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一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措施。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疫情下各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切实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专班,确定牵头人和具体负责人,做到有人负责、有人组织、有人推动、有人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日常精准管控有效疏导、遇突发及时发现快速妥处的常态化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三)精准施策。加强统一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将各类目标人群新冠肺炎心理疏导工作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做到统一管理。实施分类干预,针对各类目标人群不同的心理疏导服务需求,采用分类分级处理原则进行分类干预。采取综合施治,多种渠道运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强化保密,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
(一)新型肺炎确诊患者及家属;
(二)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三)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
(五)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
(六)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会面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
(七)社会公众。
(一)强化组织实施
1、组建服务团队。区卫生健康委统筹红桥区精神卫生中心(红桥中医医院)的卫生、心理卫生专业人员,区民政局统筹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建立我区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各街道明确1名处级干部负责辖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尽快完善街道心灵驿站和社区心理咨询室软硬件建设,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具有心理服务资质的专业人员或社会组织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工作需要,向各隔离点专班增配心理疏导专员,并组织专业力量对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未经允许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活动。
2、做好社区服务。根据相关人员需求,由社区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等心理健康服务人员为其提供心理疏导,发现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要第一时间向街道报告,并积极引导其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诊。各街道组织力量,积极引导辖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其家属,避免歧视,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区民政局要统筹资源,充分发挥好登记在册的心理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中。
(二)持续关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
1、做好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心理援助。各隔离点专班负责集中隔离人员,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人员负责居家隔离人员,为有需求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提供疫情认知、健康指导和心理情绪辅导,评估心理危机,开展家庭支援、社会关系修复、政策咨询及转介等服务。特别对评估后发现心理问题风险较高的,相关隔离点和社区要向属地街道报告,由属地街道协调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集体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2、为有需求的居家人员提供社会和心理支持。社区应当鼓励出院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家属主动寻求社会和心理支持,由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对其进行心理与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评估。对评估后发现心理问题风险较高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属地街道协调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业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建立和激活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系统,引导其恢复生活信心。
3、开展困难人员生活扶助与支持。对有具体生活困难的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相关社区和隔离点要主动向属地街道汇报,由属地街道会同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做好困难救助、心理疏导等社会工作服务,重点关注儿童、老人、残障人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有原发疾病等特殊需要的人员,开展针对性评估和危机干预、转介服务,使日常生活服务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
4、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各单位间信息共享、工作协同等机制。着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相关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完善救助管理机构内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会面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上访人员思想疏导工作。
(三)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
1、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区卫生健康委依托区内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通过讲座、团体辅导、网络平台、心理援助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放松训练等心理健康服务。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
2、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各系统心理服务资源或社会资源,采取“线上+线下”的渠道,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团体辅导、印发心理健康宣传材料等形式,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要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提供困难救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四)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编制心理健康宣传材料、提供心理援助电话号码、推荐心理支持网络平台二维码、组织专家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并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以公示、公告、视频、网络授课等形式,提升公众知识水平,增强防控能力,认识到温馨家庭氛围、团结社区关系对个体渡过难关的帮助和意义,鼓励大众互帮互助,减少、消除对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的歧视与排斥等行为,减轻因认识不足所致的恐惧。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及家长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加强心理服务热线建设,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区总工会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心理疏导。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妇女儿童、青少年等不同人群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同时,注重树立典型先进,将工作开展中涌现的先进事迹、优秀人物、典型经验与好的做法进行广泛宣传。
(五)做好高危风险及时发现处置工作
对发现有自伤、自杀、冲动伤人风险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各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和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报告,并增加走访密度,告知其家人紧急联系电话,由心理健康专业人员介入进行危机干预,持续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并积极引导其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公安红桥分局要配合做好其处置送医工作。
