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一
(一)各科室、社区、驻辖区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认真查找整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把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副职领导“一岗双责”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组织机构
办事处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武装部部长、副主任、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社区书记、管段民警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具体负责各类信息的及时收集上报。
(二)责任分工
党政办公室负责文教卫生系统(学校、幼儿园、医院);社事办负责居民院落;城管科负责商家店铺、餐饮、拆迁工地、建筑工地;经济科负责大型商业卖场、市场中的危化品、烟花爆竹;综治办负责驻辖区单位。
(一)社区、驻辖区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月”开展等方面的情况。
(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管理。
(一)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重点排查液氯、氯碱、油漆涂料、工业气体、生化医药、合成氨、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和活动罐体车辆拉运剧毒、强腐蚀、易燃易爆液(气)体的生产、使用、销售、运输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
对化工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六个方面的情况。一是生产企业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二是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三是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情况;四是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五是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六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对烟花爆竹行业要突出排查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批发企业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储存现象,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记录档案的情况,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及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问题。
(二)建设施工。全面排查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对建设施工企业重点检查八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二是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三是施工现场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管理情况;
五是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六是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七是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及专家组论证和审查情况;
八是地铁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源预防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准备情况。
(三)消防及公共安全。重点排查综合楼、校园周边场所,以及商场、市场、星级宾馆饭店、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管道输送燃料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消防及公共安全要重点检查八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二是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三是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四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防雷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五是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等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六是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七是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户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八是管道输送燃料符合安全条件情况。
(四)其他行业安全。开展特种设备、学校、旅游景点、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伤亡事故。
从即日起至2024年7月6日。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全面自查;各科室、社区,负责组织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领导小组对辖区企事业单位以及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抽查。
(二)落实整改
1.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各科室、各社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负责人的安全监管责任及职责;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班组长及员工在内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健全包括政绩(业绩)考核、目标管理、评先评优、警示谈话、问责追究等在内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进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全员齐参与。
2.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社区要建立包括社区干部、安全监管人员等在内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为安全监管机构、监管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装备设备和办公条件,确保安全监管力量相对稳定。
3.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科室、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制度及相应的工作台账。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论证、评价和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维)修制度,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消防、运输、储存、防火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工作台账。
4.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责任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按分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取得新进展。
(一)及时制定方案。各社区、各单位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部门(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于2024年6月14日前制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并报安监办备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社区、驻辖区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迅速行动,深入分析排查本部门(行业、领域)本单位容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事故隐患。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各分管领导负责分别带队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确保检查对象全覆盖,检查内容一项不少。
(三)检查整改到位。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备查。对可以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部门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安全隐患,要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部门限时进行整改,并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切实消防隐患。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科室、社区、驻辖区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辖区安监办牵头负责,组织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在2024年7月4日前,将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报辖区安监办,由辖区安监办汇总后报区安监办。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二
局属各单位:
xx年“十一”黄金周在即,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为认真做好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及时、优质的出行环境,保证各种生产生活重要物资运输安全、畅通,确保“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9月12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市交通委员会安全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从8月21日开始正在开展的为期60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决定在全系统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认真开展“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省重特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则(试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市交通委、市安委会关于“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由局领导带队,深入监管第一现场,继续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认真开展生产安全大检查,确保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必须在10月10日前整改完毕,事故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使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由分管领导牵头,各单位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根据《市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则(试行)》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带队,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及时完成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一)港口码头经营企业、海上水路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检查
以防风、防火、防碰撞、防破坏为重点,严格落实海上船舶运输各项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逢七不开”“雾航”、避碰、消防、船员管理、船舶检查、守舱巡舱、了望、值班等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旅客行包“三品”检查率达到100%,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率达到100%。重点查处无证上岗和“三无”船舶(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严禁船员在工作时间内脱岗、酗酒,禁止带“病”船舶从事营运,杜绝违章占用航道和不设值班观察员现象,尤其要加强对大湾港危险品仓储码头和灵山号客船的监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积极配合海事部门严格执行船舶抗风等级、开航前船长声明、现场签证等制度,严禁超航区、超抗风浪等级违规作业,严禁“三品”上船,督导水运企业切实把消防、绑扎系固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通村公路工程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检查
