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放假的时候,我每天都要步行穿过两个十字路口去学英语。在这条路上我每天都会看到形形色色的人,在这之中有一位流浪汉他没天都会在街上卖唱;而我从不相信他是一位“流浪汉”。
今天,我又看到他了。只见他衣衫褴褛的半蹲在地上,他的一条腿断了,可他似乎丝毫没有感觉到痛。而是一手拿着话筒静静的唱着还时不时把可怜的眼神投向人群;我生气极了没有被他那可怜的眼神给震到。我想:一个流浪汉一天到晚反复重复着一首歌而且每一遍的声音都高亢洪亮难道他不累吗?卖唱也就算了还假唱,每天对着来来往往的路人投去得可怜的眼神你不会觉得太过分了吗?其实他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来赚钱二本不是博取别人的同情心。
日复一日每当我又一次走喜爱上学的路上时。他仍旧坐在那里拿着新的闪闪发光的设备,唱呀唱!也许有一天打假专家方舟子站在他面前时,他就不会那么悠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