(六)加大经费保障
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对心理疏导服务工作加大资金统筹和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
(七)强化评估督导
区卫生健康委要对辖区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心理服务工作重点。区防指办督办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区委政法委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并组织做好监督检查。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二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心理疏导工作,结合本校实际,特此制定本方案。
以“预防为主、及早发现、及时干预”为工作原则,围绕“育心育德育人”指导思想,以预防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和帮助学生解决发展性心理问题为核心,和谐有序渡过疫情期。
(一)学生在校期间,及时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1、根据xx小学[20xx]36号《xx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指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学生可到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咨询、关注“楚医心语”公众号预约咨询,心理中心专职心理教师为学生提供24小时电话接听服务。
(二)学生离校期间,加强家校沟通,关注学生心理状况。
1、通过各类家长联系群,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指导学生“健身健脑健心”,积极倡导碎片化健身活动,静态工作学习1小时,起身活动10分钟,养成积极主动健康的生活方式。
2、学生处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在学生离校期间提供24小时电话接听服务,学生可在“楚医心语”公众号内通过“解忧信箱”功能获得服务。
(三)应急处置
1、关注疫情,及时了解学生身心变化,遵守流程,当学生出现心理危机时按照《xx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处理流程》处理。
2、应急情况下,整合教师资源,从兼职心理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队伍中组建应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由心理中心指导开展心理疏导服务。
3、在必要情况下,专职心理教师要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病愈等需要援助的学生开展心理疏导。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三
针对患者及其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公众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
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由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对于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干预,必要时请精神科医师会诊。在患者出院时,将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患者的有关资料转交到隔离点或患者所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治疗的。延续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湖北武汉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区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组建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服务队,对治愈隔离患者提供心理服务,重点为焦虑抑郁、失眠、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及时识别自伤、自杀、攻击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人群,由精神科医生会诊或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负责)
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避免歧视。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等力量,为城乡社区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及时识别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民政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二)做好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及心理疏导。各地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为其提供社会支持、心理干预服务,引导其宣泄哀伤情绪,帮助其顺利度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等应当建立关爱帮扶小组,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关爱帮扶和心理支持。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家属,协助其到当地精神卫生机构就诊。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要做好骨灰分批交接安葬的工作预案,强化人文关怀,指导通过网上等方式寄托哀思,避免人群集聚。(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三)强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心理支持。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动员和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关爱帮扶。湖北省、武汉市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摸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具体情况,把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了解工作对象心理特点,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支持或协助寻求心理专业人员帮助。(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四)做好疫情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由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放松训练等活动。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湖北省、武汉市要充分发挥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援鄂心理救援队的作用,通过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网络平台、心理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五)加强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本系统资源或社会资源,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加强心理疏导。湖北省、武汉市要发挥各类志愿者作用,注意识别、发现有心理需求或可能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通过社区干部联系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进行评估、干预。(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负责)
(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加强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湖北省、武汉市要做好滞留在鄂、在汉人员特别是生活困难、经济损失较大人群的心理服务。对有典型心理行为问题的利益受损群体,引入心理服务工作人员配合进行矛盾处理或纠纷化解,预防极端事件发生。(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信访部门负责)
(七)积极开展广大群众心理疏导。各地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及时疏导广大群众因长期隔离带来的负面情绪,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导。湖北省、武汉市要将心理服务融入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仍有确诊病例的小区,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及时疏导居民长期封闭管理产生的负面情绪。(宣传、广电、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
(一)各地要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
(二)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心理服务工作。
