的社会氛围。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要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责任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疫情防控有关通知篇四

为切实筑牢社区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将进一步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便于管理、任务相当、界线清晰、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的原则,以社区为网格,以居民小组(街道)、小区(楼栋)为基本单元,以辖区内所有住户(包括租房户)、所有流动人口为对象实施全覆盖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划分基本单元要科学合理,任务相当,便于管理,社区与社区之间、社区与村委会之间、社区内各单元格之间要做到无缝对接、不留空当。

二、将各级增派干部、社区干部、签约医生、民警、志愿者、小区保安以及居民小组长、社区党员等力量,整合分布到各网格点、各基本单元,责任到点到人,对辖区内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和动态排查管控,做到户户见面,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底数清晰、动态明白。排查过程中要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和居家不外出有关要求的宣传。

三、对排查出需要纳入监管的对象,要一个不漏地及时分类采取居家观察或集中管控措施。对20xx年x月x日后所有省外返乡、外来人员和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居家观察;对辖区内的所有流动人员(含旅客)一律在指定地点实行集中观察。所有居家和集中管控的对象必须逐一落实干部包保和医护人员监护责任,确保从源头上严防严控,坚决防止疫情蔓延。

四、居家和集中观察人员满14天后,按照《xxxxxxx》文件要求按程序做好解除相关工作,解除后严格要求尽量减少外出和流动。

五、加大循环播放广播、编印宣传页、印发倡议书和公开信、短信微信通知等工作力度,加强疫情防控信息通报,将科学防疫知识宣传普及到户到人,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意识,推进群防群控、联防联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各社区要加大日常巡逻巡查,坚决制止不戴口罩外出、无事闲逛或举办、承办、邀约聚会、聚餐以及在居家以外的场所打牌、下棋、跳广场舞、聊天、喝茶(酒)、唱歌等聚集性活动行为,除确有急需事务办理的人员,一律严控人员(车辆)流动,一律禁止走串互通;对公职人员不服从社区管理,不听从社区指挥的,要及时进行严肃查处。各住宅小区在开展住户进出登记工作时,要严格管理,做到专人登记,禁止多人反复使用登记笔,避免交叉感染,确保疫情防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七、对基本单元划分不科学、排查工作不细致、落实管控措施不到位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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