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是在那年秋天插班到理科实验班的。说实话,之所以坚决弃文从理,除了想让背书背到发胀的脑袋能够放松一下外,理科班拥有众多养眼的帅哥也是原因之一。
北方的秋天,很快地凉爽起来,10月份开始就要长袖加外套,11月份就会下雪了。
那时,我留着被电推子推得很有些革命者味道的短发,骑一辆富士达的平把变速车,热衷于牛仔裤和大格子衬衫,酷爱快速骑车时被江风吹起头发的感觉。
相貌的平庸,使得我并没有多少接近和讨好帅哥的机会;反而是性格里那些诸如奔放、活泼、大方的中性元素,让我拥有了一票男性朋友。遗憾的是,他们中很少有人知道我还写得一笔好字,一手妙文章。
彼时,我正热爱着坐在我斜后桌的男生,他如我热爱他般热爱着足球运动,于是乎,我也迅速而疯狂地变成电视机前为某个相貌英俊的足球明星的进球而尖叫的女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伪球迷。虽然经过多种努力,我与足球小子也并没能在男女感情领域得到长足发展,但直至今日,我仍能就足球话题与某个小男孩或大男人聊上个把小时。
理科实验班是枯燥的,因为理科生都缺乏敏感。我的心在十七八岁时最为活跃,时常会涌出无数冒险的念头,无法实施时,整个人就会烦躁异常。十年之后的现在,当我总算可以很平静地思考,才了解到其实那个时候,无论男孩还是女孩,都对异性有着近乎偏执的向往和期待,哪怕只是皮肤细微的摩擦,指尖轻轻的触碰,都会引发身体深处如火山喷发般的热情。
面对鲁林时,我便如此。
二
鲁林是个完全不起眼的男生,他的成绩不错,却只能悲哀地充当着实验班垫底的角色。从文科班转来的我,自然也好不到哪儿去。所以,从第一次考试结果公布开始,我和鲁林便惺惺相惜起来。
鲁林不爱运动,也没有好看的笑容和整洁的牙齿。他样子平庸,甚至有点难看,因为他的眉心很宽,眼睛之间的距离也很宽。我就经常想,如果我能缩小N倍,变成米粒大小的人儿,就可以在他的眉眼之间大动干戈地踢场足球赛了。鲁林对我很宽容,可那种宽容是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他对谁都宽容,仿佛宽容即是他降生的使命。
但是不久以后,我就从鲁林身上挖掘出了他最与众不同的地方——种植。是的,他酷爱种植。鲁林家在市郊有个小园子,是他爷爷留下的。他在园子里种了很多可爱的蔬菜、水果和鲜花,甚至还有多年生的草本中药材。这一发现让我有了迷恋鲁林的理由。我常希望鲁林能在我的周身种满鲜花,最好有牵牛从鼻孔里钻出来,然后攀附到我全身上下,开出紫色的花朵,在下雨天吹着喇叭。肚脐眼里就种白兰吧,虽然那会是株很大的植物,但我仍喜欢那花朵的芬芳。
三
秋天是鲁林最忙碌的季节。他要忙着收获。一方面从学校收获着总是不尽人意的名次,另一方面,去他的郊区小园(他给那园子起了一个当时在我听来很奇怪的名字——个园。但是若干年后,当我旅游到了扬州,进到同样名为“个园”的私家园林,看到很多令我称奇的景致时,才终于理解了鲁林为自己园子取名时的勃勃雄心)收获他精心侍弄的那些植物。当然,他在园子里的收获,是远大于他在学校的收获的。
我会在某个阳光很好的秋日,骑着我的玫瑰红的变速车,也偶尔跳上鲁林那辆庞大坐骑的后座,一路哼着不着调的曲子,去个园看鲁林劳作。
看鲁林劳作是件很享受的事。他对那些植物的好,仅次于对我的,所以他得到植物的报恩也比只用化肥来浇灌农田的农民要多些。红的西红柿、翠绿的顶花带刺儿的黄瓜、油亮的茄子和小灯笼椒、俏皮的绿葡萄……都一度激发我强烈的想要画画的欲望。可是我并不会画画,对搭配调和色彩的见地也很有限,我只会写字。在发现其实文字也可以用来定格美丽后,我便开始写作,用大量的文字去描写哪怕一片小小的人参叶子,就坐在个园松软的被鲁林翻动过的泥土上,疯狂地写。
我和鲁林通常都不交谈。我写得累了就专注地看他,干燥的秋天的空气,让他的脸部皮肤起了细小的皮屑,他新剪的发型过分倔强,他穿工装裤的背影很英俊。我们在个园里各取所需,仿佛,那里就是我们的天堂。
四
发现蠢蠢欲动的感情,是在第二个秋收之后。
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爱上鲁林,因为他并不比我的其他男性朋友优秀,他的过人之处不过是拥有一个小小的园子,里面种满了植物,它们春天生机勃勃,秋天果实累累。
我靠笔杆子先后得了几个大奖,连数学老师都开始对我和颜悦色,虽然那门功课我从来就没及格过。开始有男生在背后议论我,每当我穿过走廊,总有人长久地向我行注目礼;我还收到过几张含糊不清表达情感的条子,最夸张的是我们的语文老师还邀请我向她的女儿传授成功经验。全世界都在冲着我笑,像颗老核桃。
鲁林有其他人没有的优势,就是他在我没有成名之前就和我关系密切,而别人,都是在我突然耀眼之后才想要亲近我,对于谄媚的脸,我向来是不屑的。于是我仍然只有鲁林一个陪伴者。
更要命的是,我终于把对这个沉默的陪伴者的感情,潜移默化地变成了爱情。
五
我总希望鲁林能够主动来牵我的手。这样想的时候,心中就像有好多东西挤在一起马上就要爆炸了。我没好气地咒骂鲁林的慢脾气,可面对鲁林时却总是笑得像人参花。
鲁林的人参终于可以出土了,虽然是只长了六年的园参,不值什么钱,也鲜有药用价值,可鲁林还是像将要举行重要的交割仪式一样满脸郑重地邀请我去观礼。
那是10月中旬的一天,天气差强人意。缺少阳光普照的个园有点忧郁,我站在那株人参旁边,看鲁林摘掉二十几颗人参花小心翼翼地收进一个好看的红色锦囊,看鲁林用手轻轻拨弄人参的根基,看他把土越挖越深,最后露出一个白胖的人参娃娃。几年以后,当我顶着秋日站在东北最大的人参种植基地,帮动作粗鲁的参农收人参,看钉耙重重插进土里,白胖的人参遍体鳞伤,就想起了鲁林手捧人参时那满脸朝圣般的笑。
鲁林的人参最后被我做成了标本,摆在一个体面的盒子里,看上去和那些标价高昂号称野山参的货品别无二致。我从鲁林递人参的微微颤抖的手上,感觉到了爱情的重量,他的手指碰到我的皮肤,立刻有电流通过全身,我浑身颤栗,只能和他久久对视,说不出话来。
六
这就是我的初恋,有点贫瘠的,甚至有些乏味的初恋,却也是直到现在回味起来,也会有微笑和香甜滋味的初恋。我想刚刚做了父亲的鲁林也一定这样认为。
世界上最美好的事,就是在阳光充裕的秋日下午,坐在松软的泥土上享受秋凉。鲁林,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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