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对全部施工路段施工安全的督导检查,各交通管理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施工路段的施工安全的检查。重点强化对公路工程“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水毁路桥的监督检查,认真排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杜绝施工企业在施工危险路段不设警示标志、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现象,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对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和投产,督促施工企业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三)出租车企业和公交车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
加大对出租车企业和公交车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的力度,严厉查处公交车随意停靠、急开猛刹和出租车乱涨票价、拒载、甩客等现象,加大对“三品”上车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保证群众出行安全。
(四)道路客运、长途货运、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
加大对班线客运、长途货运、旅游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严把企业、人员、车辆审查关,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人员、车辆从事黄金周运输工作。规范包车程序,只限三级及以上客运资质企业经营客运包车,并实行包车手续“一次一办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后,领取包车牌,杜绝违规包车。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搞好客运站安全监督检查,把住车门、站门,严禁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三品”进站上车、售超员票、发超员车等各种违章行为,监督企业抓好对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突出反超员超限、反疲劳驾驶、反超速强行教育,提高恶劣天气驾驶和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严查客车超员出站,货车载人超载、消防设施不齐全、从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车辆未经检测投入运营和“三品”上车等现象。加大对乾元运输公司、泰利运输公司和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分公司等危化品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检查力度,严把危化品的承运、到达、交付三道关,重点抓好挂靠车辆的安全检查,认真解决“只挂靠、不管理”的问题,逐步取消运输企业挂靠车辆的做法。
(五)机动车维修、机动车性能检测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和排查机动车维修企业在电器、消防、起重设备、电气焊、轮胎充气、喷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对机动车性能检测站的检查,严把机动车辆性能检测关,严厉查处违规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六)路检路查
加强对道路客运、长途货运、农用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等机动车的路检路查,加大对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稽查力度,重点检查从业人员资格、企业经营资质、车辆性能和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员、超限,“三品”是否上车,公交车是否存在随意停靠、急开猛刹现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七)安全督查
“十一”黄金周和十八大召开期间,局将组成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协调有关部门随时解决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责任单位: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八)全局车辆安全和机关安全保卫、消防检查
加强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值班以及全局车辆行车安全的检查,防止突法事件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确保“十一黄金周”和十八大召开期间及以后交通运输安全,是一项政治责任,本次活动是加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措施,带队领导要靠上抓,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把这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密组织,强化措施
各责任单位要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针对各自不同的特点,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完毕。
(三)突出重点,依法行政
按照“事故隐患不整改不能生产”的要求,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管人员,限期整改;对那些事故隐患危险等级高、又不能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三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事关治国理政、事关科学发展、事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考虑,全力组织开展好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统计、督导四个工作组,强化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地方各级政府要尽快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也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牵头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工作。
按照进行彻底检查的要求,分行业分地区抓紧制定细化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方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办通知》要求,针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抓紧制定下发分行业领域和本系统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并分行业领域开展全过程的督查、抽查、专项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安委〔20xx〕2号)明确的职责,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本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二)地方政府和单位检查方案。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地区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连同本地区、本部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联络员,于6月20日前一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下一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汇总,及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发动。
(一)加大事故查处结果公布力度。严肃查处每一起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依法加快查处进度,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简报及时公开查处结果;依法加大惩罚和量刑力度,并协调有关地区组织公开审判,进行实况直播、公开曝光。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并选择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实况直播庭审、宣判,弘扬法治,震慑犯罪。
(二)加强典型宣传。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通过主流媒体报道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有关地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先进经验,典型引路。同时,对开展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拒不整改的,组织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
(三)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各省(区、市)要保持“12350”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隐患和事故情况,安全监管总局要进行督查检查。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督查、监督检查,强力推动落实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
(一)开展综合督查。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组织对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开展贯穿全过程的持续综合督查。共组织16个督查组,分别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16个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的部级领导同志带队,每个督查组督查2个省级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综合督查方案,各督查组要制定具体的督查计划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6月底,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对开展综合督查工作进行动员。
(二)强化行业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项督查组,结合所主管或监管的行业领域实际,对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督查、检查、抽查,组织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组织开展暗访暗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搞迎送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并邀请专家和记者,进行抽查暗查、“打非治违”工作“回头看”,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解剖麻雀式”的检查,对基层政府、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对典型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强化震慑。
(三)开展约谈警示。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或事故起数及伤亡人数超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以及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30天内发生2起以上重大事故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事故发生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事故企业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实施约谈警示,帮助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醒、督促、指导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效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真查真改、真整真治,重在强化责任、重在基层落实、重在消除隐患、重在实际效果。
(一)全面覆盖彻底检查。坚持分级属地的原则,在企业深入彻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区、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全过程、全覆盖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所有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全覆盖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省级检查要全覆盖所辖各市(地)级人民政府和省属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并对各市(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市(地)级检查要全覆盖所辖各县级人民政府和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并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县级检查全覆盖本辖区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并将有关情况每月上报地方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建立档案,进行对照检查、现场抽查,如果发生事故,要将其作为依法查处的重要依据。驻地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由属地人民政府(市〈地〉级)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隐患或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报告由检查人员签字后,送当地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倒查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依法从严查处事故。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要加快调查进度,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处理。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国务院安委会都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督到底,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所有挂牌督办的事故处理意见,事先必须按程序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查。通过严肃事故查处,依法追究和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
