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的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的补充意见近几年来,我县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为巩固成果,力争20xx年取得更大的成绩,在继续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20xx年我县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围绕“353”战略,突出资源特色,打造发展平台,主攻大项目及工业项目,建立档案、规范考评、公布实绩、奖励功臣,确保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又一次实现新的突破。
二、进一步落实目标任务㈠年度目标
1、外资:合同资金2500万美元,实际进资20xx万美元。
2、内资:合同资金30亿元,实际进资15亿元。㈡分类目标
1、县领导目标:县党政一把手完成合同资金各8000万元,实际进资各4000万元;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合同资金各5000万元,实际进资各2500万元;县人大、县政协班子合同资金各6000万元,实际进资各3000万元。
2、乡镇目标:①一组乡镇完成合同资金1800万元,实际进资900万元;引进2户企业入注修水私营经济城(其中1户必须为“两头在外”企业),当年纳税总额为15万元。②二组乡镇合同资金1600万元,实际进资800万元;引进1户“两头在外”企业入注私营经济城,当年纳税总额10万元。
③三组乡镇合同资金1400万元,实际进资700万元;引进1户“两头在外”企业入注私营经济城,当年纳税总额5万元。④四组乡镇合同资金1200万元,实际进资600万元;引进1户企业入注修水私营经济城,当年纳税总额5万元。
一、
二、
三、四组乡镇的实际进资中,工业项目分别为700万元、600万元、500万元、400万元;
一、二组乡镇整体工业项目实际进资为400万元,
三、四组乡镇为300万元。
3、县直部门目标:①一组单位完成合同资金为1800万元,实际进资900万元;引进2户企业入注修水私营经济城(其中1户必须为“两头在外”企业),当年纳税总额为15万元。②二组单位合同资金1400万元,实际进资700万元;引进1户“两头在外”企业入注私营经济城,当年纳税总额10万元。
③三组单位合同资金1200万元,实际进资600万元;引进1户“两头在外”企业入注私营经济城,当年纳税总额5万元。
一、
二、三组单位的实际进资中,工业项目分别为700万元、500万元、400万元;整体工业项目中实际进资一组为400万元,
二、三组为300万元。由于招商引资大项目和外资项目的特殊需要,对部分县直单位下达了亿元、千万元和外资项目任务。
㈢具体目标(见附表):全县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必须引进一个投资总额超过本单位全年总任务一半的工业项目进宁州工业园或九江(修水)工业园。宁州工业园、九江(修水)工业园均需引进一个投资超亿元的工业项目。
三、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
1、突出资源特色招商。以资源招商为重点和突破口,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进程。
围绕资源特色,牢牢抓住“顶天立地”的大项目,新上一批投资过亿元或纳税过千万元的项目;同时,又要发展一批“铺天盖地”的项目,使我县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实现质量、数量双突破。新上一批投资大、效益好的工业项目,各乡镇、各单位必须确保引进一个实际进资300万元以上的单体工业项目,否则,取消年终考评资格。
在引进以矿产、水电、食品加工为重点的工业项目的同时,着力引进蚕桑深加工企业,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促进
一、
二、三产协调发展,使我县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实现深度、广度双突破。发挥修水是老区的特色,加大争资引资力度,力争上级无偿资金、有偿资金实现双突破。
2、着力把握重点区域。按照“主动对接长珠闽,精心打造新洼地”的总体思路,把我县招商引资上项目的重点区域放在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地,全县招商引资的主要力量都要相应集中到上述地区。
3、不断创新招商方法。坚持团队招商与全民招商相结合,突出抓好团队招商,继续派出招商团队实行定点、定期、定目标的“蹲点式”招商。
坚持领导带头招商,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几套班子主要领导轮流蹲点招商;对重大项目实行“五个一工程”,即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笔经费、一套政策、一包到底。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用在招商引资上项目上。
突出修水情结,大力发展人性化招商,推进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向更加融洽、和谐的关系转变。大力发展委托招商,对被委托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县委、县政府发聘书或委托书。
积极鼓励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掀起回乡创业高潮。
4、继续打造招商平台。继续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并把它作为我县招商引资上项目的重要平台。
今年要继续扩张宁洲工业园,以此为依托,着力构筑“修武”(公路)特色工业带。进一步抓好私营经济城建设,凡引进该城的税收可按1∶10的比例抵引荐单位的招商引资任务,其中属乡镇引进的项目产生的税收,全部归口乡镇。
四、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
1、继续加强项目库建设。县项目办实行单列,人员、经费由县政府统筹安排。
项目办要做好项目库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搞好项目包装和项目效益分析论证,确保各个项目资料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真实可信。对一些重大项目,要派出专人进行专题研究,拿出操作性强、可信度高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继续坚持工作经费制度。继续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引进后,按照实际进资额,经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验收,由县财政按5‰核拨其工作经费。
条管单位引进工业项目进入工业园的按上述方法给予工作经费。
3、继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凡引进的大项目,实行同一领导职位“终身”服务制。
凡亿元以上项目,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服务;凡千万元以上项目,要有县领导跟踪服务。继续推行客商“一牌(保护牌)、一卡(身份绿卡)、一证(规费收缴登记证)、一册(项目收费册)制度”,依法保护客商的合法权益。
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除房地产项目)的客商,可通过县补贴的方式,免费获取宅基地一处。对投资亿元以上的加工型项目,实行政策跟着项目走的优惠,对引进农业产业化投资规模大的龙头企业,其增值税可通过奖励的方法,实行退二减三的优惠。
对宁红等老品牌进工业园,其技改资金可由县财政贴息。
4、继续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全年兑现算总帐。
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监督作用,修水报、修水电视台每星期都要有招商引资上项目情况的宣传报道,每月要有排行榜。
五、进一步规范考评奖惩
1、设立重大项目组织奖。对招商引资的特大功臣予以记三等功的重奖,并加一级工资;对组织引进重大项目的有功人员要优先、破格提拔;对引进大项目的非修水籍人士给予“荣誉市民”的称号。
2、推行风险金制度。凡有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其各项奖金、福利、生活补贴必须与招商引资任务挂钩。
年终考评完成任务的,可按政策全额发放;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予以扣除,由县财政局负责执行。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单位实行“三不准”(不准评先、不准提拔、不准发放第13个月工资)。
3、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当年不得评先。
凡在每年6月底以前未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9月底无实际进资的乡镇和县直(驻县)部门,从次月起一把手离岗招商,财政下拨单位经费逐月递减5。年底完不成任务的,主要领导第一年诫免,离岗招商;第二年仍未完成任务的,主要领导进行调整。
财政扣拨的经费直接转入县招商引资基金;所缴纳的招商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尚未完成任务部分的2另外收取招商引资基金,由财政从该单位下一年度的包干经费中划扣。
4、严查弄虚作假行为。凡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乡镇和县直(驻县)单位,一经发现,一把手停职反省,并在县常委会上作检查;有关人员立即离岗,两年内不得上岗;同时,必须另外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相同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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