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征文范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写过征文,肯定对各类征文都很熟悉吧,征文一般都具有意味深长的结尾。写起征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一本好书征文(精选1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一本好书征文1
《笨狼的故事系列》是汤素兰的代表作有之一。据我所知,汤素兰是位了不起的儿童文学作家,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海峡两岸童话征文佳作奖、全国优秀少儿读物二等奖、陈伯吹儿童文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等。
故事中的笨狼是一只笨得可爱的小狼。他十分善良,乐于帮助人,但总闹笑话。笨狼有一个好朋友叫聪明兔,笨狼不明白的问题,聪明兔都明白。森林里也有一些家伙想欺侮笨狼,不过,到头来他们聪明反被聪明误总是吃不了兜着走。
这套书大约是两年前买的,那时儿子才五岁,还没有自主阅读这样的书的能力。我曾为他读过《笨狼的故事》中的几篇,常是读着读着,母子俩就笑倒在床上。“妈妈,多笨的狼啊!他怎么会连自己都找不到呢?”“妈妈,大浴缸里真能学会游泳吗?”……后来,因为儿子又迷上了其它适合他自己读的书,因为我没时间就没再读了,这套书就放下了。大概在儿子上一年级的时候,他自己找出了这套看了起来,常被逗得哈哈大笑。今年暑假期间,儿子再一次阅读起来了,而且,由于阅读能力的提高,他明显读得更认真了,还不时会和我谈自己的感受和看法。他说:“笨狼真的很笨,但笨得可爱,我很喜欢他。”他还为自己最喜欢的故事情节画了一幅画呢!惹得我也忍不住一口气把这4本书看完了。
说真的,我对这系列故事也爱不释手。小笨狼的可爱、天真、善良,无知但却充满了求知欲和行动力的性格,都通过充满幽默感的语言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在和儿子一起阅读的过程中,我也好像回到了快乐的童年。亲子共读,是培养孩子阅读兴趣最有效的途径。亲子共读,更让我们这些大人,在激烈的社会竞争压力下,在浮燥的社会环境中,总感患得患失的心灵找到了恬静的港湾——童年的纯真与唯美。所以,亲子共读,我们会一直做下去……
读一本好书征文2
轻轻合上《残狼灰满》,闭上眼,我脑海中又浮现出书中的情景。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叫灰满的狼王,有两条腿残了,但是没有放弃生的希望,最最下等的贱狼黄鼬开始无微不至地照顾它,并让灰满把残肢搭在自己的软肋上,合成了一匹六只脚的双体狼。灰满凭借双体狼的特点和过人的才智重新坐上狼酋的位置。和黄鼬有了自己的骨肉后,它不愿自己再变成一匹残狼,遭其他人讥讽、嘲笑。选择和一只山崖羊同归于尽,把双体狼酋的尊严留在了狼群和每一个人的心里。灰满宁死也要捍卫自己的尊严,让我敬佩不已,
残狼灰满教会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放弃,只要有一个目标,就要向前。故事中,灰满首次和黄鼬抓捕兔,试了几次都失败了,黄鼬有些泄气,可是灰满坚持不懈的鼓励她,最后捉住野兔,美美地吃了一顿兔子肉。当他骑在那匹小母狼背上时,经历了爬山、钻荆棘丛、奔跑、跳跃这些在一匹正常大公狼眼里轻而易举的事,他付出了汗水换来的却是一次次跌倒和失望,但他从不放弃。这让我想到了许许多多像灰满一样身残志坚的人:海伦凯勒、张海迪、桑兰等,他们的成功背后付出的是双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想想自己做事常常半途而废,我自惭形愧
那匹小母狼黄鼬则教会我知恩图报。她被恶狼群追赶,险些被吞食,因为灰满找到了一匹饿死的牦牛,出于本能的一声大叫,吸引了狼群,她才幸免于难。后来她却在灰满最艰难的时候,不下百次救灰满,并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合二为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乌鸦反哺、羊羔跪乳,动物尚懂得此理,而我们呢?一味地索取,自私地认为家人、老师、同学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从来不懂得回报他人。难道不该好好反思反思吗?