(四)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地方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地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巡视制度,定期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一)工作例会制度。国务院安委会每月听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汇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适时分区域召开情况汇报会、工作片会,汇总分析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地方各级安委会(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分析研究解决大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二)信息交流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工作,编发大检查简报专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周编发3期以上《全国安全生产简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刊”,及时反映大检查进展情况,加强学习交流。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动态,每周五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三)调度统计制度。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明确大检查统计内容和指标,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
(四)总结报告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工作进展、好经验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于每月25日前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xx县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县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内容要求,现将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全力保障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力保障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特点对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开展检查和整治,特别是要全力确保重点设备和关键设备运行、有限空间作业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
成立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运营部。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污水处理厂(站)联系,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
(一)检查范围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施设备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由公司负责运行管理的xx县污水处理厂,以及微型污水处理站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厂(站)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组织落实,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并深入操作一线逐点排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收到实效,不流于形式。
(二)做好查出问题的整改
各厂(站)要根据主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坚持“查出即改”的工作原则,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分析产生原因并及时消除,对查出的问题要尽快整改。对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或隐患,要立即解决。对暂时不能消除的要制定控制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可控在控。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按要求及时上报公司协调解决,坚决杜绝发生季节性事故。
(三)全面做好设施设备异常的应对工作
各厂(站)要继续做好汛期应对措施的落实工作。要结污水处理行业的实际抓住重点,做好高低压供用电柜、生化处理系统、潜污泵、风机等重点部位出现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物资的完备,保证应急队员的通讯畅通,提高管理人员及运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四)坚持标本兼职,构建长效机制
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标本兼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五
曹镇乡,各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事)业单位:
冬季风干物燥,冰雪冷冻等自然灾害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为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此次检查时间从xx年11月1日开始到xx年1月31日结束。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线、农业、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校车、旅游、电力设施等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部位,要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道路交通: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客运车辆挂靠运营整治,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和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强化对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严查超速、无证、酒后、逆行等违法行为。针对冬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早合理配置运力资源,严防各类交通事故。
消防:深入开展“平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继续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同时组织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按规定进行采购和运输,严格定量储存。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民爆器材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校园安全监管:要重点检查各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加强汛期学校楼房、教室、宿舍、厕所、食堂的安全检查。加强校车安全监管,要组织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校车管理使用,建立车辆、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要依法取缔,并对学校、幼儿园和车辆驾驶人从严查处。
建筑施工: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油气输送管道:进一步加大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逐项确定年底前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任务清单,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年度整改目标任务。
特种设备及旅游:深化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转。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全面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同“联合执法行动”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1、提高认识、周密安排。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年末赶指标、赶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倾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要针对事故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找准切入点,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突出检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改,将本次大检查活动抓细、抓实、抓好,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或运营。同时,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实行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坚决消除隐患。
4、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这次安全大检查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xx年2月5日前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六
我乡根据余干县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精神,牢记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为扎实做好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使全乡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20xx年12月31日起至20xx年2月18日
(一)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成为新常态,监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不定期组织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为切实加强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东塘乡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书记、主任、中心小学负责人、国土所、规划所、供电所、民政所、卫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章仕生同志兼任。
全乡各行各业
(一)加油站,超市,网吧,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善,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
(二)供电所对场乡、居民点电气设施隐患排查;
(三)在建工程,工地安全防护落实情况;
(四)道路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头盔、汽车驾驶员未系安全带、饮酒驾驶等违法行为;
(五)取土点,排土场和洗沙场的排查整治;
(六)道路、溺水隐患点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善;
(七车站、码头安全设施检查,对农用车搭客进行整治,网吧是否持证经营;
(八)排查学校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食品安全;
(九)各村、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检自查;
(十)对烟花爆竹、危化口的销售、仓储、使用、运输等行为全面细致的排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检查和跟踪复查责任,确保抓深抓细抓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各村,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