(三)各地要对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专业志愿者等开展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恪守职业道德,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
(四)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对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心理服务工作重点。通过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对有关机构心理服务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四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提高广大师生疫情防范意识,消除恐慌心理,急躁情绪,焦虑心态,营造和谐氛围,使在校学生安心学习、在家学生静心线上学习、家长理解配合学校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的身心健康,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真正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疏导的实际作用,制定教体局疫情防控心理健康教育疏导方案。
认真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进行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综合发展。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疏导。
2、面向全体师生和广大家长,通过开展心理辅导教育活动,缓解师生疫情期间心理压力,提高心理适应能力;使家长科学教子,理性对待疫情防控期间孩子诸多问题。
3、关注特殊学生群体,根据个别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4、综合施策,家校联合抗疫,形成合力,促进家校社共育。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广大师生及家长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工作,尤其是封闭的学校要积极发挥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作用,研究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有效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岗位职责,组织心理辅导专业老师、班主任、任课老师等人员扎实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疏导活动,落实好相关工作安排,及时化解师生可能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确保师生平稳安全度过疫情期。
2、发挥各单位心理辅导中心作用
各县直学校、各中心校、各初中心理辅导中心要具体实施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心理辅导老师电话号码、网上心理信箱地址,畅通渠道接受广大家长和师生来电来信。封闭的学校设立校园知心信箱,做好师生团体辅导和个体咨询,运用积极心理学给学生上心理辅导课;居家网上学习的学校,开展线上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结合实际录制视频课,也可以利用正规网络资源,整理视频、图文资料安排师生和家长学习观看,做好心理防疫。
3、发挥局青少年心理辅导站作用。
局青少年心理辅导站积极发挥专业团队的力量,及时对疫情期间的心理健康问题进行调研、研判,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各单位开展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组织协调好专业人员公布咨询电话,做好电话咨询和线上咨询,常态化开通心理辅导站咨询热线xx,接受我县师生、家长的个体咨询辅导,组织心理援助团队,随时接受各学校和家庭的心理援助,助力校园及家庭教育心理问题的解决。
4、加强学生心理问题排查
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通过观察、座谈、问卷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排查,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学生等特殊群体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重点学生实施“一人一策”,制定必要的心理危机应急预案,及时干预辅导,必要时予以转介,确保心理危机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做到防患于未然,未雨绸缪。
5、开展有益活动,舒缓心理压力
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体艺活动,封闭的学校要组织主题班会、小型演讲比赛、阅读、才艺展示、篮球、足球、乒乓球、跳绳、田径等体育活动,播放合适的影片等舒缓学生压力,放松学生心情;居家线上学习的学生,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线上学习特点,线上组织安排丰富的文体活动,务必做到劳逸结合,身心愉悦。
6、加强家校联系,畅通沟通渠道
学校通过电话、网络、班级微信群加强与家长的沟通,通过召开线上家长会、举办线上家长心理健康讲座、写一封家书、进行亲子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帮助家长了解心理健康常识和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缓解家长心理压力和负担,用科学的方法建立亲子互动关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五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全院上下要以全力做好防控工作为工作目标,以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做好法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总体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为社会稳定和振兴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成立明溪法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疏导领导小组,在疫情期间进行疫情应对的部署与规划,开展心理干预指导工作,建立疫情预防干预机制,全员参与,形成合力。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全面领导本院干警及申诉信访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对重大危机事件作出决策处理;
(二)参加上级相关工作会议并做好落实;
(三)执行本院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四)监督执行工作纪律,督导检查本院心理疏导工作的落实;
(五)做好相关文字记录,形成档案。
(一)通过疫情相关信息以及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全院干警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了解与认识,改善消极情绪,提高挫折应对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做好疫情工作的相关预防。
(二)通过心理辅导和干预,对持有不良情绪的来访者进行心理疏导,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科学应对在开展心理疏导工作中出现的突发紧急问题,采用合理方式宣泄压力,增进现实适应度,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工作职责:开通免费心理疏导热线,以接受过心理热线培训的心理健康工作者和有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疏导经验的志愿者为主,组建专业疏导队伍。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六
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合肥体育运动学校从2023年4月2日起进行封闭管理,到目前已经一月有余。4月底,部分中专部学生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已经离校,但是目前仍有初中部和中专部部分学生(无法离校)五百余人在校。为减少长期封闭管理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带来不利的影响,帮助学生排解压力,进行心理疏导,学校决定开展一系列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现将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教务处牵头,艺体组、综合组、各班班主任具体实施。
5月11日——6月20日
1、心理健康教育班会
5月11日,各班级利用班会课统一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班会。此次班会课相关视频内容由综合组提前准备,由班主任老师在班级具体实施。
要求:班会课内容要密切联系疫情期间封校导致的学生心理变化,要密切联系最近一段时间学生出现的行为以及心理波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班主任老师在班会课上不仅要进行统一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也要联系本班实际情况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2、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5月底至6月中旬,学校拟开展两至三次的心理健康讲座。面对全体在校学生和老师,由综合组安排心理健康教师进行讲座,活动地点在一楼阶梯教室。
要求:请授课教师精心准备,保证讲座的趣味性和互动性,讲座内容要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各班学生在听讲座时要遵守纪律,做好笔记,班主任老师可以在讲座之后组织学生讨论,力求使讲座对学生的教育落到实处。