《残狼灰满》让我重新认识了狼,改变了他们在我心目中那狰狞的面目。残狼灰满让我敬佩,小母狼黄鼬更令我感动。
读一本好书征文3
暑假读了《教室里下起了毛毛雨》这本书之后,我有许多感受。这是一本有许多个片段而组合成的故事。书中以调皮捣蛋的王小瞧作主角展开了几个五年级的学生、老师等人物的精彩故事。
作者王勇英在每一个故事中都写清了一个或者是几个人在这一个片段中的特点。比如在《教室里下起了毛毛雨》这一片段中,作者着重写了王小瞧调皮捣蛋的特点,而在《王小瞧的怪鞋子》这一片段里的棉花开老师,作者又写出了她的善解人意……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子,一个童心未泯的淘气老爸,还有一个爱大惊小怪的老妈,再加上一个像天使一般可爱的老师和一群淘气天真的同学,他们组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精彩片段。书中的幽默随处可见,语言还特别风趣。作者把书中孩子们的许多小事,许多他们要斤斤计较、吵吵闹闹、争得不可开交的趣事一一展现在书中,让我们看到,这更能体现出他们天真可爱,善良……这本书体现了众多人物特点,再加上它的内容丰富、活泼,看起这本书来就好似身临其境,感觉真有这么一回事一样,就像自己真的经历过这样的事。
虽然他们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儿而争吵,但还是能够可以看到他们之间的友善、团结。
读一本好书征文4
暑假里的一个星期天,看电视的时候,我发现哥哥居然说得出每个体育明星的名字,甚至连他们的家庭生活也知之甚详,于是我便开玩笑的问:“喂!哥哥,请问你知道吗迈克尔﹡乔丹的电话是多少吗?”没想到,哥哥居然反问:“对不起,妹妹!我不知道,但打听了很久。你知道吗?快告诉我!”我大笑起来时却惊讶的发现:哥哥居然有了那么一丁点的幽默感。
而让我更深刻理解幽默感的还是那本叫做《大话西游》的书,书的序言里有这样一段话让我印象清晰:幽默是智慧的火花,是瞬间的灵思,幽默的语言可能化解尴尬的场面,也可能于谈笑间有警世的作用,更可能作为不露声色的自卫与攻击。
譬如在某国家的议会里,曾发生过议员之间争斗的事,有人提议入场者应该把拐杖挂在门口。议长觉得左右为难,若是表决,无论结果总是不愉快的。于是他急中生智,笑着说:“如果为了防止不正当的动作,就须把拐杖挂在门口,那嘴也该挂在门口,手脚应该摆在保管处。”引得全场大小,提议者也在一笑之间摆脱了尴尬的处境。
又譬如伏尔泰总是赞赏某人的作品,而那个人却总是刻薄的批评伏尔泰,当有人向伏尔泰说出这件事时,他只是一笑:“我们双方都弄错了!”不过短短几个字,就用幽默化解尴尬的场面,又做了有力的'反击。
但是必须强调的是,幽默不是讽刺,它或许带有温和的嘲讽,却不刺伤人;它可能是以别人和自己为幽默对象,在这当中,便显示了幽默与被幽默的胸襟与自信。
所以,越是开放而富裕的社会,人们越富有幽默感;越是胸襟宽广,充满智慧的人们,越富有幽默感,看来,一个幽默者最重要的条件是拥有完满健全的人格!我们小学生虽然还不够成熟,但是幽默感应该在我们的学习、生活点滴中慢慢陶冶。
读一本好书征文5
《双面猎犬》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一则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白眉儿,是一只狗和豺的混血儿,它的父亲是一只名叫洛皇的优等猎犬,它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年轻母豺。