(三)严明责任,狠抓落实。各村,各部门要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工作推进不力,不履行职责的,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的领导责任。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促进学校依法履行职责,规范饮用水卫生管理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对各类学校的饮用水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学校的饮水卫生状况,排查卫生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学校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促进学校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校的饮水卫生安全。
(一)供水方式。摸清学校食堂、公共浴室、学生宿舍、公共区域洗手设施等不同场所、不同用途饮用水(包括饮水和用水,下同)供水方式,完善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档案信息资料。
(二)供水设施。对于饮用水采用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摸清供水设施基本情况(含备用设施),包括水箱、蓄水池、无负压供水设备、水处理设施以及自备井的位置和数量。
(三)饮水方式。摸清学校提供的各种饮水方式,包括饮水机、电开水器、安装水质处理器或水处理组件的饮水设备等。
(四)卫生管理。对于采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重点检查供水设施卫生防护、设施清洗消毒、水质消毒措施落实(采用何种消毒方式、消毒设施配置及运转)、涉水产品索证、水质检测和水质状况、卫生管理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等情况。
对于采用自建设施供水或分质供水的学校,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水源及供水设施卫生防护、水质消毒措施落实(水质消毒设施配置及运转)、贮水设施清洗消毒、涉水产品索证、卫生管理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水质和检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等情况。
对使用管道分质供水和带有水处理功能的饮水设备(应取得水质处理器类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还应重点检查所使用水质处理器的产品名称、型号、部件等是否与卫生许可批件一致、使用原水是否符合批件要求、水处理材料定期维护更换以及管道和接水口的清洗消毒情况(尤其是开学季或长期不用重新启用时应清洗消毒)。
对采用桶装饮用水的学校,重点检查饮水机是否取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定期清洗消毒情况。
(一)组织发动阶段(4月):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要求,并协调区教体局组织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生活饮用水(包括涉水产品)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督执法水平。
(二)监督检查、核查整改阶段(5-10月);联合教体局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并结合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做好水质检测工作。摸清学校饮用水基本情况,全面梳理存在的卫生问题和薄弱环节,包括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顽固问题,做好相关记录,完善学校卫生监督信息档案。对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或卫生安全隐患的情况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卫生监督意见,责令限期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应加大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核查力度,做到核查全覆盖,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全面消除学校饮用水风险隐患。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各综合监督科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根据要求汇总分析监督检查信息情况,并于11月15日前将学校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报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综合监督二科。
(一)提高认识,履职尽责到位。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综合监督科要高度重视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学校饮用水安全。要对辖区内各类学校的饮用水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严格遵守国家对涉水产品和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有关要求,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强化问题整改。
(二)严格执法,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学校所使用的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分质供水卫生管理和供水水质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以及供学生直接饮用水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规范且整改不力的,要依照《传染病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要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强化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饮用水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学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主动消除水质卫生隐患,保障饮水安全。
(三)加强协作,提高监管效能。各综合监督科要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有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并加强与辖区内学校的沟通配合,通过分解监管任务、落实监管责任、互通学校饮用水相关信息等措施,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促进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杜绝因饮用水引发健康危害事件。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八
根据县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发20xx[8]号),以及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种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传达文件会议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为使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1.一是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科室必须各司其职,严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检查找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整改。三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要坚决克服松懈和麻痹心理,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各项工作正常稳定。
2.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面上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同进做好主汛期间的应急值守和行政排班工作;同时负责对办公楼、宿舍区、食堂、车库等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对车辆安全行驶的监管。
3.气象台要做好业务装备的安全检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气象自动站等观测仪器设备的`维护、检修,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数据传输正常。
4.政策法规科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危化场所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查,认真做好社会部门施放气球的安全检查。
各科室自7月开始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梳理薄弱环节,查找存在问题,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做到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重点做好以下10个方面的安全检查。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完善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
2.各类车辆安全状况,车辆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坚决杜绝超载、超限,严禁违章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违章用车等情况。要严密关注车况,杜绝病车上路。
3.持证上岗情况,持证人员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以及操作技能的培训掌握情况。
4.人影作业等气象特种作业规范执行情况。
5.用火、用气、用电安全措施,防火设施配置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包括库房、资料室、食堂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包括集体宿舍)的灭火准备工作,配足灭火器材、设备设施,夜间和节日期间的值班守护工作情况。
6.危化场所的防雷电装置安装情况。
7.气球施放管理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职责执行情况。
8.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及整改情况。
9.发电机等特种设备的年检、保养情况。
10.重大灾害性天气、突发性天气的气象服务保障、应急职守等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业务运行的网络保障安全情况。
气象台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分析,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工作。要综合运用各种预报技术方法,及时准确地做好灾害性天气发生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区域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的精细化预报和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并根据实况变化及时滚动更新和订正预报结论。气象台要及时准确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争取预警发布时间的提前量。要做好部门内、部门间联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滚动向社会公众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和灾害防御措施,进一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和覆盖面。要加强面向地方政府应急责任人、基层应急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的预警信息发布,提醒有关部门和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后的跟踪和督促。
主汛期间,相关业务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请假报告制度,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一旦有灾害性天气造成重大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违反有关信息报告规定和要求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1.局领导班子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和一线开展督促检查,对排查掌握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跟踪到底、整改到位。
2.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20xx年7月—10月,其中7月至到9月为自查自纠阶段,10月初至中旬为督查整改阶段,下旬为总结阶段,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科室要及时将进展情况、总结报告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及时将大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向县安委办和市气象局上报。局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永春县煤炭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印发?永春县组织安全专家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永煤行办[20xx]182号)文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安全专家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确保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我矿开展自查自纠以及配合永春县组织的安全专家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我矿进行100﹪安全大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隐患按照“五到位”要求100﹪治理,并进行督查与反馈,从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20xx年11月4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我矿开展自查自纠,制定计划方案(11月30日前)
