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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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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篇一

一、加强党风廉政行风教育,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1.专题部署,明确任务。我园专门召开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动员会。研究部署了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会上,党支部书记、舒园长表明了对抓好我园反腐倡廉工作的坚定态度,要求班子成员充分认识抓好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努力办好社会满意教育。

2.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全科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有关反腐倡廉重要论述以及中央、中纪委相关会议精神。并利用班前班后、周一下午政治学习中组织开展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典型违纪违法案件,通过警示教育案例学习并研讨,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警示教育电教片;提醒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腐败思想,提前预防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的发生。

3.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教育是基础,学习是动力,思想教育和学习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治本之举。我们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党的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不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并结合我园实际开展宗旨教育、纪律教育和典型教育,教育党员和全体教职工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堂堂真真的做人,扎扎实实的做事;学习党纪法规,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经济纪律。

4.加强警示教育,巩固思想防线。这是立足防范,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的有效措施之一。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让每一名干部、党员熟知党纪条规,思想上警钟长鸣。并通过民主生活会的教育作用,学习文件《中共山丹县纪委关于对山丹县十里堡林场原会计王军贪污挪用公款案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大力弘扬清政廉洁、勤政为民的作风,形成我园廉洁从教的良好环境。

5.自省反思,联系实际。结合中共山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山记发[2023]74号文件精神,把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与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自查自纠、深刻剖析,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和纠正

二、重视落实,做好反腐倡廉具体工作

1.抓龙头,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以身作则。为进一步加强我园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领导干部头上,、坚持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到位,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十分重视园领导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通过“抓龙头,带龙身”的方法,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切实有效地抓好我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要求党员干部能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廉洁,敢抓敢管,竭忠尽职,敢于担负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的职责。

2.抓公开,民主管理,依法廉政行风透明。园务公开透明、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是我园的重要举措,是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深化教育改革,确保稳定和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学我园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我园党群、干群关系的客观需要。

在园务公开中,我们坚持做到把我园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园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除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我园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通过多种形式让教职工参与和知道,保证他们的知情权和满足他们维权的可能。

3.抓重点领域,针对关键岗位。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推进教育活动,突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关注,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思想素质等方面有提高,提高廉政风险防范的“免疫力”。

4.抓实干,夯实工作实效。

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要把活动成果转化成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抓落实、促发展、出实绩,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通过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整个警示教育活动中,我园支部坚持“超前防范、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打造公平正义、风清气正工作环境为目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对《廉政准则》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根本要求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起到警示教育。

1.认真开展学习活动。根据矿纪委要求,结合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重点是认真学习了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蒋新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辅导》党课,《岗位廉政教育读本》等文件精神,还组织全体党员讲了题为“三严三实树形象”的廉政党课,使党员领导干部受到了一次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和廉政从政的教育。通过学习进一步促进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宗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作风。

2.观看反腐倡廉正反典型宣传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正反典型宣传教育片,要求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七个正确对待”即:正确对待信仰、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对待权力,牢记执政为民;正确对正待利益,防止心态失衡;正确对待监督,切忌忘乎所以;正确对待家人,避免因爱生害;正确对待社交,做到谨慎交友;正确对待生活,培养健康情趣。通过观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了理想信念的教育,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坚持廉洁从政。

3.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撰写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的基础上,以保持“三严三实树形象”的主题,对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撰写了心得体会。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对于推进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廉洁从政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省、市层层组织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探索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按照省、市部署安排,我区被确定为南通市唯一省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根据国家卫健委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卫疾控发〔2023〕44号)、省卫生计生委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卫疾控〔2023〕11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精神卫生法》《“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划政策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寻求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可行和扎实有效的方法路子。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通州、健康通州建设。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和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基本杜绝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具体工作指标包括:

1.广泛深入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公众心理健康意识和素养明显提高。城区、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60%以上。

2.依托村(居)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村(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居)为单位,心理咨询室建成率达到80%以上。

3.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4.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

5.加强特殊人群心理疏导和严重精神障碍综合服务。对60%以上的特殊人群进行个性化心理疏导。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居家患者社区康复参与率达到60%以上。

6.利用各种资源,建立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5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1.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等要求,依托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综治中心或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服务。基层综治中心等要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充分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系统作用,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在村(居)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网格管理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对居民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及时疏导化解。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空巢、丧偶、失独、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结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达到60%以上。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入,对有劳动能力者积极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

2.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学前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关注和满足儿童心理发展需要,保持儿童积极的情绪状态,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要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教育体育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要密切与村(居)联动,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要创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心理服务机构,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要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

文明办协调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作用,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对村(居)、学校等基层心理咨询站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将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的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考核范围。