白眉儿被豺王奥索尔赶出豺群后,决定投靠人类。它的主人苦安子是个酒鬼,经常唆使白眉儿去偷鸡。被发现后,苦安子欲将白眉儿卖掉,却被村长阿蛮星救出,成为了阿蛮星的猎狗。村子里又丢鸡了,大家都怀疑是白眉儿偷的。但主人阿蛮星却相信它,将它放走了。白眉儿为报答主人对它的恩情,在雪地里躲了七天七夜,终于抓到了偷鸡贼——两只红狐,为自己洗清冤屈。后来,主人带它去狩猎,它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立下战功。主人把老黑狗脖子上的护脖移到它身上,这意味着把信赖和宠爱也一并移到它身上。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她白眉儿有三点值得我学习:一是忠诚,二是知恩图报;三是它那锲而不舍的毅力。
忠诚,形容狗再适合不过了。俗话说的好,穷养狗,富养猫。猫是嫌贫爱富之辈,只要自家断了荦腥,便会不知羞耻地踏进别人家门。而狗和猫不同,狗只要认准了一个主人,就算你再穷,甚至无法满足它的温饱,它也不会离开主人,白眉儿对苦安子的忠诚一直到苦安子把它卖给狗肉贩子的那一刻才结束。苦安子经常不给白眉儿煮狗食,白眉儿并没有因此而离开他。
知恩图报,是一种优秀的品质。白眉儿知道阿蛮星对他的恩情比山还重,比海还深,因此在打猎中,他孤身一狗,冒着生命的危险去追猞猁,为主人献上珍贵的猞猁皮。知恩图报,连狗都懂,我们为什么却做不好呢?父母供我们吃,供我们穿,而我们却想不到感恩,还时常和他们冷眼相对。现在想想,真有点惭愧。我们现在坐在这明亮的教室里,有了安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难道我们不该想想这幸福是怎么来的吗?这些都是先辈们用热血换来的啊!因此,我们更要好好学习,为祖国的建设做出一份贡献。
锲而不舍,这是一种精神,一种支撑人们前行的精神。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白眉儿被怀疑在偷鸡贼时,他忍住内心的痛苦,在雪地里呆了七天七夜,没有食物,但它照样忍了下来。最终,它抓到了可恶的偷鸡贼,洗清了自己的冤屈,也为主人卸下黑锅。这种精神,我们却不易做到。在学习中一遇到难题,我就把它丢在一边,对它不闻不问,极少能自始至终地解决难题。像这样,一遇到困难就倒,又怎么能成大事呢?是白眉儿教会了我需要锲而不舍的毅力。
白眉儿,你是一只优秀的猎犬,你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在你身上,我懂得了很多,也学会了很多,因为你,让我感动。是你架起我心中那道绚丽的彩虹,让我对忠诚、感恩及坚持有了。
读一本好书征文6
鲁迅的《一件小事》是一篇很短的小说,主要情节是:在一个刮着北风的冬天,“我”坐着人力车出门去。当人力车夫正在大道上奔跑时,车把带倒了一个从道旁横截过来的衣着破烂的老妇人。当时“我”看到老妇人并没有受伤,而且也没有别人看见,就想叫车夫快些开走。可是车夫却立即放下车子,挽起老妇人,并到巡警分驻所去承担责任。这时“我”突然觉得车夫那“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地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这篇小说,使我产生很多联想。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抗日战争,经过无数革命先烈的流血牺牲,抗日终于胜利了。