第二阶段:做好迎接以及配合县煤行办组织安排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12月1日至12月10日)。
第三阶段:我矿组织大检查“回头看”,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并做好总结(12月11日至31日)
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顺利、高效开展,我矿决定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矿安监办。
我矿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本矿生产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煤矿安全生产体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进行全面大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
突出顶板管理、水害防治和火灾防范等重要环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整改方案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各类档案、台帐的建立情况,各类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
2、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大检查、煤矿“回头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情况;
3、井下密闭和栅栏等巷道封闭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封闭档案是否与现场一致;
4、井下顶板管理工作情况,主要检查是否编制作业规程,是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是否强制推行前探梁支护,采掘工作面是否存在空顶作业等;
5、煤矿防治水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检查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的5种图件、15种基础台账)是否完备,水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是否实测填图并经核实,是否制定和实行交换图制度,是否存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省经贸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煤矿水害和超层越界开采等安全隐患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中规定的9种情况;
6、煤矿“一通三防”工作是否到位,通风系统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无风,微风作业等现象;
7、煤矿防灭火情况,主要检查井口、机房硐室和井下可燃易燃品是否清理,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电缆和机电设备是否按规范管理,是否建立井上、下消防器材库和矿井消防管路系统;
8、煤矿安全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9、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对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情况。
我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采取内业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配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10名专家对我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进行的会诊指导,及时解决我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矿长任组长、工区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区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当作当前的首要任务之一,抓紧抓实。要制定工作方案,对我矿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推进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把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根据本次检查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三个100﹪安全大检查要求,及时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切实做到检查认真,整治坚决,成果巩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收到实效。
(三)强化落实整改。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
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对检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因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认真、整改没落实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发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力的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四)强化监督执法。要充分发挥矿领导及其各科室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要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抓好本次工作。
(五)强化培训教育。加大对培训教育工作的监管力度,将安全教育培训作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举措之一,作为搞好我矿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十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9月25日,在全镇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各村(居)、部门、社会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镇政府成立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在镇公安派出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
(一)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重点场所。以商场、养老院、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历史纪念建筑、珍藏重要文物的博物馆、古村镇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违章搭建可燃泡沫夹芯板建筑,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三)重点区域。出租房屋是否存在“群租房”现象;“九小场所”、出租房屋是否存在经营、储存、住宿设在同一建筑内的“三合一”问题;是否有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行为;是否存在消防车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区域性问题。
(四)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五)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省、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六)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洪蓝镇的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订情况。
2.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加快市政消火栓的建设。
3.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前)。各有关部门、各村(居)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排查整治重点,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发动社会单位和基层组织落实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排查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阶段(9月20日前)。采取综合措施,分行业、分区域开展排查,摸清单位底数、掌握单位基本情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安监、三产、民政、文化、宗教、旅游、卫生、教育等行业部门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根据行业系统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分级、分类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管理规范化。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明确落实整治责任,提高自我管理水平。
(三)总结通报阶段(9月22日前)。镇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办公室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建立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政府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区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的领导机构,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牵头相关部门对消防规划编修,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装备建设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建设任务,提升建设水平。对火灾隐患突出、火灾事故多发的行业、系统和区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动火灾隐患整改,并将排查整治情况纳入行业、系统单位综合考评内容。
(二)行业部门依法排查。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法定职责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档案台账,防止失控漏管。镇派出所对列管的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对相关部门排查人员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提供消防技术咨询,配合相关部门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安监站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落实情况;教育部门排查整治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卫生部门排查整治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市容办拆除占用建筑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的违章搭建,依法查处已建建筑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的违法行为;民政部门排查整治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三产办排查整治商贸服务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旅游办排查整治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文体中心排查整治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和图书馆的消防安全隐患;宣传部门排查整治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市场监督管理局洪蓝分局对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依法注销或者吊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的单位,取缔无照经营场所;自来水公司查清全镇市政消火栓底数,积极推进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镇建管中心加快完善洪蓝镇消防规划的修编;镇派出所对重点防火单位及部分租赁厂房开展排查整治,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并会同镇综治办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综治或城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实体运行,组织网格长、网格员排查整治社区(村)范围内的群租房等人员集中居住建筑以及其余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严格整治火灾隐患。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强化联合执法,建立完善信息抄报、联席会议制度。对一般隐患要督促单位尽快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依法采取严厉手段,该重罚的重罚、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拘留的拘留;对难以整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市、区两级政府挂牌督办。