3、趣味运动会
5月底之前,艺体组将组织一次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趣味运动会。
要求:全 baihuawen.c n员参与,本次活动是一次趣味运动会,因此趣味是重点。请艺体组群策群力,精心谋划,认真实施,保障安全,请各位班主任老师配合艺体组组织好好本次趣味运动会。
4、班级个性化活动
在6月中旬之前,各班在班级内根据同学们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开展一次个性化班级活动,例如包饺子、下象棋、放风筝等等。
要求:班级全体在校学生全员参与,力求在活动中让同学们放松心情,交流感情,加强团结,提高凝聚力。在开展此次活动之前,班主任老师可以组织班干部开一个交流会,深入到学生当中,看看同学们喜欢什么,想要什么。让这样的班级活动增进同学之间的交流也增进老师和同学之间的感情。
此次心理健康疏导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孩子减轻压力,帮助学生更好地投入后期的学习、训练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教研组、班主任要秉持着“把学生当亲人,把学生当孩子”的原则,精心组织,把工作落到实处。在活动过程中要做好录音、录像、拍照和文字资料的收集工作,同时活动的相关材料也可以适当发送家长群,帮助家长了解孩子在校情况,促进家校共育,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环境。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七
针对镇辖区内治愈患者,提供人文关怀和关爱帮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服务,普及疫情相关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及应对知识,努力减少疫情相关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促进治愈患者身心全面健康。
(一)强化后续关怀。由驻村领导、镇社事办、村居工作人员组建基层服务团队,定期对治愈患者家庭进行走访慰问。要加强对治愈患者的人文关怀,了解患者康复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对生活上有困难的治愈患者家庭,申请区民政局协调落实救助康复政策,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要对发现的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时进行疏导干预。
(二)加强宣传力度。要运用群众院坝会、微信、qq、村村通广播等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引导村社区居民正确了解新冠肺炎特点。镇社事办和卫生院要积极组织新冠肺炎相关知识科普宣传进村社活动,开展心理健康科普知识讲座,介绍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及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信息、服务方式、求助渠道等内容,帮助患者及家属掌握心理自助和识别早期心理异常的方法,促进其主动求助。
(三)建立健全治愈患者信息档案。黔江中心医院按照“出院1人,交换1人”原则,在5个工作日内将治愈患者出院信息交换至居住地街道(社区)、村(居)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镇级要将治愈患者纳入重点人群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患者出院信息,及时与辖区内的街道(社区)、村(居)进行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并将治愈患者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完善档案资料,及时安排家庭与治愈患者协商签订服务协议。目前我镇辖区内无该类对象。
(一)镇卫生院负责治愈患者心理疏导的统筹协调,建立治愈患者档案数据库,组织开展心理测评,并对重点患者进行危机干预,提供业务指导及心理服务资源支持。
(二)镇社事办、村居负责动员社会工作服务力量,为治愈患者提供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治愈患者实施救助做好监所内特殊人群中治愈患者心理疏导。
(三)镇文化服务中心要统筹协调各类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介绍心理服务求助渠道。
(一)镇社事办要整合不同部门的心理服务资源,设立1名或以上镇级心理专员(附件1),各村社区设立1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心理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附件2)。
(二)镇社事办要对辖区内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要及时总结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方面的经验和特色做法。
疫情期间心理干预方案篇八
为做好疫情防控群众心理疏导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组长:胡炎邦
副组长:赵飞胡荣昌
组员:马永刚王伟林旭郭彩丽赵玉平
工作职责:做好近期疫情防控群众心理疏导工作的总体策划、组织,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搞好联络、协调,有序开展好各项工作。
(一)短信宣传。通过微信、短信、彩信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防疫知识和防疫政策。宣传生活物资保供,各类生活物资准备充足,有序供应,不用恐慌担心。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二)媒体宣传。
1、融媒体中心宣传。融媒体中心要组织记者深入疫情防控一线积极开展采访,掌握广大干部群众疫情防控中的先进事迹,利用各个平台进行刊播。牵头单位:融媒体中心。
2、部门单位宣传。融媒体中心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指导各镇(街)做好内部先进发掘,在各自平台进行宣传,提高疫情防控宣传合力。牵头单位: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
3、融媒体中心要积极联系上级广电部门,获取一批高质量的影视作品,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电视节目播放过程中植入防疫宣传的信息。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4、在县融媒体中心各个平台设置专栏、开办专题,邀请心理专家举办心理疏导讲座或授课,及时转载心理专家视频教程,推广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服务。
(三)线下宣传。
1、以大喇叭(含车载大喇叭)宣传为主,坚持内外有别原则,公布流调人员信息和风险区、防控区划分,引导群众树立呆在家里就是对疫情防控最大贡献的理念。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各镇(街道)
2、各镇办、各部门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积极下沉各村、社区宣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宣讲防控知识,对发现心理问题群众及时进行疏导,并将情况报村(社区)、镇(街道)。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四)舆论引导
1、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时转办网上舆情,24小时之内实现网上回复,每天整理印发一期舆情快报。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
2、以网信办为骨干,抽选正在隔离的写手,组建舆论引导核心战队,密切关注舆情,针对舆论热点,适时发布“兴州评”或回应文章予以引导。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
(五)心理疏导
1、畅通沟通渠道,公布县、镇心理疏导(应急值守)联系方式,各镇(街)至少开通1条24小时心理咨询援助热线,让有特殊需求的群体能够及时得到回应。同时,普及心理健康资讯,为大众提供心理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县防控办;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团委、妇联等部门,各镇(街)。
2、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组建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专业志愿者等组成的服务队,为确诊、隔离群众提供心理服务,重点为焦虑抑郁、失眠、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导。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3、引导专业人员和志愿者进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和情绪支持。教体、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导。牵头单位:县委文明办;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工会、团委、妇联。
4、加强医务工作者、政法干警、社区工作者等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由各部门单位分别负责。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有关镇(街)。
(一)各部门单位要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
(二)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支持心理服务机构人员等参与心理服务工作。
(三)各卫生机构要对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心理服务工作重点。通过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对有关机构心理服务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