像《一件小事》中所描写的在北风呼啸中还得顶着风霜,冒着雨雪拉人的车夫和头发花白、衣着破烂的老妇人那样的劳动人民,现在也早已翻身了,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是我们的国家还并不富强。因此,我们更应该像鲁迅那样关心人民、热爱人民和群众打成一片,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从《一件小事》中我还知道了自我批评的重要性。我们要虚心听取老师、同学们提出的意见,要勇于承认并改正缺点错误。我们不能像某些人那样只满足他取得的一点点成绩,听不得别人的批评,也不愿意去自我批评,骄傲自大,那是非常危险的。任何人都不是天生的圣者,只有经过不断严格地要求自己,才会有进步。像鲁迅这么伟大的人物都毫不客气地批评自己、检查自己。我们更应该这么做。
鲁迅的名字早已印在我的心上,但认认真真阅读鲁迅的作品却是第一次。虽然读的是很短很短的《一件小事》,但鲁迅那种热爱人民,严于自我批评的精神却深深打动了我,并将永远铭刻在我心中,成为鼓舞我前进的动力。
读一本好书征文7
今天心情大好,拿本书来看看就选《军犬黑子》。
文章讲述了一头叫黑子的军犬。一次,指导员给它一个任务,找出谁是“小偷”,黑子很快就找了出来,但指导员看了连连摇头。最后黑子的自信心被击败了,它选了别人。指导员最终把答案告诉了黑子,黑子落下了豆大的泪珠,头也不回的走了。它不再相信任何人,包括指导员。这件事让所有人都懊恼。
看完这篇文章,我觉得不论是人还是动物,都应该有自己的尊严。而且我认为文中的指导员也不该那样做,换做任何人都有像黑子一样的反应。不过黑子的反应也的确让我出乎意料。因为,在这之前,我认为只有人才会有尊严。但我错了,哪怕是一条狗,也会有自己的尊严。人与动物可以没有任何东西,但绝不能没有自己的尊严。
看完这篇文章,我想起在生活中,我不可以剥夺被人的尊严。记得有一次是自习课,老师不在教室,我的同桌和前面那个同学讲话。当时我本不想去理会,但是他们声音越来越大,我实在忍不住。我就把他们2个骂了,就连其他同学也听见了,后来我很后悔,我骂人不对,影响同学们的友好团结,还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我想跟他们说声“对不起,我错了”。
读一本好书征文8
最近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生活在19世纪的法国作家马洛。
这本书里讲述了可怜的弃儿雷米的故事。雷米要四处卖艺挣钱,我很同情他又没有办法帮助他。更让我觉得糟糕的是,和他在一起的老人维塔里斯去世了。这让雷米的处境雪上加霜。好在雷米是一个坚强的少年,他依靠坚强和勇气在世界上生存下去。故事的结局也令人欣慰,雷米在天鹅号上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
《苦儿流浪记》中的苦儿雷米虽然不幸,可是依然有人陪伴着他,比如富有爱心的巴伯兰妈妈,善良的维塔里斯老人,小猴子“心里美”等等,雷米的生命里还是充满爱的。
读完《苦儿流浪记》,我忽然想到我的书柜里还有一本漫画书,叫《三毛流浪记》。可怜的三毛是旧上海的一个流浪儿,他穿得破破烂烂,经常光着脚丫走在大路上,吃了上顿没下顿。这本漫画书后来还被改编成了电视剧。歌中唱道:“三毛哩咯三毛,流浪哩咯流浪,赤脚走过马路哩咯弄堂。三毛哩咯三毛,流浪哩咯流浪,睡在那垃圾箱,饿得我心发慌。流浪!十里洋场霓虹灯光闪闪亮,大饼油条馄饨豆浆喷喷香……哪一天,哪一天,我有吃有穿有住有钱不再流浪,流浪……”每当听着这首歌,看着三毛流浪的画面,我就忍不住想为小三毛大哭一场。
虽然雷米和三毛生活的国家不一样,时代也不一样,可是他们年纪小小,却过着这样悲惨的生活。我甚至觉得无依无靠的三毛比雷米还要可怜。看着这些书里的故事,我真希望在现实生活里不要发生。因为每个孩子都是上帝派来的天使,是祖国的花朵。
我合上《苦儿流浪记》,将《三毛流浪记》放回书柜,我仿佛看到雷米和三毛在向我挥手。我在心里默默念叨着:“雷米,三毛,祝你们幸福!”