(四)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以深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为重要手段,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督促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7月底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全部培训一遍;镇派出所邀请区消防大队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培训实行实名制登记。社会单位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与具有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落实维护保养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未设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文物古建筑,应加强技防、物防措施,宜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简易喷淋。
(五)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指导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为主要内容的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全员持证上岗。要全面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常识纳入中小学校教材和课时教学,在新生军训期间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文体中心要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在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影片。
镇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办公室将适时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情况汇总、报送工作,及时将本单位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等报送镇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办公室,并于每月2日前报送前一个月工作总体推进情况,9月19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发〔20xx〕5号6)中“抓紧展开环境保护大检查”《关于展开环境保护大检查的通知》(兵环电〖202449号)、《关于展开环境保护大检查的通知》(师环发〖2024337号)及《关于企业加快环保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师办发〖2024145号)的文件要求,按照兵团、十三师统一安排部署,大安特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为有效防范及做好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高建华
副 组 长:张 洪
成 员:陈长春、郭建明、郭发听、姚志国、陈小民、姚凯、刘春慧、王明金、王金全、贾万致、侯秋林
二、任务责任分解
根据十三师环保部门通知要求,大安特钢环境保护的任务有五项,结合工作实际,具体分解如下:
(一)按照“三个不放过”(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对20xx年可能存在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情况展开检查,了解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开展情况;其中整改要求落实的情况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完善情况、环境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情况等;对仍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隐患做好完善防范措施方面的计划。
(二)检查内容主要有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粉尘、高温、废水受纳水体的情况等;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及演练情况、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整改落实的情况。
(三)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对煤气柜、制氧、烧结、炼铁等进行专项整治,做到一经发现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及时处理。
重点检查20xx年公司环境保护问题,主要包括环境风险防范制度修改完善情况、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情况、环境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情况、环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完善情况、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等。
(四)单位车间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情况。
重点检查各单位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开展情况、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其中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制定与备案情况、环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等,尾矿库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整改落实的情况。
(五)其它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
紧紧围绕全面排查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风险,真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严格环境安全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规范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大检查,由安环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内粉尘、高温、危险气体使用、运输的环保安全设施及措施进行全面检查。
(二)完善制度,落实整改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存在环保安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并拿出整改报告;对辐射装置、放射源、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做好环保安全措施,各单位各企业都要制定严格的制度,并落实到位。
(三)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组及相关职责。
对已制定的各项应急预案,根据此次百日大检查的具体工作要求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四)做好环境大检查的配合工作。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安环部做好涉及环境安全的各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环境安全方面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确实可行的修改完善建议和意见,并监督落实。
四、时间安排
(一)3月15日前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展开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
(二)3月底前上报20xx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情况表。
(三)5月底前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及有关制度并及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刻领会这次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的重大意义,按照十三师环保部门的`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对自己分管的区域负总责、总负责,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要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督查,并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周密部署,严格督查。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检查工作要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定检查督查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单位落实防范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定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环境保护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单位彻底检查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把各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充分利用各单位班前班后会议,加大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掘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
(五)掌握信息,及时上报。及时掌握公司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动态,安环部要建立工作信息简报制度,通过简报把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典型事项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体现出来,并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信息及时报送。
新疆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按照《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进一步巩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效,坚决防范遏制燃气较大及以上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瓶装液化石油气跨区经营、黑气黑点、充装过期气瓶等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涉及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和重大隐患。我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共23家,个别企业规模偏小、实力较弱,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问题突出。各县(市、区)要对辖区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从业人员素质、安全制度落实、应急能力建设、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强化企业责任落实。严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企业工作人员要百分百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要建立本企业信息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监测。二是强化专业培训考核。重点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组织参加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关资质,从业人员存在无证作业等问题。三是强化安全制度落实。重点整治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不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责任书签订走形式,“三违”行为突出;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四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重点整治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队伍、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演练不落实、走过场等问题。五是强化经营秩序监管。严厉打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以及储存、充装、销售燃气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清理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严格依法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全面排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燃气使用用户名录,重点排查整治用气环境、设施设备、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开展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气瓶间或违规使用燃气,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超量存储气瓶,在有钢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人员等安全隐患。