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我在咱们班级里作文写得还不错,这完全归功于我读书多的缘故。我现在很爱看书,两年里已经有30本书的知识印在我脑子里了。
其实我以前非常讨厌看书,但是现在为什么会那么爱看书呢?这里面还有一个小故事。
那是一个星期日的下午,我在玩电脑,玩着玩着,发现时间已经到了3点半了:“不好,再不做作业就要被妈妈骂了!”我自言自语道。对呀,再不做就做不完了。我一溜烟地跑进房间,飞快地写起作业来。
时间飞速流逝,不知不觉中到了4点半。在房间里做那似乎总也做不完的作业的我终于放下水笔,长叹一声:“终于做完作业了!”突然,老妈打来了电话:“作业做完了没有?”“做完了!我做了阅读,练字,奥数••••••”我好不容易说完我做的作业。但是那有着一双锐利的耳朵的老妈还是听出了差错:“‘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你还没看书,去,看完30页的书今天的作业就算你完成了。”妈妈说完便挂了机。
唉,天亡我也,为什么偏要我看书呢?我最讨厌看那些枯燥无味的书了。没办法,我只好抓起一本曹文轩写的《草房子》,垂头丧气地看起书来。看了3分钟后,我居然一点一点被《草房子》中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竟然认认真真地看起来。原来只要认真看,故事中的情节便可以在脑子里想象出画面来。我越看越入迷,最后竟然一直看到了妈妈下班回家。从此以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看书,我首先把我最感兴趣的曹文轩纯美小说看了个遍,又看了四大名著,接着再看起外国名著来。
如今,我每天至少看半个小时书。在学校里上课时我不敢看,但是在上培训班时,奥数老师在黑板上讲的题目我全会做,于是我便把小说夹在奥术练习本里看,有时还装模作样地看黑板一下,为的是不让老师对我起疑心,要不然老师告诉我的妈妈的话,那我可惨了。其实我也知道这样不好,但是整一个上午不看书心里总感觉好像缺了什么。
现在,读书、看书,成了我一天中最重要的事情。我要继续努力,读更多好书。所谓“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我们现在正是读书的好时机,应该博览群书,不能到老了再后悔,那时已经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