读一本好书征文9
梦想使人热血沸腾,梦想使人奋不顾身,梦想给人以力量,有梦想就有读不完的书。书能陶治人们的情操,净化人们的心灵,启迪人们的人生,在暑假到来之际,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使我们为梦想飞腾。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籍——那就是阳光姐姐伍美珍的作品,《同桌冤家的快乐冒险插画本 植物大战僵尸》,这一本书,不单单能让我们体会到作者对童年时的回忆,更能让我们体会到,每一对同桌之间的友谊,而且这本书有着精美的插画,活灵活现,在委婉的童年回忆中,又不失一些俏皮和搞笑。
书中有4个主人公,分别是兔子、惜城、米米和阿呆。兔子是一位班花,是有名的学习纪律委员,惜城,是全班最聪明的男生,但鬼点子多,米米,是兔子的好朋友,阿呆,是米米的同桌,呆头呆脑,却流露出一丝可爱和天真。这两对同桌之间,每天都会有着不少的笑话和回忆,让人读了又读,每读一次都能体会到他们之间的真情谊。
在这一本书中,有一个片断让我记忆深刻。有一次,因为一场班级风波所引起的大扫除交给了兔子、惜城、米米和阿呆这四位,这下可就热闹起来,惜城不想那么单调的打扫,建议大家玩玩角色变装,其他三人二话不说就同意了,大家抽签决定谁当什么,结果惜城扮演的是蜘蛛侠,米米扮演的是巫婆,兔子扮演的是被困的公主,阿呆扮演的是路见不平就拔刀相助的王子,角色分配好后惜城就像猴子似的熟练地爬上了窗子,专心一意的擦着窗子,而米米把屁股架在扫帚上,满教室乱跑,兔子又无助的被困在了讲台后面,使劲的擦黑板,阿呆只好拿着水壶,在地上洒水,1个小时过去了,2个小时过去了,3个小时过去了,终于,被折腾了半天的教室,终于干净了。 这就是《同桌冤家的快乐冒险插画本 植物大战僵尸》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不是有着搞笑、童趣和快乐的因素呢?
《同桌冤家的快乐冒险插画本 植物大战僵尸》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我也希望有着主人公一样的童年,希望有更多的人们会喜欢上读书!
读一本好书征文10
《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婷宝和她的外婆的真心故事,一段难忘的相处经历。
婷宝11岁时,她的外婆没了房子,只好寄宿在婷宝家。婷宝的爸爸妈妈天天逼着她读书,她很烦。她外婆的别名叫老姜茶,给了婷宝一个蕾丝娃娃,并告诉她,外婆有一个蕾丝宫殿,那里美若仙境。后来老姜茶真的住进了蕾丝宫殿,还养了条会嗑瓜子的小黑狗,那个地方就叫快乐老家。婷宝强烈要求暑假住进快乐老家,爸爸妈妈同意了,但她是被一路“追杀”到这里的,但老姜茶一直都帮助她扫清一切困难,她才知道老姜茶是一位快乐女生。这许许多多的秘密,婷宝觉着有神奇又可怕,原来秘密那么残酷那么残忍,但这就是秘密生命的生命。
秘密是每个人都有的,但美好的秘密是不羞耻的,笑的人才羞耻。这就是生命的美丽,这一切都是不可磨灭掉的。
读一本好书征文11
最近,我阅读了英国作家笛福创作的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我非常佩服鲁滨逊的执着。从小他就有到世界远航的伟大梦想,父母百般阻挠也没有让鲁滨逊放弃自己的梦想,他用尽了所有的方法航海,航海让他收获到了幸福,虽然在海上有大风大浪,船不幸沉了,但是他靠自己的努力克服了种种困难,实在让人佩服。
我佩服鲁滨逊的乐观。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用智慧建造了木筏、房屋,储存了淡水,种植了大麦、水稻……鲁滨逊从未放弃过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在一个生存环境恶劣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成为千万富翁。读到这里,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现在连洗衣服都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可以交谈,多孤单啊!可见鲁滨逊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锐意进取、百折不挠的精神。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最佩服鲁滨逊的百折不挠、不畏艰难。在狂风大浪的时候,船沉了,鲁滨逊虽然会游泳,但是在那种惊涛骇浪中,连浮起来呼吸一下都感到困难。后来,海浪把鲁滨逊向岸边卷去,这时他已经被海水灌得半死。幸好这时鲁滨逊意识还清楚,看见自己已经靠近陆地了,便爬起来,拼命向前游去。可是海水又像高山一样压过来。鲁滨逊屏住呼吸,使自己浮起来,希望浪来的时候,把他往岸上卷,就是靠着这样的信念和想法,鲁滨逊上了岸,拯救了自己。想想现在的我们就像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受过真正的挫折,而鲁滨逊告诉了我:人就要靠着顽强的生命力和不灭的信心,才能成就一个真正坚强的人。
只要我们像鲁滨逊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不会成功呢?