二是组织设施设备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灶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私接“三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隐患。20xx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有餐饮用户完成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燃气企业不得供气,有关部门依法严处。三是推动用户落实防范措施整治。重点整治未与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不按规定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场所安全投入不足,防火、防爆设备设施不完善,安全用气常识缺乏,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老旧小区用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燃气设施、用气环境等安全隐患。一是组织户内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通过燃气企业入户安检,重点排查整治用户使用不合格气瓶、燃气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燃气具安装场所不符合安装要求,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开放式”厨房、通风条件不良场所使用燃气,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安全隐患。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用户负担”相结合的思路,推动居民用户更换燃气专用金属软管,其他居民小区同步推进更换。二是组织小区燃气设施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重点整治燃气管道埋深不足,燃气调压站最小保护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燃气盘管、立管锈蚀严重,燃气管道未设套管穿板、穿越部位未作防泄漏处理、穿越电力和污水管沟或同沟敷设等安全隐患。对在老旧小区内违规设置的非法储存充装点、不符合安全间距及消防要求的供应站,以及“黑气点”要坚决取缔,依法依规处罚。三是组织“不常居住房”燃气使用安全整治。建立不常居住房燃气安全检查专项制度。全面摸清“不常居住房”底数,建档立册,准确掌握燃气具情况,强制改装终端智能气表和燃气安全保护装置等安全设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违法施工、野蛮施工以及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严格等问题。一是组织燃气工程安全整治。重点整治限额以上的燃气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未依法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扩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和清退。二是组织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安全整治。制定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及控制范围工程活动管理办法,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惩戒力度,重点整治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经安全交底开展作业,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落实重要部位、关键节点实施前安全条件验收,未落实燃气管线精准探测工作,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不合格燃气具等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查处生产、销售、认证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组织违法生产销售燃气具安全整治。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产业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等地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不落实对经营者管理责任、未采取措施制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堵住不合格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二是组织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整治。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ccc认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求对其认证情况进行溯源,重点核查获证组织持续符合认证一致性要求、认证机构规范实施认证及对获证组织开展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未有效实施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同时加强ccc认证标识排查,重点对未标示中文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等“三无”燃气具产品,以及应标示但未标示ccc认证标志的燃气具产品进行核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组织对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进行普查建档,准确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积极推进更新改造,全面消除安全风险。一是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对已排查出阳东区需要改造3.5千米老旧燃气管道以及江城区1千米、阳东区3.1千米和阳春市1.6千米共5.7千米需要改造立管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重点推进改造,同时深入对现有燃气管道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改造。二是组织燃气场站安全整治。对燃气场站进行安全评估,重点整治周边环境新增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场站内燃气设施设备老化损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管理人员和运维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等安全隐患。三是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清理行动。全面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排查,按照占压物是否有地下基础、占压物是否为正方位占压管道、占压物是否形成密闭空间、占压物内是否有人居住、压占物是否会阻碍管道巡检维护等进行排序,采取拆除占压物、管道改线、重点监控等方式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四是落实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法定检验。加强公用管道检验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检测,以及未经监督检验投入使用和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全面摸排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状况、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情况、气瓶流通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重点排查整治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构建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建设瓶装液化气智能监管平台,按照省统一的功能规范、数据共享交换技术规范,与省瓶装液化石油气“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平台对接。同步推进与智能监管平台相配套的钢瓶加装“二维码”以及钢瓶与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二是推行统一配送入户模式。于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取消用户“自提气”,由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三是积极推进“瓶改管”工程。按照应改尽改、能改都改的原则,推动供气管网已经覆盖的城中村、老旧小区等,以及公福机构和商业单位开通使用天然气,在主城区内具备条件的强制推行公福机构、商业单位“瓶改管”。四是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钢瓶等行为。在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集约化发展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市安委会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启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20xx年1月至3月)。各县(市、区)组织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用户终端用气安全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重点攻坚(20xx年4月至10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攻坚,严查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对于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线路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升(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对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完善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各级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市燃气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对无证经营、非法储存气瓶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加强刑事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导,考核问责。积极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市安委办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广泛引导。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营造人人重视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分别于20xx年2月18日、5月18日、8月18日、11月18日之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清单》《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见附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上述时间节点后3日内将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十三
根据广东省安委会《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明电[20xx]3号)、区安委办《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惠阳安办[20xx]57号)和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惠市交函[20xx]724号)、《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公路水运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惠市交函[20xx]772 号)的文件要求,全面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全区道路运输企业、水上运输企业、在建交通工程、渡口渡船及驾驶员培训学校。
成员:略
此次检查要结合夏季汛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客运班车、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为重点,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从业人员资质、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情况,车辆维护保养记录,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使用及维护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喷涂及标志灯的安装情况;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等。
(一)道路客运企业。企业是否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定期检查维修和日常养车辆,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管理是否落实,是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结合季节有针对性适时调整教育培训内容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危险车辆是否按国家标准安装危货运输标志灯和标志牌,是否按照规定使用车辆运输危化品,驾驶人员、押运员及装卸人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是否适任,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有无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是否有组织应急演练等情况。