3.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鼓励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依托本单位党团、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规模较小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对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通过员工心理测评、访谈等方式,及时对有心理问题的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必要时联系专业医疗机构治疗。公安、司法、信访、残联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在公安监管场所、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救助管理站、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每年至少1次,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4.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鼓励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创办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要探索支持、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并研究制订管理、规范、监督、评估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相关措施,促进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向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村(居)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要加大服务技能和伦理道德的培训,提升对心理行为问题的服务能力和常见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

5.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区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整合现有资源,支持区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等,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设精神(心理)科,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怀。区第二人民医院要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注重提高抑郁、焦虑、老年痴呆、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妇幼保健机构要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鼓励中医院设中医心理等科室,支持中医医师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心理健康诊疗、咨询和干预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加强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鼓励医疗联合体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便捷提供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6.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依托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或具备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通过热线、网络、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扩大心理援助平台的社会影响力和利用率。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组织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及时处理急性应激反应,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

7.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区卫生健康、宣传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等,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每年至少开展6次,并告知公众心理服务获取途径。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居)、进机关等活动,开展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各村(居)健康教育活动室或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组织志愿者定期参加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

8.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综治、卫生健康、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为成员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要建立由村(居)“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个案管理。做好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落实民政部等4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使居家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家属学校(课堂),对患者家属开展护理教育等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家属进行心理安慰、心理辅导;建立绿色通道,患者在社区康复期间病情复发的,可通过社区康复机构向医院快速转介。

(二)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探索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开发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的社会工作岗位。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学和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培训,提高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

2.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研究制订吸引心理学专业背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服务的相关政策,设置相关工作岗位,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可及性。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和支持心理咨询人员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与科普知识宣传,为有心理问题人群提供心理帮助、心理支持、心理教育等服务。同时,开展实践操作等方面的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定期开展督导,提高心理咨询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3.发展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区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的制度建设,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通过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综合医院(含中医院)要通过培训、继续教育等形式,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心理知识培训,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临床医师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对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给予技术指导,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进行治疗和心理干预等。

4.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探索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鼓励和规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的发展。要对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支持其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特别是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学校心理教师、心理专业学生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

5.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区委政法委、区卫生健康、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整合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完善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管理。制定心理服务行业服务规范,加强心理服务行业能力建设,有序开展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摸底调查、行业服务规范实施、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督导等工作,要求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和伦理规范。有关部门要注意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加强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护个人隐私。发挥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的枢纽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健康志愿组织的合作机制,形成连续性的服务链条,实现共同发展。研究制订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登记、评价等工作制度,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享受财政资金资助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评价,逐步将机构服务数量、质量等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9月底前)。认真研究国家和省级试点工作要求,制订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明确工作职责,进行任务分解,召开启动会议,组织培训学习,部署工作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按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接受省、市试点工作检查督导,积极抓好改进提高。

1.到20xx年底,20%以上村(居)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50%中小学、30%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心理辅导室,区第二人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所有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实施两项以上社会心理服务特色工作。

2.到20xx年底,全民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加快建设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3.到20xx年底,全面完成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和工作指标。

(三)评审阶段(2023年底前)。对各项工作进行科学、全面、客观评价,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级试点工作评估。

(四)巩固阶段(2023年1月起)。不断巩固省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设成果,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势头得到缓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通州、健康通州、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建立由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信访、残联等部门参与,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政法委、卫生健康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工作,牵头成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专家委员会,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良好的心理素质作为衡量干部综合能力的重要方面,全面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心理素质。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本部门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的领导,做好本部门本行业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等工作。政法委要将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卫生健康部门要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指导行业组织开展工作。宣传、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各类文化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部门负责健全各级教育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完善系统内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重大警务任务前后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织开展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引导与管理城镇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财政部门加大心理健康服务投入并监督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研究制订体现心理健康服务技术劳务价值的相关政策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机构,依有关主管部门提请,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办等组织负责职业人群和儿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工作对象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政法委、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信访、残联等部门加强部门间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

(三)有力政策扶持。研究制订体现心理健康服务技术劳务价值的相关政策措施,增加岗位吸引力,调动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支持,培育发展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心理健康志愿组织,为公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服务。创新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网站、心理自助平台等,通过网络平台向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服务。民政、卫生健康、政法委等部门根据居民需求,确定适宜社会组织参与的项目,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科普宣传、心理疏导等服务。将心理健康相关机构纳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培育发展一批以心理健康服务为工作重点的社会组织。

(四)落实经费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五)强化督导评估。政法委、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多部门联合督导,对于工作完成差、重视不足、未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经费的,要求限期整改。