读一本好书征文12
暑假无意中,在书架上发现了莫泊桑小说集,抱着一中消磨时间的态度轻松地看完了其中一篇短篇小说《项链》。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河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那去买了衣裙,又向女友伏来士洁借了一串钻石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都望着她出神”、“部长也注意她”。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时突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在首饰行里,他们找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由于他们本身生活就不是很宽裕,面对这一笔大数目,他们不得不到处借债,最后买了一串真的钻石项链还给物主。但此后,他们整整花了十年工夫,才还清了债务。后来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女友伏来士洁,在言谈中知道先前借给她的项链是件赝品,而她却赔了真的项链。
上网看了许多对于《项链》的评价,大都是讲小说辛辣地嘲讽了小资产者图虚荣,河幻想,好钻营的劣根性。
读完整篇给我的第一个感想是可笑,命运真的很弄人,生活是这么古怪,这么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平步青云,也可以断送她的一生。但我并不认为她为了参加舞会而去买衣裙,借项链是一个错的决定。谁不河美?谁不希望受他人注目?受他人尊重?如果她的行为是图虚荣,那么我们熟知的灰姑娘是不是也很虚荣?灰姑娘也曾为没有美丽的衣裙与华丽的马车而不愿参加舞会,但从古至今又有谁曾说过她的这种想法是一种奢侈的需求。河幻想?河幻想也是一种错误吗?谁不曾幻想?不会幻想的人就没有思想。好钻营?的确,她的确好钻营,有了衣裙好不满意,还要饰品。可她也只是希望自己能更加光彩耀人,难道对于美的追求也是一种错误吗?
小说中的一个小情节也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文中是这么写的“每当她看到那个布列塔尼女佣在帮她料理她的微不足道的家务时,总勾起她的伤心和恼恨,并使她想入非非。”当时她还是个小职员的妻河,从中不难看出她对于生活的不满足。可当她负债累累,家里的粗事,厨房里的肮脏活儿都由她自己干时,她又开始对于过往的日河深深怀念。人总是如此吧!对于身边拥有的总不放在眼里,认为理所当然,看做微不足道,可当他们忽然失去时,才开始想要珍惜,想再次去拥有,可那又有什么用,失去就是失去,永远也无法回到往昔。这不禁又令我联想到了自己,在放暑假的时候总觉得太无聊,时间太过漫长了,没事干,生活地很没意义,天天有空闲的时间玩、睡觉、休息。靠学了,学习的紧张,繁重的作业,压得人喘不过气,放学后总希望有一段充足的时间让自己好好的放松,不一定要去哪里游玩,只要让我好好的睡一觉就很令人满足,反毕竟这种愿望已成了一种奢侈尽管人们都懂得,虚荣是表面的荣誉、虚假的荣名,但很少有人能够不为虚荣所动。在日常生活中,一个羡慕的眼神会使我们神舒心悦,一句大而无当的恭维会使我们眉开眼笑,一句言过其实的赞誉会使我们沾沾自喜,一个毫无实质意义的头衔会使我们引以为荣……许多虚荣心强的人在得不到虚荣的甘霖滋润时,便会想方设法谋取虚荣:有的人每有客来便要出示他与名人的合影;有的人常常津津乐道他曾与某显要共进晚餐;有的人总爱不厌其烦地向别人介绍他的富亲贵戚……总之,那些人若是靠自己的品质和业绩无法赢得荣誉,便要借那些碰巧和自己有过点头之交、擦肩之缘的名流显贵,以及拐了八道弯的瓜葛之亲来为自己增光添彩。但是,毛姆曾云:“靠着能向朋友谈起你认识的名人而获得的荣耀,只能证明你自己是无足轻重的。”看来,借他人之光虽然可以赢得一点虚荣,却并不能因此增加自己的分量。
《项链》这篇小说告戒了很多整日生活在幻想里而没有付出实际劳动,只想借他人之光赢得一点虚荣的人们:“要么努力奋斗、开辟美好的未、要么安贫乐道、想入非非,不切实际只能付出惨重的代价。”
读一本好书征文13
身体上的不自由终究是一种缺憾。我不敢说没有怨天尤人或沮丧的时候,但我更明白这样根本于事无补,因此我总是极力控制自己,使自己的脑子不要去钻这种牛角尖。
———海伦凯勒
小时候,语文老师给我们介绍海伦凯勒时,曾说道:海伦凯勒一生经历了88个春秋,但她只拥有过19个月的光明与声音,在一场大病之后,她变成了一个五官三残的盲、聋、哑人。我认为,她可怜。但当我真正亲手翻开她最著名的散文代表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发现我错得很离谱。同情,对她而言,着实可笑。她,不需要。我被震撼了,她,可敬!