(三)客运站场。是否落实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情况,是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客车报班例检是否严格按规定的.项目和要求进行检验,车站有无按要求配备危险品安全检测仪等。
(四)水上运输企业及渡口渡船。重点检查船舶证书是否齐全,救生衣 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船员持证情况,有无超载、强渡等违规行为。
(五)交通建设工程。检查是否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坍塌、防三违和安全防护设施配备;现场施工人员安全防护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落实各工序相关操作规程、炸药及其他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六)公路养护。公路养护施工安全,公路事故多发地段和危险路段、危桥的整治情况,落实公路安全设施、安全行车标志设置情况。
(七)驾驶员培训学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车辆,驾驶培训学校的教学设备、硬件设施、教学活动场所等进行现场检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局组织专业督查方式进行,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时间:20xx年8月1日至13日,由各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二)专业督查阶段。(时间:20xx年8月13日至22日),局组织督查组对全区交通运输企业进行督查。
(三)整治验收阶段。(时间:20xx年8月25至29日)验收上一阶段排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同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与检查日志、安全隐患整改记录,于20xx年8月25日前上报局安全股,由安全股汇总上报区安委办及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xx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成立五个检查组分赴不同区域,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由安全股牵头,组长:陈建雄,负责检查三和开发区、镇隆、永湖、沙田、平潭、良井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及全区水上运输企业、渡口渡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第二组:由总站牵头,组长:邱爱良,负责检查淡水、秋长、新圩、大亚湾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及全区驾驶员培训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第三组:由项目管理中心牵头,组长:周伟胜,负责检查全区在建交通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第四组:由地方公路管理局牵头,组长:田锦元,负责检查养护施工安全监管、公路事故多发地段和危险路段的整治;落实公路路面设施、安全标志设置。
第五组:由执法局牵头,组长:孙泉,负责打击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坚决防止安全生产的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的突出位置,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直接监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全面部署好此次安全检查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检查。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深化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要有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包而不管”、“以包代管”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道路客运、危运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运;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取消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到企业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检查工作组织不力的,引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十四
根据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河南电网迎峰度夏和主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落实河南电网迎峰度夏重点措施,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重大设备损失事故和局部影响较大事件,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目标,经研究决定,公司在7—8月期间,组织开展电网迎峰度夏和主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全面落实公司迎峰度夏工作部署,认真总结春检百日安全活动成效和经验,以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和局部影响较大事件为重点,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有效落实防止电网稳定破坏和大面积停电的各项措施,有效落实防止机场、铁路、煤矿等重要用户和公共场所停电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设备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目标,确保世博会保电万无一失,全面完成电网迎峰度夏任务。
为加强对迎峰度夏和主设备专项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公司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整个检查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同时,成立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抽查。
今年的迎峰度夏和主设备专项安全大检查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为主,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季节特点,突出防人身事故、防误操作、防雷害、防接地网和继保事故、防外力破坏、防变电所房屋漏水等。为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指导监督,保证专项安全检查取得实效,明确以下检查内容和分工:
(一)安全监察部
1、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领导是否亲自批阅上级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是否主持安全分析会,是否经常听取本部门安全员的汇报;检查安全分析会是否正常召开,会议纪要明确的事项是否得到落实;检查各级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是否严格履行。
2、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完善、执行情况。检查各岗位所需各种规程、制度是否齐全;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
3、检查安全生产反违章开展情况。检查反违章活动宣传情况;检查国网公司《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落实情况;检查本单位员工接受安全警示教育情况;检查行政正职是否亲自讲安全课;检查职工是否参观公司安全教育室;检查现场违章查纠情况;检查作业现场督查情况。
(二)生产计划部
1、检查配电线路专业管理情况。检查线路地理结线图、线路路径图、线路断面图等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检查是否坚持按周期定人、定线、定时进行巡线,各种巡线记录是否齐全、准确;检查线路跳闸是否有记录、有分析、有预防措施;检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鱼塘岸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情况,与鱼塘主签订安全协议情况;检查是否有计划的开展防污工作,监密测量、绘制污区分布图;检查是否开展线路检修标准化作业。
2、检查检修施工现场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在各项工作中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程分包管理,临时工、外包工管理,是否存在违规转包、分包情况;检查特种作业、特种机械以及作业现场动火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施工、调试、启动方案制定情况;检查《变电设备作业现场围栏和标示牌设置规范》执行情况。
(三)农电发展部
检查低电保护专业管理情况。检查低电保护标准化作业开展情况;检查低电保护图纸管理情况;检查微机保护软件版本管理情况;检查直流开关和熔丝管理情况。
(四)市场营销部
检查高危客户供用电安全管理情况。检查高危及重要客户供用电安全隐患治理的执行情况;检查用户设备,低压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检查客户原因安全隐患是否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地方政府备案;检查电网原因安全隐患是否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检查高危客户是否有供电应急预案。
(五)调度中心
检查非电力生产类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六)输变电部
1、检查电网迎峰度夏准备情况。检查迎峰度夏输变电工程及技改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检查去年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期间电网和设备暴露出来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检查去年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性评价等发现的问题是否有整改计划以及计划的完成情况,对于一时无法整改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对措施;检查电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有关错峰限电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2、检查变电运行专业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检查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及时修订、审查情况;检查操作队危险点分析预控开展情况;检查操作录音执行情况;反违章督查开展情况;检查复杂操作,部门专职和班组长到岗到位情况;检查变电站设备反措执行情况,是否满足防潮、防雨、防小动物、防雷要求,站内接地网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定期开挖检查;检查防止误操作工作开展情况及解锁钥匙使用管理情况。
(七)新闻中心
1.针对机场、电铁、煤矿等重要用户和公共场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梳理,制定落实整改治理措施情况。
2.突发事件尤其是造成局部较大影响停电事件的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八)应急办
检查安全风险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规定》落实情况;检查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体系建立情况;检查各机构、人员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工作流程与节点标准执行情况。
7月1日—8月10各单位组织自查,按照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和结合停电检修等制订和落实整改计划,8月15日前将自查总结、整改计划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1.开展电网迎峰度夏和主设备专项安全检查,是巩固和深化百日安全活动成效,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目标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认真领会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将当前安全生产重点由春检期间防止人身伤亡和误操作事故,转移到夏季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重大设备损失事故和局部较大影响停电事件上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逐级开展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迎峰度夏和主设备专项安全大检查工作,以本次专项安全检查为契机,抓紧实施,认真搞好今年度夏前期的设备体检工作。对迎峰度夏工作进行再检查、再梳理,对电网和设备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再排查、再评估,对各项措施和要求进行再完善、再落实,要做到风险隐患务必心中有数,措施要求务必落实到位,切实促进迎峰度夏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3、各单位在检查中要务求实效,全面彻底,力戒形式主义。检查完成之后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进行分析,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进行整改,对一些重大隐患,要尽快落实解决方案,限期解决。
上一篇:最新拆迁房屋赠与合同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