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篇三

近年来,x市城管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城管系统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根基进一步夯实,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明显加强,巡察、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充分发挥,管党治党长效机制逐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面做好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就x年工作作如下部署: 

一、工作指导思想 

x年,市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x精神,坚持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省市委的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市城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强化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任务要求 

局党组要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城管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组织实施、一起检查考核,推动工作任务落实。督促各单位和机关科室充分履职,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1、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监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2、结合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研究部署、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党组会议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其中x年第一季度,组织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动员部署会,完成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3、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分别与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状况,进一步夯实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及局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在工作部署、听取汇报时,必须提出廉洁从政要求。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每年至少2次听取分管单位和机关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其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4、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向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履职履责报告同时报驻局纪检组。 

5、落实工作留痕制度。贯彻落实《x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x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责任清单》,认真填写市纪委印发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记实手册》,《市城管局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手册》。局属各单位参照市纪委印发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记实手册》和《市城管局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手册》,制定本单位班子成员留痕记录本,认真填写。 

(二)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x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认真学习x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x治国理政新思想。通过学习,使局系统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2、认真学习新颁布的《国家监察法》。要把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列为各级党组织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廉政教育2次以上;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次。 

(三)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令畅通。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管辖内的工作人员),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规矩,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上级和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2、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各总支、党支部要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强化党员的组织纪律意识。每位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四个服从”和党内组织生活等组织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各总支、党支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遵守情况的督促检查。 

3、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将红脸出汗常态化,咬耳扯袖经常化,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处置,重点用好“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针对个别干部思想出现滑坡、工作不在状态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开展批评教育,督促其按期整改。 

(四)加强作风建设,保持作风建设常态化 1.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紧紧盯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找准病灶病因,抓住主要矛盾,强化对策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地落实局制定的《“十个严禁”》等规定。加大对办公用房、出差培训、物品购置、资产处置、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评价考核,保持作风建设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2.切实保持纠正“四风”的持久态势。结合省开展的“查问题、出硬招、改彻底”活动,严格执行上级规定,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做到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管理严格。合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密切联系实际,不断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微信、微博、政务群等平台发布廉洁自律提示,提醒党员干部绷紧拒腐防变的思想弦,在短信提醒和保护下过好每一个“廉节”,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3.大力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把廉洁自律教育贯穿于干部成长的全过程,坚持做到经常讲、反复查、严格抓和严肃究,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分层次组织系统青年团员、党员干部职工参观廉政广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实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筑牢廉政防火墙。适时召开一次“立家规、正家风”恳谈会;开展廉政书籍大家看活动,在阅读书籍的基础上,撰写一篇廉政读后感,局将组织开展交流活动,对优秀作品,酌情给予奖励。 

(五)加强风险防控,立足防微杜渐 

1、强化风险意识、开展风险排查。自2月中旬起至3月底,在城管系统开展“增强忧患意识、防范化解风险”专项活动,对可能存在的组织风险和个人风险开展全面排查,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增强城管系统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忧患意识,提升防范风险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化解风险的能力素质,为城管事业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的基础。 

2、健全工作制度,强化重点防控。深入贯彻市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构建城管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突出抓好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大项物资采购、资金管理等制度的细化和完善。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制度约束,促使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做到“一切按制度办、一切按程序走”。 

3、落实工作规划,完善惩防体系。切实贯彻上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城管实际,制定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的具体落实办法,促进局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努力完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务实   

1、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检查考核。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惩治各类腐败行为,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持维护纪律、爱护干部,加强信访受理工作。凡是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受理、回复、核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管理执法服务对象权益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严管真抓,对党员干部身上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促进党员干部及时警醒总结、审慎自律、检点自己,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2、强化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好局纪检监察队伍,完善监督网络。着眼于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关键岗位、关键程序、关键人员特别是高风险岗位适时适地实施“贴身”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实现对廉政风险的有效监管。在此基础上,推行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八小时之外延伸巡查,发现违法违纪现象,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3、认真落实述职述责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开展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 

三、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以打造清正廉洁的城管干部队伍为目标,高度重视和发挥驻局纪检组和局系统各级纪检监察员的作用,多措并举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确保驻局纪检组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1、纳入工作大局。局党组及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城管事业发展大局和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2、全力支持和配合。局党组和各单位要支持并保障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3、创造良好环境。完善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建设,各单位要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纪检监察联络员,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积极沟通联络,协调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消除执纪阻力,为纪检监察履职尽责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4、鼓励改革创新。立足城管实际,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大胆创新,着眼阳光用权,将述职述责述廉向局机关科室延伸,并引入现场质询环节问廉、赛廉,实现由“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接受”监督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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