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的捧着书,专心致志的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的既湿有油。可我却满不在乎,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的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阅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