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次回家都看见你。你那闪闪发光的眼睛,还有那摇摆的尾巴,都能使我忘记不愉快的事。
星期天的时候,我牵着乐乐(狗),到表哥家玩,表哥想了一个游戏——警察抓小偷。我说:“可是只有我们两个啊。”表哥说:“让乐乐也来吧,它当警察,我们当小偷。输的人要请吃面条。”
激烈的游戏开始了,我躲到楼梯扶手上,我想乐乐应该不会发现我的。这时我发现表哥躲进房间里,我想让他出来,于是,下去了。正巧被乐乐发现了,叫了起来好像在说我发现你了。表哥也从房间里出来了,喊着:"你输了,请吃面条,请吃面条。"我说:“你耍赖皮,我不干。”表哥嬉皮笑脸地说:“也是你输啊,还得请啊。”乐乐也摇着尾巴很高兴的样子。我只好无奈地答应了。
乐乐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我的玩伴,更是我的开心果。