人们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那么,当你的眼睛永久地闭上了,心是否也随之变暗?答案是否定的。
我很欣赏一句话:内心强大才是真的强大。我想,海伦就是一个内心强大的人。
莎莉文老师教会海伦认字后,为了方便沟通,又下决心教海伦说话。但是海伦又聋又瞎,根本不知道怎样发音。为此,她想尽了办法。没有听觉,没有视觉,对,还有触觉!用手来感受声带的颤动和嘴唇的变化,而这往往不大准确。海伦不停地练习,有时,准确地发出一个音就得花费好几个小时,这种艰辛的练习,使她身心俱疲,坚强的海伦为此也曾流下过绝望的泪水。那么,你猜,她放弃了吗?当然不会!如果她的字典里有“放弃”二字的话,海伦就不会成为马克?吐温口中的“了不起的人物”,也就不会有我今天看到的这篇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艰苦卓绝的训练,海伦终于可以与人交谈了!
从海伦的文字里我看到了一颗光明、积极、七彩的心。因为身体上的残疾,她比常人付出了更大的努力去学习知识。她和她的莎莉文老师都是残疾人,但她们的品性却是完美的,是一般人无法企及的。海伦战胜了对未知的恐惧,也战胜了自己。那我们呢,我们这些健全的人呢?造物主让我们拥有健全的体魄,为什么还要怨天尤人?享受你所拥有的一切吧!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就像只有在地狱门口走了一遭,才能懂得生命的可贵。
身体上的残疾并不可怕,拿出你的勇气,加油!自暴自弃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何不乐观地面对?我们必须学会坚强,人的一生难免会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面对吧,乌云散去就是晴天。
海伦,你是我的偶像。
读一本好书征文14
乍看书名,一股浓浓的情向水流一样荡漾而来。在阅读《你是我的妹》的过程中,我几次被感动得热泪盈眶。
《你是我的妹》把姐妹、朋友、亲人之间的情感描写得太感人了,让我明白了感人至深的是人间情!
作者描写了在苗家山寨发生的感人故事。
主人翁是一位十来岁、心灵手巧的女孩子——阿桃。
阿桃是家里最大的孩子,她爸爸一直想要一个男孩,可是妈妈每次都生女孩。阿桃爸很生气,阿桃却很疼爱自己的妹妹们,还为了妹妹们放弃了自己的学业和婚姻。
阿桃最小的妹妹出生了,由于家境贫困,阿桃为妹妹找了一户好人家,可是那家的小儿子老是欺负妹妹,阿桃实在不忍心。之后,她每天去敲石子挣钱,把妹妹抱回了家。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妹妹被野猪拱死了。妹妹是在桃花开的时候生的,却没有再活到桃花开的时候,阿桃是无比痛心的。
另一位让我感动的人物是阿秀婆,她是个十分古怪的人,村里的孩子都说她是巫婆。阿秀婆做的酒糟鱼是最好吃的,但是阿秀婆给之前总是会用她那双树皮似的手拍拍你的脸。据说阿秀婆的丈夫和女儿都死了,所以她把“我们”都当成她的孩子了。后来,为了救“我”,为了根除野猪,阿秀婆跳进了陷阱。
掩卷沉思,我体会到了这两个小人物的伟大!我更悟出了人间情的伟大!是的,亲情是血浓于水的,苗寨中的人们是质朴、有情有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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